秦宸睿把去村長家發生的事情都說了一遍,特別說明村長要給雞蛋自己沒有收。


    劉月娥,“你三叔為人熱情,你不收他的雞蛋就對了,這事你不用管了,等他下次登門我來應付。


    東西都擺上桌了,趕緊洗手吃飯了。”


    “嗯,我馬上去洗手,肚子早就餓了。”


    秦宸睿拿著臉盆出去洗了手和臉,迴到屋裏跟大家熱熱鬧鬧吃起了午飯。


    鮮蘑燉野雞味道鮮美,尤其是湯,被大家搶喝的幹幹淨淨,平時愛吃的肉反而遭到了嫌棄。


    魚肉得到大家的喜愛,基本上都吃幹淨了。


    林筱筱本來以為今天的菜做多了,見識到大家的飯量以後,反而覺得自己做少了。


    接下來的兩天天氣都比較好,大家把濕衣服全部洗幹淨,晾到外麵,被子也全都晾曬了一遍。


    外國人被上麵的人帶走了,倉庫閑置下來。秦宸睿特意帶人去收拾了一番,把裏麵恢複成了原樣。


    林銘看天氣不錯迴到以前居住的村子,找到了以前的書記方晨。


    他正在家裏曬玉米,年紀大了頭發都白了,家裏的條件不好,房子是用黃泥修建,被雨水衝刷了,牆體都有點脫落了。


    “方叔,我來看你了。”林銘站在門口大喊了一聲。


    方晨聽到熟悉的聲音迴頭看了一下,發現是多年不見的林筱筱,高興壞了,手上的簸箕放到地上,走到門口把門打開了。


    “你小子這麽多年第一次迴來看我,今天什麽風把你吹來了?”


    林銘等他打開了院門,連忙握住他的手,“我現在有時間了,就想過來看你一下,你的身體還好嗎?”


    兩個村子的距離說近不近,說遠也不遠,中間隔了一座小山,路不是太好走。


    林銘當時為了家裏能生活的好一些,才搬離的這個小村子。因為這裏的環境實在是太差了,地裏種的莊稼沒有什麽收成,主要看老天爺吃飯。


    方晨歎氣,“我的身體還是老樣子,這兩天下了一場大雨,地裏的莊稼被衝走了大半,下半年的糧食還沒有著落呢!”


    林銘看了一下房子,“叔,你這房子太破了,整個村子就屬你家的房子最破。


    怎麽沒有翻修一下呢?”


    方晨拉著他的手來到樹根底下,兩個板凳正好一人坐一個,拿起放在石桌上的旱煙杆子抽了起來。


    “前幾年我老伴的身體不太好,家裏的錢基本上都給她換藥吃了。


    錢沒有少花,人還是沒有保住,去年死了。又花了一大筆錢安葬她。


    家裏實在沒錢了,兒子帶著媳婦進城打工去了,好長時間沒有消息了。就剩我一個孤老頭子在這裏住著,能活一天算一天吧!”


    林銘聽後心裏非常的不得勁,沒有想到他家的條件會這麽差,將身上的口袋取下來,“我的小閨女找了個女婿非常能幹,上山就能打迴獵物,這隻野雞是我特意帶過來給你吃的。


    現在天氣熱,你可別想著留給孩子吃,東西要是壞掉就可惜了。”


    方晨擺手,“這野雞太貴重了,我不能收。”


    林銘臉上笑著收斂,“叔,你跟我客氣什麽?雖然你不是我的親叔叔,但是當年我沒有少受你的恩惠,隻是給你送一隻野雞。你再推辭就不把我當成侄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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