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的一聲響起,一顆黃銅製成的實心子彈,帶著一道火光,還有一陣輕煙,射向了一隻可憐的小羊,小早頭部中彈之後,倒在了地上,無力的掙紮了幾下,便徹底斷氣了。


    “一槍斃命,成功了,我們終於研究出了,陛下所設計的火槍了。”


    “終於成功了,希望這一次的效果,可以讓陛下滿意。”


    ……


    一幫人跑到了己經死了的小羊麵前,激動的歡唿著,這隻小羊應該算得上是這個世界上,第一隻死在槍口下的動物吧!


    李中華聽到長安大唐科學研究院,簡稱唐科院送來的捷報,再一次全麵提升了科技含量的火槍,終了成功的生產出了樣槍,並且成功的通過了訓練,馬上放下所有的事情,親自前往大唐科學研究院,他必須親眼驗證一下,再一次重新改良過的槍支,殺傷力到底有多強?


    皇帝親臨大唐科學研究院,全院的師生們無不歡欣鼓舞。


    身為皇帝,出行的時候,身邊卻是有文武百官跟隨的,還有禦前護衛,宮中精衛,陣容很大,想要低調都基本上是很難的。


    大唐科學研究院的師生們,為了在皇帝陛下麵前,表現一下大唐科學研究院的士氣,可是做足了準備。


    這些年來,李中華對大唐科學研究院的關心和投入,可以說是不遣於力,要錢給錢,要資源就給資源,要人便給人。


    不僅如此,李中華還經常指點他們,避免他們在錯誤的路上越走越遠。


    李中華雖然動手能力不強,對槍支彈藥方麵的知識,了解的也很有限。


    但他畢竟是從二十一世紀穿越過來的人,就憑他那一點,在二十一世紀看來很一般的關於槍的見識,還有槍的發展史,隨便指點一下他們,便可以讓他們少走很多彎路,節約大量的時間。


    所以大唐科學研究院的師生,對方李中華這個皇帝,那可是發自內心的又敬又愛。


    一群羊在草場上奔跑,一排士兵手持長槍,點火,開槍。


    在陣陣的槍聲中,一隻又一隻的羊被擊中,倒在了地上,有的被擊中了要害,倒地之後掙紮了一下便死了,有的雖然沒有擊中要害,但也痛苦的倒地不起了。


    文武百官在親眼見識了槍的威力之後,一個又一個的驚懼萬分。


    在槍的威力下,任你武功再好,你能夠一槍撂倒,誰又敢說不怕呢。


    別看現在的槍威力還行,但也是經過了十多年的不斷努力研究,才有了現在的成果。


    雖然李中華有著超前的見識,但這個時代一切的東西都沒有,全部需要靠自己來加工完成。


    比如車床,想做真正有用,威力夠大的槍,就必須用金屬來做槍,否則一切都是扯蛋。


    用金屬做槍管,又怎麽少得了車床呢?所以想研究做出真的槍來,必須先做出車床來。


    真正的槍,是指利用火藥燃氣能量發射彈丸,口徑小於20毫米(大於20毫米定義為“火炮“)的身管射擊武器。


    以發射槍彈,打擊無防護或弱防護的有生目標為主。是步兵的主要武器,也是其他兵種的輔助武器。


    在原來的曆史上,要在1259年的南宋後期,我國才發明了以黑火藥發射彈丸、竹管為槍管的第一枝槍,名叫突火槍”。


    其基本形狀為,前段是一根粗竹管;中段膨脹的部分是火藥室,外壁上有一點火小孔。


    後段是手持的木棍。其發射時以木棍拄地,左手扶住鐵管,右手點火,發出一聲巨響,射出石塊或者彈丸,未燃盡的火藥氣體噴出槍口達兩三米。


    這種原始的火槍真正所能起到的,也隻有心理威懾作用,首先,由於火藥的原料配比問題,其推力相當有限,射程大概不到一百米,又因為射擊方式很僵硬,根本不可能運用現代的“三點一線”式瞄準方式。


    再因為其槍管為竹管,在射擊了大約四到五次之後,槍管末段的竹質就會因為火藥爆炸時的灼燒而變得十分脆弱,摔在地上就會折斷。


    更有甚者,射擊的時候因為膛壓過高幹脆炸膛,竹子哪裏撐的住那樣的爆炸,很少能成功開火,所以隻有心理威懾作用。


    有李中華在,當然要選擇跳過這個階斷了,這樣的將研究發明出來了也沒什麽作用,簡直就是雞肋,如果有用的話,南宋也就不會被元朝給滅了。


    到了元朝,先是火藥的配比被重新調整,導致同樣體積的火藥,其在相同空間內所引發的爆炸氣流壓強比原來的壓強提高了大約三倍,即是說,彈丸的加速度變為了原來的三倍,出膛速度變為了原來的近二倍。


    而與此相對的,竹管製的槍管被換成了生鐵管,能承受的膛壓大幅度提高,這樣一來,火槍的使用價值由於威力、射程和耐久度的提高而大有提高,因其子彈,主要以石塊和鉛彈為主,所以這種新式的火槍被命名為“石火矢”。


    不過,由於它的體積大,且十分的重,並不是替代弓箭的優秀裝備。


    同時代,元朝也製造出了早期的手槍,其雖然便於攜帶,但威力和射程都低的可憐,基本上沒有戰術上的價值。


    至於西歐方麵,出現同類武器是在十四世紀中葉的意大利,其名叫“火門槍”,其實基本類似以後的“火繩槍”,但體積和重量都遠勝後者,而殺傷力似乎和火繩槍差不多,所以,這種武器主要是用於城堡要塞的防禦。


    當時騎兵也裝備了火槍,德意誌的槍騎兵們就曾用“火門槍”把法軍打得驚恐萬分。


    騎兵用的火槍要短一些,小一些,射擊時先用繩子把槍拴在脖子上,在馬鞍上支一個“y”形的架子架住槍管,後部的木棍抵住胸前的鐵甲,右手點火。


    到了十五世紀初期,戰場上出現了更小型的手持火炮,原先的“火門槍”的木製握柄被重新設計過,射擊時能夠倚靠在士兵的肩膀上,而不再是架在支架或者地上,從而,步槍的定義被正式確定為,單兵肩射的長管槍械。


    而且,工匠們在新式火槍的槍膛內裝進了一種能夠控製點火的機械裝置。


    但是,這種武器隻有在近距離,亂槍齊射的情況下才能發揮出較大的威力。


    到了十六世紀中葉,在日本戰場上小放異彩的“火繩槍(arquebus)終於出現。


    最初的火繩槍的點火機構是一個簡單的呈“c”型的彎鉤,其一端固定在槍托一側,另一端夾著一根緩燃的火繩。


    彈丸采用鐵或者鉛做成,一般來說,因為鉛軟且易變形,所以在裝填時和命中目標時,都有相當的好處,否則的話,裝填彈丸時,需將鐵彈丸放到膛口,用木鎯頭打送彈棍,推鐵彈進膛,非常的浪費時間。火繩槍發射時,可用手指將金屬彎鉤往火門裏推壓,使火繩引燃點火藥,繼續點燃發射藥。


    這樣,射手可以一邊瞄準一邊推火繩點火。


    不過,由於其是前膛單發填裝,且彈丸與推進藥分裝,所以其射速非常之慢,大約為30秒一發,而且是經過訓練的高級火槍手。


    再者,暴露在外的火繩非常容易被風吹滅或者雨澆滅,射擊非常容易失敗,槍手還需要用火折子直接去點火繩,所以射擊失敗之後的重新射擊也非常的麻煩。


    隨著技術的發展,需要火折子直接去點火的問題被圓滿解決,西歐的工匠們在槍的後部增加了一個由扳機所帶動的小火炬,這個小火炬在戰鬥的時候一直燃燒著,當需要開槍的時候,就扣動扳機使小火炬向前運動,接觸到前麵插著的火繩。這樣一來,火繩槍手在射擊失敗之後就不必再重新打火折子,射擊起來方便了許多。


    這種新式的扳機擊發式火繩槍的口徑一般為15至20毫米,管徑比一般為40到45毫米,而最大射程一般為60至80米,它在1543年傳入了日本。


    “musket”火槍——於1500年前後誕生於德國紐倫寶地區的螺旋式線膛的扳機擊發火繩槍,也稱“步槍”(rifle),由於內刻的膛線有效的加強了槍的準確度,槍管的長度也有所提高,能對彈藥受力後的運動進行較好的導引,也就是說,其最大射程有所提高,到達了200米之多!


    而且,這種火繩槍還具備了由準星和照門組成的瞄準裝置,所以,準確度大大提高。總之,可謂是槍界一大革命也。


    不過,很可惜,由於種種原因,這種線膛火繩槍並沒有能夠廣泛的被采用,隻有德意誌聯邦中的普魯士,奧地利和巴伐利亞三個比較強大的邦國把它正式裝備了部隊,這也是德意誌聯邦內這三個邦國能夠充分壓製漢諾威等小國,以及“威懾“意大利,法蘭西等大國的原因之一。


    不過很顯然,這種線膛式火繩槍並沒有傳入日本,直到以後的燧發槍誕生,日本才進行了火槍的換代。


    之後,火槍技術又在兩個領域中不斷的發生著革命,一是擊發技術,另一則是彈藥技術。前者的發展,先是在16世紀後期,歐洲發明了一種“火種點火”的方式。


    “火種”式火繩槍就是後來隧發槍的先驅。而燧發槍則在不久後的十七世紀由是法國人發明。


    它的基本結構如同打火槍,即利用擊錘上的燧石撞擊產生火花,引燃火藥。燧發槍的平均口徑大約為13.7毫米,由於還沒有發明後裝彈式火槍,所以這對當時的彈藥裝填技術做了很高的要求。


    按以前的裝填方法,裝填彈丸時,需將彈丸放到槍口,用木鎯頭打送彈棍,推槍彈進膛,這是非常費時間的,在戰場上,就意味著浪費生命。


    後來,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槍械師創造了一種加快裝填法。這種方法不僅加快了裝填速度,而且起到了閉氣作用,精度隨之提高,射程也提高了。


    如果說燧發槍的出現標誌著純機械式點火時代技術的結束,那麽隨之而來的爆炸式點火技術就是瞬間點火時代的開始。


    首先進行爆炸式點火技術激發試驗的是一個名叫亞曆山大·福希斯的蘇格蘭牧師。


    福希斯開始用的是器皿裝雷汞粉,這種發明大大加快了槍械的發射速度。


    1808年,法國機械工包利應用紙火帽,並使用了針尖發火,1821年,伯明翰的理查斯發明了一種使用紙火帽的“引爆彈”。


    後來,有人在長紙條或亞麻布上壓裝“爆彈”自動供彈,由擊錘擊發。這樣一來,擊發槍就更完善了,到了19世紀,針刺擊發槍也誕生了。


    其最早出現在1840年,是德國人德萊賽發明的,故又稱為德萊賽針刺擊發槍。


    其技術特征是,彈藥從槍管後端裝入,並用針擊發火。


    這種武器首先由普魯士軍隊裝備,在普魯士的三次王國統一戰爭中,其大放異彩,令丹奧法三國騎兵聞槍色變。與擊發技術的發展同步的是裝彈技術的發展。


    在1840年的鴉片戰爭中,英軍標準配備的是著名的brownbess前膛裝藥的滑膛燧石火槍,並非英軍上尉派垂克·佛格森於1776年就發明成功的後膛裝彈來福槍,該“佛格森”後膛裝彈來福槍是佛格森上尉在參加英軍鎮壓1776年的美國獨立戰爭中,在美國的前膛裝藥的肯塔基式線膛來福火繩槍的基礎之上研製成功的。


    英軍曾生產了100支這種新槍,裝備了由他本人率領的一支百人隊伍,有效射程提高到200米,最高射速每分鍾六發,但因他本人戰死,這種槍一直到1853年也沒有在英軍中推廣。


    李中華最想要研製出的,就是這一種槍,雖然說後麵的製槍技術更好,但以大唐現在的能力,是不可是製造出這麽精良的槍。


    在文武百官的眼中,現在製作出來的這一批槍,似乎威力很大,但李中華卻並不滿意。


    不過飯要一口一口的吃,什麽事情都要經曆長時間慢慢的發展,李中華隻能希望他們再接再厲,爭取盡快的提升製作槍支的技術。


    不過現在試驗成功的槍,已經具備了不錯的殺傷力了,可以生產一批這樣的槍,裝備到軍隊中,用於實戰了。


    這槍好不好用?威力如何,隻有到戰場上,才能夠發揮出來,也才是檢驗的最好辦法。


    想到幾天之前才剛剛收到的奏報,靺鞨人竟然這麽快的速度,就從東北各民族的混戰中崛起了,是時候準備出手,製止靺鞨人的勢力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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