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樣更好,這是鬆讚幹布自己找死,到時候告訴皇帝李世民,就說吐蕃讚普鬆讚幹布,根本不相信我們,我們隻好收兵迴來了。


    最後你們也別迴來了,躲在蘇毗國複國軍後麵,壯大蘇毗國的聲勢就可以了,吐蕃被滅了之後,皇帝陛下也沒有理由怪罪我們了,隻要不給吐蕃讚普和長安聯係的機會,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還不是由我們說了算。”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李中華可不會對李世民愚忠,真的出兵去幫吐蕃,對付蘇毗國女王。


    拋開一切都不說,至少蘇毗女王湯滂氏,也可以算是自己的女人了,叫我李中華發兵去攻算是打自己的女人,就算這個命令是你李世民下的,那我李中華也絕不可能答應你。


    吐蕃讚普鬆讚幹布收到,大唐皇帝李世民己經下旨,讓諸羌部族羈縻州節度使李中華,出兵幫助他平叛的消息,當真是萬分的高興。


    蘇毗國女王湯滂氏,帶著她的複國軍,重返吐蕃,可謂是來勢洶洶,加上大小羊同也在一旁推波助瀾,令吐蕃讚普鬆讚幹布十分的鬱悶。


    眼看吐蕃的軍隊就要招架不住了,以前己經臣服的不少部族,也開始不安份了,叛亂的消息不斷的傳到他的耳朵裏。


    蘇毗國己經步步逼近邏些城,這個時候,秦守正和程處默,率領了一支三萬人的隊伍,出現在了戰場上,對蘇毗國複國軍展開了反攻。


    戰鬥打的很激烈,最後蘇毗國複國軍不敵,呈現出節節敗退之勢。


    捷報頻傳,令吐蕃軍心大振,吐蕃讚普鬆讚幹布更是異常的高興,心裏想著,有大唐皇帝這麽一個牛逼的嶽父,做自己最強大的後盾,自己想不打贏這一場戰爭都難。


    就在鬆讚幹布無比得意的時候,羅通率領一支五萬人的隊伍,突然出現在離邏些城不遠的地方,與邏些城外圍的吐蕃軍,展開了大戰。


    吐蕃讚普鬆讚幹布,早就收縮了防線,抽調了自己掌控的大部分兵力,布防在邏些城內外。


    在邏些城外五十裏處,駐守了十萬兵馬,在邏些城內,同樣的駐守著十萬兵馬。


    如果城外的守軍沒有守住防線,便會迅速的退守邏些城,合兵一處之後,二十萬兵馬,憑借邏些城的高大城牆,外敵想要攻下邏些城,絕對沒有那麽容易。


    而且,在最後關鍵的是,邏些城內尚有近十萬奴隸,在需要的時候,隨時可以把他們派到城牆上守城。


    可以說,鬆讚幹布在選樣邏些城做為都城時,就想過防守敵人攻城時的問題,不僅將城牆修建的異常堅固,防守的兵力,也考慮到了,力圖把邏些城打造成固若金湯。


    五萬對十萬,表麵上看,羅通隻有五萬兵馬,麵對對方的10萬兵馬完全沒有勝算。


    不過萬事沒有絕對,當噶欽陵遇上了羅通,被讚為吐蕃第一勇士的噶欽陵,滿以為有他帶著十萬兵馬,防守在邏些城的外圍,邏些城必保安然無恙。


    曾經被那紮吉烈打敗過的噶欽陵,以為那隻是一個例外,隻要不遇上那個妖孽,自己就還是無敵的存在。


    羅通沒有選擇混戰,以五萬對十萬,混戰起來實在是沒有什麽優勢,既便能勝,也是慘勝,這不是羅通想要的結果。


    雙方擺開了陣勢,為了迷惑吐蕃,羅通的臉上弄了一些假胡子,臉色也弄成了羌人的樣子。


    “來者何人,本將手下不殺無名之輩?”這位吐蕃將領開口說道。


    武則天接手管理李中華的產業之後,新成立了一個書社,把k三國演義》這本書印刷了很多本,販賣出去,生意居然非常的不錯。


    這位吐蕃將領上次也參加了搶掠吐穀渾的行動,從一個吐蕃和貴族的書房中,搶到了這本書。


    這位吐蕃將領,名叫措央,措央曾經也是一個部族中的貴族,認識不少的漢字,一看之下便迷上了三國演義這部書。


    此時有模有樣的,學著書上交戰時的對白,倒是很像那麽一迴事。


    “我是你家爺爺,孫子,過來受死吧!”羅通這邊出場的人,乃是一位黨項拓跋部的小將,名叫野利哥舒,脾氣不是一般的爆。


    兵對兵,將對將,元帥對元帥,羅通和噶欽陵不可能直接就對上了。


    吐蕃將領措央還在想著,怎麽對方一點也不按規矩來,書上講的可不是這樣的,那接下來我該說些什麽呢?


    可野利哥舒不給他再想下去的時間,揮動著一對狼牙棒,衝上前去,一棒照著對方的頭上就打下去,直接將對方的頭都打暴了。


    吐蕃將領措央,到死都沒有想明白,對方怎麽招唿都沒打,就動手了呢,一點都不按套路來。


    “還有誰想來送死的,你家爺爺免費的送你們一程。”野利哥舒舉起手中帶血的狼牙棒,挑釁著吐蕃將領。


    噶欽陵險些被措央給氣死,這家夥在軍中比武中,實力可是一點都不弱,怎麽就像個傻子一樣,連動手都沒有動,就被對方給一棒子打死了。


    原本噶欽陵還指望著,措央可以打贏第一場,萬萬沒有想到,措央會敗得如此之快。


    噶欽陵隨即又派了一名,軍中除了自己之外,最強的一員大將,名叫黑奴。


    黑奴力大無窮,用的兵器是一對大錘,原本黑奴是隻喜歡徒手力搏,把人抓住之後,直接把人撕成兩半,生吃敵人的心髒。


    後來被噶欽陵無意中發現了之後,用計將其降服了,給他取名叫黑奴,並教他騎馬。


    見他一身的蠻力,又找人給他打造了一對大錘,重達一百六十斤,一錘砸下去,可以把人砸成肉泥。


    如果不憑招式和對敵經驗的話,噶欽陵自問,隻憑蠻力,自己也不是黑奴的對手。


    可惜的是,上次黑奴被他留在了邏些城,幫他看家護院,否則的話,自己絕對不會受辱,敗陣而逃了。


    至於為什麽不把黑奴帶去,這當然是因為噶欽陵的私心了,萬一黑奴的表現太好,被讚普大人給看中了,向噶欽陵討要,那噶欽陵到底是答應,還是答應呢?


    黑奴一出場,就氣勢不凡,身肥體壯,身高足足接近九尺,人家都說堂堂七尺男兒,可黑奴比正常人高了二尺多,簡直就是一個巨人。


    就連羅通都感受到了,來自黑奴的壓力,別說是野利哥舒了。


    野利哥舒的體型,在普通人中己經是屬於高個子的人了,可是在黑奴麵前,卻好像是小孩子和大人的樣子,


    在絕對的實力麵前,一切都是虛的,一錘砸下去,什麽招式都給你破了。就像野利哥舒一狼牙棒,就打死了吐蕃小將措央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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