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寺前廣場上的遊人終於漸漸稀少,雖然沒有宵禁,但這裏畢竟隻是一個偏遠縣城,就算有附近州縣的人來趕廟會,但人口數量仍是遠遠不足。白天該玩的玩了,該吃的吃了,夜裏總是要迴家的。


    那個名叫有家的客棧裏,屬於陳辰三人的客房裏的燭光終於亮了起來,三個黑影投映在窗紙上。


    “痛快,真痛快,今兒這半天是這輩子最痛快的半天。”孫可咕嚕咕嚕的灌下滿滿一壺涼茶,不顧嗓音嘶啞,扯著嗓子說道。


    陳辰叫來小二將水壺添滿,倒了一杯遞給了孫恆,然後坐了下來,揚眉問道:“光顧著痛快了?”


    “當然不是。”孫可翻翻白眼道:“你聽聽我這嗓子就知道了,再說這不是相輔相成的麽?我喊痛快了,事兒自然辦得順利。”


    “算你有理。”陳辰笑道。


    話音剛落,敲門聲響了起來,陳辰看了看,原來是在客棧裏訂的晚飯送到了。


    送來的速度很快,因為訂的晚飯很簡單,稀粥饅頭鹹菜而已。畢竟囊中羞澀,能省則省。不過盡管簡單,但餓極了的三人依舊吃的有滋有味。


    吃完飯,自然是要交流一下各自的“戰果”,或者叫做“匯報”吧,因為陳辰顯然是沒有任何收獲的,雖然碰到了桑吉和美多,但不確定性太大,顯然不能把希望完全寄托在一對初次相識的胡人兄妹身上。


    孫恆先講了起來,不過他生性內斂不善言辭,或者叫不喜言辭,所以隻是寥廖幾句就說完了。畢竟沒什麽好講的,無非就是喊了,也敲了,該挑釁的地方沒有放過,不該挑釁的地方也沒放過,隻是據他說來效果似乎並不是太明顯。


    這本就不是他這性格該做的事,陳辰擺擺手,將目光放在了孫可身上。


    與孫恆相比,這個族弟大概是屬於給三分顏色能開染坊的那種,陳辰都能被他聒躁到不行,可想而知這匹野馬放出去會是怎樣的雞飛狗跳。


    雖然嗓子喊啞了,但是孫可顯然不願意放過這個機會來好好談一談被戲稱為自己這輩子最痛快的半天裏的“光榮事跡”。


    ……


    “那個李家派了家丁出來趕我,可他家孫爺是那麽容易被趕走的麽?你越趕我我越不走,你來我就走,你走我就進。”


    ……


    “有戶人家竟然放了一條狗出來咬我,還好我溜著快,否則狗咬我一口難道我還迴咬一口不成?娘的,日後非要找個機會把那狗給燉了。”


    ……


    “最有意思的是那個雷家,聽說那個雷家今天有一個極重要極知名的親戚過來,我想著應該是在後宅了,所以我沿著雷家的院牆來迴喊了好多次,你可知道我是憋著笑在喊的啊,你想想那麽重要的場合被我破壞的情景……”


    ……


    看著手舞足蹈的孫可說的興高采烈,陳辰眯眼笑著。


    “可有什麽感悟?”


    孫可嗒了嗒嘴巴,收迴了活寶的姿態。“這感悟麽自然是有的,有些事啊,你看起來很難,想起來也覺得一定很難,所以不敢去做不願去做,總是前怕狼後怕虎。就好比今天,若不是小妹,打死我也不願做這等丟了列祖列宗臉的荒唐事,可是真做了發現也就這麽迴事,我還是我,身上也沒哪兒少了一塊肉。”


    “所以啊,我是悟出來了,這人呐,心得寬臉皮得厚。”


    “你的臉皮還不夠厚麽?”


    孫可誇張的瞪著眼,正想鬥嘴時,像是忽然想起了什麽,然後向著陳辰勾了勾手指,神秘一笑。


    “聽說啊,是聽說,我偷聽到的,我先前說的那個雷家,雷家的那個親戚確實是很厲害的,是個很有名的大才子,叫沈什麽的來著,對了,叫沈淼字明遠。聽說這家夥來了,曲裏的那群讀書人決定今晚為他接風洗塵呢,所以我才賴在雷家喊了好半天。”


    姓沈……想來是桑吉口中的那人?至於接風洗塵,這感情好,就怕你們不聚在一起。


    至於沈淼……他皺著眉想了好一會,記憶中北宋的名人中沒這號人物,不過就算有也不怕,不怕你來就怕你不來,誰叫咱是站在巨人們的腦袋上的呢?


    如今該造的勢也造了,今兒一夜,該傳播的也傳播了,魚兒能不能上勾就看明天了。


    可若是明天仍沒有魚兒上勾,該怎麽辦呢?


    總歸是盡人事聽天命了。


    “睡吧,都洗洗早點休息,明天還要早起呢。”


    ……


    ……


    朝陽初上,然後日頭漸勁,再然後日上三竿。


    為了搶個好位置,第二天一早很早便起了床,簡單收拾後拿起家夥便趕往了寺前廣場占了位。可惜位置雖好,但與昨日相比,熱度已明顯降低,畢竟這種事兒就圖個新鮮,當一直沒有變化時,自然引不來愛看熱鬧之人。


    美多那小娘子倒是一大早就跑了過來,神秘兮兮的告訴自己那個沈淼應該是被逼出麵了,估計今天會過來,讓他做好準備,一定要把那人給幹的落花流水下不來台。


    初始聽到這個消息,陳辰是興奮的,畢竟拋開“不服來戰”這個梗,人家可是據說中的大才子,這可不是尋常可見的。


    可是時間一久仍不見人來便泄了氣,連帶著想與大才子會麵滿足自己好奇心的想法也淡了。


    因為他起得太早,日頭越來越強勁,他閑得實在無聊,又乏起了困,開始打起了嗬欠。


    果然還是出得起錢的怕丟人,不怕丟人的出不起錢啊。


    這是他入睡前的最後一個念頭。


    坐著入睡不僅不倒還可以一動不動看上去正襟危坐可是他的獨門秘枝,當年讀書以及後來工作開會時練出來的。


    哼哈二將變成了左右護法,一人一邊嚴肅的盤腿坐著。


    直到一陣吵吵嚷嚷的聲音驚動了他,然後便是整齊的一陣“哇”聲。


    像極了某次在機場,看到那些粉絲們見到小鮮肉時崇拜的、驚歎的、欣喜的、不知所謂的“哇”。


    才睜開眼便發現有一雙絲質的、繡著鳥的、鞋頭很尖且往上翹的、並且還鑲有玉石的布鞋。


    騷包啊騷包,不知道你家有錢麽?連鞋上都鑲著玉石?


    這才醒來,而且是有生意上門,自然是得整理一下儀容。於是他扶起蓋住臉的鬥笠,又發現自己竟然又流口水了,這可不行,抬袖擦口水會被人笑話滴。


    你不是騷包麽?咱也騷一次,總歸不能輸給你,總歸要激怒你。


    於是他從懷裏掏出了一塊手帕,裝模作樣的擦著自己的嘴角,擦完後又一板一眼的疊了起來放迴到懷裏。


    是許清菡係在他傷口上的手帕。


    手帕上繡著幾朵花,還繡著一個“菡”字,想來是她親手繡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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