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雖然此戰需要李牧主動進攻,但也並非十萬火急。
距離任務期限,還有十九個多小時,既然對方不出手,那他們就有足夠的機會來進行戰前準備。
首先,五十多枚普通自爆體爆炸源以及一枚主腦自爆體爆炸源自然是李牧的最強殺器。
其次,因為沒有主腦自爆體那樣恐怖威力的目標,李牧和羅根都換上了高級抗性的光輝聖騎鎧甲,畢竟那套鎧甲上,抗性全麵。
由於喪屍群中有之前從未遇到過的電流喪屍,鋼鐵喪屍,所以高級抗性光輝聖騎鎧甲上的抗電擊,抗重擊特性是非常關鍵的。
至於普通自爆體的爆炸,雖然光憑高級抗性的鎧甲顯得有點乏力,但李牧倒是希望它們爆炸,畢竟周圍數量更多的,是喪屍。
承受一次普通自爆,就能幫助殺死幾十上百隻喪屍,何樂而不為。
再退一萬步說,即使李牧扛不住,不還有羅根嗎,讓他去對付普通自爆體,就算受一點傷也是能迅速自愈的。
第三,七八千隻喪屍,李牧他們當然不可能傻乎乎地直接衝進去肉搏,在遠處以重火力掃射清理,那才是最正確的做法。
因此,李牧準備給羅根製造火力最猛,且能單兵攜帶的加特林,米尼崗m134型機槍。
雖然李牧沒報多大希望,但沒想到,係統真的可以像在主神那裏一樣,製造出無限彈藥的米尼崗m134。
普通的米尼崗需要消耗一百善惡值,而無限彈藥的則需要三百。
雖然以價值來算的話是貴了點,但為了此戰的勝利,即使是一次性的,李牧也願意製造。
甚至,由於是無限彈藥,為了避免槍口發熱的問題,李牧還特意製造了兩架米尼崗。
當然,米尼崗m134,既能單兵攜帶,也能就地架設,以羅根的身體素質,提在手上掃射幾分鍾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當看到米尼崗霸氣的外形,誇張的火力,以及從李牧口中了解到的無限彈藥,羅根頓時連眼睛都直了。
選定位置,讓羅根自己去架設之餘,李牧又在係統那裏製造了幾十枚普通地雷,布置在了米尼崗的前方。
雖然守護白宮的喪屍現在不出來,但它們應該不會傻到即使被攻擊也不做出行動,隻要羅根那裏一開火,前者肯定是會衝出來的。
另外,李牧還製造了由兩顆圓球裝置進行連接的電磁防護罩,其目的,是防止羅根在掃射過程中,被閃電喪屍襲擊。
電磁防護罩不會妨礙子彈的掃射,但能阻止一切生物的進出,開關,李牧已經交給了羅根。
第四,考慮到電流喪屍頭領與鋼鐵喪屍,因為沒必要再去製作一套針對性的鎧甲,所以李牧花費了三千善惡值,製造出了兩顆帶有魔法防電效果的禦雷珠。
隻要將禦雷珠帶在身上,一般的現實電流就無法傷害或者麻痹李牧與羅根,甚至一些比較低級的雷電係魔法,雷電係法術,也對他們起不到多少效果。
至於鋼鐵喪屍頭領,李牧為它準備的是,激光切割器。雖然李牧不知道激光切割器的威力究竟如何,但係統的介紹是,可以輕易切開地球未來三百年之內的任意天然金屬與科技合金。
光是製造和布置這些東西,就足足花去了李牧和羅根一個多小時的時間,但為了能將危險降到最低,一切都是值得的。
最後,李牧把羅根從架設好的米尼崗m134上叫了過來。
李牧神色鄭重地從納戒中取出了一把很普通很普通的手槍,如托重負地將它遞到了羅根手上。
望著手槍,羅根不解問道:“什麽意思?”
與米尼崗相比,這把手槍對於羅根來說,屬實是太可愛了點,但他看得出來,李牧沒在開玩笑。
李牧望了望喪屍群,深吸了口氣說道:“這裏麵裝的,是艾德曼合金子彈。”
聽到這話,羅根沒有插嘴,從李牧嚴肅的表情上,他似乎明白了什麽。
李牧轉頭看著羅根,繼續說道:“就算我們做好了準備,但此戰仍舊非常危險,這把槍,不是讓你來殺敵的,而是我為你準備的。
我很早之前就說過,你雖然能自愈,但卻無法免疫喪屍病毒,一旦被感染,誰也救不了你。”
羅根淡然地聆聽著,隻是他握槍的手,不由得緊了緊。
注意到羅根的情緒,李牧也不賣關子,開門見山地說道:“羅根,告訴我,如果有下次,你還願意來幫助我,與我並肩作戰嗎?”
聞言,羅根皺了皺眉,但他卻是沒有絲毫的猶豫,當即迴道:“當然願意,雖說我這個人比較隨性,總喜歡獨來獨往,但不騙你,和你在一起,我真的挺開心。”
李牧做的每一件事,羅根都記在心裏。
平底鍋頭,古巴雪茄,還有那不容置疑,逼他穿上鎧甲戰鬥時的嚴厲模樣,自己意外導致自爆體爆炸時,他的苦澀無奈與哭笑不得,羅根統統都沒有忘記。
活了這麽久,這兩天,的確是羅根一生中為數不多的,真正為自己而活的快樂日子。
隻是李牧也明白,無論怎麽高興,羅根心中的擔子,他是永遠也放不下。
“好,”李牧也不廢話,微笑地衝著羅根點了點頭,說道:“既然如此,我想告訴你的是,如果你正常死亡,將來我還有機會再次找到你,但要是你被感染了的話,那就不一定了。
因此,羅根,我需要你記住,一旦被感染,在變異之前,你必須立馬用這把槍了結自己的性命,聽懂了嗎?”
艾德曼合金子彈,是唯一可以殺死金剛狼的武器。
這是之前羅根睡著的時候,李牧擅作主張,偷偷讓係統製造的,因為他放不下狼叔,不忍他為了自己的任務,變成一具行屍走肉。
羅根沉默了,他靜靜地望著手槍。
即使明知他們時間不多,但李牧仍舊沒有催促羅根,因為他明白,艾德曼合金子彈,對羅根的意義重大。
他不是在猶豫,而是在追憶。
沒多久,羅根收起了艾德曼合金子彈手槍,灑脫地笑道。
“放心,我記住了,為了他們,我會的。”
距離任務期限,還有十九個多小時,既然對方不出手,那他們就有足夠的機會來進行戰前準備。
首先,五十多枚普通自爆體爆炸源以及一枚主腦自爆體爆炸源自然是李牧的最強殺器。
其次,因為沒有主腦自爆體那樣恐怖威力的目標,李牧和羅根都換上了高級抗性的光輝聖騎鎧甲,畢竟那套鎧甲上,抗性全麵。
由於喪屍群中有之前從未遇到過的電流喪屍,鋼鐵喪屍,所以高級抗性光輝聖騎鎧甲上的抗電擊,抗重擊特性是非常關鍵的。
至於普通自爆體的爆炸,雖然光憑高級抗性的鎧甲顯得有點乏力,但李牧倒是希望它們爆炸,畢竟周圍數量更多的,是喪屍。
承受一次普通自爆,就能幫助殺死幾十上百隻喪屍,何樂而不為。
再退一萬步說,即使李牧扛不住,不還有羅根嗎,讓他去對付普通自爆體,就算受一點傷也是能迅速自愈的。
第三,七八千隻喪屍,李牧他們當然不可能傻乎乎地直接衝進去肉搏,在遠處以重火力掃射清理,那才是最正確的做法。
因此,李牧準備給羅根製造火力最猛,且能單兵攜帶的加特林,米尼崗m134型機槍。
雖然李牧沒報多大希望,但沒想到,係統真的可以像在主神那裏一樣,製造出無限彈藥的米尼崗m134。
普通的米尼崗需要消耗一百善惡值,而無限彈藥的則需要三百。
雖然以價值來算的話是貴了點,但為了此戰的勝利,即使是一次性的,李牧也願意製造。
甚至,由於是無限彈藥,為了避免槍口發熱的問題,李牧還特意製造了兩架米尼崗。
當然,米尼崗m134,既能單兵攜帶,也能就地架設,以羅根的身體素質,提在手上掃射幾分鍾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當看到米尼崗霸氣的外形,誇張的火力,以及從李牧口中了解到的無限彈藥,羅根頓時連眼睛都直了。
選定位置,讓羅根自己去架設之餘,李牧又在係統那裏製造了幾十枚普通地雷,布置在了米尼崗的前方。
雖然守護白宮的喪屍現在不出來,但它們應該不會傻到即使被攻擊也不做出行動,隻要羅根那裏一開火,前者肯定是會衝出來的。
另外,李牧還製造了由兩顆圓球裝置進行連接的電磁防護罩,其目的,是防止羅根在掃射過程中,被閃電喪屍襲擊。
電磁防護罩不會妨礙子彈的掃射,但能阻止一切生物的進出,開關,李牧已經交給了羅根。
第四,考慮到電流喪屍頭領與鋼鐵喪屍,因為沒必要再去製作一套針對性的鎧甲,所以李牧花費了三千善惡值,製造出了兩顆帶有魔法防電效果的禦雷珠。
隻要將禦雷珠帶在身上,一般的現實電流就無法傷害或者麻痹李牧與羅根,甚至一些比較低級的雷電係魔法,雷電係法術,也對他們起不到多少效果。
至於鋼鐵喪屍頭領,李牧為它準備的是,激光切割器。雖然李牧不知道激光切割器的威力究竟如何,但係統的介紹是,可以輕易切開地球未來三百年之內的任意天然金屬與科技合金。
光是製造和布置這些東西,就足足花去了李牧和羅根一個多小時的時間,但為了能將危險降到最低,一切都是值得的。
最後,李牧把羅根從架設好的米尼崗m134上叫了過來。
李牧神色鄭重地從納戒中取出了一把很普通很普通的手槍,如托重負地將它遞到了羅根手上。
望著手槍,羅根不解問道:“什麽意思?”
與米尼崗相比,這把手槍對於羅根來說,屬實是太可愛了點,但他看得出來,李牧沒在開玩笑。
李牧望了望喪屍群,深吸了口氣說道:“這裏麵裝的,是艾德曼合金子彈。”
聽到這話,羅根沒有插嘴,從李牧嚴肅的表情上,他似乎明白了什麽。
李牧轉頭看著羅根,繼續說道:“就算我們做好了準備,但此戰仍舊非常危險,這把槍,不是讓你來殺敵的,而是我為你準備的。
我很早之前就說過,你雖然能自愈,但卻無法免疫喪屍病毒,一旦被感染,誰也救不了你。”
羅根淡然地聆聽著,隻是他握槍的手,不由得緊了緊。
注意到羅根的情緒,李牧也不賣關子,開門見山地說道:“羅根,告訴我,如果有下次,你還願意來幫助我,與我並肩作戰嗎?”
聞言,羅根皺了皺眉,但他卻是沒有絲毫的猶豫,當即迴道:“當然願意,雖說我這個人比較隨性,總喜歡獨來獨往,但不騙你,和你在一起,我真的挺開心。”
李牧做的每一件事,羅根都記在心裏。
平底鍋頭,古巴雪茄,還有那不容置疑,逼他穿上鎧甲戰鬥時的嚴厲模樣,自己意外導致自爆體爆炸時,他的苦澀無奈與哭笑不得,羅根統統都沒有忘記。
活了這麽久,這兩天,的確是羅根一生中為數不多的,真正為自己而活的快樂日子。
隻是李牧也明白,無論怎麽高興,羅根心中的擔子,他是永遠也放不下。
“好,”李牧也不廢話,微笑地衝著羅根點了點頭,說道:“既然如此,我想告訴你的是,如果你正常死亡,將來我還有機會再次找到你,但要是你被感染了的話,那就不一定了。
因此,羅根,我需要你記住,一旦被感染,在變異之前,你必須立馬用這把槍了結自己的性命,聽懂了嗎?”
艾德曼合金子彈,是唯一可以殺死金剛狼的武器。
這是之前羅根睡著的時候,李牧擅作主張,偷偷讓係統製造的,因為他放不下狼叔,不忍他為了自己的任務,變成一具行屍走肉。
羅根沉默了,他靜靜地望著手槍。
即使明知他們時間不多,但李牧仍舊沒有催促羅根,因為他明白,艾德曼合金子彈,對羅根的意義重大。
他不是在猶豫,而是在追憶。
沒多久,羅根收起了艾德曼合金子彈手槍,灑脫地笑道。
“放心,我記住了,為了他們,我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