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 地主家的紈絝愛砸錢24
快穿:黑化男神,太病嬌! 作者:莫小球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涼初跟著趙淩霄一起逛了一整天的時間,趙淩霄開心得跟個傻子似的。
他給涼初買了不少東西,還時不時試圖拉個小手摟個小腰什麽的。
涼初一開始都會避開,或者拍開趙淩霄的手,不過後來次數多了,她也懶得再阻止,就隨他去了。
這下趙淩霄更加開心起來,仿佛吃了蜜糖的小孩子一樣,整個人就差沒飛起來了——如果他真的能飛的話,隻怕早就飛天一圈表達一下興奮之情。
傍晚,趙淩霄把給涼初買的東西放到車子裏之後,對涼初說:“走,我記得不遠處的一個巷子裏有一家小店,雖然地址偏僻,但做的食物口味不錯,很好吃。”
涼初一邊跟著趙淩霄走,一邊好奇地問:“你對安城很熟?”
“還行吧。”趙淩霄一把牽起涼初的手,“我小時候在安城住過一段時間,後來很久都沒有再來過這裏了。”
“那你怎麽知道那家店現在還開著?”涼初忍不住問。
從趙淩霄小時候到現在,怎麽說也過去十年左右的時間了,一家店能不能開這麽久還真不好說。
趙淩霄腳步一頓,整個人有點蒙圈:“……我還真不知道。”
涼初:“……”
這隻紈絝怕還是個傻子吧。
趙淩霄又拉著涼初繼續往前走:“沒事,反正離得也挺近,我們去看看,如果不開了,我們再去別的地方也不遲。”
“你可真是麻煩。”涼初嘴上嫌棄著,可還是由著趙淩霄拉著她走。
幾分鍾後。
安靜的小巷子裏。
緊閉的木門麵前。
這座小屋看起來已經很破舊,門上麵還結了蜘蛛網,似乎連住的人都沒有了。
趙淩霄:“……”
涼初:“……”
“看來是關門了,”趙淩霄尷尬地笑著,拉著涼初往外走,“我們還是去別的地方看看吧。”
涼初沒說話,任由趙淩霄拉著走。
快要出巷子口的時候,趙淩霄突然停下了腳步。
涼初不明所以,跟著停了下來:“怎麽不走了?”
趙淩霄迴頭,帶著涼初往裏走了走,然後突然一把抱住了涼初。
他們的臉靠得很近,兩個人的唿吸糾纏在一起。
“我差點就忘了,”趙淩霄的聲音裏帶著點緊張的顫音,他摟著涼初的手緊了緊,“這麽好的機會,怎麽能錯過呢。”
安靜的小巷子,很少會有人走過。
這種時候還不主動點,還能等到什麽時候啊。
涼初的臉不自覺地開始微微泛紅,但她還算鎮定,甚至還調侃了一句:“怎麽,你想打劫我?”
趙淩霄的眸色漸漸變深,他抬起一隻手,輕柔地撫摸著涼初的臉頰:“是啊,劫色哦。”
他的聲音因為那一絲輕微的顫抖,顯得格外抓撓人心。
涼初的臉頰不受控製地更加紅了幾分。
趙淩霄的手緩慢地移動到涼初下巴的位置,他輕輕勾起她的下巴,手指反複摩挲著她細膩的皮膚。
“蘇蘇,你真好看。”他的眼睛裏清晰地倒映著她的模樣,“我真的好喜歡好喜歡你。”
他低下頭,試探性地輕輕吻了吻她的唇。
等了幾秒,發現涼初沒有反抗,趙淩霄仿佛受到了鼓舞,他再次吻了上去。
緩慢地斯磨著,輕輕地啃咬著,直到兩個人的氣息交融在一起。
良久,趙淩霄鬆開涼初,他的眼裏熠熠生輝:“蘇蘇,你也是喜歡我的,對不對?”
夕陽西下,昏黃的陽光落下了最後的一點餘暉。
不遠處,熱鬧的街道上陸陸續續亮起了燈,唯獨這小巷子裏暗了下來。
月光初上,一片朦朧。
明明暗暗間,趙淩霄看到涼初眼裏氤氳著柔和的暖意。
她的聲音在空曠的小巷子裏格外的清晰,甚至帶著一點點迴響:“嗯,我也喜歡你。”
是啊,也不記得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
但她知道,她到底還是喜歡上他了。
比她想象中的喜歡的程度,還要多一點。
她其實有些不太習慣這種失控的感覺,喜歡一個人喜歡的太多,對她而言不是一件好事。
可是,她竟然有些控製不住自己的心。
一旦想要克製自己離他遠一點,她的心裏總會覺得不舒服。
所以,她不得不承認,她真的是喜歡他的。
比她自己想的還要喜歡。
趙淩霄覺得自己此刻仿佛置身在夢幻當中,他甚至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下一秒,他的胸腔裏湧現出巨大的喜悅。
他吻了吻涼初的眼睛,聲音喃喃:“蘇蘇,蘇蘇……”
“嗯。”涼初輕聲應著。
“蘇蘇,真好。”趙淩霄又吻了吻涼初的額頭,“真好,你也喜歡我,真好。”
他的聲音因為激動,帶著點暗啞,竟有些性感撩人。
涼初輕笑出聲:“那我們現在能去吃東西了嗎?我餓了。”
趙淩霄:“……”
好好的氛圍突然就沒了,她怎麽老這麽愛破壞氣氛呢。
咦,他剛剛為什麽要用“老”?
這應該是他第一次見她破幻氛圍的本事吧。
額……想不通,算了,也不怎麽重要。
趙淩霄無奈地放開涼初,改為牽著她的手:“走,帶你去吃飯,你想吃什麽?”
涼初沒有掙紮,跟著趙淩霄一起走:“都可以。”
走到巷子外麵的時候,涼初突然停下腳步。
她指著遠處一片漆黑的矮房子,問趙淩霄:“那邊怎麽都沒有亮燈,難道是沒有人住嗎?”
那一片地段全部都是矮屋,沒有樓房,借著月光可以隱約看出輪廓,似乎有些破敗。
整個地段裏,隻有零零星星的幾隻燭火的暗淡光線晃動著,大多數屋子裏連一點光亮都沒有,看起來就好像沒有人住似的。
趙淩霄看了一眼涼初指的方向,繼續拉著涼初往熱鬧的街道走,順便解釋了一句:“那裏應該是貧民區,裏麵應該都是有人住的。隻是那裏的人都付不起電費,連煤油燈都不怎麽舍得用,估計也就偶爾點點蠟燭吧。”
對於貧民區的人而言,能多省下一分錢都是好的。
而且他們晚上要麽睡覺要麽去做零工,不點燈也不影響什麽。
他給涼初買了不少東西,還時不時試圖拉個小手摟個小腰什麽的。
涼初一開始都會避開,或者拍開趙淩霄的手,不過後來次數多了,她也懶得再阻止,就隨他去了。
這下趙淩霄更加開心起來,仿佛吃了蜜糖的小孩子一樣,整個人就差沒飛起來了——如果他真的能飛的話,隻怕早就飛天一圈表達一下興奮之情。
傍晚,趙淩霄把給涼初買的東西放到車子裏之後,對涼初說:“走,我記得不遠處的一個巷子裏有一家小店,雖然地址偏僻,但做的食物口味不錯,很好吃。”
涼初一邊跟著趙淩霄走,一邊好奇地問:“你對安城很熟?”
“還行吧。”趙淩霄一把牽起涼初的手,“我小時候在安城住過一段時間,後來很久都沒有再來過這裏了。”
“那你怎麽知道那家店現在還開著?”涼初忍不住問。
從趙淩霄小時候到現在,怎麽說也過去十年左右的時間了,一家店能不能開這麽久還真不好說。
趙淩霄腳步一頓,整個人有點蒙圈:“……我還真不知道。”
涼初:“……”
這隻紈絝怕還是個傻子吧。
趙淩霄又拉著涼初繼續往前走:“沒事,反正離得也挺近,我們去看看,如果不開了,我們再去別的地方也不遲。”
“你可真是麻煩。”涼初嘴上嫌棄著,可還是由著趙淩霄拉著她走。
幾分鍾後。
安靜的小巷子裏。
緊閉的木門麵前。
這座小屋看起來已經很破舊,門上麵還結了蜘蛛網,似乎連住的人都沒有了。
趙淩霄:“……”
涼初:“……”
“看來是關門了,”趙淩霄尷尬地笑著,拉著涼初往外走,“我們還是去別的地方看看吧。”
涼初沒說話,任由趙淩霄拉著走。
快要出巷子口的時候,趙淩霄突然停下了腳步。
涼初不明所以,跟著停了下來:“怎麽不走了?”
趙淩霄迴頭,帶著涼初往裏走了走,然後突然一把抱住了涼初。
他們的臉靠得很近,兩個人的唿吸糾纏在一起。
“我差點就忘了,”趙淩霄的聲音裏帶著點緊張的顫音,他摟著涼初的手緊了緊,“這麽好的機會,怎麽能錯過呢。”
安靜的小巷子,很少會有人走過。
這種時候還不主動點,還能等到什麽時候啊。
涼初的臉不自覺地開始微微泛紅,但她還算鎮定,甚至還調侃了一句:“怎麽,你想打劫我?”
趙淩霄的眸色漸漸變深,他抬起一隻手,輕柔地撫摸著涼初的臉頰:“是啊,劫色哦。”
他的聲音因為那一絲輕微的顫抖,顯得格外抓撓人心。
涼初的臉頰不受控製地更加紅了幾分。
趙淩霄的手緩慢地移動到涼初下巴的位置,他輕輕勾起她的下巴,手指反複摩挲著她細膩的皮膚。
“蘇蘇,你真好看。”他的眼睛裏清晰地倒映著她的模樣,“我真的好喜歡好喜歡你。”
他低下頭,試探性地輕輕吻了吻她的唇。
等了幾秒,發現涼初沒有反抗,趙淩霄仿佛受到了鼓舞,他再次吻了上去。
緩慢地斯磨著,輕輕地啃咬著,直到兩個人的氣息交融在一起。
良久,趙淩霄鬆開涼初,他的眼裏熠熠生輝:“蘇蘇,你也是喜歡我的,對不對?”
夕陽西下,昏黃的陽光落下了最後的一點餘暉。
不遠處,熱鬧的街道上陸陸續續亮起了燈,唯獨這小巷子裏暗了下來。
月光初上,一片朦朧。
明明暗暗間,趙淩霄看到涼初眼裏氤氳著柔和的暖意。
她的聲音在空曠的小巷子裏格外的清晰,甚至帶著一點點迴響:“嗯,我也喜歡你。”
是啊,也不記得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
但她知道,她到底還是喜歡上他了。
比她想象中的喜歡的程度,還要多一點。
她其實有些不太習慣這種失控的感覺,喜歡一個人喜歡的太多,對她而言不是一件好事。
可是,她竟然有些控製不住自己的心。
一旦想要克製自己離他遠一點,她的心裏總會覺得不舒服。
所以,她不得不承認,她真的是喜歡他的。
比她自己想的還要喜歡。
趙淩霄覺得自己此刻仿佛置身在夢幻當中,他甚至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下一秒,他的胸腔裏湧現出巨大的喜悅。
他吻了吻涼初的眼睛,聲音喃喃:“蘇蘇,蘇蘇……”
“嗯。”涼初輕聲應著。
“蘇蘇,真好。”趙淩霄又吻了吻涼初的額頭,“真好,你也喜歡我,真好。”
他的聲音因為激動,帶著點暗啞,竟有些性感撩人。
涼初輕笑出聲:“那我們現在能去吃東西了嗎?我餓了。”
趙淩霄:“……”
好好的氛圍突然就沒了,她怎麽老這麽愛破壞氣氛呢。
咦,他剛剛為什麽要用“老”?
這應該是他第一次見她破幻氛圍的本事吧。
額……想不通,算了,也不怎麽重要。
趙淩霄無奈地放開涼初,改為牽著她的手:“走,帶你去吃飯,你想吃什麽?”
涼初沒有掙紮,跟著趙淩霄一起走:“都可以。”
走到巷子外麵的時候,涼初突然停下腳步。
她指著遠處一片漆黑的矮房子,問趙淩霄:“那邊怎麽都沒有亮燈,難道是沒有人住嗎?”
那一片地段全部都是矮屋,沒有樓房,借著月光可以隱約看出輪廓,似乎有些破敗。
整個地段裏,隻有零零星星的幾隻燭火的暗淡光線晃動著,大多數屋子裏連一點光亮都沒有,看起來就好像沒有人住似的。
趙淩霄看了一眼涼初指的方向,繼續拉著涼初往熱鬧的街道走,順便解釋了一句:“那裏應該是貧民區,裏麵應該都是有人住的。隻是那裏的人都付不起電費,連煤油燈都不怎麽舍得用,估計也就偶爾點點蠟燭吧。”
對於貧民區的人而言,能多省下一分錢都是好的。
而且他們晚上要麽睡覺要麽去做零工,不點燈也不影響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