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你不能送我東西。特別是價值超高的東西。”


    “誒?多少錢算超高?”


    本想按照正常套路去追求馬月的遊凱文,聽到這個要求,有點頭大。如果什麽都不能送,那怎麽搞?沒有正經追過女人,毫無經驗,他也沒想到別的方式。


    “這個嘛。。。”馬月轉著眼睛想了想,“不超過一百塊軟妹幣。”


    “一百?!你逗我呢?帝都什麽消費水平?上次在三裏屯我給你進貨那洗發水和沐浴露,算不算送你的?那兩瓶就快二百了。這個不行。”


    “要麽,一千?”


    馬月砸吧砸吧嘴,她能想到,那一次說好的買菜,花了六百多,遊凱文顯然不是個省錢的貨。


    “這個不能算在協議裏,我不同意。不過我可以口頭答應你,我不會送你不喜歡的東西。如果你看到這樣的東西,可以拒收,扔垃圾箱也無所謂。”


    “嗯。好吧。還有就是。。。那個一周幾次?”


    馬月想到一個最關鍵的問題,因為她此時根本無法擺脫這個心裏障礙。


    “哪個?做飯?一周三次。”


    “不是。另一個做。”


    提到這個,馬月不由自主的想起那天晚上,遊凱文那狂暴恐怖的模樣,不斷的在她的腦海裏浮現,恐懼感再次襲遍全身。


    “哦。。。那個。我不勉強你。如果你不放心,我們可以不住在一起。除非你主動讓我留下。這一年,我們當作普通情侶那樣相處。一年以後,你要是想離開我,隨你便,還你自由。”


    想到也許有意外失敗這個殘忍的可能性,遊凱文的臉上展現出如心髒一樣痛苦的扭曲。


    “也許不見,就會慢慢忘了吧。”


    馬月這一句自欺欺人的話,連自己都不信。在強製自己消失的這段時間,她的心裏的表現可沒有言語這麽輕鬆。


    “你覺得多長時間能忘?你知不知道看不見你這一個月,我怎麽過的?”


    遊凱文皺著眉頭,神情激動。


    “不想知道。”


    馬月不是感覺不到遊凱文對她的愛慕,但是她不相信任何一個男人。“相信”這兩個字早已經在三年前站在88層天台的雨夜裏,被她和著淚水吃掉了。她覺得遊凱文不過是一時新鮮,自己的若即若離反而勾起他的興趣。一年的協議也不錯,時間長了,就算兩個人沒有違反條款,遊凱文也可能逐漸淡卻對她的糾纏,甚至厭煩。那個時候,她拿著股份離開,不再會有任何羈絆。


    “沒有別的了。是不是要寫下來?”


    “當然。協議的主旨就是一年內,我們保持第一種老板和員工的關係,第二種朋友的關係不變,在此基礎上,作為情侶的第三種關係。一年以後,我給你syy百分之七十的股份。你可以自己選擇掛靠在集團名下,或是獨立出去。my集團作為投資方擁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沒有管理權,隻拿利潤分紅。在一年內,如果我違反你的條款,可以立刻解約,你拿著股份走人。如果你違反我的條款,協議延期一年。下一年繼續違約,再延一年。”


    “這個,不合理。”


    馬月對於遊凱文的無賴要求很是不爽,難道要一輩子被這協議約束?


    “我覺得很公平。你覺得條款做不到現在可以提出來。否則白紙黑字寫下來,就不能違約。哪個不行?你可能會找別的男人?你不想陪我吃飯?還是你不想把我當男朋友,根本不想看見我?我在你眼裏就隻是被下藥那天晚上的禽獸?那你給我做飯給我過生日,忍著頭疼也怕我餓著,還有在芭提雅各處玩的那幾天,算什麽?沒有任何條款製約,你高興是裝出來的?”


    “我。。。”


    馬月皺著眉頭,麵對遊凱文的質問不隻啞口無言,心裏更像被人揪住般,甚至難以唿吸。


    不需要答案,遊凱文知道他所說的都是事實。兩人相處的一幕幕告訴他馬月對他絕對不隻是老板、朋友。那是超越了這兩種關係的愛。但他不知道馬月為什麽從不承認,為什麽要拒他於千裏之外。


    所以,除了這無賴協議可以強製馬月留在他身邊以外,他沒有任何辦法。


    “你用中文抄一遍。”


    片刻之後,遊凱文把他用英文寫下的協議遞給馬月。


    “協議書


    甲方:凱文·遊


    乙方:馬月


    關於甲方要求乙方的私人定製項目,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共識:


    甲乙雙方以情侶關係交往,並保持職場和朋友的關係不變。協議解除後,甲方付給乙方百分之七十的syy股份。


    一、協議期限:2017年11月11日至2018年11月10日。


    二、甲方承諾:


    1.協議期限內不得與除乙方外的其他女人有任何關係。


    2.協議期限內保持協議內容隱私,不得被外界所知。


    3.協議期限內不許強製乙方收下不滿意的贈予。


    4.協議期限內不得做出強迫乙方的行為。


    三、乙方承諾:


    1.協議期限內不得與除甲方外的其他男人有任何關係。


    2.協議期限內每天與甲方一起吃晚飯,且保持每周三次以上私家菜。


    3.協議期限內乙方要真正把甲方當做男朋友看待。


    4.協議期限內乙方不得無故消失,不得脫離甲方可尋範圍。


    四、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違約,立刻解除協議,並交付乙方syy百分之七十的股份。


    2.如果乙方違約,協議延長期限一年,直到遵守協議條款不變。如果繼續違約,繼續延長一年有效期。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


    簽字:


    甲方:凱文·遊,乙方:”


    馬月覺得活了三十多年也算見多識廣,卻從未想過自己有一天,居然能和一個’浪花飄’臭無賴簽訂關係協議。


    她表情極其豐富的看著遊凱文用英文寫下,並且已經簽了字的協議書。


    “你確定是認真的?這個,沒有法律效用吧?”


    “沒有。不過為了保障你的權益,等我改了那個股份轉讓協議以後,你可以先簽了,一年以後或中間我們私下的協議解除後,我再給你。你可以直接拿去做資產變更手續。”


    遊凱文頓了頓,直視著馬月的眼睛。


    “你要是想毀掉我們的協議,我也沒什麽辦法。心不甘情不願,一張紙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馬月當然明白遊凱文的意思。具有法律效用的結婚證書不仍是說撕就撕,何況手裏這不過是一張寫滿了字的紙而已。


    “不管你怎麽樣,既然條款寫清楚了,我會遵守約定的。我馬月答應過的事,一定會做到。就像一年前我在這裏述職說的,給我時間,我會讓syy在行業內處於無人敢撼動的地位。我沒食言吧?”


    看到馬月堅定且真摯的態度,遊凱文會心一笑。


    柏楊說:愛情是不按邏輯發展的,所以必須時時注意它的變化。愛情更不是永恆的,所以必須不斷地追求。


    而遊凱文需要的,就是時間。


    或許隻有這白紙黑字的協議,才是最真實的,最有效的,可以控製愛情時間的唯一保障。


    雖然馬月與遊凱文對這份周年之約協議的初衷和目的不同,但對二人來說,這都是一個全新的開始,兩人對此充滿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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