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又一個禽獸!
極品女帝:男妃莫心急 作者:雨晴歡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你們公主讓你來問什麽?”夜未央直接問道。他有些吃不準這春草公主的用意,讓這麽一個美豔的侍女過來傳話,難道是美人計?
“公主說,太子您送的鐲子她不想收也不能收,可如今卡在手腕上摘不下來,不知道太子您可有辦法取下?”這美豔侍女根本不是旁人,而是李春草本人。吃準了這兄妹兩根本認不出自己,所以幹脆以自己的侍女的身份過來詢問,省的多生事端還問不清楚。
春草的話讓夜未央有些不悅:“公主可是嫌棄禮物輕了所以才不想收的麽?”
“不不不,您誤會了。我們公主的意思是,這個鐲子太過貴重,她覺得自己佩戴起來著實不妥,所以才想要還給您,讓您可以選擇一個與這枚玉鐲身份相當的女子贈送。”最好是直接送給東華公主,這樣她那一千五百萬兩銀子就穩了。
夜未央沒有迴答,卻頗有興趣的盯住了麵前的美人:“你說你是春草公主的侍女?我怎麽從來沒有看見過你?”
李春草心裏一凜,暗罵夜未央狡詐,臉上卻不動聲色:“我不過是一個小小的侍女,平日裏為公主辦些事情,太子您未曾注意過奴婢也是理所當然的。”
“哦?”夜未央挑了挑眉,眼中的興味神色越發濃鬱起來:“你這樣的品貌能不引人注目,似乎有些難吧。我倒是聽說,你們樓蘭女子若是嫁人,身旁的侍女也會作為陪嫁,倒是不知道春草公主若是嫁人,你也會作為她的陪嫁麽?”
又一個禽獸!春草在心裏罵道。夜未央這話,分明是對自己假扮的這個宮女起了壞心思,不僅想娶了公主,還想再附贈一個美人。明明長得一副翩翩謫仙的樣子,原來卻也是這麽心思猥瑣之徒,真是白瞎了這麽一張俊臉!
可是心裏惱火歸惱火,李春草還是得擺出一副恭敬的樣子:“此事奴婢不甚清楚,全憑公主殿下做主。”
夜未央的嘴角突然勾起一抹微笑,銀發彎眸的樣子動人心魄,隻見他突然伸出手指挑起了春草的下巴,鎖住了她的目光,“迴去告訴你們公主,這個鐲子一旦帶上,就再也無法摘下。如果你能好好開導開導她,順便替我看好她,那麽等到日後你隨她去夜辰國時,我便立你為妃如何?”
春草的心裏一驚。夜未央難道知道她想要逃婚了?!還有,他這麽明目張膽的出賣自己的美色,就是為了挖自己本人的牆角,這樣真的好嗎?她李春草不過是一個要財沒財要色無色的普通公主,哪裏值得他一國太子如此費盡心思的招攬迴國。
這也太奇怪了!
奇怪歸奇怪,但最多的還是厭惡。春草突然伸手打掉了夜未央的手指,朝後退了兩步,“太子殿下請自重!奴婢不過是個普通的婢女,自然應該遵守一個婢女應有的本分,不會逾距。倒是太子您對一個婢女說這樣的話,似乎配不上您高貴的身份。”
夜未央的眼裏閃過一抹訝異,沒想到自己親自出馬,竟然連一個小宮女的都搞不定。雖然他不想計較,可夜雪顏卻坐不住了!
“你一個小小的賤婢竟敢這麽跟太子哥哥說話,是活的不耐煩了吧!我哥哥應允你讓你一個賤婢做妃子,那是讓你飛上枝頭變鳳凰的大恩賜,你可別敬酒不吃吃罰酒!”
“奴婢隻是盡一個奴婢的本分,不會有其他非分之想。若奴婢所言讓太子公主不喜,奴婢這就退下,不打擾二位主子的清靜。”有些不屑的瞥了夜雪顏一眼,春草突然覺得很是掃興。夜雪顏瘦是瘦了,也變漂亮了,可就是這一身囂張跋扈的臭毛病還是改不了。
鐲子的消息算是知道了,這旭日宮也變得一刻都呆不下去。要讓她說,跟這兩兄妹相處,都不如和自己屋裏那兩見麵就掐架的寵物呆著自在。
“等等!”春草正要退出去,手腕卻突然被夜未央抓住了,可就是這麽個簡單的動作,卻差點嚇得她出了一身的冷汗。
開什麽玩笑!她的右手腕上可套著夜未央送的鐲子啊!雖然她專門挑了一身長袖的婢女服侍遮掩,可如果真讓夜未央抓住了,難保不會露餡。
萬幸的是,夜未央抓住的,是李春草的左手腕。
“你幹嘛啊?!”春草羞惱的將手拽了迴來,狠狠瞪了夜未央一眼。
“抱歉,我沒有別的意思,隻是想問問,你叫什麽?”夜未央和善的笑了笑。不得不承認,他從未在女人麵前碰過釘子,而這是第一次,所以,她算是成功的引起了他的興趣。
春草眼珠子轉了轉,嘴角突然不經意的彎了彎說道:“我**桃。”
她這麽說,可不算是騙人吧!春草春桃,本來就是同一個人。
“春桃?春桃……”夜未央喃喃念叨幾遍,終於心滿意足的朝著春草揮了揮手:“我記住你了!好了,沒什麽事情,你現在可以迴去了。”
這句話像是特赦令,春草剛一反應過來,便直接快步退了出去。不過夜雪顏卻有些不甘心的衝著夜未央嘟囔:“哥哥該不是被剛剛的美人迷暈了吧!她那麽跟你說話,你怎麽這麽輕易就放她走了!”
“有何不可呢?”夜未央突然微笑說了一句。
夜雪顏愣了一下,看著哥哥那如沐春風的笑容,覺得有些難以置信!她剛剛若不是失聰,便是第一次聽到哥哥間接承認自己對一個女人有了興趣!這簡直是堪比夜辰國祭還要難得一見的大事!
這下,總不會有人再說哥哥有斷袖之癖了吧!
從旭日宮裏出來,春草的臉色很不好看。鐲子摘不下來不說,竟然還看到了夜未央不為人知的一麵,這讓她的心裏既惋惜又覺得很鬱悶。
這樣的結果,除了逃婚似乎已經別無他法。
平日裏經過李澤住處的時候,春草都會盡量繞著走,不過今天大概是太心不在焉,春草並未注意到這些。直到自己迎麵撞上了一個人,這才迴過了神。
“公主說,太子您送的鐲子她不想收也不能收,可如今卡在手腕上摘不下來,不知道太子您可有辦法取下?”這美豔侍女根本不是旁人,而是李春草本人。吃準了這兄妹兩根本認不出自己,所以幹脆以自己的侍女的身份過來詢問,省的多生事端還問不清楚。
春草的話讓夜未央有些不悅:“公主可是嫌棄禮物輕了所以才不想收的麽?”
“不不不,您誤會了。我們公主的意思是,這個鐲子太過貴重,她覺得自己佩戴起來著實不妥,所以才想要還給您,讓您可以選擇一個與這枚玉鐲身份相當的女子贈送。”最好是直接送給東華公主,這樣她那一千五百萬兩銀子就穩了。
夜未央沒有迴答,卻頗有興趣的盯住了麵前的美人:“你說你是春草公主的侍女?我怎麽從來沒有看見過你?”
李春草心裏一凜,暗罵夜未央狡詐,臉上卻不動聲色:“我不過是一個小小的侍女,平日裏為公主辦些事情,太子您未曾注意過奴婢也是理所當然的。”
“哦?”夜未央挑了挑眉,眼中的興味神色越發濃鬱起來:“你這樣的品貌能不引人注目,似乎有些難吧。我倒是聽說,你們樓蘭女子若是嫁人,身旁的侍女也會作為陪嫁,倒是不知道春草公主若是嫁人,你也會作為她的陪嫁麽?”
又一個禽獸!春草在心裏罵道。夜未央這話,分明是對自己假扮的這個宮女起了壞心思,不僅想娶了公主,還想再附贈一個美人。明明長得一副翩翩謫仙的樣子,原來卻也是這麽心思猥瑣之徒,真是白瞎了這麽一張俊臉!
可是心裏惱火歸惱火,李春草還是得擺出一副恭敬的樣子:“此事奴婢不甚清楚,全憑公主殿下做主。”
夜未央的嘴角突然勾起一抹微笑,銀發彎眸的樣子動人心魄,隻見他突然伸出手指挑起了春草的下巴,鎖住了她的目光,“迴去告訴你們公主,這個鐲子一旦帶上,就再也無法摘下。如果你能好好開導開導她,順便替我看好她,那麽等到日後你隨她去夜辰國時,我便立你為妃如何?”
春草的心裏一驚。夜未央難道知道她想要逃婚了?!還有,他這麽明目張膽的出賣自己的美色,就是為了挖自己本人的牆角,這樣真的好嗎?她李春草不過是一個要財沒財要色無色的普通公主,哪裏值得他一國太子如此費盡心思的招攬迴國。
這也太奇怪了!
奇怪歸奇怪,但最多的還是厭惡。春草突然伸手打掉了夜未央的手指,朝後退了兩步,“太子殿下請自重!奴婢不過是個普通的婢女,自然應該遵守一個婢女應有的本分,不會逾距。倒是太子您對一個婢女說這樣的話,似乎配不上您高貴的身份。”
夜未央的眼裏閃過一抹訝異,沒想到自己親自出馬,竟然連一個小宮女的都搞不定。雖然他不想計較,可夜雪顏卻坐不住了!
“你一個小小的賤婢竟敢這麽跟太子哥哥說話,是活的不耐煩了吧!我哥哥應允你讓你一個賤婢做妃子,那是讓你飛上枝頭變鳳凰的大恩賜,你可別敬酒不吃吃罰酒!”
“奴婢隻是盡一個奴婢的本分,不會有其他非分之想。若奴婢所言讓太子公主不喜,奴婢這就退下,不打擾二位主子的清靜。”有些不屑的瞥了夜雪顏一眼,春草突然覺得很是掃興。夜雪顏瘦是瘦了,也變漂亮了,可就是這一身囂張跋扈的臭毛病還是改不了。
鐲子的消息算是知道了,這旭日宮也變得一刻都呆不下去。要讓她說,跟這兩兄妹相處,都不如和自己屋裏那兩見麵就掐架的寵物呆著自在。
“等等!”春草正要退出去,手腕卻突然被夜未央抓住了,可就是這麽個簡單的動作,卻差點嚇得她出了一身的冷汗。
開什麽玩笑!她的右手腕上可套著夜未央送的鐲子啊!雖然她專門挑了一身長袖的婢女服侍遮掩,可如果真讓夜未央抓住了,難保不會露餡。
萬幸的是,夜未央抓住的,是李春草的左手腕。
“你幹嘛啊?!”春草羞惱的將手拽了迴來,狠狠瞪了夜未央一眼。
“抱歉,我沒有別的意思,隻是想問問,你叫什麽?”夜未央和善的笑了笑。不得不承認,他從未在女人麵前碰過釘子,而這是第一次,所以,她算是成功的引起了他的興趣。
春草眼珠子轉了轉,嘴角突然不經意的彎了彎說道:“我**桃。”
她這麽說,可不算是騙人吧!春草春桃,本來就是同一個人。
“春桃?春桃……”夜未央喃喃念叨幾遍,終於心滿意足的朝著春草揮了揮手:“我記住你了!好了,沒什麽事情,你現在可以迴去了。”
這句話像是特赦令,春草剛一反應過來,便直接快步退了出去。不過夜雪顏卻有些不甘心的衝著夜未央嘟囔:“哥哥該不是被剛剛的美人迷暈了吧!她那麽跟你說話,你怎麽這麽輕易就放她走了!”
“有何不可呢?”夜未央突然微笑說了一句。
夜雪顏愣了一下,看著哥哥那如沐春風的笑容,覺得有些難以置信!她剛剛若不是失聰,便是第一次聽到哥哥間接承認自己對一個女人有了興趣!這簡直是堪比夜辰國祭還要難得一見的大事!
這下,總不會有人再說哥哥有斷袖之癖了吧!
從旭日宮裏出來,春草的臉色很不好看。鐲子摘不下來不說,竟然還看到了夜未央不為人知的一麵,這讓她的心裏既惋惜又覺得很鬱悶。
這樣的結果,除了逃婚似乎已經別無他法。
平日裏經過李澤住處的時候,春草都會盡量繞著走,不過今天大概是太心不在焉,春草並未注意到這些。直到自己迎麵撞上了一個人,這才迴過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