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章 古代學徒
開局介紹人妖,古人傻眼了 作者:戒煙客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主要約定是:學徒期限為三年零一節(學徒三年後到第四年的端午節,農曆五月初五)。
中途不準退師。
學徒期間不開工錢。
學徒期間不準結婚成家。
師傅打罵徒弟,萬一打失手,不償命。
師傅負責徒弟的穿衣吃飯等等這些條款。
保人早已對徒弟及其家人預先講妥,這時是正式宣布生效。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這是社會上和行業內人人認可的信條。
徒弟一生都以父禮尊崇師傅。
“師徒如父子”,師傅如愛自己孩子一般愛護教育徒弟。
拜師儀式完成,徒弟就留住在了師傅家,除非師徒兩家十分臨近,徒弟才迴自己家住。
不過老話說的好。
“要想會,跟師傅睡”。
......................................
當然,這不是那些黃色玩笑。
因為隻有常和師傅在一起,一起幹活,一起生活,關係上成為師傅家庭中的一員,感情上達到親如父子的程度,師傅傳藝自然會盡心盡力。
有不少需用“意”傳的道理,有時就含在師傅的“閑話”裏,常在左右,能從師傅的話語中悟出很多東西。
木匠學徒不能說很苦,但確實很累。
徒弟要勤快,早上必須早早起床,先收拾好自己的事;
待師傅起床後,給師傅倒尿壺,打洗臉水是必幹的活,然後幹些雜活,等師傅洗漱完畢,收拾整齊,即與師傅一起去雇主家。
約定中雖有師傅包徒弟吃飯一款,實際上,除了個別歇工日外,木匠一日三餐都在雇主家吃,師父也不用花多少錢。
所以早上外出的很早,步行到雇主家,先搬出工具幹一陣子活兒,雇主家也預備好早飯了,晚上收工後,吃罷晚飯,便迴家休息。
若路途較遠,幹脆就住在雇主家。
不過不論住在哪裏,晚上徒弟都要為師傅打洗臉水,倒洗腳水,伺候師傅上床休息了,自己才能休息。
總之,學徒從早上起床到晚上上床,沒有閑暇功夫。
幹滿三年,學成了手藝,可以出師獨立了。
為感謝師傅的三年教誨和傳授,徒弟自願將來年端午節以前的工錢收入孝敬給師傅,以報師恩。
約定中,雖有學徒不得工錢一條,並非雇主不付工錢。
師傅做一天工計一個工日,學徒做一天工同樣計一個工日,雇主根據工日給付工錢,並且不分師傅徒弟,每個工日給付同樣的工錢。
乍一看,這似乎不太合理,師傅做活兒當然要比徒弟效率高,質量好。
尤其剛進師門的學徒,幾乎什麽都生疏,什麽都不會,幹活兒肯定效率低,質量更談不上,但工錢照付,雇主豈不是吃了大虧?
虧是要吃一點的,但不至於太大,木匠做活兒,都有工日標準(木匠叫它工眼兒),做什麽活兒有什麽活兒的工數。
比如蓋房子,有個上七下八的標準,即打做木架(五檁架,全柁全檁),平均每間房七個工日;門窗裝修(半裝修,窗樣一模三件),平均每間房為八個工。
這是個大概標準,不絕對,因為所用木料的加工難易度,是影響工日的一個因素,順手的木料,自然就省工,費事的木料用工就多些。
但不會相差太多,與標準工日略有出入。
師傅帶徒弟,師傅要付出更大的體力,要把徒弟沒完成的工作量,盡量補上。
既要照看教授徒弟牽扯著精力,同時還要替徒弟幹一份兒活兒多出力氣,辛苦是可以想象的,有時不得不采取延長工時的辦法,以盡量維持工日的大概標準。
盡管如此,工日仍是隻多不少。雇主們對帶徒弟的木匠,大多都能通情達理,“沒有徒弟就沒有師傅嘛”。由徒弟到師傅這個過程,明裏是師傅的教育和傳授,暗裏也有雇主們的捧場和培養。
..................................
除此之外,師徒約定中,師傅包管徒弟學徒期間的穿衣,隻是個籠統的約定,沒有詳細的內容和說明,一年四季,冬棉、夏單、春秋穿的夾衣,除棉衣外還要有換洗衣裳,以及鞋襪等,是不小的開銷。
為師的自然不能違反約定,過大年穿新衣,年底除夕日,師傅拿出一件新布長衫,給徒弟穿,徒弟穿著長衫迴家去過年,大家看了,都說師傅家給做的衣裳很體麵。這樣的長衫隻適合過年時穿三、五天,可穿用很多年。
其他衣裳,每到節令換季時,學徒家長已自提前準備好了,為師的當然不必再操辦,可敬天下父母心,孩子在人家手下學徒,不能讓孩子委屈著,也不能惹師傅不開心。
學徒是沒有經濟收入的,沒有收入就無法成家養家,雖然隨著學徒時間的增長,技術的不斷成熟,有時到了年底,為了鼓勵,師傅可能給徒弟點錢,但是這種錢是賞賜性的,很少的。
過日子養家靠的是長期穩定的經濟收入,師徒約定中的學徒期間不準成家一條,防的就是徒弟有了家小,但無養家之資而中途輟去。
為了娶妻成家,又苦於收入菲薄而中途退師者,大有人在,師傅又無奈其何。
拜師時的所謂保人,並無“保”的作用,當時隻起為師徒兩方聯係溝通當中間人的作用。
結果,師傅不僅失去了徒弟的那份工錢收入,而且初帶徒弟時的那份辛苦也白費了。
再帶徒弟還得從頭開始,為師的豈不冤枉!所以,必須硬性規定,學徒時不許結婚成家。
現在簽定合同,條款內容利益多向甲方傾斜,過去當師傅的同樣不希望利益流失,徒弟若想學成手藝,隻有堅持到滿師以後才能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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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歡看這種普及古代的知識。)
中途不準退師。
學徒期間不開工錢。
學徒期間不準結婚成家。
師傅打罵徒弟,萬一打失手,不償命。
師傅負責徒弟的穿衣吃飯等等這些條款。
保人早已對徒弟及其家人預先講妥,這時是正式宣布生效。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這是社會上和行業內人人認可的信條。
徒弟一生都以父禮尊崇師傅。
“師徒如父子”,師傅如愛自己孩子一般愛護教育徒弟。
拜師儀式完成,徒弟就留住在了師傅家,除非師徒兩家十分臨近,徒弟才迴自己家住。
不過老話說的好。
“要想會,跟師傅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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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不是那些黃色玩笑。
因為隻有常和師傅在一起,一起幹活,一起生活,關係上成為師傅家庭中的一員,感情上達到親如父子的程度,師傅傳藝自然會盡心盡力。
有不少需用“意”傳的道理,有時就含在師傅的“閑話”裏,常在左右,能從師傅的話語中悟出很多東西。
木匠學徒不能說很苦,但確實很累。
徒弟要勤快,早上必須早早起床,先收拾好自己的事;
待師傅起床後,給師傅倒尿壺,打洗臉水是必幹的活,然後幹些雜活,等師傅洗漱完畢,收拾整齊,即與師傅一起去雇主家。
約定中雖有師傅包徒弟吃飯一款,實際上,除了個別歇工日外,木匠一日三餐都在雇主家吃,師父也不用花多少錢。
所以早上外出的很早,步行到雇主家,先搬出工具幹一陣子活兒,雇主家也預備好早飯了,晚上收工後,吃罷晚飯,便迴家休息。
若路途較遠,幹脆就住在雇主家。
不過不論住在哪裏,晚上徒弟都要為師傅打洗臉水,倒洗腳水,伺候師傅上床休息了,自己才能休息。
總之,學徒從早上起床到晚上上床,沒有閑暇功夫。
幹滿三年,學成了手藝,可以出師獨立了。
為感謝師傅的三年教誨和傳授,徒弟自願將來年端午節以前的工錢收入孝敬給師傅,以報師恩。
約定中,雖有學徒不得工錢一條,並非雇主不付工錢。
師傅做一天工計一個工日,學徒做一天工同樣計一個工日,雇主根據工日給付工錢,並且不分師傅徒弟,每個工日給付同樣的工錢。
乍一看,這似乎不太合理,師傅做活兒當然要比徒弟效率高,質量好。
尤其剛進師門的學徒,幾乎什麽都生疏,什麽都不會,幹活兒肯定效率低,質量更談不上,但工錢照付,雇主豈不是吃了大虧?
虧是要吃一點的,但不至於太大,木匠做活兒,都有工日標準(木匠叫它工眼兒),做什麽活兒有什麽活兒的工數。
比如蓋房子,有個上七下八的標準,即打做木架(五檁架,全柁全檁),平均每間房七個工日;門窗裝修(半裝修,窗樣一模三件),平均每間房為八個工。
這是個大概標準,不絕對,因為所用木料的加工難易度,是影響工日的一個因素,順手的木料,自然就省工,費事的木料用工就多些。
但不會相差太多,與標準工日略有出入。
師傅帶徒弟,師傅要付出更大的體力,要把徒弟沒完成的工作量,盡量補上。
既要照看教授徒弟牽扯著精力,同時還要替徒弟幹一份兒活兒多出力氣,辛苦是可以想象的,有時不得不采取延長工時的辦法,以盡量維持工日的大概標準。
盡管如此,工日仍是隻多不少。雇主們對帶徒弟的木匠,大多都能通情達理,“沒有徒弟就沒有師傅嘛”。由徒弟到師傅這個過程,明裏是師傅的教育和傳授,暗裏也有雇主們的捧場和培養。
..................................
除此之外,師徒約定中,師傅包管徒弟學徒期間的穿衣,隻是個籠統的約定,沒有詳細的內容和說明,一年四季,冬棉、夏單、春秋穿的夾衣,除棉衣外還要有換洗衣裳,以及鞋襪等,是不小的開銷。
為師的自然不能違反約定,過大年穿新衣,年底除夕日,師傅拿出一件新布長衫,給徒弟穿,徒弟穿著長衫迴家去過年,大家看了,都說師傅家給做的衣裳很體麵。這樣的長衫隻適合過年時穿三、五天,可穿用很多年。
其他衣裳,每到節令換季時,學徒家長已自提前準備好了,為師的當然不必再操辦,可敬天下父母心,孩子在人家手下學徒,不能讓孩子委屈著,也不能惹師傅不開心。
學徒是沒有經濟收入的,沒有收入就無法成家養家,雖然隨著學徒時間的增長,技術的不斷成熟,有時到了年底,為了鼓勵,師傅可能給徒弟點錢,但是這種錢是賞賜性的,很少的。
過日子養家靠的是長期穩定的經濟收入,師徒約定中的學徒期間不準成家一條,防的就是徒弟有了家小,但無養家之資而中途輟去。
為了娶妻成家,又苦於收入菲薄而中途退師者,大有人在,師傅又無奈其何。
拜師時的所謂保人,並無“保”的作用,當時隻起為師徒兩方聯係溝通當中間人的作用。
結果,師傅不僅失去了徒弟的那份工錢收入,而且初帶徒弟時的那份辛苦也白費了。
再帶徒弟還得從頭開始,為師的豈不冤枉!所以,必須硬性規定,學徒時不許結婚成家。
現在簽定合同,條款內容利益多向甲方傾斜,過去當師傅的同樣不希望利益流失,徒弟若想學成手藝,隻有堅持到滿師以後才能成家。
.................................
(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歡看這種普及古代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