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這邊,周玉剛奔波了大半天迴來,一臉疲憊,麵無血色,坐在椅子上跟下屬聊工作,她見金旭大步進來,沖他擺了下手,歉意道:“金隊,我不站了,正好今天例假,腰疼。”


    “那水果還能吃嗎?”金旭把水果放在桌上,道,“我老婆讓給你帶的。”


    周玉看了眼果盒,那分量肯定不是給她一個人的,她叫幾名下屬來吃,又嘴饞,道:“給我留一點,我再休息一會兒,我能吃點。”


    刑警們分水果吃,金旭問:“什麽進展?小舅子雇的兇,抓到了?”


    “沒有。”周玉道,“找著他在隔壁省的落腳點,那邊同事上門,沒抓著,人給跑了。”


    金旭皺眉道:“那我把水果拿走吧,等抓著人再來找我要。”


    一群刑警:“……”


    不是因為金隊長如此冷酷無情,而是大家跟金隊也都算熟人了,很少聽見他開這樣的玩笑。


    周玉卻知道他是陪老婆玩了一天,心情很好。她說:“我還沒說完呢,正主是沒抓著,但抓著同夥了。”


    金旭奇道:“怎麽還有同夥?常亞剛的小舅子雇了幾個兇?”


    “就一個。”周玉道,“不是常亞剛被殺案的同夥,這大哥跑去隔壁省,跟另外兩個人,一男一女,三個人組成了犯罪小團夥,正在實施一起綁架勒索,隔壁省公安同事幫咱們抓他,歪打正著,正好抓著了一男一女,還把被綁架的那孩子也解救了。”


    死者常亞剛的小舅子付了十萬塊定金,雇了一位有過搶劫前科而坐牢的的“社會大哥”,約好“做掉”姐夫常亞剛。


    常亞剛死後,這“大哥”連夜去了隔壁省與本省交界的地級市,周玉聯繫了該市公安協助找到並抓捕這嫌疑人,也派了警員過去。可這嫌疑人藏得還挺結實,當地公安發動群眾,排查外來可疑人員,這兩天多接到過群眾舉報數十次,出警過去見到被舉報人以後,發現都不是周警官要找的嫌疑人,隻是長得幾分像。


    今早又一次接到轄區某地派出所的上報,說所住社區裏有一個和通緝畫像上很相似的男人,身高體型和口音都符合通緝上的描述,但是男人還帶著個六七歲的小孩兒。周玉派去的下屬和當地公安本來也不太抱希望,還是過去看看再說。


    於是就有了周玉說的這一茬,警察上門後,在那間住宅裏抓到了一男一女,解救了被綁架的小朋友,被抓獲的這對男女交代了情況,兩人是夫妻,還都是坐過牢的前科人員,女的從前當護工型保姆,虐待久病老人,最終導致老人去世,因過失致人死亡蹲了幾年班房,男的原本給商業大廈當保安,動了歪心,監守自盜,犯盜竊罪入了獄。男的坐牢期間和常亞剛案的嫌疑人是獄友。


    出獄後,夫妻倆都不好找工作,在社會上處處碰壁,生活也捉襟見肘,漸漸仇視社會,並又走上了坑蒙拐騙的路。夫妻倆巧遇了曾與男的是獄友的常亞剛案嫌疑人,三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喝了頓大酒,商量出了“綁架有錢人的小孩兒,騙點錢花,當是劫富濟貧”的犯罪計劃。


    被綁架的小孩兒,父母實際上也不是什麽有錢人,從農村出來打工,好不容易攢了點錢,在小區門口底商開了個小飯店,起早貪黑地忙活,一個不留神,孩子在飯店門口玩就被人抱走了,緊接著收到敲詐電話,要的錢跟孩子比,也不算多,三十萬,敢報警就撕票。夫妻倆一合計,要不還是給錢吧,就沒報警。


    警察抓到那對綁匪夫妻的時候,三個綁匪剛給夫妻倆打了第二個電話,約定交付贖金和“肉票”的地點,美滋滋地等著收錢,那小孩兒一直哭著找媽媽想吃零食,警察進門前一刻鍾,常亞剛案的嫌疑人出門去給小孩兒買餅幹了。


    “那邊同事也全蒙了,”周玉道,“沒想到還案中案,趕緊出去追人,也沒追到,調了監控看,那大哥一看警車停在樓底下,提著餅幹撒丫子就跑了……我下屬說,他給小孩兒買的還是一大包奧利奧。”


    金旭:“……”


    周玉迴來後坐著休息了會兒,臉色比剛才好了些,說:“不過這麽一來,抓人也很快,我感覺也就今天之內的事兒了。”


    金旭索然無味道:“隨便吧,抓到跟咱們也沒太大關係。”


    周玉正要叉水果吃,道:“你也覺得他犯罪行程安排的太密了是不是?我也這麽覺得,不過……興許這人就是犯罪時間管理大師呢?”


    “他是什麽都行,反正不是常亞剛案的真兇。”金旭道,“殺人和綁架都為了錢,如果是他在咱們這兒殺了常亞剛,放著小舅子的二十萬尾款不要,連夜跑去隔壁省綁架小孩兒,就為了三個人分那三十萬贖金,他腦子有問題嗎?”


    金隊長的辦公室裏,尚揚喝了茶,無事可做,開了辦公桌的電腦,看到上午十一點多剛寫好的會議總結,他讀下來頓覺慘不忍睹,職業病發作,從頭到尾潤色了一遍,還洋洋灑灑綴了一個小結,豐富了內涵,升華了主題。


    ——再過幾天,金隊長的這篇總結就被內部傳閱,爭相學習了。


    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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