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旭坐在一行審訊人員的最邊上,他在謹慎觀察方誠的同時,發現方誠似乎也在巡視著、觀察著現場的每一個人,包括他自己。這令他心裏升起了一種奇怪的預感。
因為證據確鑿,警方也無須在嫌疑人麵前遮掩,市局一位警官道:“你記得那天你上樓和下樓時,樓道裏有什麽不同嗎?”
方誠稍作思索,立即便恍然道:“打翻的盒飯……看來我在樓道圍欄下的死角,不小心留下了腳印。”
他從前是個刑事檢察官,在偵查這事上,他的內行程度不亞於普通偵查員,反偵察水平也高於大多數犯罪分子,偽裝成外賣員進入案發地片區,到作案後離開,在附近大型商場的監控死角裏徹底換裝,甚至改變了前後的走路姿勢,全程在攝像頭裏沒有留下任何能指向他身份的線索。
市局派出偵辦此案的偵查員們對案發現場進行了數次地毯式搜索,房間內自不必說,就如同方誠所言,他打掃得很幹淨。那民房租客雜亂,人來人往,除死者居住的房間內,外部環境在死者死亡到屍體被發現的三天內,早已破壞殆盡。
方誠上樓後,進入房間內行兇的時間段裏,民房的另一位租客在樓道裏不慎打翻了盒飯。行兇後的方誠留下井軒的指紋、打掃幹淨自己的痕跡,逃離現場,出門後為了不引人注意,摘掉了鞋套,但下樓時,為了不踩到潑灑在樓梯的盒飯,一跨步,在樓梯靠近圍欄處的最邊緣踩了一腳,跨過了那一灘髒東西,但也在無人打掃的那處死角的灰塵上留下了肉眼不易察覺的腳印。他走後,打翻盒飯的租客怕房東來了看見又吵吵嚷嚷,又拿了衛生工具把垃圾胡亂收拾幹淨,沒了髒汙,旁人正常走中間,輕易不會踩到邊角上,因而方誠踩下的那一腳印,幾天後也沒被新腳印覆蓋。
這成了能證明方誠到過案發現場的決定性證據。
“今天早上,我們在你家裏找到了你藏匿起來的偽裝外賣員的服裝,”警官拿起物證照片,道,“還有你勒死死者用的釣魚線,你為什麽不處理掉?”
方誠的表情空白了幾秒,才道:“嗯,忘了。”
這幾秒,與他進入審訊室以來的從容,有著細微的不同。
金旭觀察著這人,心裏不由得想起,這事要是尚揚在就好了,對付這種“正義理論家”,該讓尚主任來,用魔法打敗魔法。
警官道:“你為什麽殺掉外賣員?你的殺人目標有沒有井軒?”
方誠道:“殺不了井軒,試過了,沒有接近他的機會,他在外麵甚至都不隨便喝水和吃飯。司機的膽子不大,讓他誣陷井軒他還敢試一試,讓他下手殺人,他沒這膽子。”
“你殺害外賣員,就是想讓我們去調查井軒?”警官沒感情地問道。
“一半吧。”方誠道,“另一半……因為外賣員讓他老婆去做代媽。”
警官道:“但我們了解到的情況,外賣員並不同意她去。”
方誠道:“同不同意不是關鍵,關鍵是他不需付出分毫,就能得利。”
一眾警官沉默片刻,審訊前,包括金旭在內參與審訊的幾人就討論過,外賣員和其他人有著顯著不同,選擇這幾名死者,難道是為了覆蓋不法產業鏈的這一頭到那一頭?方誠這時的迴答,倒像是坐實了這一點。
“你真的想殺他嗎?”從審訊開始,還沒說過的話金旭,驀然開口問了這樣一個問題。
周圍警官們未動聲色,但也摸不清楚這個“新人”的路數。
方誠轉過頭看向坐在最邊上的金旭,卻沒正麵迴答,而是道:“我不是已經殺了?”
金旭道:“或者換個問法,在殺他以後,你後悔過嗎?”
方誠麵無表情,說:“我對我做過的所有事都不後悔,我是為了心中的公平正義。”
“你心中的公義?”金旭道,“就是把每天送外賣超十四五個小時,住月租不到一千塊的民房,午飯是榨菜就饅頭,生活在社會最底層,賺的每一分錢都是血汗錢,但還是給沒自己血緣的小孩吃進口奶粉的農民工,活活勒死。”
方誠:“……”
奶粉罐就擺在案發那間屋子的桌角,開袋的榨菜和幾個饅頭也擺在旁邊。方誠入室殺人並打掃現場,他不會沒看到。
他剛才提起外賣員那一瞬即逝的空白茫然,金旭推斷那是他在殺害外賣員後、發現與自己想像中不一樣,而產生過的一絲悔意。
金旭接著道:“他老婆跑迴老家,被當地警方抓到,因為她想賣掉那小孩,現在在看守所待著。昨晚她向警察坦白,她因為不能去做工,覺得那嬰兒是拖油瓶,看嬰兒不順眼,動輒打罵,是她老公護著孩子,這是導致這對夫妻總是吵架打架的重要原因。”
方誠的眼神似有波動。
“你的後悔是對的,”金旭道,“因為你殺了一個不該死的人,他一沒要求老婆去做代媽,二沒從這事裏得到過一分錢,三還倒貼了不少,最後,還把命也搭了進去。”
方誠被卡在手銬圈裏的手,隨著金旭的話,握緊了審訊椅前的小桌板。
金旭道:“別活在你的英雄夢裏了,醒醒,裝睡沒用,你知道自己殺錯了人。”
因為證據確鑿,警方也無須在嫌疑人麵前遮掩,市局一位警官道:“你記得那天你上樓和下樓時,樓道裏有什麽不同嗎?”
方誠稍作思索,立即便恍然道:“打翻的盒飯……看來我在樓道圍欄下的死角,不小心留下了腳印。”
他從前是個刑事檢察官,在偵查這事上,他的內行程度不亞於普通偵查員,反偵察水平也高於大多數犯罪分子,偽裝成外賣員進入案發地片區,到作案後離開,在附近大型商場的監控死角裏徹底換裝,甚至改變了前後的走路姿勢,全程在攝像頭裏沒有留下任何能指向他身份的線索。
市局派出偵辦此案的偵查員們對案發現場進行了數次地毯式搜索,房間內自不必說,就如同方誠所言,他打掃得很幹淨。那民房租客雜亂,人來人往,除死者居住的房間內,外部環境在死者死亡到屍體被發現的三天內,早已破壞殆盡。
方誠上樓後,進入房間內行兇的時間段裏,民房的另一位租客在樓道裏不慎打翻了盒飯。行兇後的方誠留下井軒的指紋、打掃幹淨自己的痕跡,逃離現場,出門後為了不引人注意,摘掉了鞋套,但下樓時,為了不踩到潑灑在樓梯的盒飯,一跨步,在樓梯靠近圍欄處的最邊緣踩了一腳,跨過了那一灘髒東西,但也在無人打掃的那處死角的灰塵上留下了肉眼不易察覺的腳印。他走後,打翻盒飯的租客怕房東來了看見又吵吵嚷嚷,又拿了衛生工具把垃圾胡亂收拾幹淨,沒了髒汙,旁人正常走中間,輕易不會踩到邊角上,因而方誠踩下的那一腳印,幾天後也沒被新腳印覆蓋。
這成了能證明方誠到過案發現場的決定性證據。
“今天早上,我們在你家裏找到了你藏匿起來的偽裝外賣員的服裝,”警官拿起物證照片,道,“還有你勒死死者用的釣魚線,你為什麽不處理掉?”
方誠的表情空白了幾秒,才道:“嗯,忘了。”
這幾秒,與他進入審訊室以來的從容,有著細微的不同。
金旭觀察著這人,心裏不由得想起,這事要是尚揚在就好了,對付這種“正義理論家”,該讓尚主任來,用魔法打敗魔法。
警官道:“你為什麽殺掉外賣員?你的殺人目標有沒有井軒?”
方誠道:“殺不了井軒,試過了,沒有接近他的機會,他在外麵甚至都不隨便喝水和吃飯。司機的膽子不大,讓他誣陷井軒他還敢試一試,讓他下手殺人,他沒這膽子。”
“你殺害外賣員,就是想讓我們去調查井軒?”警官沒感情地問道。
“一半吧。”方誠道,“另一半……因為外賣員讓他老婆去做代媽。”
警官道:“但我們了解到的情況,外賣員並不同意她去。”
方誠道:“同不同意不是關鍵,關鍵是他不需付出分毫,就能得利。”
一眾警官沉默片刻,審訊前,包括金旭在內參與審訊的幾人就討論過,外賣員和其他人有著顯著不同,選擇這幾名死者,難道是為了覆蓋不法產業鏈的這一頭到那一頭?方誠這時的迴答,倒像是坐實了這一點。
“你真的想殺他嗎?”從審訊開始,還沒說過的話金旭,驀然開口問了這樣一個問題。
周圍警官們未動聲色,但也摸不清楚這個“新人”的路數。
方誠轉過頭看向坐在最邊上的金旭,卻沒正麵迴答,而是道:“我不是已經殺了?”
金旭道:“或者換個問法,在殺他以後,你後悔過嗎?”
方誠麵無表情,說:“我對我做過的所有事都不後悔,我是為了心中的公平正義。”
“你心中的公義?”金旭道,“就是把每天送外賣超十四五個小時,住月租不到一千塊的民房,午飯是榨菜就饅頭,生活在社會最底層,賺的每一分錢都是血汗錢,但還是給沒自己血緣的小孩吃進口奶粉的農民工,活活勒死。”
方誠:“……”
奶粉罐就擺在案發那間屋子的桌角,開袋的榨菜和幾個饅頭也擺在旁邊。方誠入室殺人並打掃現場,他不會沒看到。
他剛才提起外賣員那一瞬即逝的空白茫然,金旭推斷那是他在殺害外賣員後、發現與自己想像中不一樣,而產生過的一絲悔意。
金旭接著道:“他老婆跑迴老家,被當地警方抓到,因為她想賣掉那小孩,現在在看守所待著。昨晚她向警察坦白,她因為不能去做工,覺得那嬰兒是拖油瓶,看嬰兒不順眼,動輒打罵,是她老公護著孩子,這是導致這對夫妻總是吵架打架的重要原因。”
方誠的眼神似有波動。
“你的後悔是對的,”金旭道,“因為你殺了一個不該死的人,他一沒要求老婆去做代媽,二沒從這事裏得到過一分錢,三還倒貼了不少,最後,還把命也搭了進去。”
方誠被卡在手銬圈裏的手,隨著金旭的話,握緊了審訊椅前的小桌板。
金旭道:“別活在你的英雄夢裏了,醒醒,裝睡沒用,你知道自己殺錯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