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前期男主創業,完全沒有主角光環,考慮到大家喜歡男主高大全,而且從頭開始寫可能會更加慢熱,哈哈哈,所以我還是決定從他已經功成名就,外掛加身時開始寫起。——不過77比較習慣寫順敘,像這種有點倒敘的可能把握得不是太好,還請大家多包涵,如果有任何意見,盡管提,77會改進的。
☆、第 2 章
仁恆實業主營住宅地產,林夕現在所住的盛·世,便是仁恆旗下的高級住宅項目,位於城中富人區,電梯入戶,安保措施極嚴,絕對保障隱私,因此外界幾乎沒人知道,單身鑽石新貴向南,有個秘密的同居情人。
說是同居,實際兩人聚少離多,仁恆的項目遍布全國大中城市,向南經常出差,所以兩人認識的年頭雖久,真正相處的時間卻不長。
最開始林夕寸步不離地纏著向南,像個跟蹤狂,不管他去哪個城市,她都死活要跟他一起去。但後來她不再敢那樣,因為向南不喜歡,因為離他越近,就越感覺他離她越遠。她想跟他在一起,想將他收於掌心,害怕失去,然而他卻像一捧流沙,她握得愈緊,他逃得愈快。
既然她無法改變向南,那她隻好學著改變自己,留給他喘息的,他才肯讓她待在他身邊,她才不會在他眼裏看起來,是個麻煩。
不能纏著向南,卻又關心他的行蹤,林夕隻好出此下策,籠絡了他的秘書瑞貝卡。
瑞貝卡在仁恆算得上元老級的員工,精明能幹,深諳世故,更難得的是,她作為董事會主席向南的首席秘書,工作繁冗沉重得連男人都吃不消,她卻能7*24小時保持on call,任何時間在公司見到她,永遠都是精緻得毫無破綻的妝容,素色但絕對是世界名牌的套裝,以及10cm高的細跟鞋。
向南跟她說取消所有會議之後,她給林夕打電話匯報情況,不僅因為林夕是仁恆的第二大股東,也不僅因為她知道林夕是高幹子弟,背後有政府關係,還因為同是女人,她對林夕有惻隱之心。
從她當向南秘書的第一天起,這個男人眼裏就隻有工作,像今天這樣置公事於不顧的情況,還是破天荒頭一遭。而從她當向南秘書的第一天起,林夕眼裏就隻有向南,雖然她不清楚兩人之間的具體糾葛,但試問一個女人能有多少十年來等一個男人?換做是她,她做不到。
「林董,向董臨時取消了今天所有安排,說是有事要出去一趟。」
接到瑞貝卡電話時,林夕正在廚房冰箱整理食材,聽到消息之後,她愣了好半晌,才問:「他有說去哪兒嗎?」
「沒有,他自己開的車,沒帶司機。」
林夕陷入沉默,眼波微轉,心中浮起一絲隱憂,握著手機的指關節有些泛白:「好,我知道了,謝謝你告訴我。」 向南一直以工作為重,絕不會無緣無故取消會議,一定是出了什麽事。
掛斷電話,她站在冰箱前出神,過了會兒她從通訊錄裏調出向南的號碼,指尖懸在撥號鍵上,卻不敢摁下去。向南不喜歡她在工作時間打電話給他,而且他自己開車,又不對瑞貝卡透露行蹤,就說明他不想讓她知道他的去處,她若是打過去追問,一定又會惹他煩。
思來想去,她轉手摁下簡訊鍵,在屏幕上熟練地打出:今晚迴來嗎? 頓了頓,又一字一字刪除,改成:我買了你愛吃的菜,晚上迴來吃飯吧。
猶豫片刻,她輕點了發送鍵,繼續望著手機出神。
邵孟拎著西瓜走進廚房,看見林夕站在雙開門的冰箱前,低頭盯著手機,一動不動。他眉峰不由微微蹙起,將西瓜順手放在旁邊的流理台,快走兩步替她把冰箱門關上,語氣有些責怪:「怎麽站在這兒發呆?萬一凍著怎麽辦?」
林夕迴過神來,收起等不到迴復的手機,淺笑:「你別總是這麽緊張過度好不好?我哪有那麽嬌氣。」 邵孟是她爸配給她的司機,軍人出身,身板兒紮實挺拔,古銅色皮膚,劍眉黝黑,墨眸如星,長得一臉正氣,就是話少,不苟言笑。
邵孟板著臉,手朝客廳一指:「你,去休息,東西我來收。」
林夕不與他爭,點頭微笑:「那麻煩你了。」 說著便轉身朝客廳走去。
邵孟注視著她纖瘦的背影,良久,一聲嘆息。猶記得第一次見到林夕,是在林家位於西郊的別墅,她住二樓,臥室有個半圓形的露台,正對著別墅前的山景。那時他被傭人領進前院,遠遠地就看見她倚在露台欄杆,似在眺望遠處,白衣黑髮,青絲隨風而舞,別有一番清韻。
待離得近些,他才看清她的容貌,他這輩子,從來沒見過如此美麗,而又蒼白的女孩,星塵一樣的眼眸,眉如新月,秀氣的鼻樑高挺,雙唇卻毫無血色,看上去像是大病初癒。
事實上,她的確是,而他無法將初見的畫麵從腦海中抹去,以至於到現在,他仍然認為她是當年那個需要被人保護的小女孩。
*
仁恆地下車庫。
向南沉默地坐在駕駛位,背靠座椅,雙目閉合,如同一尊石刻的雕像,唯有右手食指在方向盤上有節奏地敲擊,透出絲毫急躁,車內音響放著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調子抑揚頓挫,如同他此刻複雜的心情。
車載電話忽然響起,向南緩緩張眼,摁下接聽鍵,淡漠的語氣中藏著一絲急切:「查到了?」
來電人是他的心腹——羅城,素來行事狠辣犀利,此刻聲音卻顯得有些猶豫:「你確定要去?」
☆、第 2 章
仁恆實業主營住宅地產,林夕現在所住的盛·世,便是仁恆旗下的高級住宅項目,位於城中富人區,電梯入戶,安保措施極嚴,絕對保障隱私,因此外界幾乎沒人知道,單身鑽石新貴向南,有個秘密的同居情人。
說是同居,實際兩人聚少離多,仁恆的項目遍布全國大中城市,向南經常出差,所以兩人認識的年頭雖久,真正相處的時間卻不長。
最開始林夕寸步不離地纏著向南,像個跟蹤狂,不管他去哪個城市,她都死活要跟他一起去。但後來她不再敢那樣,因為向南不喜歡,因為離他越近,就越感覺他離她越遠。她想跟他在一起,想將他收於掌心,害怕失去,然而他卻像一捧流沙,她握得愈緊,他逃得愈快。
既然她無法改變向南,那她隻好學著改變自己,留給他喘息的,他才肯讓她待在他身邊,她才不會在他眼裏看起來,是個麻煩。
不能纏著向南,卻又關心他的行蹤,林夕隻好出此下策,籠絡了他的秘書瑞貝卡。
瑞貝卡在仁恆算得上元老級的員工,精明能幹,深諳世故,更難得的是,她作為董事會主席向南的首席秘書,工作繁冗沉重得連男人都吃不消,她卻能7*24小時保持on call,任何時間在公司見到她,永遠都是精緻得毫無破綻的妝容,素色但絕對是世界名牌的套裝,以及10cm高的細跟鞋。
向南跟她說取消所有會議之後,她給林夕打電話匯報情況,不僅因為林夕是仁恆的第二大股東,也不僅因為她知道林夕是高幹子弟,背後有政府關係,還因為同是女人,她對林夕有惻隱之心。
從她當向南秘書的第一天起,這個男人眼裏就隻有工作,像今天這樣置公事於不顧的情況,還是破天荒頭一遭。而從她當向南秘書的第一天起,林夕眼裏就隻有向南,雖然她不清楚兩人之間的具體糾葛,但試問一個女人能有多少十年來等一個男人?換做是她,她做不到。
「林董,向董臨時取消了今天所有安排,說是有事要出去一趟。」
接到瑞貝卡電話時,林夕正在廚房冰箱整理食材,聽到消息之後,她愣了好半晌,才問:「他有說去哪兒嗎?」
「沒有,他自己開的車,沒帶司機。」
林夕陷入沉默,眼波微轉,心中浮起一絲隱憂,握著手機的指關節有些泛白:「好,我知道了,謝謝你告訴我。」 向南一直以工作為重,絕不會無緣無故取消會議,一定是出了什麽事。
掛斷電話,她站在冰箱前出神,過了會兒她從通訊錄裏調出向南的號碼,指尖懸在撥號鍵上,卻不敢摁下去。向南不喜歡她在工作時間打電話給他,而且他自己開車,又不對瑞貝卡透露行蹤,就說明他不想讓她知道他的去處,她若是打過去追問,一定又會惹他煩。
思來想去,她轉手摁下簡訊鍵,在屏幕上熟練地打出:今晚迴來嗎? 頓了頓,又一字一字刪除,改成:我買了你愛吃的菜,晚上迴來吃飯吧。
猶豫片刻,她輕點了發送鍵,繼續望著手機出神。
邵孟拎著西瓜走進廚房,看見林夕站在雙開門的冰箱前,低頭盯著手機,一動不動。他眉峰不由微微蹙起,將西瓜順手放在旁邊的流理台,快走兩步替她把冰箱門關上,語氣有些責怪:「怎麽站在這兒發呆?萬一凍著怎麽辦?」
林夕迴過神來,收起等不到迴復的手機,淺笑:「你別總是這麽緊張過度好不好?我哪有那麽嬌氣。」 邵孟是她爸配給她的司機,軍人出身,身板兒紮實挺拔,古銅色皮膚,劍眉黝黑,墨眸如星,長得一臉正氣,就是話少,不苟言笑。
邵孟板著臉,手朝客廳一指:「你,去休息,東西我來收。」
林夕不與他爭,點頭微笑:「那麻煩你了。」 說著便轉身朝客廳走去。
邵孟注視著她纖瘦的背影,良久,一聲嘆息。猶記得第一次見到林夕,是在林家位於西郊的別墅,她住二樓,臥室有個半圓形的露台,正對著別墅前的山景。那時他被傭人領進前院,遠遠地就看見她倚在露台欄杆,似在眺望遠處,白衣黑髮,青絲隨風而舞,別有一番清韻。
待離得近些,他才看清她的容貌,他這輩子,從來沒見過如此美麗,而又蒼白的女孩,星塵一樣的眼眸,眉如新月,秀氣的鼻樑高挺,雙唇卻毫無血色,看上去像是大病初癒。
事實上,她的確是,而他無法將初見的畫麵從腦海中抹去,以至於到現在,他仍然認為她是當年那個需要被人保護的小女孩。
*
仁恆地下車庫。
向南沉默地坐在駕駛位,背靠座椅,雙目閉合,如同一尊石刻的雕像,唯有右手食指在方向盤上有節奏地敲擊,透出絲毫急躁,車內音響放著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調子抑揚頓挫,如同他此刻複雜的心情。
車載電話忽然響起,向南緩緩張眼,摁下接聽鍵,淡漠的語氣中藏著一絲急切:「查到了?」
來電人是他的心腹——羅城,素來行事狠辣犀利,此刻聲音卻顯得有些猶豫:「你確定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