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陳威七八歲的時候,他隨母親改嫁到了沈文麗所在的大隊。
陳威打小命不好,自從他出生後,爺奶相繼病死,原本就不富裕的更加困難。等他長到六歲,他爹在上山打獵的時候出事滾落山崖,也丟了性命。
所以陳威從小被人說命硬,會克父克母,他母親也因為這不待見他,本來改嫁時是不想帶他的,但他親爹那邊沒人了,她不想背負狠毒名聲,捏著鼻子帶陳威改了嫁。
但她改嫁的家庭也不富裕,繼子繼女好幾個,再加上他本來就待見陳威,所以他小時候日子很不好過。
沈文麗在家日子過得也不好,倒不是因為她也是拖油瓶,而是因為她是女兒,排行不打頭,又不是最小的,所以她四五歲就要學著做飯洗衣服,七八歲就得上山砍柴,挨打挨罵更是家常便飯。
沈文麗和陳威,就是在某一次她挨打躲到後山偷哭的時候認識的。
因為兩個人同病相憐,所以他們很快熟悉了起來,過後數年裏,她會偷家裏的針線給他縫補破衣服,他弄到好吃的也會跟她分享。
直到十六歲那年他當兵去了部隊,兩人之間的聯繫漸漸少了,直到她二十歲那年,父母要給她說親。
說的人家不太好,人沒什麽毛病,但結過一次婚,前頭老婆沒了留下個姑娘,她媽看重的是對方給的一百彩禮。
她當時也是沒辦法,就大著膽子給陳威寫了信,然後他就迴來了,隔天就請了媒人到她家說親。當時陳威已經提了幹,收入不算低,大頭雖然是他媽拿著,但自己也攢了點錢,一百彩禮當然出得起。她媽本來就是看錢,對那家也不算太滿意,看陳威當了軍官挺有出息,就答應了親事,於是兩人就結了婚。
到這裏,這個故事都是圓滿的,當初的沈文麗也是這麽以為。
直到新婚後陳威去部隊,沈文麗才從他媽口中得知,原來她已經有相中的媳婦人選,並不同意他們的婚事,隻是陳威當時已經是連長,她拗不過才捏著鼻子答應這門親事。
陳威在的時候,顧忌著兒子她還有所收斂,陳威去部隊後她就沒了顧忌,把沈文麗當成丫鬟使喚。
那幾年因為陳威有出息,母子倆關係緩和不少。反倒是沈文麗,婚後覺得陳威變了不少,因為那些年的分別,他們之間比小時候陌生了。而且這樁婚事是她求來的,在此之前陳威也沒說過喜歡她,所以麵對陳威母親時她自己先矮了一截。
兩年前陳威升副營,本來說要帶他們母子隨軍,但他媽知道後死活不答應。
沈文麗母子留在老家,不但有陳威每月寄迴去的生活費,還有沈文麗這個免費勞動力,是個人都不肯答應。
那段時間陳威她媽可以說是軟硬皆施,又是拉著兒子訴苦,又是嚷著要上吊喝農藥,反正就是不放沈文麗母子走。
陳威雖然對親媽沒什麽感情,但麵對胡攪蠻纏的親媽依然束手無策。沈文麗不想丈夫為難,便帶著孩子留了下來。
半年前,沈文麗在家做飯的時候,她小姑子突然說帶她兒子去供銷社買吃的,她當時沒多想,就讓他們出門了。
結果到吃飯的時候,隻有小姑子一個人迴來,她兒子卻不知所蹤,對此小姑子的說法是侄子惹她生了氣,她就把人扔半路了。小姑子是老來女,深受婆婆疼愛,婆婆聽後不但不生氣,還說她兒子不聽話,是得受點教訓!
沈文麗當時就火了,忍不住頂了幾句嘴,然後在婆婆和小姑子的罵聲中匆匆出門找兒子。
說到這裏沈文麗捂住臉:「都是我的錯!」是她太懦弱,才會任由婆婆欺負,從而助長了她們的氣焰。
如果當初陳威說帶她們母子隨軍,她能不那麽懦弱,不總想著息事寧人,可能一切就會不同。
因為這,兒子的死也成為了沈文麗心裏解不開的結。
所以她才會找出他以前用過的繈褓,幻想著他還活著,但每當這時候,她的腦子都無比清醒。
越是清醒,就越是痛苦。
越是痛苦,就越忍不住自我折磨。
如果繼續下去,可能沈文麗真的會瘋掉,但黃月琴的話打動了她,她不想到了九泉之下,兒子見到的依然是懦弱無能的她。
如果註定要死,那她也得先活成個人。
說到這裏,沈文麗擦幹了眼淚,看向林靜說:「這就是我的解釋。」
她沒有再說多餘的話,更不打算跟林靜套交情,該說的她都說了,不管結果如何她都接受。
而林靜也沒有立刻給出答覆,說:「我需要再考慮考慮。」
第55章 爭當保育員 保育員這工作比林靜想像中……
保育員這工作比林靜想像中更搶手, 前腳送走沈文麗,後腳又來了個人應聘。
來的也不是別人,就是方亞蘭, 找上林靜就說她要當保育員, 要不知道的, 還以為託兒所是她家開的。
而且軍嫂要上班一般是去後勤掛個號, 條件合適後勤的人就會推到單位,單位那邊通過了, 能直接上班的直接上班, 需要再考試的就先考試,反正有一套流程在。
至於用工單位招人, 其他單位不談, 反正基地下麵的供銷社、菜市場、國營飯店等單位, 缺人了也是先報到後勤, 讓後勤統一給安排。
就像沈文麗應聘保育員,就是她先在後勤那掛了號,然後齊主任跟林靜提了這件事,隻是因為林靜有顧慮, 所以中間耽擱了點時間, 但大差不差。而像方亞蘭這樣直接找上門,就有點突然了。
陳威打小命不好,自從他出生後,爺奶相繼病死,原本就不富裕的更加困難。等他長到六歲,他爹在上山打獵的時候出事滾落山崖,也丟了性命。
所以陳威從小被人說命硬,會克父克母,他母親也因為這不待見他,本來改嫁時是不想帶他的,但他親爹那邊沒人了,她不想背負狠毒名聲,捏著鼻子帶陳威改了嫁。
但她改嫁的家庭也不富裕,繼子繼女好幾個,再加上他本來就待見陳威,所以他小時候日子很不好過。
沈文麗在家日子過得也不好,倒不是因為她也是拖油瓶,而是因為她是女兒,排行不打頭,又不是最小的,所以她四五歲就要學著做飯洗衣服,七八歲就得上山砍柴,挨打挨罵更是家常便飯。
沈文麗和陳威,就是在某一次她挨打躲到後山偷哭的時候認識的。
因為兩個人同病相憐,所以他們很快熟悉了起來,過後數年裏,她會偷家裏的針線給他縫補破衣服,他弄到好吃的也會跟她分享。
直到十六歲那年他當兵去了部隊,兩人之間的聯繫漸漸少了,直到她二十歲那年,父母要給她說親。
說的人家不太好,人沒什麽毛病,但結過一次婚,前頭老婆沒了留下個姑娘,她媽看重的是對方給的一百彩禮。
她當時也是沒辦法,就大著膽子給陳威寫了信,然後他就迴來了,隔天就請了媒人到她家說親。當時陳威已經提了幹,收入不算低,大頭雖然是他媽拿著,但自己也攢了點錢,一百彩禮當然出得起。她媽本來就是看錢,對那家也不算太滿意,看陳威當了軍官挺有出息,就答應了親事,於是兩人就結了婚。
到這裏,這個故事都是圓滿的,當初的沈文麗也是這麽以為。
直到新婚後陳威去部隊,沈文麗才從他媽口中得知,原來她已經有相中的媳婦人選,並不同意他們的婚事,隻是陳威當時已經是連長,她拗不過才捏著鼻子答應這門親事。
陳威在的時候,顧忌著兒子她還有所收斂,陳威去部隊後她就沒了顧忌,把沈文麗當成丫鬟使喚。
那幾年因為陳威有出息,母子倆關係緩和不少。反倒是沈文麗,婚後覺得陳威變了不少,因為那些年的分別,他們之間比小時候陌生了。而且這樁婚事是她求來的,在此之前陳威也沒說過喜歡她,所以麵對陳威母親時她自己先矮了一截。
兩年前陳威升副營,本來說要帶他們母子隨軍,但他媽知道後死活不答應。
沈文麗母子留在老家,不但有陳威每月寄迴去的生活費,還有沈文麗這個免費勞動力,是個人都不肯答應。
那段時間陳威她媽可以說是軟硬皆施,又是拉著兒子訴苦,又是嚷著要上吊喝農藥,反正就是不放沈文麗母子走。
陳威雖然對親媽沒什麽感情,但麵對胡攪蠻纏的親媽依然束手無策。沈文麗不想丈夫為難,便帶著孩子留了下來。
半年前,沈文麗在家做飯的時候,她小姑子突然說帶她兒子去供銷社買吃的,她當時沒多想,就讓他們出門了。
結果到吃飯的時候,隻有小姑子一個人迴來,她兒子卻不知所蹤,對此小姑子的說法是侄子惹她生了氣,她就把人扔半路了。小姑子是老來女,深受婆婆疼愛,婆婆聽後不但不生氣,還說她兒子不聽話,是得受點教訓!
沈文麗當時就火了,忍不住頂了幾句嘴,然後在婆婆和小姑子的罵聲中匆匆出門找兒子。
說到這裏沈文麗捂住臉:「都是我的錯!」是她太懦弱,才會任由婆婆欺負,從而助長了她們的氣焰。
如果當初陳威說帶她們母子隨軍,她能不那麽懦弱,不總想著息事寧人,可能一切就會不同。
因為這,兒子的死也成為了沈文麗心裏解不開的結。
所以她才會找出他以前用過的繈褓,幻想著他還活著,但每當這時候,她的腦子都無比清醒。
越是清醒,就越是痛苦。
越是痛苦,就越忍不住自我折磨。
如果繼續下去,可能沈文麗真的會瘋掉,但黃月琴的話打動了她,她不想到了九泉之下,兒子見到的依然是懦弱無能的她。
如果註定要死,那她也得先活成個人。
說到這裏,沈文麗擦幹了眼淚,看向林靜說:「這就是我的解釋。」
她沒有再說多餘的話,更不打算跟林靜套交情,該說的她都說了,不管結果如何她都接受。
而林靜也沒有立刻給出答覆,說:「我需要再考慮考慮。」
第55章 爭當保育員 保育員這工作比林靜想像中……
保育員這工作比林靜想像中更搶手, 前腳送走沈文麗,後腳又來了個人應聘。
來的也不是別人,就是方亞蘭, 找上林靜就說她要當保育員, 要不知道的, 還以為託兒所是她家開的。
而且軍嫂要上班一般是去後勤掛個號, 條件合適後勤的人就會推到單位,單位那邊通過了, 能直接上班的直接上班, 需要再考試的就先考試,反正有一套流程在。
至於用工單位招人, 其他單位不談, 反正基地下麵的供銷社、菜市場、國營飯店等單位, 缺人了也是先報到後勤, 讓後勤統一給安排。
就像沈文麗應聘保育員,就是她先在後勤那掛了號,然後齊主任跟林靜提了這件事,隻是因為林靜有顧慮, 所以中間耽擱了點時間, 但大差不差。而像方亞蘭這樣直接找上門,就有點突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