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從四德要求的是:三從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四德: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蔡大丫還從來沒聽說過誰家給沒出嫁的姑娘教挑揀婆婆挑揀丈夫的事情的。


    丈夫不好,那就不要。


    婆婆不好,滾一邊去。


    哇,這可真是太好了。


    蔡大丫心裏就沒那麽抵觸了,她甚至朝陳春燕露出了個討好的笑容。


    平時板著臉,跟誰都欠了她幾吊錢似的人,突然笑起來,要多瘮人有多瘮人。


    陳春燕避開了蔡大丫的目光,“你明白了我的意思,就忙你的去吧。”


    蔡大丫脆生生的應了,迴頭就把事情跟於玲玲說了,“我估計大小姐對你的婚事跟對我的婚事是一樣的態度。


    “你自個兒多留心,如果有看得過眼的,迴來跟大小姐說一聲,這事兒有大小姐做主呢!”


    於玲玲撇嘴,“人家都說嫁人就跟投第二次胎似的,可得慎重了,我反正不著急。”


    蔡大丫:“我也不著急。三井村的規矩嘛,姑娘至少要到了十八歲才能出嫁,男人要到了二十歲才能娶妻,我們都不著急的。”


    這些東西是她剛剛從炕幾上瞄到的。


    陳春燕在給三井村製定規則。


    律法隻有朝廷才能製定,她不會去踩這條紅線。


    但律法之下不是還有這個條例那個規章嗎?


    那就換個說法不就是了!


    陳春燕在等蔡大丫過來說話的間隙,她埋頭在炕幾上寫《三井婚姻條例》,打頭的一條就是女子十八方可出嫁,男子二十方可娶妻。


    蔡大丫距離十八還有三年,且可慢慢觀察。


    而且朝廷的律法隻是對沒有出嫁也沒有定親的女子比較嚴厲。


    如果訂了親,朝廷反而不會逼著姑娘趕緊出嫁了。


    有的疼愛女兒的人家,背景又比較深厚的,把女兒留到二十歲出嫁也是有的。


    陳春燕考慮到她不能跟律法作對,如果把女子的結婚年齡定到二十歲,那就太打律法的臉了,這事兒不能幹。


    她又隱約記得,好像婚姻法是改過幾次後才把女子的法定結婚年齡定為二十歲的,也就是說之前還是有一段時間是十八歲。


    什麽事情都要慢慢來嘛。


    現在先定成十八,等大家心裏接受程度高了之後,過幾年再改成二十就行了。


    很多事情都是民不舉官不究的,這事兒隻要大家認可了,不往上捅,就成了。


    不過蔡大丫的話倒是給於玲玲吃了個定心丸,於玲玲的年齡也到了,換作普通人家,都該出嫁了,這也就是進了陳家的門,要不然她才剛過上兩天好日子呢,又得掉進火坑裏了。


    她這段時間在外麵幫牲口瞧病,見識的東西遠不止牲口而已。


    她當時去的某家,牲口生產恰好又遇上媳婦生產,那家人竟然不管媳婦的死活,全部圍著牲口。


    她當時的心就哇涼哇涼的,如果換成是她,鬼才幫他們家生孩子呢,斷子絕孫了最好。


    她當時問了一嘴,“人不比牲口重要,媳婦生孩子你們也不去請個穩婆?”


    當婆婆的就說:“又不是頭胎,不花那冤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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