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鈴鈴!”


    按下門鈴,響了幾聲,大門緊閉,沒有絲毫要打開的跡象。


    以為門鈴聲太小,裏麵的人聽不見,葉曉提高嗓門,喊道:“嫂子,開門啊,我是葉曉!”


    喊完之後等了一會兒,依舊是沒有動靜。


    “咦,奇怪,不是說好今晚吃大餐的嗎?”


    摸不著頭腦的葉曉也不等了,又是門鈴又是叫喊的,這麽大動靜都沒人來開門,八成房間裏壓根就沒人。


    沒人正好,葉曉也不是非要吃大餐,正好趁著月黑風高,去街上逛遊逛遊,看能不能撿到錢。


    昨天凱子是釣到了,但凱子不給力,隻來得及請他吃了一頓飯,身無分文的他,隻能自食其力了。


    要離開之前,先迴去報備一下,省的某些人以為他跑了,到處找他,他可不想真挨一發真心咒。


    “姑婆,馬小玲呢?”下了樓,迴到馬小玲家裏,找了一圈,廁所也看了,沒人,找不到人的葉曉,隻好問房間裏除了他之外唯一的生物,死鬼馬丹娜。


    穿上衣服之後,雖然沒有那麽養眼了,但相貌還是讓馬丹娜神魂顛倒,忙不迭的開口說道:“小玲的朋友出事了,她去幫忙了。”


    馬小玲的朋友,多半也是王珍珍的朋友,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麽兩人都不在。


    “哦,行,我出去逛逛,若是小玲迴來了,你跟她說一聲。”葉曉點了點頭說道。


    “那你還會迴來嗎?”馬丹娜有些擔心,小玲可是跟她說了,讓她看著葉曉來著。


    若是生前,她自然有信心看住一個人,可她現在已經死了,法力根本用不出來,要是葉曉真想走,她還真攔不住。


    “哎,放心,我還要在這裏住一段時間,一時半會的,是不會走的!”葉曉頭也不迴的擺了擺手,關上了房門。


    ……


    “你為什麽要跟著我出來?”叼著煙,葉曉蹲在街頭的路邊,要不是他的打扮沒那麽浮誇,簡直跟小混混沒什麽兩樣。


    “天佑大哥讓我跟著你!”複生看著熱鬧的街道,有些不解,“為什麽我們要蹲在這裏?”


    “沒錢,等著好心人!”


    葉曉言辭簡單,卻讓複生一頭霧水。


    不過很快的,他就知道葉曉是什麽意思了。


    尾隨著三名小混混,來到一個偏僻的小巷,切換了形態後,三名小混混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麽,就隻覺得腦袋一痛,就被葉曉打倒在地。


    “你是什麽人?”苦痛哀嚎中,明顯是三名混混中的老大,聲色厲茬喝道,“你知道我是誰嗎?”


    “那你知道我是誰嗎?”葉曉活動了一下手腕,第一次動手,沒取到預料中的結果,下手太輕了,他的本意是直接把人打暈的。


    小巷中比較昏暗,僅有的光亮,還是從街頭巷尾處照進來的,但葉曉站在背光處,三名混混看不清葉曉的臉,僅能從身形上判斷,葉曉是一個大人,小的那個,一看就是未成年。


    這年頭,出來打劫,還帶著小孩子嗎?


    混混中的老大,琢磨不透,也看不透,還在放著狠話:“小子,我不管你是誰,你要現在離開,我可以當今天的事沒發生過,要不然……”


    “要不然怎麽的?”葉曉把話接了過來,“殺我全家?”


    “呃……”混混老大語塞,殺全家倒不至於,他還沒那麽喪心病狂。


    “行了,你也別說廢話了,今天算你們三個運氣好,第一單我不想殺人!”葉曉不耐煩道。


    夜可以很長,也可以很短,他不想在三人身上,浪費太長時間,一拳一個,力道剛好,懵逼不傷腦。


    臨昏迷前,混混老大仍然還在想,自己是哪做錯了,得罪了葉曉。


    他哪知道,他們三個隻是倒黴,葉曉看上他們仨,純屬臨時起意。


    在三人身上摸索了一番,將搜到的鈔票放到了自己兜裏,葉曉帶著複生頭也不迴的離開了這裏。


    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嘛!


    “這就是你說的,好心人?”複生看著葉曉的眼神,要多怪異有多怪異。


    他還以為葉曉是想當乞丐,乞討來著,他還想說,憑葉曉的男色,去個夜場,比在街頭掙得多。


    哪知道葉曉不按套路出牌。


    “這還不是好心人嗎?”葉曉詫異說道,“要是沒有他們的無私奉獻,我吃什麽,我喝什麽,我住哪?”


    “都怪求叔,把我釣的凱子給宰了,不然的話,我至於這麽落魄麽。”


    說起這個,葉曉就很不是滋味,狐妖就狐妖唄,狐妖要真有本事,破了他家的家訓,他還得感謝狐妖來著。


    求叔那個家夥,把式耍的那麽厲害,葉曉都以為他要召喚神龍了,結果就隻有一聲龍吼,吸引人用的,殺招卻是其它。


    對於葉曉的歪理,複生自是無話可說,他隻是覺得這樣做有些不好:“你要是缺錢的話,就去找個班上啊,再說了,你現在不是住在小玲姐姐家裏麽,怎麽會沒有地方住呢?”


    他雖然是僵屍,但卻從來沒有做過害人的事,隻是偶爾用自己的能力,去教訓一些為非作歹的人,缺錢了也是去打工,靠合法手段掙錢,還從來沒有想過,像葉曉這樣的攔路打劫。


    葉曉有些不屑:“馬小玲自己都經常拖欠房租,也就房東王珍珍是她朋友,換成別的房東,早把她趕出去了,我不覺得我住進她家裏,會一點代價都沒有。”


    “不信你就看,不出三天,她必然會找我要錢。”


    “還有,上班打工?”


    葉曉更是嗤之以鼻。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的,你沒聽說過一句話麽,‘鄰居屯糧我屯槍,鄰居就是我糧倉’,街上這麽多人,沒錢了,隨便找個人就有錢了,我為什麽要打工?”


    “你這麽做是違法的!”半天,複生憋出了這麽一句話。


    “違法?”葉曉不以為然,“他們能抓住我再說。”


    複生無奈說道:“你就不怕我告訴天佑大哥?他可是港警。”


    葉曉一邊在街上,尋找著新的目標,一邊不在意的隨口說道:“不是,你們在別人麵前裝裝也就算了,在我麵前裝個屁!”


    “我都叫出你的名字了,你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倆的真實身份?”


    “還港警,真把這個假身份當真了?”


    “你果然知道!”複生眼神一凝,變的認真起來,“你到底是誰?”


    他們在昨天,之所以沒有當場揭穿葉曉,就是因為摸不清葉曉的來曆,葉曉能一口叫出他的名字,勢必也會知道他們倆的身份。


    要知道,真況天佑,可是沒有他這個堂弟的。


    “你管我是誰?”


    葉曉淡淡說道:“你們扮演你們的,我扮演我的,大家相安無事多好。”


    有道理……個屁!


    複生臉色複雜,他們玩兒角色扮演,是因為特殊情況,才不得已搬進嘉嘉大廈。


    葉曉知道他們的情況,他們卻不知道葉曉的情況,根本不對等,他們怎麽可能放心的下。


    可如今他最大的依仗況天佑不在他身邊,以他的實力,不知道能不能對付的了。


    複生心裏思索著,要不要動手,逼迫葉曉說出實情。


    葉曉沒有搭理一看就知道,在想怎麽對付他的複生,真打起來,指不定誰打得過誰呢。


    在街邊蹲了沒多久,葉曉眼前一亮,起身招唿了一聲。


    “走!”


    複生無奈跟上。


    ……


    又是一次“無私奉獻”,隨著得手的次數增多,葉曉也越來越熟練,一拳下去,絕對不會讓目標有喝假酒的感覺,保證一覺醒來,頭不會痛。


    “你怎麽知道他們是壞蛋?”複生有些好奇,原本他以為葉曉是隨機挑選的,可看的次數多了,他也發現,被葉曉打暈過去的人,或多或少的,都會有點問題。


    不是隨身攜帶武器,就是隨身攜帶違禁品。


    也得虧這些違禁品裏,沒有葉曉討厭的“麵粉”,不然的話,葉曉絕對會手起刀落,不給他們暈倒的機會。


    複生到底活了這麽久,不是單純的迂腐之人,那麽多次了,一次都沒阻止過葉曉。


    葉曉也是心情好,辛勤勞動,總是有收獲的,他不介意跟複生多說兩句。


    “正常人走夜路,誰會專門選擇看不清的地方啊?你看那些人,專挑犄角旮旯走,哪個地方黑走哪,再加上他們鬼鬼祟祟的表情,一看就是做賊心虛,這種人能是好人?”


    “那你就確定,他們身上一定帶著錢?”複生追問道,“萬一沒帶錢,你豈不是白忙活一場?”


    “白忙活就白忙活唄!”


    葉曉無所謂說道:“沒帶錢我就找另一個,這麽多好心人,總有身上帶錢的。”


    摸了摸兜裏快要裝不下的收獲,葉曉問道:“我今晚是不打算繼續了,你是自己迴家,還是繼續跟著我?”


    港島不愧是大都市,連街上的小混混,都比其它地方的小混混有錢。


    “你不迴去嗎?”


    “夜晚,才是我的戰場,我要去瀟灑!”


    有錢了,自然要去放縱一番,葉曉可不是不舍得花錢的人。


    複生仔細的想了想,道:“我跟著你!”


    迴去也沒什麽意思,假況天佑接了真況天佑的班,警局有案子發生,他身為警局最出色的警員,案子被交到了他手上。


    演戲要演全套,扮演也要扮演的像一點,雖然以前從來沒辦過案,但為了不暴露身份,假況天佑還是趕鴨子上架,接下了案子。


    晚上不一定迴來。


    反正迴去也沒事做,還不如跟著葉曉,說不定還能有意外收獲。


    “行,那就跟著吧。”


    葉曉沒說什麽,多一個“人”而已,也不會有額外的花銷。


    找了一個大排檔坐下,點了一堆吃的。


    這個點了,人不是很多,沒等多久,點的東西就上齊了。


    看著眼前的食物,複生眼角不自覺的抽搐了一下。


    既然葉曉知道自己的身份,複生也不隱藏了。


    “你知道我不能吃人類的食物,還點這麽多?”


    “事先說好啊,你要吃不完,打包的時候,我可不幫你提。”


    “神經,本來就沒點你的!”葉曉頭也不抬,專心對付著自己眼前的食物。


    味道怎麽說呢,還行,不難吃。


    ‘得虧我不是人類,哪有一起出來的人,隻顧自己吃,不點別人的?’複生心裏吐糟著,不由問道:“你說的瀟灑,不會就是這個吧?”


    “有什麽問題嗎?”葉曉聳了聳肩,民以食為天,天大地大,吃飯最大,最大的瀟灑,就是想吃什麽,就吃什麽。


    “沒!”複生搖了搖頭,“我還以為,你會去夜總會、酒吧之類的地方。”


    夜總會、酒吧之類的地方,才是瀟灑的地方,吃飯喝酒一條龍,隻要你有錢,基本什麽項目都有,沒有的也會立馬有。


    複生雖然沒去過,但也聽說過。


    “夜總會太吵了,我不習慣,酒吧也差不多,老是蹦迪,也不知道有什麽好蹦的。”葉曉撇了撇嘴,他才不會去那種地方。


    去了也不能真槍實彈,還不如不去!


    “有錢又有閑咯,再不就是壓力大。”複生記得電視上說過,去蹦迪的人,都是發泄負麵情緒的人,通過搖頭晃腦,加上酒精的麻醉,趁機釋放內心的不滿,所以酒吧之類的地方,是最容易滋生打架鬥毆事件的地方。


    “不不不,你隻說對了一部分,還有一些人,是為自己的小蝌蚪找媽媽去了。”葉曉壞笑著說道。


    身為假的小孩子,複生秒懂,略有些嫌棄:“他們那些人也不怕髒,不怕染病?”


    “為了那一哆嗦,不怕!”


    說話間,葉曉已經將食物全部消滅,結了賬,帶著複生無所事事的壓馬路。


    “你要是沒地方可去,就迴去吧。”


    複生有些累了,不是身體上累,而是心裏累,大晚上的壓馬路,神經病啊,還一連壓了半個小時。


    “有地方去啊,諾,那不是麽。”努了努嘴,葉曉示意複生看向前方。


    “你剛才還說,不喜歡酒吧的環境?”


    “這家酒吧,一看就是清吧。”酒吧不喜歡,清吧葉曉還是可以接受的。


    清吧沒有酒吧那麽喧鬧,伴隨著舒緩的音樂,喝著小酒聽著歌,不失為一種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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