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斌一邊連連點頭,一邊打開了塑料袋子,摸出了一瓶紅牛扔給老王。


    同時,又拿起一條雞腿扔了過去:“來吧,王哥,先吃東西,過年還早哎。


    咱們現在先填飽肚子再說,今天晚上咱們兩個人要好好的合作一下,因為我怕萬一等一下,孫總萬一下了有什麽事找我們的話,看到我們睡覺了,那就麻煩了,所以說今天晚上咱們還是警惕性高一點,最好是眼睛也不眨的在這個地方上班,你說對不對?”


    保安老王伸手將雞腿的外包裝袋撕開,同時將辣椒雞腿送到嘴巴裏麵咬了一口,一邊咬一邊香的哈了一口氣:“哇!


    這個雞腿挺好吃的,你別說,鹽焗的呀?不錯不錯,這個雞腿好像很貴的,10幾塊錢一個呢,哎,對了,剛才你說孫總的事,你說的有道理,今天晚上確實不能睡覺了,因為萬一等一下孫總要是有事出去,看到咱們在這裏睡覺的話,那就麻煩了,對不對?


    反正咱們打好精神就在大堂裏麵值好咱們的班就可以了。”


    行。


    兩個保安的敬業精神可嘉,值得表揚。


    再說剛才進電梯的那個人,隻見那個人進了電梯之後,直接摁到了通往鄧興華房間的電梯,出了電梯之後,他飛快地從口袋裏摸出了一條小小的鐵絲狀的東西,來到鄧興華門口之後,將那條細絲在鄧英華的門鎖裏麵輕輕的一捅,又一捅,連著捅了幾下之後,隻聽那個門鎖哢嚓一聲,突然開了。


    而這一切,已經絲毫不落的全部落在了監控室裏麵的那一個攝像頭裏。


    可惜的是,此時監控室裏麵值班的監控員,正在和他們當班的隊長下象棋,兩個人正將棋盤擺在監控室的桌子上,你飛一個馬,我架一個炮,兩個人殺的不亦樂乎。


    他們兩個人的眼睛根本就沒有往電視顯示器的屏幕上麵看,再說了,即便是看的話,他們可能一時也難以發現。


    因為。


    興華集團裏麵也還是有一些人正在加班的,有些樓層,不停的有些人進進出出,所以說這兩個人的目光也不會特別的注意到那個人,究竟是在幹什麽。


    而且。


    那個人的動作實在是太快了,大概也是那麽幾秒鍾的模樣,那個門鎖打開了,他就進入了房間,進入了房間之後,就失去了這個人的蹤跡。


    這個人進入房間之後抿了抿嘴,微微一笑,那一張圓圓的臉上,一雙眼睛瞬間射出了兩道如同電火一般的光。


    他的目光直接落在了室內照明的開關上,於是,這個人伸手打開了照明開關,頓時,鄧興華的辦公室裏麵一片燈火通明。


    如果說監控攝像頭剛才能夠再清晰一點,仔細的照到這個人臉上的話,那麽,值班的人就會豁然發現,從大堂進入電梯並且進入鄧興華房間的這個人,哪裏是什麽孫總孫陽啊?


    這個人竟然赫然是他們孫總和鄧總的小師叔林凡。


    林凡也不是第1次來興華集團了,所以說興華集團裏麵的一些人也認識他,並且,有一些資格比較老的保安也知道林凡和鄧興華、孫楊之間的關係。


    當然了,除了這份關係之外,林凡的另外一個更重要的身份就是——大明星。


    林凡這麽晚了到鄧興華的辦公室裏麵來幹什麽?


    不能光明正大的來?


    為什麽他要偷偷地利用這種手段撬開鄧興華的門呢?他究竟想幹什麽?


    林凡不想幹什麽,林凡隻是覺得有一句話說的非常對,就叫做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雖然說鄧興華的這間辦公室稱不上什麽龍潭虎穴,可是,如果說他不采取一些必要的手段的話,那麽恐怕一時半會的探聽不到鄧興華的秘密了。


    所以說,林凡就走出了這一步棋,一切的時間點,他都卡得恰到好處。


    像今天晚上的這一個時機,他已經等了很久了,另外,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他能夠模仿孫楊的聲音,這也就導致剛才在大堂值班的那個保安老王,雖然說沒有看到林凡的臉,但是隻是聽到林凡模仿孫揚的聲音就可以確定,進來的這個人是孫總。


    所以說,老王甚至於都沒有繼續跟到林凡的旁邊,替他按一按電梯或者說給他打個照麵什麽的,因為林凡側著身子朝老王已經揮了揮手,示意他不用跟著自己了。


    由於兩個人的級別懸殊相差太大,既然老王認為的孫楊孫總讓自己不必跟著自己了,那麽,他也就不敢繼續再向前了,於是他從沙發上站起來的腳步,也就定在了原地。


    其實這一切早就已經在林凡的預料之中了。


    林凡進入了鄧興華的辦公室之後,迅速關上了門,打開了燈,然後他用目光在鄧金華寬大的辦公室裏麵掃了一圈,發現這裏麵那些東西還是和以前他來的時候一樣,那些擺設,包括那些衣帽架書櫃,鄧興華寬大的老板台上麵的那些筆墨紙硯,文件夾,電腦茶杯等等等等,這些所有的瑣碎的事物,都和原先一模一樣。


    似乎。


    鄧興華一直都沒有動過它們似的,憑借林凡以前的印象,他可以瞬間的判斷出這些東西確實是和他第1次來這裏麵的時候一樣,原來在什麽地方,現在就擺在什麽地方的,通過這一點,也足以證明他的記憶力絕對是十分驚人的,同時,也證明鄧興華是一個特別克製和自自律的人。


    林凡就覺得,這樣的一個人絕對不容許別人小看,如果說這個人是潛在的對手的話,那麽,他也可以稱得上是自己的一個勁敵。


    林凡在鄧興華外間的辦公室裏麵轉了一圈之後,並沒有發現有什麽有價值的東西,當然了,該翻的東西他都翻了,包括鄧興華的櫃子,他也已經用他自己的一套極特殊的方法給打開,並且將裏麵的所有的文件都翻了一遍。


    翻來翻去都是一些他們興華集團業務方麵的事情,並沒有和他們林凡的這個師門所有關的線索,所以說,林凡不再繼續在外麵尋找什麽東西了,而是轉向鄧興華的這張幾乎跟半張小床似的,可以讓人躺在上麵懶洋洋的睡覺的大班椅後麵的那一個內室裏。


    於是。


    林凡就繼續用他手中的那根類似於鐵絲的東西,捅開了鄧興華內室的鎖。


    這一個鎖,是經過特別加固的,林凡費了好大一陣子才將這個鎖打開,並且,在打開的過程中,林凡的兩隻耳朵並沒有閑著,他一直在聽聆聽著裏裏外外的動靜,如果說萬一有什麽情況不對的話,他要隨機應變。


    這樣的本領,是他天生的,林凡天生就有捕獵者的本能。


    可以毫不客氣的說,在這個世界上麵,就沒有林凡打不開的鎖。


    以前的時候,曾經有一個公司在公眾場合表演節目,他們的意思是,如果說哪一個人能夠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將他們公司所生產的鎖打開的話,那麽,該人就可以將櫃子裏麵一條很大的金條拿走,當時那一家生產防盜鎖公司的員工是沒有遇到林凡,如果說遇到林凡的話,那根金條恐怕瞬間就會落入林凡的手中。


    當然了,如果說是林凡能到現場打開那一家鎖具公司的鎖,取出那裏麵金條的話,其實對於那家鎖具公司來說是大有好處的。


    林凡到場之後所帶來的廣告效應,其價值,是遠遠大於那根金條的。


    有些事情。


    就是這麽奇怪。


    別人求而不得的東西,對於某些人來說,卻是那麽的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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