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倒是很痛快地答應了米粉店老板合影的請求。


    無論如何。


    被人崇拜總是一件讓人比較開心的事情。


    吃完米粉。


    合完影。


    林凡付了米粉錢,往外就走,米粉店的老板一開始說什麽都不收林凡的錢,後來,林凡急道:“吃東西給錢,是天經地義的事,老板,你不要這樣了……


    3大紀律8項注意都說了,買賣一定要公平,不說別的,你看看我林凡像是吃白食的人嗎?”


    店老板這時才恍然大悟道:“對不起對不起,林先生,是我疏忽了,我沒有從您的角度考慮問題,好好好……這錢我收。”


    就是。


    該收的收。


    不然的話,別人還以為林凡怎麽樣呢,仗著自己是一個明星,在外麵吃白食,那影響多不好呀。


    再說了。


    誰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像米粉店的老板做這種小本生意,每天起早貪黑,無非也就是賺一些養家糊口的辛苦錢,林凡又怎麽能吃白食呢,對不對?


    ……


    ……


    敦陽城。


    林凡先是迴了林氏集團,所有的計劃,必須按照步驟一步一步的實施,急也急不得,林凡決定,今天中午哪裏也不去,老老實實的在公司吃上一頓飯,然後下午再去找盧文傑。


    他已經發過信息給盧文傑了。


    盧文傑看到了林凡的信息之後,抽空給他打了個電話:“喂……林凡,你這家夥,你這個一天到晚各處飛來飛去的大忙人,怎麽突然之間想起要聯係聯係你這些老同學了啊?


    說吧,什麽事?


    是你請客嗎?請大家出去聚一聚嗎?”


    林凡笑道:“當然沒問題,不過,我另外還有一些事情單獨找你,你今天什麽時候有空?”


    盧文傑停頓了一下後,才道:“除了上課的之外,其他時間都有空。


    怎麽了?你有什麽事情需要我去辦啊?我可是一個窮學生,我能幫你什麽忙啊?”


    林凡笑道:“當然有事情要請你幫忙,這樣吧,今天下午2:00你有沒有空?有空的話,我就去學校找你,我們麵談,好不好?”


    盧文傑想了一下:“下午2:00不行,再晚一點吧,下午6:00你來找我……對對,就在我們學校門口等我就可以了,那裏有一棵很粗的柳樹,你就在樹下麵等著我。


    ……嗯!


    好!


    下午見,拜拜。”


    掛斷了盧文傑的電話,林凡悠悠的歎了一口氣,有些時候,一個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必須要去做一些身不由己的事情,譬如說他,他不得不利用一下盧文傑去替自己完成一些如果自己出麵基本無法完成的事情。


    他也不想。


    可是。


    林凡轉念想到,凡事有大有小、有慢有急,不管怎麽說,隻要他做的事情無愧於天地,無愧於內心,那麽,在做事的過程當中用那麽一點點小手腕、小計謀,也是無可厚非的。


    林凡站在林氏集團前麵寬闊的廣場上,看著那些可以彰顯身份的各種名車,看著那些打扮的衣冠楚楚、珠光寶氣的男人女人們,他的心中,歎了一口氣。


    唉!


    林凡突然覺得,人,為什麽要長大?


    長大了之後,諸多煩惱之事紛紛而來,許多明明小時候讓人覺得十分快樂的事情,長大之後也頓時失去了小時候的那種樂趣,譬如說,小的時候,一個雨後的小小爛水坑也能讓一個孩子玩的不亦樂乎,開心的飛起來,而等著這個小孩長大了之後,再看到爛水坑之後,卻早已忘記了當初在水裏麵不停的跳來跳去,濺得身上衣服都濕掉了,然後又被家裏麵的大人拎著耳朵拽迴去的那一幕了。


    那時。


    是多麽的開心,無憂無慮。


    特別是像林凡這種小時候調皮搗蛋的人,他小的時候,可真的沒少幹“壞事”。


    特別是。


    林凡以前上小學的時候,最喜歡幹的一件壞事就是下雨天後,當他看見一些同學站在樹下玩耍的時候,他就會悄悄的走到這棵樹旁,或者用力的一踹,或者兩隻手拚命的搖一搖樹幹,這時,樹葉上掛著的那些雨水就會瞬間落下來,將樹下站著的那些同學淋得如同落湯雞一樣,當然,也包括他自己。


    林凡走到一處噴泉假山處,他微微皺著眉頭,盯著池水中不停遊來遊去的金魚,心想,還是做一尾魚更加快樂,七秒鍾的記憶可以讓這尾魚無論遭受過任何事情轉眼就已忘記。


    隻有本能。


    這些動物的本能比人很容易滿足,人的**真的是無窮無盡的,動物們吃飽了之後也就算了,而人不同,人吃飽了之後還想著要儲存,光是自己儲存不夠,還想方設法的想把別人的東西都要弄到自己這裏來。


    於是。


    人與人之間就有了勾心鬥角,就有了壓榨,許多人坐擁億萬資產,將那些資產看的比他的命還重要,除了偶爾假惺惺的做一些所謂的慈善之外,剩下的時候,大多都是想方設法的利用那些自殘不停的剝削別人,林凡突然覺得,如果說想開了的話,這些人對於這個社會有什麽貢獻呢?


    他搖了搖頭,決定不再去想這些形而上學的東西,因為,這些東西真要想去認真思考的話,三天三夜的時間都不夠。


    他現在也沒有時間想那些東西。


    林凡想的是,此時,鄧興華在幹什麽?


    其實,林凡的心中早已隱隱約約的感覺到了,孫浩的死,絕對是鄧興華幹的,如果他把孫楊約出來,跟孫楊說一說孫浩是鄧興華殺的話,說不定,孫楊立刻就能跟他翻臉。


    林凡知道,鄧興華在殺死孫浩的時候,事先必定是經過了精心的策劃,相信,這件事情絕對會成為一樁懸案,無法破案,不說別的,光是打碎孫浩頭的兇器,也就是所謂的物證,恐怕,永遠都無法找出來。


    因為。


    孫浩的頭,根本就不是被一些什麽棍棒和鐵器打的,而是——手掌。


    說出來,恐怕沒有一個警察能夠相信,有人能夠單憑一隻肉掌就能將人體中特別堅硬的顱骨打碎,這,怎麽可能?


    這。


    怎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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