絡腮胡子用力抹了一把臉,今天,他算是徹底長見識了,他終於明白了什麽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火。


    點燃。


    瞬間,坑道裏麵,立刻變得十分溫暖起來。


    不得不說。


    像林凡這樣的天才兒童,實在是舉世罕見。


    他實在是太聰明了,他從來沒有當過兵,更不知道部隊裏麵的那些掩體坑道到底是怎麽構築的,可是隻是憑著他自己的想象,他居然就設計去了這樣一個構思精巧,可攻可守又可以遮風擋雨的單兵作戰坑出來。


    而且。


    還是雙人的哦。


    很可惜。


    其實如果按照林凡的聰明才智的話,他如果說走科學家的這條道路的話,說不定他可以發明出無數的人類以前從未發明過的東西,為廣大人們謀福利。


    可是現在……


    現在。


    其實現在的林凡,確實確實也是在為人類謀福利,而且,他正在為人類作出不可磨滅的貢獻。


    他做出的這個貢獻簡直可以說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因為m國人喪心病狂的計劃,而導致林凡不得不爬山涉水,不遠萬裏的來到這裏,自從他踏上這一次旅程的第1步開始,也就意味著林凡走上了一條注定兇險無比的道路。


    也就是他。


    如果換一個人的話,早就死了八百次了。


    一路之上。


    林凡經曆了無數的考驗,闖過了一道又一道難關,殺死了無數想將他置於死地的野獸和根本不能稱之為對手的對手。


    那些人。


    莫名其妙。


    不知道為什麽,就想著對林凡這一個來自於神秘東方的孤身旅客下手。


    也不知道他們到底是看中了林凡身上的財物,還是天生就有一種侵略性和破壞性的基因在骨子裏麵,所以導致林凡在經過很多地方的時候,縱然他身負異能,也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來應付。


    當然了。


    林凡不是神,也不是佛,他也不會做那些他自己認為幼稚的可笑的,所謂掃地不上螻蟻命,愛惜飛蛾紗罩燈之類的蠢事。


    有人想幹掉他。


    他就要幹掉對方。


    那些想幹掉他的人,全部都被他幹掉了。


    至於那些想幹掉他的人,但是現在還沒有被林凡幹掉的,相信用不了太久,也會一個一個跪在林凡的腳下連連討饒。


    不是林凡驕狂。


    也不是他性格暴躁。


    實在是。


    他認為這個世界上麵太多的事情充滿了變數,所以說,他要努力將那些變數扼殺在萌芽狀態,一切按照自己的意誌行事,而他的意誌,也符合絕大多數人的利益,所以林凡對於m國佬研究出反人類的基因病毒的事情,深惡痛絕,他並不需要鄧興華做什麽思想工作,就滿口答應了。


    去!


    林凡也知道,在這個世界上,隻有他一個人才能單槍匹馬完成這種其他人完不成的任務。


    這些年。


    隨著他年齡的增大,他也變得越來越成熟,他也越來越清楚自己的實力。


    他的實力。


    永無止境。


    他的實力決定了,如果說這個世界上成了一個唯一的救世主的話,那麽這個人就一定是林凡,隻有林凡才能帶著大家拯救世界,拯救人類的命運。


    是的。


    就是他。


    與林凡的這次任務相比,曾經,他打遍了天下所有的高手,獲得的那塊打遍天下無敵手的金腰帶,此時分量顯得那麽的輕飄飄,根本就無足輕重。


    要知道。


    林凡打敗他們的時候,根本沒用全力,而現在的林凡,當他握著那一根神秘的金屬棍子的時候,當他試圖把前方的某一樣物品或者某一個人,某一個動物作為目標的時候,他的身上絕對是充滿了殺氣的,而這種殺氣,不必太久,絡腮胡子就能看到。


    林凡示意絡腮胡子,點起火來,將地洞燒的暖一點。


    其實,林凡挖這個地洞,讓絡腮胡子去找柴火來取暖,完全都是為了對方考慮,在這種天寒地凍地方,又有什麽比得上一把火,更能讓人感覺溫暖,更能逼出人身上和心裏的寒意呢?


    特別是。


    像絡腮胡子這種剛才在山上連凍帶嚇,飽受折磨的人而言,此時燃起來的一把火,絕對能讓他感覺到如同溫暖的春天。


    絡腮胡子很感動。


    一感動。


    他就將包裏麵的最後4盒罐頭通通拿了出來,不但拿出了罐頭,還拿出了一瓶酒;不但拿出了酒,甚至他還拿出了兩塊厚厚的用鹽醃過後熏幹了的鹿肉脯。


    妙。


    太妙了。


    原本是生死敵人的兩個人,現在居然開開心心的坐在一起,一邊烤火,一邊喝起了酒,吃起了罐頭,啃起了鹿肉。


    這個世界上麵的事情,看來是無人能夠說得清的,許多事情的發展,也絕不是以個人的意誌為轉移的。


    林凡哈哈大笑。


    對於絡腮胡子的恭維和吹捧他來者不拒,因為,此時絡腮胡子已經認出了看上去特別臉熟的林凡,原來竟是讓他崇拜不已的國際巨星。


    原來。


    絡腮胡子也是林凡的粉絲。


    絡腮胡子舉著酒瓶子,由衷的,絕對真誠的對林凡道:“嘿,老兄,說實話,我原來還不知道,你不但除了歌唱的好舞跳的棒,居然還有這麽厲害的一手,你實在是太厲害了。


    為什麽?


    為什麽同樣都是雙手雙腳的一個人,你竟然要比別人優秀那麽多呢?


    真的老兄,我特別喜歡你跳的舞,你跳的那個舞,那個叫做西部狂野唯我獨尊舞的舞步,聽上去名字特別的霸氣,特別的牛掰,我也會跳兩下的,你看……是不是這樣?


    然後這樣……


    然後又在這樣?”


    別說。


    絡腮胡子既滑稽又調皮的動作,倒瞬間把林凡給逗樂了,沒想到,這個家夥身上居然還有這麽多的幽默細胞,林凡倒覺得,自己剛才沒有把他幹掉,把他扔到雪裏麵,實在也算是做了一個正確的選擇,起碼在通往基地的這一段路程上,有這個絡腮胡子跟自己在一起,絕對不會悶了。


    挺不錯。


    林凡笑道:“可惜了,我這次出來,什麽都沒有帶,實在是沒有什麽好東西可以送給你。”


    絡腮胡子咧了咧嘴,聳聳肩。


    林凡眨眨眼:“不過,我感覺現在還有一點時間,我倒是可以給你畫一幅畫,我給你畫一幅肖像吧,怎麽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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