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無話。


    林凡睡得很輕,他又一次盤腿坐在樹上,背倚樹幹,五心朝天,吸日月之精華,采天地之靈氣了——當然,靈不靈,是另外一迴事。


    林凡打坐練功,權作休息,自幼練就的童子功,果然不同凡響,別看山風唿嘯,如同狼嚎,且,寒氣逼人,可是,林凡似乎絲毫不覺一般,隻管練他的功。


    倒是遠處。


    那剩下的6個人圍在火堆旁,一會兒添柴,一會兒撥火,很是喧嘩了一夜。


    那幫人。


    其實也睡不著,估計,一個個應該按捺不住心中的淒惶與忐忑不安吧,所以,他們倒是湊在火堆旁,很是喝了一陣子酒。


    這幫人。


    甚至連哨兵也不放了,大概,人人灰心,個個喪氣,都打算破罐子破摔了吧。


    幸好。


    一夜平安。


    陽光終於又透過高大的樹梢,穿進了叢林之中,林凡豎著耳朵聽著,仿佛黑夜過去之後,那幫人又恢複了一些士氣,說出的話來,也與夜晚不一樣了,聽上去,無非就是一些“那些狗娘養的如果再出現,我一定打爆它們的頭”,“嗯,我也一樣”等等諸如此類的話。


    林凡一笑。


    看來。


    到了白天,人的膽子也格外大些。


    那些人聚在火堆旁,又吃喝了一陣後這才開始繼續前行,他們倒也謹慎,把火堆踩得一點火星都沒給林凡留。


    林凡不急。


    林凡從容地挖出那根野山藥,然後又生起火,揀最肥美的一截燒熟了大吃起來。


    果然不出林凡所料。


    山藥。


    粉得能要人死掉,香得能讓人瞬間又活過來。


    太好吃了。


    吃完山藥,埋好火,林凡這才悠悠伸了個大大的懶腰,他看著鬆林沉處,搖了搖頭,跟在那幫人的身後,繼續向前趕去。


    中午時分。


    林凡終於跟著那幫人穿過了鬆林,到達了山的三分之一山腰的位置處。


    這裏。


    由於海拔的原因,已經沒有了山腳下那種高大的參天之樹,地上,倒是長滿了一蓬蓬的荊棘,如果站在高處看這裏的話,就會發現這一片荊棘與下麵的鬆林和上麵更矮小的草皮之間,居然形成了一條十分明顯的分割線,也就是俗稱的灰色緩衝地帶。


    當然。


    必須站在遠處、高處才能看見。


    像包括林凡在內的這七個人,走在這樣一座尚不知其高的大雪山中之時,其實,他們現在跟當年大鬧天宮的時候,跟如來打賭說一個筋頭就能翻出十萬八千裏,最後,卻翻到了如來的手指頭那兒寫下“齊天大聖到此一遊”,並在如來的手指頭根上撒了一泡尿的孫悟空差不了多少。


    由於越往上遮擋物越少,林凡繼續拉大與前麵6人之間的距離,遠遠地,借助各種地形地貌跟在那6個人的身後往山上爬。


    林凡打開地圖看了一遍。


    他知道,這根本就是一條地圖上並沒有標記出來的路,可,愈是這樣,不愈是對他的行動有利麽?


    繼續前進。


    不必停留。


    跟著前麵那6個人走就行了,雖然林凡尚不知那幫人究竟是敵是友,但是,有一點林凡可以肯定,那剩下的6個人,此時踏上的絕對是一條不歸路。


    林凡用屁股使用概率學也知道了,像他們這支小隊,還未接近目標,已經先行損失了一半的隊員,當他們終於攀上這座高聳入雲的峰頂時,極大的概率又會減員——起碼減掉一兩個,那麽,當他們下到山那邊時,還能剩下多少士氣和戰鬥力呢?


    值得懷疑。


    而且。


    就算剩下的四個人有戰鬥力,他們又如何進入m國人重兵把守,層層設防的研究基地呢?


    估計。


    到時候,這幫人最多也就是突破外圍的防禦,就得全部交待在這兒。


    林凡如此一推理,實在感覺前麵的那6個人性命堪憂。


    可是。


    那是別人的事,與他無關。


    而當下要做的則是,老老實實往山,路,還是要一步一步走的。


    再往上走一截路,眼看,又到黃昏,而林凡麵前,已經出現了一些似化未化的白雪,他站在一塊鷹嘴般的石頭後麵,舒了舒腰,看看山下。


    山下,那些原本高大無比的參天大樹,此時落在他的眼裏完全成了一道灰色的薄條。


    而那些低矮的灌木,則變成了一道黃色的束腰。


    林凡深深吸了一口氣,小小的感慨了一下。


    這裏。


    真是一山有四季,十裏不同音。


    似乎,就連前方突然從雪地竄出來的一隻長耳朵紅眼晴的大白兔子,也叫得讓林凡覺得分外可喜呢。


    林凡悄悄貓下腰去,撿起一塊拳頭大的石頭,用了一個破天甩的手法,“唿”的一下就將石頭朝那隻兔子擲了過去。


    正中兔頭。


    林凡一石頭,就將那隻嫌命長的兔子砸死了。


    到嘴的美味,怎能放過?


    林凡撿迴來兔子,看了看,又掂了掂,嘿嘿傻樂。


    這隻兔子,足足有五六斤重,等下把它加工一下烤熟了,足夠林凡吃上個一兩天的。


    不錯。


    林凡立刻去弄來許多柴禾,然後,在地上挖了個地鍋,在裏麵燒起火來,不一會,就將地鍋燒得滾燙。


    與此同時,林凡也已經將那隻倒黴的兔子掐頭去尾,該去的都去掉,加工出來了。


    然後,林凡看看左右,發現沒什麽好東西用來包兔子,於是,他轉了轉眼珠,直接將兔子皮包在了兔子肉上,嘴裏還一個勁喃喃自語道:“唉!


    真是沒辦法,出門在外,實在是太難了,該將就的,我看,就勉強將就一下吧。”


    說完。


    林凡將兔子小心翼翼放進了地鍋中,將那些燒得滾熱的草灰先在兔子身上蓋了厚厚一層,然後,再蓋上點土,最後,林凡在地鍋上麵燒起火來。


    一燒,就燒了足足一個小時。


    燒得周圍那些能燒火的東西差不多都被林凡燒光了,土鍋裏,也一陣陣往外冒那種肉在油鍋中被煎黃煎香的味道了,林凡才停下手來。


    他吧嗒著嘴巴,還未開鍋,口水先流下來了。


    如果拿他跟前麵那6個人相比的話,此時的林凡哪裏像是來執行生死任務的,看上去,他倒像是專門起來體驗人生的。


    不過。


    也對。


    他這也算人生的一種別樣體驗。


    隻是。


    一般人可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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