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你跟他也認識?”
“當然,我跟他關係還不錯,以前他被迫送出國留學的時候,我們兩個還是同學,他原本的學校就是一個野雞大學,但是他不想讀野雞大學,隻不過那時候沒能力改變現狀,所以才被迫在那裏讀了幾年。”
霍梟然被送出去的時候是很小的時候,那時候郭金龍勢利龐大,已經完全掌握了霍氏,霍梟然那時候就還是一個孩子,就算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被郭金龍害死的,但是他也沒有辦法。
他要是想活下去就什麽都不能說,隻能活在郭金龍的監管之下,郭金龍就是個魔鬼,他想得到霍氏已經很久了,所以謀劃了這麽久,就是為了能夠得到自己兄長的家產。
為此不惜殺人。
“他那個時候簡直就是個小可憐。”王林說:“像一頭孤孤單單的小野獸,可憐兮兮的,見誰都覺得別人要害自己似的,那時候也沒人願意跟他當朋友,我當時就在那野雞學校,隻不過是我自己想去的,那時候跟家裏鬧了點兒矛盾,放著好學校不去,就在野雞學校混日子,後來就認識了霍梟然。”
“霍梟然經常和我說起你,算起來也有好幾年的時間了,我記得最開始的時候,他就說有個女人他覺得很熟悉,但是你們兩個那時候不熟,所以我當時也沒當迴事,後來你好像出事了,他救了你幾次對吧?”
淩薇什麽話都沒有說,王林又自顧自的說下去了:“他那個時候跟我說,說覺得跟你很有緣,幾次三番救你於水火之中,就說好像是上輩子欠你的似的,我當時還打趣他說,指不定上輩子你做了對不起人家姑娘的事兒。”
可不就是做了對不起她的事兒。
不過都已經過去了,上輩子,說到底也是她一心係在了霍梟然的身上,給了霍梟然機會。
她那時候還不明白,霍梟然為什麽就抓著他們淩家不放,但是這輩子倒是弄清楚了,霍梟然之所以抓著他們淩家不放,是因為本來淩誌霄就是欠他的,不過還好,她不是淩家的人。
“之前我和霍梟然聯係過,我說我要先迴港城看一下,雖然說這麽多年一直沒有在港城,家業也都已經遷到其他地方去了,但是這裏畢竟還是故鄉,有一些朋友都在港城,所以就想到說先迴來看一看,倒是沒有想到今天會在這裏碰到你。”
“也真是巧了,等會我就給霍梟然發消息,說我在這看到你了,他指不定多羨慕我呢,你說,他要是知道我在這兒碰到你了會不會得一會兒就直接飛過來了,我想想啊,從北城到港城大概也就七個多小時的時間,這會兒他要是飛過來的話,明天早上就到了,到時候說不定還要與你一起出去吃個早餐,到時候你們也叫上我唄。”
王林跟淩薇說話完全就不像是外人,倒像是他們兩個認識了很久似的,不過也算是認識了很久,隻不過是王林單方麵認識淩薇,而淩薇不認識他。
他劈裏啪啦的說了這麽大一長串的話,淩薇還是沒有弄明白她怎麽就和褚霆承一起吃飯了,而且兩個人下午還一起去了咖啡廳喝咖啡,整整一個下午加晚上的時間,他們兩個都待在一起,到底是什麽原因,又或者王林跟她說了這麽多,其實是在轉移他的視線。
畢竟有誰一上來就說和自己的老友是認識的,並且闡述了兩個人之前的關係不一般,什麽叫霍梟然幾次在問就他於水火之中,雖然這些都是事實。
但是如果這個話從王林的嘴裏說出來,那就有些奇怪了,好好的誰都不提就提霍梟然,這是什麽意思?難道就看著褚霆承在旁邊,所以故意這樣說的嗎?那他也太有心機了。
淩薇聽他說完,隻是微微的笑了一下:“原來沒想到你也是霍總的好朋友,看樣子你們兩個的關係也是不一般呐,認識了這麽多年,兩個人的關係應該很好吧?”
“以前倒是關係不好,不過後來關係好,我跟他關係好,是因為有一次我們兩個被留在教室裏,說是老師等會就過來找我們,但是實際上是那群本地的學生,看我們兩個不順眼,想要故意整我們兩個。”
“等我們兩個在教室裏等了大半個小時以後,突然一下子就進來十幾個本地的學生,手裏都拿著工具,看樣子上學要好好收拾我們一頓的樣子,那個時候我和霍梟然就兩個人,我們兩個人也才兩雙手,根本就打不過他們,不過骨子裏都是不想被欺負的人,所以我們兩個聯手,即使是麵對那麽多人,我們也沒有想過退退縮,最後事情鬧大了直接驚動了校方,這件事兒好像還上新聞了,不過也不算是什麽大事兒,誰沒有年輕過啊!”
說了這麽一大長串的話,就是為了表明她和霍梟然隻是朋友的關係,可能兩個人的關係稍微好了一些,但兩個人絕對不是男女朋友之間的關係,而是單純的友誼。
淩薇這下子倒是覺得這個女人的段位是真的很高,畢竟從最開始的對話和後麵的話裏就能夠明顯的感覺出來,她隻是用最簡單的方法就把自己和霍梟然的關係給分開了。
她很是明白的告訴自己,她和霍梟然就是朋友,也隻是朋友,他們兩個關係好,是因為之前在一個學校留學。
他們兩個是同學,同時也是朋友,但是除了這兩種關係以外再沒有其他的關係了,倒是把她和霍梟然的關係扯在了一起,像是他們兩個之間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秘密一樣,而且這個話還是故意當著褚霆承的麵說的,這要是褚霆承有記憶的話,聽到這個話還不得氣死。
所以淩薇是真的覺得這個女人有些可怕,她有本事電腦是非黑白,並且是用真實的語言來誤導別人。
一想到這個她就沒有什麽好臉色了,隻不過在商場混了這麽久,知道喜怒不形於色,要是直接把自己的生氣或開心的表情表現在臉上,那才是真正的失誤,才是最大的敗筆。
“當然,我跟他關係還不錯,以前他被迫送出國留學的時候,我們兩個還是同學,他原本的學校就是一個野雞大學,但是他不想讀野雞大學,隻不過那時候沒能力改變現狀,所以才被迫在那裏讀了幾年。”
霍梟然被送出去的時候是很小的時候,那時候郭金龍勢利龐大,已經完全掌握了霍氏,霍梟然那時候就還是一個孩子,就算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被郭金龍害死的,但是他也沒有辦法。
他要是想活下去就什麽都不能說,隻能活在郭金龍的監管之下,郭金龍就是個魔鬼,他想得到霍氏已經很久了,所以謀劃了這麽久,就是為了能夠得到自己兄長的家產。
為此不惜殺人。
“他那個時候簡直就是個小可憐。”王林說:“像一頭孤孤單單的小野獸,可憐兮兮的,見誰都覺得別人要害自己似的,那時候也沒人願意跟他當朋友,我當時就在那野雞學校,隻不過是我自己想去的,那時候跟家裏鬧了點兒矛盾,放著好學校不去,就在野雞學校混日子,後來就認識了霍梟然。”
“霍梟然經常和我說起你,算起來也有好幾年的時間了,我記得最開始的時候,他就說有個女人他覺得很熟悉,但是你們兩個那時候不熟,所以我當時也沒當迴事,後來你好像出事了,他救了你幾次對吧?”
淩薇什麽話都沒有說,王林又自顧自的說下去了:“他那個時候跟我說,說覺得跟你很有緣,幾次三番救你於水火之中,就說好像是上輩子欠你的似的,我當時還打趣他說,指不定上輩子你做了對不起人家姑娘的事兒。”
可不就是做了對不起她的事兒。
不過都已經過去了,上輩子,說到底也是她一心係在了霍梟然的身上,給了霍梟然機會。
她那時候還不明白,霍梟然為什麽就抓著他們淩家不放,但是這輩子倒是弄清楚了,霍梟然之所以抓著他們淩家不放,是因為本來淩誌霄就是欠他的,不過還好,她不是淩家的人。
“之前我和霍梟然聯係過,我說我要先迴港城看一下,雖然說這麽多年一直沒有在港城,家業也都已經遷到其他地方去了,但是這裏畢竟還是故鄉,有一些朋友都在港城,所以就想到說先迴來看一看,倒是沒有想到今天會在這裏碰到你。”
“也真是巧了,等會我就給霍梟然發消息,說我在這看到你了,他指不定多羨慕我呢,你說,他要是知道我在這兒碰到你了會不會得一會兒就直接飛過來了,我想想啊,從北城到港城大概也就七個多小時的時間,這會兒他要是飛過來的話,明天早上就到了,到時候說不定還要與你一起出去吃個早餐,到時候你們也叫上我唄。”
王林跟淩薇說話完全就不像是外人,倒像是他們兩個認識了很久似的,不過也算是認識了很久,隻不過是王林單方麵認識淩薇,而淩薇不認識他。
他劈裏啪啦的說了這麽大一長串的話,淩薇還是沒有弄明白她怎麽就和褚霆承一起吃飯了,而且兩個人下午還一起去了咖啡廳喝咖啡,整整一個下午加晚上的時間,他們兩個都待在一起,到底是什麽原因,又或者王林跟她說了這麽多,其實是在轉移他的視線。
畢竟有誰一上來就說和自己的老友是認識的,並且闡述了兩個人之前的關係不一般,什麽叫霍梟然幾次在問就他於水火之中,雖然這些都是事實。
但是如果這個話從王林的嘴裏說出來,那就有些奇怪了,好好的誰都不提就提霍梟然,這是什麽意思?難道就看著褚霆承在旁邊,所以故意這樣說的嗎?那他也太有心機了。
淩薇聽他說完,隻是微微的笑了一下:“原來沒想到你也是霍總的好朋友,看樣子你們兩個的關係也是不一般呐,認識了這麽多年,兩個人的關係應該很好吧?”
“以前倒是關係不好,不過後來關係好,我跟他關係好,是因為有一次我們兩個被留在教室裏,說是老師等會就過來找我們,但是實際上是那群本地的學生,看我們兩個不順眼,想要故意整我們兩個。”
“等我們兩個在教室裏等了大半個小時以後,突然一下子就進來十幾個本地的學生,手裏都拿著工具,看樣子上學要好好收拾我們一頓的樣子,那個時候我和霍梟然就兩個人,我們兩個人也才兩雙手,根本就打不過他們,不過骨子裏都是不想被欺負的人,所以我們兩個聯手,即使是麵對那麽多人,我們也沒有想過退退縮,最後事情鬧大了直接驚動了校方,這件事兒好像還上新聞了,不過也不算是什麽大事兒,誰沒有年輕過啊!”
說了這麽一大長串的話,就是為了表明她和霍梟然隻是朋友的關係,可能兩個人的關係稍微好了一些,但兩個人絕對不是男女朋友之間的關係,而是單純的友誼。
淩薇這下子倒是覺得這個女人的段位是真的很高,畢竟從最開始的對話和後麵的話裏就能夠明顯的感覺出來,她隻是用最簡單的方法就把自己和霍梟然的關係給分開了。
她很是明白的告訴自己,她和霍梟然就是朋友,也隻是朋友,他們兩個關係好,是因為之前在一個學校留學。
他們兩個是同學,同時也是朋友,但是除了這兩種關係以外再沒有其他的關係了,倒是把她和霍梟然的關係扯在了一起,像是他們兩個之間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秘密一樣,而且這個話還是故意當著褚霆承的麵說的,這要是褚霆承有記憶的話,聽到這個話還不得氣死。
所以淩薇是真的覺得這個女人有些可怕,她有本事電腦是非黑白,並且是用真實的語言來誤導別人。
一想到這個她就沒有什麽好臉色了,隻不過在商場混了這麽久,知道喜怒不形於色,要是直接把自己的生氣或開心的表情表現在臉上,那才是真正的失誤,才是最大的敗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