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旦丁先換了木屐,再把冰塊放在浴缸旁,洗了手,走出來。


    “親愛的歌莉婭,過來,這裏。”康斯旦丁蹲下來。


    歌莉婭款款深情地走著性感的貓步,嫋嫋娜娜。


    到了康斯旦丁麵前。


    “好的,親愛的,這就給你最愛的。”康斯旦丁俯下身給歌莉婭親了親臉頰,兩邊的兩頰都挨個親了。


    “好的,親愛的,等等先,如你所願。”


    康斯旦丁一邊說道,一邊走去酒櫃拿貓食。


    “嘩啦——”


    拉開酒櫃的櫃門,取出一袋老人頭牌貓食,再關上,走到歌莉婭的區域。


    “嘩啦啦”!


    倒下貓食在一個幹淨的圓形的盒子裏。


    “吃吧,親愛的。”


    康斯旦丁倒好貓食,又拉好貓食袋子的拉鏈。


    “喵”!


    歌莉婭叫了一聲才俯下頭舐吃。


    “噢,不不不,歌莉婭,不用招唿我,我可不喜歡這玩意。”康斯旦丁寵溺地凝望著歌莉婭,又說:


    “噢,親愛的,慢慢來,這裏,還有很多著,沒有人跟你搶,也沒有野貓。好好吃吧,親愛的,看把你餓得。”


    康斯旦丁舉起袋子,搖得嘩嘩的響。


    康斯旦丁看了一會兒,便把那些髒的盒子拿去刷了,又放在陽台吹著冷風。


    歌莉婭是個女孩子,也需要幹淨整潔。


    …………


    “滋滋滋”!


    一塊大大厚厚紅紅油油的牛排在鐵板上煎著,不斷冒煙,不斷發出誘人口水的聲音,這聲音不亞於說楊梅這個詞眼。


    正如兒歌《楊梅樹上的楊梅》那般唱道:


    楊梅啊楊梅,我才不吃你。


    是的,我不吃你。


    楊梅很酸,真的很酸。


    酸酸酸,牙也酸酸…………


    “不錯,真的很香,不過還得等等,可我等不及了,噢,還是算了,我不喜歡吃一成熟的,也不喜歡九成熟的,我隻喜歡吃百分之百熟的。”


    康斯旦丁出去外麵一圈,迴來,已經饑腸轆轆,再搞定那些雜七雜八的事,早就餓極了。


    “嗞嗞嗞。”


    煎好牛扒,康斯旦丁再攪拌一盤水果沙拉,端到靠近陽台,鍛煉空處的桃花木的圓桌上,又去冰箱取出一瓶西西汀酒。


    西西汀酒,是生產於西西汀的一種紅葡萄酒。


    這種酒有馥穠的香味。


    康斯旦丁喜愛白蘭地勝於西西汀酒,並不是因為這種酒是女士喝的,不夠烈,不夠猛,而貶低西西汀酒,而是個人喜好而已。


    偶爾,換一下口味,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西西汀酒對康斯旦丁而言,僅僅是飲料而已,這不違背他的自我法則。


    窗簾拉的很緊,沒有一絲太陽的光芒透進來,隻有電燈以損耗電能為代價來發光發熱。


    “喵!”


    歌莉婭看著牛扒叫著。


    康斯旦丁全身放鬆地坐在軟皮的座椅上。


    “不不不,歌莉婭,這個,你不能吃,你要是再吃,就胖得讓人很嫌棄。”


    康斯旦丁右手握著鋼刀割,左手拿著鋼叉按著,真心真意地告誡歌莉婭。


    “喵!”


    歌莉婭不甘心地叫。


    “聽話,歌莉婭,真的不能吃,我沒有時間陪你減肥,那不是一件好事。”


    康斯旦丁語重心長地說。


    “喵!”


    歌莉婭喵喵不停。


    “好吧,我認輸了。歌莉婭。不過,歌莉婭,我說你們女人都是這樣的麽?”


    康斯旦丁棄械投降,誰叫歌莉婭是至愛。


    一個小時後。


    康斯旦丁用完餐後,收拾好一切殘羹剩飯,才打開紙片,用火機的火熱了一下,字跡漸漸顯現出來了。


    紙片:你好啊。


    康斯旦丁,我的朋友。


    上帝保佑你。


    今晚八點,教堂。


    神父:奧古斯特·李·德雷斯。


    (閱畢即焚)


    “這麽著急。”


    康斯旦丁低低自語,拿著紙片走進浴室,走到馬桶旁,開了馬桶蓋,“叮”地打開火機,“唰唰”地擦燃煤油打火機,點燃紙片,燒得差不多,丟進去馬桶。


    “嗡嗡嗡!”


    康斯旦丁按下馬桶,一衝為淨,再迴到皮椅上,靜靜地坐著。


    歌莉婭爬到康斯旦丁的懷裏,貓爪抓著康斯旦丁左手,撫摸著沒有小手指之處。


    康斯旦丁沒有的是小手指頭,而拉爾夫斯沒有的是左手的手拇指頭。


    拉爾夫斯說,他不會給別人豎拇指,所以,截取大拇指頭才是正確的。


    為時尚早!


    康斯旦丁坐著,閉著眼睛養神,他不會不知不覺地睡去。


    這是一個殺手的自律和天性。


    一切按著步驟進行,就是生活也一樣,先是哪一件,再到哪一件,最後到哪一件,很規律,很規矩,不能亂了任何一步驟。


    比如早上:先睜開眼睛,然後洗漱,再就是給歌莉婭喂食,才到鍛煉,最後吃早餐。


    就是感情都都不能有,因為情感會讓人變遲鈍,猶豫不決,如同一柄利刃一樣生鏽而鈍,所以,沒有任何情感波動是最好的狀態。


    當然,這是身份決定的一切。


    “滴答……”


    時間在流逝。


    不知過去多久,


    康斯旦丁久閉的眼睛終於睜開了,他看了一下左手腕的手表,說:“時間到了。”


    手表:18:27。


    輕輕地放下沉睡的歌莉婭,走到浴室,用冷水洗了個臉,整理好衣服,帶好黑色的禮帽,穿上黑色鬥篷,穿上皮鞋,開了門。


    “吱!”


    康斯旦丁離開西蒙斯公寓,走到紅玫瑰大街的東街頭,投了三便幣,坐上電氣有軌車。


    …………


    “當當當!”


    “當當當!”


    “當當當!”


    電氣軌車行駛在愛比爾·莫德大街。


    康斯旦丁在愛比爾·莫德大街下了車,走過杉樹的人行道,來到了哥特式的教堂。


    殺手據點!


    康斯旦丁還是從旁門小道進去,走過走廊,推開了主教堂的秘密之門。


    康斯旦丁剛進去,就聽到一聲問候:


    “你好啊,康斯旦丁。”


    神父一如既往地,早就在祭台旁一動不動站立。


    祈福的蠟燭依然燃著,影子蔓延在地。


    康斯旦丁慢慢地,輕聲地走過去,迴道:


    “神父,你好。”


    康斯旦丁這次沒有向上一次那樣打趣神父。


    “一如既往的準時,甚至早了一個多小時,康斯旦丁。”


    神父的語氣裏,蘊含著甚是滿意,滿意康斯旦丁的時間觀念和做事原則。


    “神父,讓我們祈禱那個夥計吧,隻要不遲到半個小時就是奇跡了。”


    康斯旦丁環顧教堂一周,隻有他和神父,就知道那個夥計一如既往地姍姍來遲,打趣般說,又走到最前排的長椅。


    “嗯,確實是一個令人頭疼的人,不過,主會救贖他。”


    神父一聽到他,也是頭疼不已。


    這簡直就是混蛋中的混蛋,該死中的該死的人。


    “唿唿唿!”


    外麵的風在吹。


    康斯旦丁安靜地坐在暗紅色的長椅上,低著頭閉目養神。


    神父一動不動地禱告著,祈福著。


    時間一點一滴地過去。


    很久很久,腳步聲終於響起:


    “咚——!”


    “咚——!”


    “咚——!”


    一聲又一聲的腳步聲穿過牆壁,響蕩在空蕩的教堂內。


    聲音越來越大,猛地,“砰”地一聲推門聲,緊著,一個碩大無比的聲音出現在祭台旁。


    “嘿嘿,神父,你的黑眼圈好重啊,比那天又黑了。”


    這個家夥無禮地說,胖乎乎的手扒在祭台上,令女人都嫉妒的長睫毛眨著,嘴裏叼著一個長又粗的聖地哥亞雪茄。


    神父沒有理睬他,把他如同光影隨風而去。


    “拉爾夫斯,你遲到一個半小時了。”康斯旦丁看著手表,又抬起頭看著這個笑嘻嘻的胖子,說。


    這個人就是康斯旦丁的搭檔,拉爾夫斯·多利多。


    “夥計,這不是我的錯,那婊子太能折騰了。”


    拉爾夫斯不知什麽時候到了康斯旦丁身邊,摟著康斯旦丁的脖子一臉不是我的錯的表情。


    算了。


    還是不跟拉爾夫斯說話。


    這該死的胖子,不會有好話出口。


    正是狗嘴吐不出象牙。


    康斯旦丁默默想著,又默默推開拉爾夫斯的肥手,走到祭台。


    康斯旦丁不想和拉爾夫斯鬥嘴,以及任何的爭吵糾纏。


    拉爾夫斯的嘴中八九句離不開女人,口中一時三刻少不了雪茄。


    “喂,夥計,才幾天不見,你就劈腿變心了。”


    拉爾夫斯朝著康斯旦丁喊道。


    “拉爾夫斯,你最好安靜點,這把槍,好久沒開葷了。”康斯旦丁抽出手槍,晃晃在燭光裏。


    康斯旦丁不是喜歡和拉爾夫斯說葷話。


    康斯旦丁不是正人君子,而是與拉爾夫斯臭味不相投。


    “夥計,我的槍,也沒有開葷,要不要來一槍。”


    拉爾夫斯猥瑣至極地笑著說,直盯盯看著康斯旦丁,像狼在盯著羔羊一樣。


    “適可而止,拉爾夫斯。”神父緩緩而道,再說:“都過來吧,這次任務是ss級。”


    “神父,你這話不對,我在教康斯旦丁,我的小寶貝,快點長大,不然,他都不知道什麽叫做愛。愛,這種東西,很奢侈的。”


    拉爾夫斯不以為然地說著走過去祭台,而康斯旦丁舉起他的黑色冰冷的手槍對著拉爾夫斯。


    “生?還是死?”康斯旦丁問。


    “不選,傻瓜才選。”拉爾夫斯無賴地說。


    “好了,都過來了。”神父說著,從修生黑袍之下,拿出一張色彩照片,放在祭台上。


    康斯旦丁和拉爾夫斯走到祭台旁。


    祭台上有一張照片,相片上是一個瘦骨嶙峋的灰色頭發的綠人,尖嘴猴腮,看起來,一個風就能刮倒了。


    照片低下有一行字:舊銅山·傑克。


    “這麽猥瑣,偷雞摸狗之流。”


    拉爾夫斯撇了撇幾眼,不屑地說。


    康斯旦丁輒是安安靜靜,聚精會神地觀看著,不漏任何一個細節。


    這是關乎到生死存亡。


    上麵不會給詳細的情況,隻是給一張照片,也不知道為什麽。


    灰色頭發!


    瘦!


    眼神鋒利!


    鼻子尖得怪異,嘴巴很長很寬!胡子拉碴,很詭異!


    手指甲尖!


    看腿腳,很有力氣!


    皮膚黑,但不是黑種人!


    為什麽是ss級任務?


    這個人不是像外表這麽普通,不起眼,而是有所隱藏。


    康斯旦丁有條不紊地心想著,思考著,判斷著。


    “好了,一切都我記下了,輕而易舉的事。”


    拉爾夫斯還不等康斯旦丁說話就把照片用煤油打火機點著了。


    “混蛋!”


    康斯旦丁罵道。


    “別激動,夥計,這是看不出來的。”拉爾夫斯說。


    “唿!”拉爾夫斯把照片燒完後的灰,一口氣吹掉,再拍拍手,說:“夥計,等我的消息,兩天後,老地方見。”


    “咚咚咚!”


    拉爾夫斯踩著他的皮鞋走出去。


    康斯旦丁看著自信的背影,頭疼不已。


    “我還有事,先走了,親愛的康斯旦丁。”拉爾夫斯走到門口停下腳步,又轉身說道。


    最後留下一句:那兩個寶貝可惹死我了,我得迴去了,我親愛的康斯旦丁。


    拉爾夫斯就是一個好色,貪財,無恥,下流之徒,所有的壞品性,都不漏一個都占有。


    拉爾夫斯的形象,就是一桶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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