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 陳婆婆
冤家寵上天:老公,來虐! 作者:鐺乖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她失笑,搖搖頭,後退一步伸手就要合上衣櫃,視線無意中掃過衣櫃的角落,動作又忽然頓住。
撥開那片緊緊排在一起的裙子,最角落裏,是兩件疊的整整齊齊,卻破破爛爛的衣服。
一件白色小襯衫,一件是黑色的小短褲,不知道是什麽原因,這兩件衣服並沒有洗幹淨,看上去仍舊髒髒的。
大概是穿了很久,以至於汙漬已經滲透進了布料中,洗不掉了。
她不記得自己什麽時候穿過這麽一套衣服。
伸手拿過來,抖開了放在上麵的小短褲前後看了看,沒看出什麽來。
頓了頓,又把那件白色的小襯衫拿了起來,抖開。
視線下滑到某一處,忽然頓住。
心髒毫無預警的漏跳了一拍。
她盯著襯衫正中央,一串燙金色的英文——foreveryoung,大腦像是突然卡住了一樣,無法轉動。
forever。
多麽敏感又熟悉的一串字母。
“你在看什麽?”身後,突然傳來男人清風傲雪般凜冽無波的聲音。
她頓了好一會兒,像是才迴過神來似的,慢慢握著那件小襯衫轉頭看向他:“這兩件衣服……”
“不記得了?”
“嗯……”
“是我見到你時,你穿在身上的,剛來這裏的時候,陳婆婆幫你用盡各種辦法洗過了,都洗不到上麵的汙漬,本想直接丟了的,但那時候你很怕生,很警惕,死活不讓她丟,就這麽一直保留下來了。”
水依靜沉默的聽著,半斂的眼睫毛遮住了眼底一閃而過的自嘲。
又何必為了那麽一串英文字母激動成這個樣子。
5歲之前的她,都沒有跟顧墨寒見過麵,沒有打過交道。
就算見過麵,打過交道而且關係很好,一個正處於青春期的少年,正是對同齡女孩子各種浪漫的時候,會想要在身上紋一個forever也很正常,而那時候她才四五歲。
他的那個forever,就算不是為了夏碧蓮而紋,也絕對絕對不可能跟她這件衣服上的forever有半毛錢關係。
不過是個再普遍不過的巧合,全世界有無數件衣服上會印上forever這個單詞。
不要想太多,沒必要為一個巧合,在一個已經過去的人身上想太多。
見她神色幾度變化,男人濃眉微皺,半俯下身來從她手中拿過了那件襯衫,眯眸細細打量了一遍:“有什麽問題嗎?”
她黯然:“沒有,就是……突然想起了一些過去的事情。”
“比如?”
“比如你拿著針給我縫補這件蓬蓬裙的樣子。”
“……”
男人臉色一變,順手將地上的那件小短褲拿了過來丟到了衣櫃裏,抬手合上衣櫃門,冷聲命令:“下樓,吃飯。”
她起身,跟在他身後歪頭看他:“對對對,你那時候就是這個臉色的!恨不得吃了我!”
“我沒有!”
“你怎麽沒有?你氣我逼著你一個男人拿針,當時看我的眼神都不對勁了!”
“我沒有!”
“還狡辯!”
“沒有!”
“……”
許多已經遺忘的記憶,被水依靜悄悄的銘記了下來。
一晃十年,再次嚐到陳婆婆親手做的飯菜時,她吃下的飯,大概要比她這一個月以來吃下的飯菜的總和還要多一些。
而且竟然奇異的沒有想要惡心嘔吐。
白郡炎對她的要求其實很簡單,要她陪他迴這棟別墅來,一起吃一頓午餐。
所以顯然她吃完午餐就可以自行離開了。
13年前她無時無刻不想逃離的地方,眼下卻又分外的留戀不舍。
吃完飯後,她並沒有立刻離開,反而留下來陪陳婆婆洗碗,洗衣服,最後坐在沙發裏一邊喝著茶一邊看她戴著老花鏡慢悠悠的織著毛衣。
她沒有走,白郡炎似乎也並不著急走,就在她身邊坐著,陪著她一起喝茶,聽她跟陳婆婆閑話家常。
“大少爺每年從加勒比海迴來,都會帶一株黑色鬱金香。”
陳婆婆織毛衣的動作很慢,對她而言,現如今做什麽其實都不過是打發時間,她每年都會織很多件毛衣,但實際上並沒有人穿,後來她就托白郡炎幫忙把毛衣寄給有需要的人,年複一年下來,竟然也已經成了習慣。
“現在好了,你迴來了,以後大少爺就不用再獨自一人去加勒比海了……”
她後麵還絮絮叨叨說了很多,大多都是描繪著他們以後的生活,結婚,生子,等年邁如她的時候,便定居加勒比海……
仿佛對她而言,這十幾年不過是眨眼一瞬間,發生了再多的事情都沒關係,他們終究會走到一起,因為他們是那樣的般配。
水依靜沉默的聽著,自始至終都沒有去反駁她一句。
她沒有說她的生命裏出現了一個叫做顧墨寒的男人,她沒有說她跟白郡炎早已經在13年前就走散,再也迴不去了。
她不想讓這個曾經給了她兩年親情的老人傷心難過,因為她年輕時愛上一個男人,很愛很愛,卻終究愛而不得,於是這一生,她沒有嫁過一個人,沒有談過一次戀愛。
她的愛情單純而執著,一單純,便是一個人,一執著,便是一輩子。
她遺憾了一輩子,她把白郡炎當做自己的親孫子一樣的疼愛,她希望他能幸福。
水依靜一直沒出聲,同樣的,白郡炎也自始至終都沒有表態。
他平日裏就惜字如金,這會兒一直不出聲也不算很奇怪。
但心裏肯定或多或少的會有點別扭的吧?就像她一樣……
……
帶著陳婆婆親手做的兩盒醬牛肉從別墅裏出來的時候,不知不覺,已經日下西山。
暮色籠罩在周圍,還有零星的雨絲,打在樹葉上,發出劈裏啪啦的聲響。
她站在車邊,迴頭看著夜色中十年如一日寂靜沉默的別墅,問身邊的男人:“這十幾年,她一直一個人住在這裏嗎?”
這個世界上絕大部分人都已經厭倦了浮躁喧嘩的世界,向往著能去一個偏僻幽靜的地方,沉澱一下名利,洗滌一下心靈。
但這絕大部分人中的絕大部分,其實是忍受不了這樣孤獨安靜的生活的,長則一年,短則半個月,他們就會又向往城市的熱鬧跟繁華。
撥開那片緊緊排在一起的裙子,最角落裏,是兩件疊的整整齊齊,卻破破爛爛的衣服。
一件白色小襯衫,一件是黑色的小短褲,不知道是什麽原因,這兩件衣服並沒有洗幹淨,看上去仍舊髒髒的。
大概是穿了很久,以至於汙漬已經滲透進了布料中,洗不掉了。
她不記得自己什麽時候穿過這麽一套衣服。
伸手拿過來,抖開了放在上麵的小短褲前後看了看,沒看出什麽來。
頓了頓,又把那件白色的小襯衫拿了起來,抖開。
視線下滑到某一處,忽然頓住。
心髒毫無預警的漏跳了一拍。
她盯著襯衫正中央,一串燙金色的英文——foreveryoung,大腦像是突然卡住了一樣,無法轉動。
forever。
多麽敏感又熟悉的一串字母。
“你在看什麽?”身後,突然傳來男人清風傲雪般凜冽無波的聲音。
她頓了好一會兒,像是才迴過神來似的,慢慢握著那件小襯衫轉頭看向他:“這兩件衣服……”
“不記得了?”
“嗯……”
“是我見到你時,你穿在身上的,剛來這裏的時候,陳婆婆幫你用盡各種辦法洗過了,都洗不到上麵的汙漬,本想直接丟了的,但那時候你很怕生,很警惕,死活不讓她丟,就這麽一直保留下來了。”
水依靜沉默的聽著,半斂的眼睫毛遮住了眼底一閃而過的自嘲。
又何必為了那麽一串英文字母激動成這個樣子。
5歲之前的她,都沒有跟顧墨寒見過麵,沒有打過交道。
就算見過麵,打過交道而且關係很好,一個正處於青春期的少年,正是對同齡女孩子各種浪漫的時候,會想要在身上紋一個forever也很正常,而那時候她才四五歲。
他的那個forever,就算不是為了夏碧蓮而紋,也絕對絕對不可能跟她這件衣服上的forever有半毛錢關係。
不過是個再普遍不過的巧合,全世界有無數件衣服上會印上forever這個單詞。
不要想太多,沒必要為一個巧合,在一個已經過去的人身上想太多。
見她神色幾度變化,男人濃眉微皺,半俯下身來從她手中拿過了那件襯衫,眯眸細細打量了一遍:“有什麽問題嗎?”
她黯然:“沒有,就是……突然想起了一些過去的事情。”
“比如?”
“比如你拿著針給我縫補這件蓬蓬裙的樣子。”
“……”
男人臉色一變,順手將地上的那件小短褲拿了過來丟到了衣櫃裏,抬手合上衣櫃門,冷聲命令:“下樓,吃飯。”
她起身,跟在他身後歪頭看他:“對對對,你那時候就是這個臉色的!恨不得吃了我!”
“我沒有!”
“你怎麽沒有?你氣我逼著你一個男人拿針,當時看我的眼神都不對勁了!”
“我沒有!”
“還狡辯!”
“沒有!”
“……”
許多已經遺忘的記憶,被水依靜悄悄的銘記了下來。
一晃十年,再次嚐到陳婆婆親手做的飯菜時,她吃下的飯,大概要比她這一個月以來吃下的飯菜的總和還要多一些。
而且竟然奇異的沒有想要惡心嘔吐。
白郡炎對她的要求其實很簡單,要她陪他迴這棟別墅來,一起吃一頓午餐。
所以顯然她吃完午餐就可以自行離開了。
13年前她無時無刻不想逃離的地方,眼下卻又分外的留戀不舍。
吃完飯後,她並沒有立刻離開,反而留下來陪陳婆婆洗碗,洗衣服,最後坐在沙發裏一邊喝著茶一邊看她戴著老花鏡慢悠悠的織著毛衣。
她沒有走,白郡炎似乎也並不著急走,就在她身邊坐著,陪著她一起喝茶,聽她跟陳婆婆閑話家常。
“大少爺每年從加勒比海迴來,都會帶一株黑色鬱金香。”
陳婆婆織毛衣的動作很慢,對她而言,現如今做什麽其實都不過是打發時間,她每年都會織很多件毛衣,但實際上並沒有人穿,後來她就托白郡炎幫忙把毛衣寄給有需要的人,年複一年下來,竟然也已經成了習慣。
“現在好了,你迴來了,以後大少爺就不用再獨自一人去加勒比海了……”
她後麵還絮絮叨叨說了很多,大多都是描繪著他們以後的生活,結婚,生子,等年邁如她的時候,便定居加勒比海……
仿佛對她而言,這十幾年不過是眨眼一瞬間,發生了再多的事情都沒關係,他們終究會走到一起,因為他們是那樣的般配。
水依靜沉默的聽著,自始至終都沒有去反駁她一句。
她沒有說她的生命裏出現了一個叫做顧墨寒的男人,她沒有說她跟白郡炎早已經在13年前就走散,再也迴不去了。
她不想讓這個曾經給了她兩年親情的老人傷心難過,因為她年輕時愛上一個男人,很愛很愛,卻終究愛而不得,於是這一生,她沒有嫁過一個人,沒有談過一次戀愛。
她的愛情單純而執著,一單純,便是一個人,一執著,便是一輩子。
她遺憾了一輩子,她把白郡炎當做自己的親孫子一樣的疼愛,她希望他能幸福。
水依靜一直沒出聲,同樣的,白郡炎也自始至終都沒有表態。
他平日裏就惜字如金,這會兒一直不出聲也不算很奇怪。
但心裏肯定或多或少的會有點別扭的吧?就像她一樣……
……
帶著陳婆婆親手做的兩盒醬牛肉從別墅裏出來的時候,不知不覺,已經日下西山。
暮色籠罩在周圍,還有零星的雨絲,打在樹葉上,發出劈裏啪啦的聲響。
她站在車邊,迴頭看著夜色中十年如一日寂靜沉默的別墅,問身邊的男人:“這十幾年,她一直一個人住在這裏嗎?”
這個世界上絕大部分人都已經厭倦了浮躁喧嘩的世界,向往著能去一個偏僻幽靜的地方,沉澱一下名利,洗滌一下心靈。
但這絕大部分人中的絕大部分,其實是忍受不了這樣孤獨安靜的生活的,長則一年,短則半個月,他們就會又向往城市的熱鬧跟繁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