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本是想找一個有官府背景的代理商的,現在看起來……沒準策略還要調整。
不過跟官府打交道的事情,還是少不了的,很快地,紅姐就委託了律師事務所,先通過公證處實錘了證據,然後對那發微博的女人提起訴訟。
女人的微博轉發數量幾近六千次,已經大大地超過了五百的基準線,已經構成了犯罪。
這其中,洪大量就貢獻了九成以上的轉發量,還有不少是他的粉絲,但是嫌轉發連結的人太多,自己找到源頭直接轉發的。
法院的反應是——傾向於調解,因為他們認為被告死了兒子,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大家最好私下協商解決,而不是對簿公堂,讓被告人雪上加霜。
畢竟人被逼得急了,很容易做出過激行為。
張衛紅找的律師斷然拒絕了這個要求:死人歸死人,誹謗歸誹謗,二者不能混為一談,被告兒子的死亡,跟原告沒有任何的必然聯繫,別拿道德或者輿論來綁架法律。
律師義正言辭地指出,轉發超過五百次,就已經達到了誹謗罪的入罪條件,而且這是做好事的人,被人誣陷了,一旦讓這種人得逞,造成道德嚴重滑坡的後果,法院承擔得起嗎?
這種事是有先例的,譬如說「不是你碰的,你為什麽要扶」之類的話。
而且馮君的訴訟標的也明顯,名譽損失費一個億,並且追究對方刑事責任。
說白了,就是要打一場訴訟費高額的官司。
法院這邊的勸解,初衷不能說是錯的,維護穩定嘛,但是維護穩定的同時,滋長了一些不良風氣。
在律師看來,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是關係到道德是否滑坡的問題,不存在任何和稀泥的可能——好吧,其實是紅姐這麽要求的。
這家人聽說之後,反而是火氣起來了,就連男方家屬都不答應了:我家都死人了,你們還揪著不放是吧……那就打官司唄,誰怕誰呀。
男人的哥哥,也就是那女人的大伯子,甚至找了兩個稅務局的人,上門要來查馮君的帳:你特麽掙了這麽多錢,收入都是哪兒來的,交稅了沒有?
結果兩人直接在山門口就被攔住了,連門都進不去。
韓總的人站在大巴車旁邊看熱鬧,結果那兩位聽說這大巴是莊園的,直接過來要上車了解情況。
然後……他倆就被打了,怒氣沖沖地迴去了。
但是打了……那也就是打了,來的這兩位接的是私活兒,迴去之後還想再找碴找迴場子,又被領導叫去罵了一頓:尼瑪,誰讓你去查洛華的納稅狀況了?
說到底,到現在為止,馮君都沒有開辦公司,真的是再明智不過的決定了。
再然後,那受傷司機的大哥開的飯店,有一幫混混鬧事,他大哥倒是不含糊,把人打了出去,結果有個混混號稱是被砸得腦震盪了,半個小時後,飯店就被封了——這是事發現場。
緊接著,有人舉報飯店裏使用地溝油,評估的人到了之後才發現,飯店進不去了。
說句實話,玩盤外招,一般人根本玩不過現在的洛華莊園,都不需要馮君專門授意,自然就有人幫他擺平這些事。
受傷司機是某通訊公司的高管,養傷期間,也接到了上級的通知,因為他的受傷影響了公司的業務,希望他能「體麵地離職」。
司機大怒,說我在公司一直兢兢業業,現在遭遇了意外,你們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公司隻說了兩點,第一點你是在休假期間出事的,不是工傷,第二點,你惹了不該惹的人。
對司機來說,這個答覆是殘酷的,哪怕他剛死了兒子,自己也受傷了。
但是……他生不起氣來,因為那個人確實救了他的命,尤其他的內出血徵兆很輕,不是他堅決要求馬上檢查的話,很可能自己也完蛋了。
他甚至有六成以上的信心——如果妻子當時不攆走那個人的話,兒子也可能得救。
當然,他對那個人不堅持救治自己的兒子,也是有怨念的,所以任由妻子發揮。
現在好了,不但兒子沒救迴來,因為妻子亂潑髒水,導致他的工作也丟了。
大哥的飯店……也受到了影響。
然而麻煩的事情並沒有結束,他的嶽父嶽母申請的低保,也被社區叫停了,因為他們的條件明顯超出了低保的標準——事實上,這原本就是運作來的低保。
叫停隻是一方麵,其次就是要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已經構成了詐騙罪……
馮君無意關心他們的狀況,他唯一在意的是「洪大量」,隻不過袁老彭老能做的,最多也就是暫時封一下此人的微博號,能給他造成重傷害的,隻有楊玉欣。
但是楊玉欣……馮君不想用她太多,所以這事兒暫且擱置。
除了這些事之外,莊園最近的事情,也就是給樓大姐治病了。
治病的效果很好,她來了一周之後,身體各個部位就有知覺了,十天之後,她竟然有精神看電視劇了,還能跟人談論電視劇情。
兩周之後,她全身都能動了,隻不過下地行走還是有些不便,但是老太太居然讓三弟弄了點破布頭,開始給弟弟妹妹們納鞋墊兒了。
這樣的康復速度,讓韓總差點驚掉了下巴,他趕緊向領導匯報動態,樓司長聽了也很高興,隨口問了一句,這是花了不少錢吧?
不過跟官府打交道的事情,還是少不了的,很快地,紅姐就委託了律師事務所,先通過公證處實錘了證據,然後對那發微博的女人提起訴訟。
女人的微博轉發數量幾近六千次,已經大大地超過了五百的基準線,已經構成了犯罪。
這其中,洪大量就貢獻了九成以上的轉發量,還有不少是他的粉絲,但是嫌轉發連結的人太多,自己找到源頭直接轉發的。
法院的反應是——傾向於調解,因為他們認為被告死了兒子,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大家最好私下協商解決,而不是對簿公堂,讓被告人雪上加霜。
畢竟人被逼得急了,很容易做出過激行為。
張衛紅找的律師斷然拒絕了這個要求:死人歸死人,誹謗歸誹謗,二者不能混為一談,被告兒子的死亡,跟原告沒有任何的必然聯繫,別拿道德或者輿論來綁架法律。
律師義正言辭地指出,轉發超過五百次,就已經達到了誹謗罪的入罪條件,而且這是做好事的人,被人誣陷了,一旦讓這種人得逞,造成道德嚴重滑坡的後果,法院承擔得起嗎?
這種事是有先例的,譬如說「不是你碰的,你為什麽要扶」之類的話。
而且馮君的訴訟標的也明顯,名譽損失費一個億,並且追究對方刑事責任。
說白了,就是要打一場訴訟費高額的官司。
法院這邊的勸解,初衷不能說是錯的,維護穩定嘛,但是維護穩定的同時,滋長了一些不良風氣。
在律師看來,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是關係到道德是否滑坡的問題,不存在任何和稀泥的可能——好吧,其實是紅姐這麽要求的。
這家人聽說之後,反而是火氣起來了,就連男方家屬都不答應了:我家都死人了,你們還揪著不放是吧……那就打官司唄,誰怕誰呀。
男人的哥哥,也就是那女人的大伯子,甚至找了兩個稅務局的人,上門要來查馮君的帳:你特麽掙了這麽多錢,收入都是哪兒來的,交稅了沒有?
結果兩人直接在山門口就被攔住了,連門都進不去。
韓總的人站在大巴車旁邊看熱鬧,結果那兩位聽說這大巴是莊園的,直接過來要上車了解情況。
然後……他倆就被打了,怒氣沖沖地迴去了。
但是打了……那也就是打了,來的這兩位接的是私活兒,迴去之後還想再找碴找迴場子,又被領導叫去罵了一頓:尼瑪,誰讓你去查洛華的納稅狀況了?
說到底,到現在為止,馮君都沒有開辦公司,真的是再明智不過的決定了。
再然後,那受傷司機的大哥開的飯店,有一幫混混鬧事,他大哥倒是不含糊,把人打了出去,結果有個混混號稱是被砸得腦震盪了,半個小時後,飯店就被封了——這是事發現場。
緊接著,有人舉報飯店裏使用地溝油,評估的人到了之後才發現,飯店進不去了。
說句實話,玩盤外招,一般人根本玩不過現在的洛華莊園,都不需要馮君專門授意,自然就有人幫他擺平這些事。
受傷司機是某通訊公司的高管,養傷期間,也接到了上級的通知,因為他的受傷影響了公司的業務,希望他能「體麵地離職」。
司機大怒,說我在公司一直兢兢業業,現在遭遇了意外,你們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公司隻說了兩點,第一點你是在休假期間出事的,不是工傷,第二點,你惹了不該惹的人。
對司機來說,這個答覆是殘酷的,哪怕他剛死了兒子,自己也受傷了。
但是……他生不起氣來,因為那個人確實救了他的命,尤其他的內出血徵兆很輕,不是他堅決要求馬上檢查的話,很可能自己也完蛋了。
他甚至有六成以上的信心——如果妻子當時不攆走那個人的話,兒子也可能得救。
當然,他對那個人不堅持救治自己的兒子,也是有怨念的,所以任由妻子發揮。
現在好了,不但兒子沒救迴來,因為妻子亂潑髒水,導致他的工作也丟了。
大哥的飯店……也受到了影響。
然而麻煩的事情並沒有結束,他的嶽父嶽母申請的低保,也被社區叫停了,因為他們的條件明顯超出了低保的標準——事實上,這原本就是運作來的低保。
叫停隻是一方麵,其次就是要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已經構成了詐騙罪……
馮君無意關心他們的狀況,他唯一在意的是「洪大量」,隻不過袁老彭老能做的,最多也就是暫時封一下此人的微博號,能給他造成重傷害的,隻有楊玉欣。
但是楊玉欣……馮君不想用她太多,所以這事兒暫且擱置。
除了這些事之外,莊園最近的事情,也就是給樓大姐治病了。
治病的效果很好,她來了一周之後,身體各個部位就有知覺了,十天之後,她竟然有精神看電視劇了,還能跟人談論電視劇情。
兩周之後,她全身都能動了,隻不過下地行走還是有些不便,但是老太太居然讓三弟弄了點破布頭,開始給弟弟妹妹們納鞋墊兒了。
這樣的康復速度,讓韓總差點驚掉了下巴,他趕緊向領導匯報動態,樓司長聽了也很高興,隨口問了一句,這是花了不少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