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救助都很成功,其中在幽州那一起,又打掉了一個拐賣兒童的犯罪團夥。
而黔省的那一起稍微有點驚險,男孩兒已經被一個光棍買下,打算讓他傳承姓氏了。
結果一幫遊客在遊蕩過程中,發現了男孩兒,直接抱起來就跑。
村民們追上來的時候,遊客們已經跑上了中巴車,轉眼就跑得不見了,車上還撒下了上百張的十元新鈔,說是孩子的食宿費!
其實做家長的根本不想給食宿費,可是不撒這錢,真的不好跑出去。
後麵的村民們一搶錢,還真就追不上那輛中巴車了,於是光棍選擇了報警……
警方倒是攔住了中巴車,但是此刻已經出了下麵的鎮子,來到了縣城裏,男人解釋一下,自己搶的這個小孩是親生兒子,都報過失蹤的,網上一查就能查到。
縣城相對就比較注重規矩了,警方一查,還真有這麽個孩子,孩子也認得他老爸,直接就派警車,護送到市裏去了。
下麵鄉鎮那些破事,警方們也都清楚,不過有些村子天高皇帝遠,宗族勢力又大,管理起來真的很麻煩,現在孩子的老爸自己把人找迴來了,警方肯定是要保護的。
奇葩的是,那光棍還找到警察局了,說我花錢買來的後代,就被別人搶走了,你們幹什麽吃的?
「買別人家的孩子,做這種缺德事,你還有理了?」警方也不給她好臉色,「再沒完沒了的,信不信抓起你來判刑!」
這一起事件不夠圓滿,然而天底下哪裏有那麽圓滿的事情?有些風俗不是一時半會兒能夠扭轉的,事實上,在晉省的中義市,發生的情況跟這裏也類似。
隻不過,大包大攬此事的那位女士著實厲害,帶著幾十個本地漢子跟在警察身後,硬生生地將孩子搶了出來,還將對方幾個人打了個烏眼青,但就算這樣,買家也沒受到什麽懲罰。
三起事件解決得都相當快,以至於小院下一次開門的時候,三家裏竟然有兩家來還願了,而這一次前來求助找孩子的,竟然多達十二家!
第三次開院,總共來祈福的人也不過一百四十多,找孩子的就有十二家,馮君聽說之後,直接就毛了,「我這是祈福小院,還是打拐小院?」
他不是不想幫助這些可憐人,實在是通過精血找人,太消耗他的精力了。
當天晚上,他不得不通過林黑虎託夢,告訴這些找孩子的人——祈福小院幫你們找孩子,是通過血脈感應,這一次就算了,下一次再來求助的人,必須把家裏人集中起來!
血脈有遠近,但是兄弟姐妹、父母和孩子的血脈,那真差不了多少,萬一出現了「外甥像舅舅」之類的情況,馮君需要排查的人就太多了。
為此他讓林黑虎強調了一下,考慮到所有的親戚匯集起來不是很容易,所以一般而言,取血隻會取母親的,母係一方的血脈,匯集點不能超過兩個城市,否則小院不予幫助!
他這拒絕不是無情,而是根本就忙不過來,這才是第三次,求乞的就是十二家,找孩子的人家,是以三到四倍的速率暴漲的,也就是說第五次的時候,妥妥會超過一百人了。
第七次過千人,絕對是毫無疑問!
到時候馮君根本不可能忙得過來,所以他隻能優先照顧那些願意遵守秩序的——你遵守了秩序,不但對自己的孩子好,也能讓那些丟了孩子的家庭得到更多、更快的救助。
小處無情,方顯人間大愛。
至於說為什麽采女性的血,而不採男性的,這可不是性別歧視。
今天十二家裏,就有這麽一個例子,依舊是女人沒來,做父親的來了——孩子丟了之後不久,兩人就離婚了,做父親的知道了這條線索,也隻能一個人來。
然而令馮君感到鬱悶的是,他並沒有找到男人的孩子!
又排查了一遍,依舊沒有所獲之後,馮君有點懷疑,這孩子是不是讓人販子弄死了——人販子真的是很沒人性的,為了保險起見,他讓林黑虎再次入夢,打聽一下女人的近況。
然後他找到了女人,取血之後也找到了孩子,年紀相貌和特徵偶讀對得上號,於是一切真相大白——合著這男人苦苦尋找的女兒,根本不是他的種!
這個結果讓馮君有點哭笑不得,真的是人間百態!
這個孩子管不管?他當然不管了,祈福小院是有求必應,求不到我,我才懶得理你!
關鍵是女孩兒也沒有受委屈,她是被當做女兒收養的,不是在街頭乞討,收養的家庭條件還不錯,那馮君還多什麽的事?
想到那個男人來的麻煩,他讓林黑虎再次託夢給對方:抱歉,你女兒不是你親生的!
我才不管你戴綠帽子的滋味,關鍵是你讓我很不爽——是不是你的種,心裏沒點嗶數?
而那男人的反應也很守舊:哦,原來不是我的種啊,那就算了,我跟她媽說一聲。
林黑虎也不想讓這奇葩的一家再來打攪自己了,於是嚇唬他:你要是挑破這件事,女兒還找不到的話,人家會不會以為是你把人殺了?
男人思索再三,還是放棄了報復女人的念頭,他當然也知道,如果把祈福小院的神秘告訴了女人,她估計也能找到女兒——但是他為什麽要告訴她?
男人對前妻的怨氣很大,女兒失蹤之後,當媽的隻會抱怨,最後更是離婚了,就沒當生過女兒——這種女人真不值得他珍惜。
而黔省的那一起稍微有點驚險,男孩兒已經被一個光棍買下,打算讓他傳承姓氏了。
結果一幫遊客在遊蕩過程中,發現了男孩兒,直接抱起來就跑。
村民們追上來的時候,遊客們已經跑上了中巴車,轉眼就跑得不見了,車上還撒下了上百張的十元新鈔,說是孩子的食宿費!
其實做家長的根本不想給食宿費,可是不撒這錢,真的不好跑出去。
後麵的村民們一搶錢,還真就追不上那輛中巴車了,於是光棍選擇了報警……
警方倒是攔住了中巴車,但是此刻已經出了下麵的鎮子,來到了縣城裏,男人解釋一下,自己搶的這個小孩是親生兒子,都報過失蹤的,網上一查就能查到。
縣城相對就比較注重規矩了,警方一查,還真有這麽個孩子,孩子也認得他老爸,直接就派警車,護送到市裏去了。
下麵鄉鎮那些破事,警方們也都清楚,不過有些村子天高皇帝遠,宗族勢力又大,管理起來真的很麻煩,現在孩子的老爸自己把人找迴來了,警方肯定是要保護的。
奇葩的是,那光棍還找到警察局了,說我花錢買來的後代,就被別人搶走了,你們幹什麽吃的?
「買別人家的孩子,做這種缺德事,你還有理了?」警方也不給她好臉色,「再沒完沒了的,信不信抓起你來判刑!」
這一起事件不夠圓滿,然而天底下哪裏有那麽圓滿的事情?有些風俗不是一時半會兒能夠扭轉的,事實上,在晉省的中義市,發生的情況跟這裏也類似。
隻不過,大包大攬此事的那位女士著實厲害,帶著幾十個本地漢子跟在警察身後,硬生生地將孩子搶了出來,還將對方幾個人打了個烏眼青,但就算這樣,買家也沒受到什麽懲罰。
三起事件解決得都相當快,以至於小院下一次開門的時候,三家裏竟然有兩家來還願了,而這一次前來求助找孩子的,竟然多達十二家!
第三次開院,總共來祈福的人也不過一百四十多,找孩子的就有十二家,馮君聽說之後,直接就毛了,「我這是祈福小院,還是打拐小院?」
他不是不想幫助這些可憐人,實在是通過精血找人,太消耗他的精力了。
當天晚上,他不得不通過林黑虎託夢,告訴這些找孩子的人——祈福小院幫你們找孩子,是通過血脈感應,這一次就算了,下一次再來求助的人,必須把家裏人集中起來!
血脈有遠近,但是兄弟姐妹、父母和孩子的血脈,那真差不了多少,萬一出現了「外甥像舅舅」之類的情況,馮君需要排查的人就太多了。
為此他讓林黑虎強調了一下,考慮到所有的親戚匯集起來不是很容易,所以一般而言,取血隻會取母親的,母係一方的血脈,匯集點不能超過兩個城市,否則小院不予幫助!
他這拒絕不是無情,而是根本就忙不過來,這才是第三次,求乞的就是十二家,找孩子的人家,是以三到四倍的速率暴漲的,也就是說第五次的時候,妥妥會超過一百人了。
第七次過千人,絕對是毫無疑問!
到時候馮君根本不可能忙得過來,所以他隻能優先照顧那些願意遵守秩序的——你遵守了秩序,不但對自己的孩子好,也能讓那些丟了孩子的家庭得到更多、更快的救助。
小處無情,方顯人間大愛。
至於說為什麽采女性的血,而不採男性的,這可不是性別歧視。
今天十二家裏,就有這麽一個例子,依舊是女人沒來,做父親的來了——孩子丟了之後不久,兩人就離婚了,做父親的知道了這條線索,也隻能一個人來。
然而令馮君感到鬱悶的是,他並沒有找到男人的孩子!
又排查了一遍,依舊沒有所獲之後,馮君有點懷疑,這孩子是不是讓人販子弄死了——人販子真的是很沒人性的,為了保險起見,他讓林黑虎再次入夢,打聽一下女人的近況。
然後他找到了女人,取血之後也找到了孩子,年紀相貌和特徵偶讀對得上號,於是一切真相大白——合著這男人苦苦尋找的女兒,根本不是他的種!
這個結果讓馮君有點哭笑不得,真的是人間百態!
這個孩子管不管?他當然不管了,祈福小院是有求必應,求不到我,我才懶得理你!
關鍵是女孩兒也沒有受委屈,她是被當做女兒收養的,不是在街頭乞討,收養的家庭條件還不錯,那馮君還多什麽的事?
想到那個男人來的麻煩,他讓林黑虎再次託夢給對方:抱歉,你女兒不是你親生的!
我才不管你戴綠帽子的滋味,關鍵是你讓我很不爽——是不是你的種,心裏沒點嗶數?
而那男人的反應也很守舊:哦,原來不是我的種啊,那就算了,我跟她媽說一聲。
林黑虎也不想讓這奇葩的一家再來打攪自己了,於是嚇唬他:你要是挑破這件事,女兒還找不到的話,人家會不會以為是你把人殺了?
男人思索再三,還是放棄了報復女人的念頭,他當然也知道,如果把祈福小院的神秘告訴了女人,她估計也能找到女兒——但是他為什麽要告訴她?
男人對前妻的怨氣很大,女兒失蹤之後,當媽的隻會抱怨,最後更是離婚了,就沒當生過女兒——這種女人真不值得他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