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夜驚得小嘴微張都忘了合的愣神望著他。


    綁女人迴村?


    還共妻?


    生的孩子是誰的都不知道?


    曾經她在新聞裏有聽過這種事,但新聞裏講的已經是幾十年前的事情,意在提醒年輕的女性要注意自身安。


    因為一直都在學校的原因,她沒有去太注意這個,聽過也就算了,她也一直以為她所生活的社會已經不再有這樣的事情了。


    原來在她不知道的地方,在法律所沒覆蓋到的地方,這種事依舊是存在的嗎?


    李徹不知道什麽時候摸到了他們身後,對於首領這毫無技術的講故事能力深表鄙視。


    他鄙夷的眼神太過刺眼,軒轅冥殤就是想忽視都忽視不了,講故事本也不是他專長,索性這人送上門了,就示意他來接下去。


    這活兒李徹樂意啊,於是立刻跳到他們旁邊,搶了某男後麵的話。


    “夫人,這事我知道的比首領多。


    前麵這個拐賣村能被查到還是因為五年前有幾個大學生來這裏寫生,那幾個大學生就在旁邊的山上看到一夥男人在活埋一個女人。


    女人四肢都斷了,是被一路施到山上。臉也毀得都看不出人臉來,他們之所以確定她被埋時還活著,是因為女人被埋的時候喊了幾聲救命。”


    那幾個大學生還好腦子不算笨,沒有直接衝出去救人,而是一直躲在旁邊,直等到男人們走了之後,他們才過去把被埋的女人給挖了出來。


    隻是女人傷得太重,被救後沒說會兒話就斷氣了。


    大學生們不敢再留在山裏,重新埋了女人後立刻跑下山去報了警。還好其中一個多了個心眼提醒了句,於是他們不是在當地報警,而是往省裏報,同時找了電視台,把這事向國播了出來,這才鬧大了驚動了上層,後來中/央直接派了專案組前往,部隊協助。


    拐賣村的拐賣事件往上追溯能追到五六十年前,說到這,李徹癟了癟嘴吐槽了句:“也不知道這麽窮的村子,交通又不便,也沒皇位要繼承,怎麽就非要生兒子生兒子?”


    換來了軒轅冥殤和七夜夫妻倆一至無語的目光。


    村子太窮,一代代下來漸漸守不下去的就往外跑了,留下的基本都是所謂的守舊派,不願離開故土。


    可還是那句話,窮啊。


    窮得根本就沒人願意走進來。


    窮與偏,還會造成另一弊禍,那就是這裏的人幾乎沒接受過基本教育,嚴格來說,是幾乎都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


    可以說,這裏的人還生活在類似於蠻荒的世界裏。


    他們的思維中,不存在什麽法律,不存在是與非,隻有他們認為的該與不該,隻是他們自認為的對與錯。


    憑什麽外麵的人都可以娶老婆生孩子?


    憑什麽那些女人不願意嫁給他們,他們也是有手有腳?


    又憑什麽他們就得受窮?他們就得絕後?


    於是,就有了第一批出動去外‘找老婆’的隊伍。


    剛開始,他們還不敢往大城市裏‘找老婆’,隻敢在遠一些偏一些的村子裏‘找’。


    隻要是女人就行,碰到落單的幾人衝上去架起來就跑。


    女人哭、喊、罵,不願意,那就打,打到願意為止。


    做這種天理不容的事情,心裏還是會有恐懼的。所以一次不敢在外麵停留太久,一般一個隊伍出去‘找老婆’時間都不會超過一個月。


    一個月能找迴幾個呀?


    有時運氣好五六個,有時運氣差些一兩個,這哪夠整個村子幾十號男人分的?


    於是。。。共妻。


    女人們被抓進了村子就是進了地獄,被打罵是正常的,你要是想逃,逃一次打斷一條腿,兩次兩條腿都打斷,再逃就雙手都打斷。


    反正,村子裏的男人要的隻是女人們能生孩子而以,手腳於他們來說毫無意義。


    李徹特意提到報導中被抓的村民講過的一段話,他還向軒轅冥殤和七夜學習那人講話時的狀態與神色。


    隻見他原一副玉樹臨風的狀態不見了,少肩一萎,頭發抓了下成了爆炸如瘋子,一邊腿一抖一抖的,臉上嘴還有點斜,雙眼穢濁斜視著人,猥瑣得軒轅冥殤差點沒一腳踢過去。


    整一個街頭的地痞流氓。


    “我們對老婆可好了,都不要她們幹活,每天供她們吃供他們喝,你們說說天下哪還有這麽對老婆的?結果呢,她們竟然還跑?她們還有沒有良心?。。。。。。”


    “啪~”的一聲,李徹後腦勺挨了一下,打斷了他後麵的影帝表演。


    演得滿爽的李徹被某男的死亡視線盯著,立刻咳了聲秒恢複他的玉樹臨風,一本正經的接著講下去。


    那個被大學生們碰到的被活埋的女人,已經逃過了五六次,被打斷了手腳刮花了臉,身上更是沒一塊好肉。


    而她被活埋的原因,不是因為她逃,而是她被綁到村子已經有兩年多,可依舊還沒有懷孕。


    所以,她對於村子裏的人來說沒有作用了,那就沒必要再浪費糧食,而且還不聽話。


    這樣毫無人性的事情,山上雖遠可他們隻要下山搶人總是有行跡可尋,一年兩年附近的人不知道,十年二十年,甚至已經五六十年了,還說沒人知道就說不過去了吧?


    村子裏的人也不是不懂交情的,他們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和山下的j方有了所謂合作。


    村民們抓到的新鮮貨先上供給保護傘,保護傘享受過後他們再接迴村裏當共妻。


    “這事被捅出來時鬧得很大,光是官員就是幾乎省擼,我記得我當時有看過有關的新聞,好像是村民都被抓了,裏麵的女人也被救了出去。”


    不過,這隻是新聞裏的說法,其實哪有那麽容易處理的,幾十年的拐賣,說拐賣都是善良的,單純的隻有一個搶字。


    他當時年紀也小還混蛋,一天到晚的想的不是玩就是玩,這樣的事情當個樂子看過就過去,哪會多去注意??


    現在去細想,都幾十年過去了,許多後來的施虐者,其實都是曾經的被虐者留下的血脈,而被救出的那些女人,有的已經成了共犯,有的村子裏已經有了自己的骨肉,有的早已麻木不想離開,等等等等的一係列遺留問題哪是那麽容易一句救出就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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