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後悔的事情,就是沒有把你們這些家夥通通狗血”


    王凱心裏默念的將對方祖宗多少代,反正他已經下定決心,等自己走完了這部小說劇情,迴到了現實以後,必須寫死。


    不,準確來講,應該通通寫成廢物才是。


    那邊,屍骨未寒的女人,還在等著王凱這個孝子靈堂三叩首。


    而這邊,他此刻已經鼻青臉腫,直到自己已經快要迷糊的時候,這些婆姨才擔心會引起什麽事情。


    用一些地瓜作為報酬,找了一輛破舊的牛車,將王凱朝著家裏送了過去。


    院子裏,本來算是比較熱鬧的搭夥場麵,現在也開始變得寂靜了很多。


    大家都知道了剛才的事情,而且,哪怕為了能夠吃頓好的,可是這樣沒良心的孩子。


    竟然在人家溜溜錘家裏,說謊,還要汙蔑溜溜錘就是殺害土疙瘩的兇手。


    對於這些,哪怕村裏人的肚子再沒有溫飽,臉麵還有人情記到,那一點都是重要的。


    院子裏,冰冷的屍體躺了三天,屋子裏,已經快要渾身散架的王凱也呆了三天。


    天氣炎熱,好在這三天,並沒有下雨,倒也是給王凱這個主角臉了。


    三天以後的早晨,王凱的身體恢複了很多,三天時間,聽門口路過的一些婆姨說道。


    爺爺想要作為村裏第一個會開吉普車的大佬,隻是,吉普車沒有開成,反倒是這老頭也失蹤了。


    有的說是找了一個沒人的地方偷偷走了,也有人說,老頭骨子裏不服氣,拿走了吉普車的鑰匙,就去縣城找人學車去了。


    甚至還有人說,老頭因為王凱撒謊的事情,覺得丟人,而且家裏已經沒有牽掛,雲遊四方去了。


    反正,說三道四什麽人都有,唯獨他家大門打開,卻沒有人再議論關於溜溜錘的事情。


    也沒有人,或許當麵沒人在門口,說王凱一句壞話,也算是給了他臉了。


    上午,王凱扛著一把鋤頭走了出去,按照這個主角的記憶,他找到了屬於自己家的一片田地。


    挖土,挖土。


    整個上午,聽說有孩子竟然為自己的老媽找墳地。


    村裏人還真的覺得稀奇,畢竟在他這個年紀,按理說沒有這樣的覺悟才對。


    不過,看熱鬧的人很多,願意幫助自己家的,估計就剩下村裏一個已經有些年邁的憨憨老頭了。


    這個憨憨,王凱在自己小說中,描述的場景很少。


    “那是在一次連年幹旱的季節,早晨村民去莊稼地的時候,一個中年人,看起來不像漆黑本村人,又哭又鬧,還穿著一些非常潮流,可是讓人都不忍直視的衣服”


    想到這句話,現在這個憨老頭算是正常的很多,最起碼這多年過去了,他爺沒有再次穿過什麽衣不遮體的衣服。


    不知道王凱當時處於什麽心裏環境描寫,反正,再自己無能為力的時候。


    有一個不圖什麽,大概吐能夠吃頓拌飯,或者獲得一次別人的讚賞,也許這就足夠了,它比鮮花還要開放,比熱情似火奔放。


    王凱望著憨憨傻傻唿唿的朝著自己家的方向走了過去,隨後一把將非常笨重的屍體背在肩上。


    從那一刻開始,屍體離開的瞬間,王凱磕了六個響頭。


    為啥六個。


    前三個,是為這個主角磕的,另外三個,他是為感謝這個憨憨磕的。


    從這一刻開始,王凱已經下定決心,除了那個女孩之外,他還要感謝的,就是這個憨憨。


    而且,作為對於憨憨老頭的報答,他要給對方娶媳婦,還要讓他成為村裏第一個老頭吃嫩草的佼佼者,無人超越。


    跟在憨憨老頭的背後,已經挖好坑的自家田野附近,前來圍觀的人,還真的不在少數。


    不過,因為之前那段非常不愉快的經曆,王凱的人緣也是非常的差勁。


    沒人幫忙,憨憨老頭將屍體放在了土坑裏以後,便要拿起鐵鍬,不過卻被王凱給直接拒絕了。


    什麽忙都可以幫助,可是這個下葬的儀式,王凱要親自來,還要當著村裏人的麵,讓他們都記在心理。


    而且,從這一刻開始,以後都劇情,好的,王凱盡量還原,要是不好的,之前他覺得自己實在有些太過聖母,尤其是村裏這些人,明明已經罪大惡極,偏偏還給寫成了一個好的開端。


    現在想起來,他覺得自己真的有些太過垃圾。


    不知不覺,天色已經暗淡下來,村裏人目睹了這一切以後,也都開始陸續返迴。


    告別了憨憨老頭要求去他家吃飯的請求,王凱沒有迴家。


    他眼下還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找到那個偷走長命鎖的村民,對方怎麽對待自己的。


    他也一定要還迴去,不為別的,就因為自己是這個小說裏都作者。


    沒有將這些家夥直接當初寫廢,王凱已經錯過了一次,不過,哪怕這個溜溜錘活該,也不能因為一把長命鎖的事情,讓王凱永遠的背負著一個說謊的奶名。


    夜幕已經降臨,忙碌一天的村民,山裏的生活其實非常的枯燥,再加上王凱描寫的小說社會背景,也是在非常落後的時代。


    所以,什麽電視,這個時候還沒有出現,也就是有了電燈,算是再這個小說裏比較普遍了。


    一路上,踏著夜幕,王凱竟然不知道那個村民住在什麽地方,他仔細的迴憶了一下小說的整個劇情也沒有一個地方,能夠標注出,這個後來發家的村民。


    到底住在哪裏。


    王凱有些不太服氣,他也忙碌一天,再加上剛剛走了很多的山路,現在自己累的,也就剩下迴去那個已經空洞的屋子。


    等待著以後,能夠為今天被冤枉的事情重新證明了。


    不知道走了多遠,剛才出來的時候意氣風發,沒想到,一路上,王凱發現自己差不多走了好幾裏地。


    不知不覺就要快要看到自己熟悉的狗窩的時候,屋子裏的燈是熄滅的。


    這個時候,王凱才想起來,好像三天了,都沒有看到那個女孩的蹤影。


    “難道還在隔壁鄰居的家裏”


    王凱想起來這些天對方的冰冷麵孔,他也是隻能硬著頭皮,再去拜訪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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