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留下唾沫。


    阿玖咧開沒幾顆牙的小嘴樂了樂,探過身子湊到顧氏麵前,在她臉上也親了親-----也沒留下唾沫。


    顧氏驚喜的撫著臉頰,看著手背,如夢方醒,「小阿玖,你是先在大伯母手背上打個草稿對不對?真是聰明孩子!」


    小小人兒,她知道長輩們方才談論過她的唾沫,費了半天神,想出這麽個主意。先在手背上打個草稿,確定過關了,再到臉上正式謄寫……


    「你這小腦袋瓜子裏都在想些什麽呀?」顧氏、徐氏都覺稀奇。


    林幼輝頭迴見阿玖這樣,也頗覺有趣。


    阿玖又殷勤的轉向徐氏,指著她的手掌「啊,啊」著。徐氏愉悅的笑著,衝阿玖伸出手背,「乖囡,沒給大伯母留唾沫,對三嬸嬸也要一視同仁呦。」


    阿玖照樣在她手背上親了親,見沒有唾沫,又高興的捧過其臉龐,響亮親了一記。


    「三嬸嬸心都酥了!」徐氏極是陶醉。


    阿玖也很有成就感,拍手歡笑。


    小女孩兒明悅的笑容,照亮了整間廳堂。


    等到哥哥們放學之後,三三兩兩的過來看新鮮、嚐試新鮮,「小阿玖,來來來,先在哥哥手背上打個草稿,再謄到臉上!」一個接一個的伸過手、湊過臉,索要親吻。


    阿玖很給麵子,絕不偷懶,挨個親了親。


    不過,七哥裴璟被親過之後重又排了一迴隊,第二迴衝阿玖伸出手時,阿玖生氣的打了他一下,衝他憤怒的「啊啊」著。犯規啊你,都跟你似的重來一遍,想累死我麽?七哥,我忙忙碌碌的一直打草稿、謄寫,也是很辛苦的!


    「阿玖你……記得啊。」裴璟不好意思的騷騷頭。


    他的哥哥們哄堂大笑,裴瑅很威嚴的拉過他訓了一通,「七弟,你這樣是不好的,不對的!」裴璟小臉紅了。


    裴瑅和裴璟平時很要好,見他這樣,便寬宏大量的拍拍他,「知錯能改,便是好孩子。」裴璟連連點頭。


    哥哥們笑的更厲害了。


    裴瑅瞪了哥哥們一眼,伸手拉起裴璟,兩個孩子跑出去玩耍了。


    裴二爺迴家後,林幼輝少不了衝他炫耀一番,「……瞅瞅,小阿玖是不是與眾不同?」裴二爺淺淺笑著,麵容得意,「我閨女麽,自然是聰敏明慧,蘭質蕙心。」


    裴太守晚上也聽方夫人說了,清臒的臉龐上綻放出舒心笑容,「命人去看看阿玖可睡了沒有。若還醒著,便讓中郎抱孩子過來。」


    等到小阿玖被抱到麵前,看著孫女粉嘟嘟的小臉蛋、圓溜溜漆黑靈動的大眼睛,裴太守隻覺滿身的疲憊都消失了,「小阿玖,聽說你今兒個學了新本事啊?來,讓祖父見識見識。」


    阿玖很認真的在他手背上親了親,又在他的臉頰上親了親。


    裴太守高興到無以複加,得意的捋著小胡子,眼角眉梢,全是笑意。


    「中郎你最大的功勞,便是給裴家生了小阿玖!」裴太守笑道。


    裴二爺半晌說不出話來。


    阿玖吃吃笑著,小腦袋埋到父親懷裏。


    裴二爺拍拍懷中的愛女,誇張的歎了口氣,「女兒,若是沒有你,爹爹可算是一事無成了。」


    阿玖笑的更歡勢了,裴太守也笑。


    裴太守一向忙於公事,閑暇時候極少。難得他今晚心情愉悅,裴二爺便抱著小阿玖坐下,陪他一起喝茶、聊天。


    裴太守大概屬於工作狂人,才說了沒幾句家常,話題又到了一樁正在經辦的案子上,「……這案子並不難判,可是,到頭來苦主十有八,九會改主意,不再追究。」


    這樁案子,和朝中一位貴人的新婿有關。


    生員藺某,娶妻吳氏,膝下三個兒子,均為吳氏所出。藺某和吳氏夫妻相得,一向恩愛。天慶元年藺某中了舉人,合家歡喜。到了次年春,藺某北上赴京城會試,妻子、兒子留在家中,等候好消息。


    藺某不負家人期望,中了進士。


    可是他中進士後卻一直沒有迴鄉,也沒有寄信迴家。吳氏在家中苦等,百般托人打聽,心中惶急。


    今年,藺某終於迴鄉了,卻是帶著新婚妻子金氏同迴的。金氏才十六歲,嬌滴滴的十分美貌;不隻如此,金氏還是藺某上司、吏部金主事的愛女。


    吳氏欲哭無淚。


    「我父親和大伯,原是至親兄弟,父親隻有我這獨子,大伯也隻有大堂兄一個。後來大堂兄不幸青年早亡,並沒留下子嗣。大伯和父親臨去之時有遺言,我是要兼祧兩房的。」藺某振振有辭,「這金氏,便是長房之婦了。」


    藺某倒並不是要休妻,也不是要舍棄三個兒子,但是,他也舍不得愛慕他蓋世才華的二八少女、上司的千金。他想出了兩全其美的法子:兼祧。


    吳氏算是二房的媳婦,新娶的金氏算是長房的媳婦,兩人雖同一個丈夫,卻是妯娌相稱。當然了,金氏是嫂嫂,吳氏是弟媳婦。


    藺某算盤打的啪啪響,可是吳氏忍不下這口氣,不肯答應。原本恩愛的夫妻反目為仇,吵鬧不休,最後,吳氏一氣之下,將藺某告上公堂。


    因藺某如今有官職在身,金氏又來頭不小,下麵的官員不敢審理,直接報到了裴太守麵前。


    這案子並不複雜,也並不難判:兼祧不是不可以,但是,當年跟吳家求婚時,藺某便該事先聲明,而不是在若幹年後,兒子都有三個了,再冷不丁兒的提起。


    兼祧,對妻子來說,是件很屈辱的事。天朝從來是一夫一妻的,可是在兼祧這樣的情形下,一個男人會有兩位妻子。這種非常之事,當然要事先挑明,雙方都同意了,方可。


    可是藺某當年到吳家提親時,從沒提過「兼祧」兩個字。和吳氏一同生活的這些年裏,也沒從提過「兼祧」兩個字。


    兼祧,是他在京城迎娶過金氏之後,才提出來的。顯然,這是在亡羊補牢。


    吳氏完全可以控告他停妻再娶,裴太守也有足夠的理由判他和金氏離異。


    「……為父自不懼京中的金主事,當公平判決。不過,以為父看,吳氏狠不下這個心。」裴太守淡淡說道。


    若判藺某和金氏離異,等於是把金主事得罪到家了。藺某還敢不敢迴京城繼續任職?金主事不得恨死他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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