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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你要對我負責 作者:春風榴火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十二歲那年,你把我從孤兒院領迴來,給我一個家,我很感謝你。」陶荻站直了身子,退了幾步,遠遠看著他,嘴角掠過一絲蒼白的笑:「你永遠…都是我的…」
「我說了!不準叫我那兩個字!」陳牧山兩步上前,伸手直接掐住了陶荻的脖頸,湊近她蒼白無血色的臉:「信不信,我今晚…就可以辦了你!」
「我不是處女。」陶荻突然冷笑了一聲,迎上了他的野獸般兇狠的目光:「早就不是了。」
陳牧山的手驟然收緊,陶荻的脖子被他桎梏著,身體開始缺氧,她用力地唿吸,肺部發出嘶啞的呻吟,臉色越漸蒼白,手緊緊抓著他的手腕,宛如一頭垂死掙紮的鹿…
終於在最後的瞬間,陳牧山鬆了手,陶荻跌坐在地,大口大口地喘息著,汲取著他周圍的渾濁空氣,眼淚鼻涕跟著流了出來,狼狽不堪…
「那個叫穆琛的,你想跟他?你覺得他能保護得了你嗎?」陳牧山居高臨下地看著她,眼角微微勾起了一抹嘲諷:「信不信我分分鍾捏死他。」
陶荻冷冷地抬眸,定定地看著他:「你敢嗎?」
陳牧山突然笑了起來:「小荻,你還真是天真得可愛啊!以為找個條子,就能保護你一輩子?」
陶荻沒有說話。
……
陳牧山是一個很講究生活品質的男人,生日晚宴是家庭簡餐,紅木的長桌上,燈影燭光閃爍,映照著兩個人結了冰的臉。
陶荻已經換上了一件新衣服,陳牧山替她準備的,白色的泡泡裙,脖頸上繫著一根白絲帶,手上還戴著白色的綢質手套。
像一個精心打扮的洋娃娃。
陶荻強忍著內心的屈辱,將自己打扮成了他喜歡的樣子。
陳牧山是個很敏感,且帶有一點神經質的男人,如果不乖乖聽話,後果可能很糟糕。
她和他共同生活了快十年,一開始她真的很喜歡他,叫他陳叔叔,雖然也很想叫他爸爸,可是他不準,不準便不叫,他很疼她,給她買好多好的的洋娃娃,外國的,做工精緻價格不菲,她有一整個房間的漂亮裙子,這些年,成長在他為她所營構的夢幻王國,驕傲得像個公主。
突然有一天,她長大了。
開始懂得了很多,開始覺得,陳叔叔有時候的一些行為,是不恰當的,比如不準她鎖房間門,晚上好幾次他以為她睡著了,進她的房間,坐在她的床邊,什麽都不做,就那麽坐著...這些,讓她感覺不舒服和不對勁。她開始改變稱唿,不叫叔叔,而是叫爸爸,可是他好生氣,還摔了最喜歡的瓷器,發很大的火,不準叫爸爸。
陶荻考上了首都的大學,終於要逃離的時候,陳牧山卻用盡一切辦法和手段,把她留在了本城,進了s大,並且不準她住宿舍,而是住家裏,每天派人接送她,幾次激烈的衝突之後,陳牧山的心思意圖,已然暴露無遺,陶荻明白了這些,除了噁心沒有更多的感覺,她毫不猶豫便退了學,開始賺錢,想要離開陳家,自立生活,遠遠逃離那個男人。
陳牧山並沒有逼她太緊,這麽多年,他了解她的性子,寧折不彎,他也害怕,太過激烈的行為會毀掉他們十多年的感情,所以由著她搬出去,反正不管她去哪裏,都逃不過他的手掌心。
「等這幾年,收尾的工作做完,我就帶你出國,咱們倆找個沒人認識的地方,好好生活。」陳牧山持刀切牛排,動作優雅矜貴,不可否認,48歲的他完全不顯老態,模樣好看,斯文大方,很容易讓女人著迷。
陶荻知道,陳牧山做的事,不是什麽好事,如果是正經的生意,他怎麽一天到晚琢磨的…都是跑路?
陶荻放下了手裏的刀叉:「我不走。」
「我不是在徵求你的意見。」
「吃好了,我走了,老爸,祝你生日快樂。」陶荻用餐巾擦了擦嘴,然後起身離開。
幽暗昏惑的燭影下,陳牧山將刀叉重重插在了帶血的牛排上,隱忍著,沉聲道:「你還記得大學的時候,那個姓林的傢夥吧。」
陶荻身影微微一頓,長指甲狠狠攥進了柔軟的手掌心,深深凹陷下去。
那是她無疾而終的初戀,是她第一次愛上異性,兩個人偷摸地隻在小花園牽過一次手,便被陳牧山知道了這件事,大發雷霆。
再後來,那個男孩…就失蹤了。
-
傅知延已經離開三天了,葉嘉整個人都像是冬日裏打了蔫兒的植物,提不起精神。連著三天,都在吃擔仔麵,猶食之無味,總是意猶未盡地想起那晚,傅知延挑起麵條,輕輕吹散熱氣,然後唿嚕唿嚕,香噴噴地吃麵條的場景。思緒不由得又飄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在多年以後,他晚上下班迴家,她盛了一碗熱騰騰的麵條,坐在桌邊,托著腮幫子,看他胃口大開的模樣,想來人世間最溫暖的時光,莫過於此了。
傅知延迴了首都,但每天都會有信息過來,有時候一天一條,有時候連著兩三條,內容不多,大抵是一些感受和心情。
葉嘉閑來無事,便會拿著手機,翻看他給她發的信息。
「首都的雪比鹿州來得更為迅猛,紛紛揚揚,若有機會,你來,我帶你去看上了銀妝的故宮。」
「雪停了,很安靜,我在書房,一盞燈,無眠。」
「幾個朋友約了郊遊,想去什剎海,嚐嚐荷葉粉蒸與河鮮冰碗。」
「我說了!不準叫我那兩個字!」陳牧山兩步上前,伸手直接掐住了陶荻的脖頸,湊近她蒼白無血色的臉:「信不信,我今晚…就可以辦了你!」
「我不是處女。」陶荻突然冷笑了一聲,迎上了他的野獸般兇狠的目光:「早就不是了。」
陳牧山的手驟然收緊,陶荻的脖子被他桎梏著,身體開始缺氧,她用力地唿吸,肺部發出嘶啞的呻吟,臉色越漸蒼白,手緊緊抓著他的手腕,宛如一頭垂死掙紮的鹿…
終於在最後的瞬間,陳牧山鬆了手,陶荻跌坐在地,大口大口地喘息著,汲取著他周圍的渾濁空氣,眼淚鼻涕跟著流了出來,狼狽不堪…
「那個叫穆琛的,你想跟他?你覺得他能保護得了你嗎?」陳牧山居高臨下地看著她,眼角微微勾起了一抹嘲諷:「信不信我分分鍾捏死他。」
陶荻冷冷地抬眸,定定地看著他:「你敢嗎?」
陳牧山突然笑了起來:「小荻,你還真是天真得可愛啊!以為找個條子,就能保護你一輩子?」
陶荻沒有說話。
……
陳牧山是一個很講究生活品質的男人,生日晚宴是家庭簡餐,紅木的長桌上,燈影燭光閃爍,映照著兩個人結了冰的臉。
陶荻已經換上了一件新衣服,陳牧山替她準備的,白色的泡泡裙,脖頸上繫著一根白絲帶,手上還戴著白色的綢質手套。
像一個精心打扮的洋娃娃。
陶荻強忍著內心的屈辱,將自己打扮成了他喜歡的樣子。
陳牧山是個很敏感,且帶有一點神經質的男人,如果不乖乖聽話,後果可能很糟糕。
她和他共同生活了快十年,一開始她真的很喜歡他,叫他陳叔叔,雖然也很想叫他爸爸,可是他不準,不準便不叫,他很疼她,給她買好多好的的洋娃娃,外國的,做工精緻價格不菲,她有一整個房間的漂亮裙子,這些年,成長在他為她所營構的夢幻王國,驕傲得像個公主。
突然有一天,她長大了。
開始懂得了很多,開始覺得,陳叔叔有時候的一些行為,是不恰當的,比如不準她鎖房間門,晚上好幾次他以為她睡著了,進她的房間,坐在她的床邊,什麽都不做,就那麽坐著...這些,讓她感覺不舒服和不對勁。她開始改變稱唿,不叫叔叔,而是叫爸爸,可是他好生氣,還摔了最喜歡的瓷器,發很大的火,不準叫爸爸。
陶荻考上了首都的大學,終於要逃離的時候,陳牧山卻用盡一切辦法和手段,把她留在了本城,進了s大,並且不準她住宿舍,而是住家裏,每天派人接送她,幾次激烈的衝突之後,陳牧山的心思意圖,已然暴露無遺,陶荻明白了這些,除了噁心沒有更多的感覺,她毫不猶豫便退了學,開始賺錢,想要離開陳家,自立生活,遠遠逃離那個男人。
陳牧山並沒有逼她太緊,這麽多年,他了解她的性子,寧折不彎,他也害怕,太過激烈的行為會毀掉他們十多年的感情,所以由著她搬出去,反正不管她去哪裏,都逃不過他的手掌心。
「等這幾年,收尾的工作做完,我就帶你出國,咱們倆找個沒人認識的地方,好好生活。」陳牧山持刀切牛排,動作優雅矜貴,不可否認,48歲的他完全不顯老態,模樣好看,斯文大方,很容易讓女人著迷。
陶荻知道,陳牧山做的事,不是什麽好事,如果是正經的生意,他怎麽一天到晚琢磨的…都是跑路?
陶荻放下了手裏的刀叉:「我不走。」
「我不是在徵求你的意見。」
「吃好了,我走了,老爸,祝你生日快樂。」陶荻用餐巾擦了擦嘴,然後起身離開。
幽暗昏惑的燭影下,陳牧山將刀叉重重插在了帶血的牛排上,隱忍著,沉聲道:「你還記得大學的時候,那個姓林的傢夥吧。」
陶荻身影微微一頓,長指甲狠狠攥進了柔軟的手掌心,深深凹陷下去。
那是她無疾而終的初戀,是她第一次愛上異性,兩個人偷摸地隻在小花園牽過一次手,便被陳牧山知道了這件事,大發雷霆。
再後來,那個男孩…就失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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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知延已經離開三天了,葉嘉整個人都像是冬日裏打了蔫兒的植物,提不起精神。連著三天,都在吃擔仔麵,猶食之無味,總是意猶未盡地想起那晚,傅知延挑起麵條,輕輕吹散熱氣,然後唿嚕唿嚕,香噴噴地吃麵條的場景。思緒不由得又飄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在多年以後,他晚上下班迴家,她盛了一碗熱騰騰的麵條,坐在桌邊,托著腮幫子,看他胃口大開的模樣,想來人世間最溫暖的時光,莫過於此了。
傅知延迴了首都,但每天都會有信息過來,有時候一天一條,有時候連著兩三條,內容不多,大抵是一些感受和心情。
葉嘉閑來無事,便會拿著手機,翻看他給她發的信息。
「首都的雪比鹿州來得更為迅猛,紛紛揚揚,若有機會,你來,我帶你去看上了銀妝的故宮。」
「雪停了,很安靜,我在書房,一盞燈,無眠。」
「幾個朋友約了郊遊,想去什剎海,嚐嚐荷葉粉蒸與河鮮冰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