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遇到家暴,該怎麽辦
晨心辰意:影帝的法官女友 作者:林深鹿現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好在接下來一段時間的拍攝沒有再發生類似情況,顧司辰以為他的建議最終還是奏效。
隻是他不知道的是,那人隻是換了種方式。
第二天,開拍以前,編劇給了他最新的劇本,並把他原來的已經做滿批注的劇本收走。
他沒有疑惑,似乎這一情形已經在他預料之中,畢竟不是第一次。
拿到新劇本後,他快速翻閱一遍,果然不加戲了,改加動作情節,甚至更改劇情走向。
原本劇情是悲劇,顧司辰飾演的男主因力主太後還政於皇上,處處跟太後政見相左而遭到太後的記恨,最終被太後黨陷害入獄,在獄中為自證清白留下血書自縊。
此刻他拿到手上的卻改的麵目全非,他不但在後期主張太後應該垂簾聽政,甚至作為皇帝的叔叔,太後的小叔子要求太後下嫁於他。
看到這個劇情的顧司辰不免嗤笑,再一次見識到了資本的強大力量。
薛毅提醒的話仍在耳邊縈繞,但他更要遵從自己的內心和價值選擇。
二話不說,拿起劇本就到編劇辦公室,盡管心裏充斥著無數怒氣和不齒,他還是極盡柔和地表達自己的看法,希望迴到曾經的劇情。
編劇苦笑一聲,起身看著窗外飄落的黃葉,搖搖頭,不發一言。
沉默意味著屈從。
顧司辰不是小孩,明白此刻眼前的背影所代表的含義,就像導演當初的選擇。
他重新拿起桌子上的劇本,朝編劇深深鞠了一躬,離開辦公室。
推門出來時正碰上迎麵而來的女一號,滿臉得意的她非但不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抱歉反倒主動炫耀“劇本看了吧,我的主意,是不是很棒?”
顧司辰強壓著心中的怒火,冷冷迴了句“自以為是!”
奈何這演員心大,或者說此刻他的話無論是誇讚的還是嘲諷的,她都一律按誇讚對待。
當天,顧司辰請假,沒有參與拍攝。積攢了一肚子的話原想晚上跟蔣紫晨電話時傾訴,電話接通後,卻隻字未提。
已經晚上八點多,她還在為新聞發布會的事協調,怎麽忍心 再讓她為自己的工作擔心。
於是牢騷變成了關心,尋求安慰的電話變成了兩人相互鼓勵和扶持。
掛斷電話,想到她遇到的那些困難,想到她堅定的笑容,想到她離別時偷偷站在角落裏的身影,他想明白了,世間萬千繁華,不都能隨他所願,爭取過了就對得起自己的心,對得起自己所愛。
處事方法可以變,心永遠不變。
第二天他主動找到女演員,表明自己的態度和立場:劇情隨便她,唯一不能有親密舉動,他有愛的人。如果不能接受,他選擇辭演。
女演員倒不是油鹽不進的人,之所以改劇情無非是看中了他的外表,想借機在劇組宣示自己的能量,希望他會主動跟自己親近,進而得到一些在劇組裏特有的關係和照顧。
眼見對方態度堅決,一再拒絕,她也不是死纏爛打的人,主動收迴。
劇情又迴到原本的節奏,拍攝也順利殺青。
殺青宴上,女演員要跟他喝酒,顧司辰心想難不成又要整什麽幺蛾子,雖然拍攝已經結束,也打定主意以後盡量不跟她合作,該走的場麵禮儀還是要盡到。
他端著酒杯站起來,剛要喝,對方又提出要喝交杯酒,顧司辰特意炫耀無名指上的戒指拒絕“抱歉,交杯酒跟我愛人已經喝過,不能再跟別人。我幹了,你隨意。”說完一飲而盡。
那人被拒也不覺尷尬,反倒反客為主“就是個玩笑,看把你緊張的,祝你們百年好合。”接著把酒杯裏的紅酒全部喝完,坐迴原位。
旁邊的男演員悄悄給他豎起大拇指,在他耳邊竊竊私語,講起她的醜聞。
顧司辰聽到苗頭借口離開,他可不想卷入口舌中,尤其是跟眼前之人,求而不得反倒說起對方的不是。
這倆人此後他再也沒合作過。
分別後的蔣紫晨還跟往常一樣,每天為了工作忙碌。
新聞發布會如期召開,由於是檢察院作為牽頭單位,聯係媒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協會等工作自然也由他們負責。
蔣紫晨和陳副院長跟李院長匯報後,又將情況向上級法院做了匯報,得到上級法院的支持。
周一上午九點,新聞發布會在津城市人民檢察院召開,受邀的媒體、代表委員都到會參加。
發布會在市檢察院分管宣傳工作的副檢察長主持下召開。
公安、檢察院、法院負責該案的承辦人分別就兩部門的工作做了通報,並由檢察院副檢察長針對馬某的不起訴決定做了說明。
蔣紫晨作為法院審理該案的承辦人和副院長,結合案情就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的可以要求檢察機關變更起訴的情形做了說明。該案被告人,犯罪事實與被指控犯罪事實不符,存在影響案件定罪的事實,所以要求檢察機關變更起訴。
檢察機關將案件發迴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期間發現被害人有嚴重家暴情形,被告人有防衛情節,所以在審查起訴階段認定馬某屬於正當防衛,於是經檢委會討論決定撤迴起訴,並作出不起訴決定。
檢察機關又針對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區別做了解釋說明,蔣紫晨最後從該案的起源——家暴做了通報“家庭暴力之所以會循環發生,是因為家暴起了作用。施暴者覺得動手能夠解決問題,因為被施暴者在拳頭下退縮了,覺得在某種情況下暴力是有效果的。盡管我們提倡所有人遵守家庭美德,但無法控製藏在黑暗中的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家庭暴力既包括身體暴力也包括精神暴力,如果不幸遇到家庭暴力,一定做到三點:一是報警;二是及時就診,保留證據,如果嚴重要申請司法鑒定;三是撥打婦女維權熱線。同時,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安全保護令,禁止繼續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近距離接觸,有效期六個月,可以延長。另外,遇到家庭暴力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隻是他不知道的是,那人隻是換了種方式。
第二天,開拍以前,編劇給了他最新的劇本,並把他原來的已經做滿批注的劇本收走。
他沒有疑惑,似乎這一情形已經在他預料之中,畢竟不是第一次。
拿到新劇本後,他快速翻閱一遍,果然不加戲了,改加動作情節,甚至更改劇情走向。
原本劇情是悲劇,顧司辰飾演的男主因力主太後還政於皇上,處處跟太後政見相左而遭到太後的記恨,最終被太後黨陷害入獄,在獄中為自證清白留下血書自縊。
此刻他拿到手上的卻改的麵目全非,他不但在後期主張太後應該垂簾聽政,甚至作為皇帝的叔叔,太後的小叔子要求太後下嫁於他。
看到這個劇情的顧司辰不免嗤笑,再一次見識到了資本的強大力量。
薛毅提醒的話仍在耳邊縈繞,但他更要遵從自己的內心和價值選擇。
二話不說,拿起劇本就到編劇辦公室,盡管心裏充斥著無數怒氣和不齒,他還是極盡柔和地表達自己的看法,希望迴到曾經的劇情。
編劇苦笑一聲,起身看著窗外飄落的黃葉,搖搖頭,不發一言。
沉默意味著屈從。
顧司辰不是小孩,明白此刻眼前的背影所代表的含義,就像導演當初的選擇。
他重新拿起桌子上的劇本,朝編劇深深鞠了一躬,離開辦公室。
推門出來時正碰上迎麵而來的女一號,滿臉得意的她非但不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抱歉反倒主動炫耀“劇本看了吧,我的主意,是不是很棒?”
顧司辰強壓著心中的怒火,冷冷迴了句“自以為是!”
奈何這演員心大,或者說此刻他的話無論是誇讚的還是嘲諷的,她都一律按誇讚對待。
當天,顧司辰請假,沒有參與拍攝。積攢了一肚子的話原想晚上跟蔣紫晨電話時傾訴,電話接通後,卻隻字未提。
已經晚上八點多,她還在為新聞發布會的事協調,怎麽忍心 再讓她為自己的工作擔心。
於是牢騷變成了關心,尋求安慰的電話變成了兩人相互鼓勵和扶持。
掛斷電話,想到她遇到的那些困難,想到她堅定的笑容,想到她離別時偷偷站在角落裏的身影,他想明白了,世間萬千繁華,不都能隨他所願,爭取過了就對得起自己的心,對得起自己所愛。
處事方法可以變,心永遠不變。
第二天他主動找到女演員,表明自己的態度和立場:劇情隨便她,唯一不能有親密舉動,他有愛的人。如果不能接受,他選擇辭演。
女演員倒不是油鹽不進的人,之所以改劇情無非是看中了他的外表,想借機在劇組宣示自己的能量,希望他會主動跟自己親近,進而得到一些在劇組裏特有的關係和照顧。
眼見對方態度堅決,一再拒絕,她也不是死纏爛打的人,主動收迴。
劇情又迴到原本的節奏,拍攝也順利殺青。
殺青宴上,女演員要跟他喝酒,顧司辰心想難不成又要整什麽幺蛾子,雖然拍攝已經結束,也打定主意以後盡量不跟她合作,該走的場麵禮儀還是要盡到。
他端著酒杯站起來,剛要喝,對方又提出要喝交杯酒,顧司辰特意炫耀無名指上的戒指拒絕“抱歉,交杯酒跟我愛人已經喝過,不能再跟別人。我幹了,你隨意。”說完一飲而盡。
那人被拒也不覺尷尬,反倒反客為主“就是個玩笑,看把你緊張的,祝你們百年好合。”接著把酒杯裏的紅酒全部喝完,坐迴原位。
旁邊的男演員悄悄給他豎起大拇指,在他耳邊竊竊私語,講起她的醜聞。
顧司辰聽到苗頭借口離開,他可不想卷入口舌中,尤其是跟眼前之人,求而不得反倒說起對方的不是。
這倆人此後他再也沒合作過。
分別後的蔣紫晨還跟往常一樣,每天為了工作忙碌。
新聞發布會如期召開,由於是檢察院作為牽頭單位,聯係媒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協會等工作自然也由他們負責。
蔣紫晨和陳副院長跟李院長匯報後,又將情況向上級法院做了匯報,得到上級法院的支持。
周一上午九點,新聞發布會在津城市人民檢察院召開,受邀的媒體、代表委員都到會參加。
發布會在市檢察院分管宣傳工作的副檢察長主持下召開。
公安、檢察院、法院負責該案的承辦人分別就兩部門的工作做了通報,並由檢察院副檢察長針對馬某的不起訴決定做了說明。
蔣紫晨作為法院審理該案的承辦人和副院長,結合案情就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的可以要求檢察機關變更起訴的情形做了說明。該案被告人,犯罪事實與被指控犯罪事實不符,存在影響案件定罪的事實,所以要求檢察機關變更起訴。
檢察機關將案件發迴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期間發現被害人有嚴重家暴情形,被告人有防衛情節,所以在審查起訴階段認定馬某屬於正當防衛,於是經檢委會討論決定撤迴起訴,並作出不起訴決定。
檢察機關又針對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區別做了解釋說明,蔣紫晨最後從該案的起源——家暴做了通報“家庭暴力之所以會循環發生,是因為家暴起了作用。施暴者覺得動手能夠解決問題,因為被施暴者在拳頭下退縮了,覺得在某種情況下暴力是有效果的。盡管我們提倡所有人遵守家庭美德,但無法控製藏在黑暗中的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家庭暴力既包括身體暴力也包括精神暴力,如果不幸遇到家庭暴力,一定做到三點:一是報警;二是及時就診,保留證據,如果嚴重要申請司法鑒定;三是撥打婦女維權熱線。同時,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安全保護令,禁止繼續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近距離接觸,有效期六個月,可以延長。另外,遇到家庭暴力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