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興寫我正在寫的這半句話,因為這表明我總算寫完這本書了。我隻有在寫完書後才可能知道如何寫前言,因為我總得迴頭看一遍書搞清一點,我究竟寫了些什麽啊。
此書的內容很普通,很跟不上當前的網絡文學,主人公沒有跟空姐同居,沒有遇上補習老師,沒有小護士,沒有小姨子;讀下去也沒任何懸念,裏麵沒有把時空穿越來穿越去的,沒有江湖,沒有秘籍或寶劍,沒有殺人;到最後也一點都不煽情,人物沒有錯綜複雜的血緣關係,沒人要殉情,也沒人患癌症,沒有人死翹翹。所以,非這類東西不看的讀者現在可以拋開此書。
我也見識過各種各樣的讀書人,有為看完書而看書的,好像這本書是定時炸彈一樣不盡快看完就炸了;有為顯得博聞而死記的,老在某本書的旮旯抄一句話一段話,甚至附上作者經曆和流派,好像不把它們給記下這書就白讀了;還有專門摘抄備用於作文的,常是散文高手,下筆就能偷龍轉鳳移花接木,通篇散得不知所雲但看似情感豐富。我也想事先忠告這樣的讀者,看此書你不必搞得自己那麽累,看書也是你的生活,做人其實可以快樂一些,隨意一點,你可以從第一頁看,也可以隨便翻一頁開始看,關鍵是自己喜歡看才看;看得不喜歡就扔一邊,這是有必要的,大家都說了,勉強是沒幸福的。
此書的情節很平坦,還不少是主人公的迴憶和想象,但我想,這就是我內心裏想寫的生活;其實我們生活都是很平淡的,並且很多時候都是在迴憶和想象。有很多人說,文學要源於生活高於生活(至今我都還摸不大清那“高”字的意想,怎麽看怎麽別扭;但我還是能理解大家是用它想表達個“超”那樣的意思)。但我總不覺得有什麽高不高的,因為本質上生活就是生活,一個向死而生的過程,而文學無論你意淫地寫還是真實地寫都是你活著在寫,和音樂,遊樂場等等東西一樣,都是溫飽之後的一種消遣,是生活的一部分。在我眼中,文學是一個喜歡,一個玩意——我想,人世間最大的快樂莫過於,做自己喜歡的一件事情,並且玩樂其中。
而在寫的過程中,我發覺,過了讀音認字和遣詞造句那個階段之後,在學校那麽多年的語文教育對我寫作沒有任何幫助,看來,教育和我都很失敗。
我記得以前上語文課時老師掐一句話就能搞出個“卒章顯誌”“欲揚先抑”“畫龍點睛”“埋下伏筆”等等技巧,看一些文章的評析,評論家總能寫一大堆“結構形態”“情節線索”什麽什麽的,結構還能分圓的,外的,內的,鑲嵌的,離散的;線索也能分個交叉的,並進的,核心的,多重的,雲雲。
學生一看,嘿啊!高深啊!琢磨了無數遍,好像領悟寫作的真諦。到要下筆了,咬筆頭的還是咬筆頭,如有神的還是如有神,總之該怎麽樣還是該怎麽樣,那些技巧和評析都隻是一個個字眼而毫無幫助。其實別說讀者,想必作者看時也會兩眼一墜,驚異於自己的作品竟然被分析出如此複雜的心機。
我總覺得,一篇好作品寫出來,思路都是水到渠成的,哪有那麽多精心設計謀篇布局。
其實文學就是文字的學問,沒什麽高深的。一個正常人,天生就是有表達能力的,隻要用點心,寫你所想,那寫出的就是文學,隻是每人對文字的理解和玩味不同,以致聯想的東西和表達方式不一樣而已。而以中國文字的魅力,隻要你寫得文筆好,就是一個好作品。
我記得評定高考作文時還有所謂的“感情真切”“思想深刻”“切合題意”等等標準,從實際情況來看,越符合標準的就越是假大空。縱觀曆來高考優秀作文,無不是虛情假意胡編亂造嘩眾取寵的傑作。有多少人是發自肺腑在說話的?說真話的寫深刻的都成了零分作文。但是,這也不好說什麽是非對錯,這個世界到處都是潛規則,這個遊戲圈定要這麽玩,那也沒辦法。
我隻是覺得對個人而言,感情思想這些東西應該是很個性,很平等的,討論下還是挺有意思的,但在試卷裏課本裏它們是很政治,很單調的,去荷塘看下月色嘛,憂國憂民了;看到棵棗樹嘛,它又在抗擊封建製度;下場雨嘛,舊社會的知識分子又煩了,找不到出路了;連個臭水溝也有政治風波和資本主義罪惡。老實說,要不是老師的點化,你打死我我也聯想不到它們有這層含義——姑且不論作者的初衷是不是在表達這個意思。現在想來,我們的語文課真沒有能引導學生獨立思考一個觀點,然後討論一些問題,除了使人覺得太枯燥太故弄玄虛看得頭暈抹殺興趣外,它的確是一門很好的愛國教育課。
至於切合題意,是更令人討厭的,這就好比出題者在山上唱了一首歌,你要意淫下然後跟著唱才能上山,人家唱凱歌,你唱胡歌(戈)就隻能呆山腳,盡管你很支持胡戈。總之,基本上整座山都是“同一首歌”,你說,這樣寫作文多麽有意思啊!
正如我在學校聽得最多的一句話,這是規矩,無規矩不成方圓,懂嗎?我覺得現在的問題不是沒有規矩或者不守規矩,而是規矩太多了,並且這些規矩都成了模具。事實上,這個時代年輕人很多都是個性鮮明,敢於表達的人;我隻是希望,那些真心喜歡寫東西的學生不會因此就變成模板或者放棄什麽,過了高中那個階段,你會發現寫作還是很自由,很自得的。
再想說明的是,書裏麵有個開會的情節,是說“人文素質的大講堂”的部分——如果你有興趣看下去,會看到的——之前,我在2007年5月份的時候想在網上(博客)寫些東西,就已經寫過這樣的一段情節,我把它叫做《講座=你講你的+我做我的》。當我寫到後麵某部分的時候,我才突然想起我曾經有把這段情節放在網上,當時寫著寫著,乘一時興會就把這段故事摘進來了。倘若有網友曾經瀏覽過類似於那樣一段情節的一篇文章,請勿以為我抄襲(雖然我相信沒幾人看過,不過覺得還是有必要聲明下)。
我博客裏的東西早刪了,我隻是把原文放在word並一直保留在電腦而已,而把它引進了這本書,時間改動了下,文字也改頭換麵了下,為的是想法表達得更為清晰,隻是情節不變。我也權衡過要不要把那兩千多字從此書中刪掉,畢竟對於我來說這也是新瓶裝舊酒,挺無趣的。
我之所以決定保留下來的原因是,一來那時隻是隨筆寫來過把癮,而從寫這部書開始,這些就納入我定型的作品,我把放在《都市言情小說》這樣有目共睹的網站上,視作正式發布。二來那段文字是對校園裏一些魑魅魍魎造作事態的真實記述,是在表達我的一些真實想法。當前這個世道利欲熏心造假成風,雞蛋假老虎假奶粉假,難得我的文字真實得跟豔照一樣,我很喜歡,因為寫作很多時候都是為了讓世界顯得更赤裸。
最後想表明下,我並不是什麽憤青或者仁人誌士,隻是大學裏過於百無聊賴,才寫了這樣一本書而已。
此書的內容很普通,很跟不上當前的網絡文學,主人公沒有跟空姐同居,沒有遇上補習老師,沒有小護士,沒有小姨子;讀下去也沒任何懸念,裏麵沒有把時空穿越來穿越去的,沒有江湖,沒有秘籍或寶劍,沒有殺人;到最後也一點都不煽情,人物沒有錯綜複雜的血緣關係,沒人要殉情,也沒人患癌症,沒有人死翹翹。所以,非這類東西不看的讀者現在可以拋開此書。
我也見識過各種各樣的讀書人,有為看完書而看書的,好像這本書是定時炸彈一樣不盡快看完就炸了;有為顯得博聞而死記的,老在某本書的旮旯抄一句話一段話,甚至附上作者經曆和流派,好像不把它們給記下這書就白讀了;還有專門摘抄備用於作文的,常是散文高手,下筆就能偷龍轉鳳移花接木,通篇散得不知所雲但看似情感豐富。我也想事先忠告這樣的讀者,看此書你不必搞得自己那麽累,看書也是你的生活,做人其實可以快樂一些,隨意一點,你可以從第一頁看,也可以隨便翻一頁開始看,關鍵是自己喜歡看才看;看得不喜歡就扔一邊,這是有必要的,大家都說了,勉強是沒幸福的。
此書的情節很平坦,還不少是主人公的迴憶和想象,但我想,這就是我內心裏想寫的生活;其實我們生活都是很平淡的,並且很多時候都是在迴憶和想象。有很多人說,文學要源於生活高於生活(至今我都還摸不大清那“高”字的意想,怎麽看怎麽別扭;但我還是能理解大家是用它想表達個“超”那樣的意思)。但我總不覺得有什麽高不高的,因為本質上生活就是生活,一個向死而生的過程,而文學無論你意淫地寫還是真實地寫都是你活著在寫,和音樂,遊樂場等等東西一樣,都是溫飽之後的一種消遣,是生活的一部分。在我眼中,文學是一個喜歡,一個玩意——我想,人世間最大的快樂莫過於,做自己喜歡的一件事情,並且玩樂其中。
而在寫的過程中,我發覺,過了讀音認字和遣詞造句那個階段之後,在學校那麽多年的語文教育對我寫作沒有任何幫助,看來,教育和我都很失敗。
我記得以前上語文課時老師掐一句話就能搞出個“卒章顯誌”“欲揚先抑”“畫龍點睛”“埋下伏筆”等等技巧,看一些文章的評析,評論家總能寫一大堆“結構形態”“情節線索”什麽什麽的,結構還能分圓的,外的,內的,鑲嵌的,離散的;線索也能分個交叉的,並進的,核心的,多重的,雲雲。
學生一看,嘿啊!高深啊!琢磨了無數遍,好像領悟寫作的真諦。到要下筆了,咬筆頭的還是咬筆頭,如有神的還是如有神,總之該怎麽樣還是該怎麽樣,那些技巧和評析都隻是一個個字眼而毫無幫助。其實別說讀者,想必作者看時也會兩眼一墜,驚異於自己的作品竟然被分析出如此複雜的心機。
我總覺得,一篇好作品寫出來,思路都是水到渠成的,哪有那麽多精心設計謀篇布局。
其實文學就是文字的學問,沒什麽高深的。一個正常人,天生就是有表達能力的,隻要用點心,寫你所想,那寫出的就是文學,隻是每人對文字的理解和玩味不同,以致聯想的東西和表達方式不一樣而已。而以中國文字的魅力,隻要你寫得文筆好,就是一個好作品。
我記得評定高考作文時還有所謂的“感情真切”“思想深刻”“切合題意”等等標準,從實際情況來看,越符合標準的就越是假大空。縱觀曆來高考優秀作文,無不是虛情假意胡編亂造嘩眾取寵的傑作。有多少人是發自肺腑在說話的?說真話的寫深刻的都成了零分作文。但是,這也不好說什麽是非對錯,這個世界到處都是潛規則,這個遊戲圈定要這麽玩,那也沒辦法。
我隻是覺得對個人而言,感情思想這些東西應該是很個性,很平等的,討論下還是挺有意思的,但在試卷裏課本裏它們是很政治,很單調的,去荷塘看下月色嘛,憂國憂民了;看到棵棗樹嘛,它又在抗擊封建製度;下場雨嘛,舊社會的知識分子又煩了,找不到出路了;連個臭水溝也有政治風波和資本主義罪惡。老實說,要不是老師的點化,你打死我我也聯想不到它們有這層含義——姑且不論作者的初衷是不是在表達這個意思。現在想來,我們的語文課真沒有能引導學生獨立思考一個觀點,然後討論一些問題,除了使人覺得太枯燥太故弄玄虛看得頭暈抹殺興趣外,它的確是一門很好的愛國教育課。
至於切合題意,是更令人討厭的,這就好比出題者在山上唱了一首歌,你要意淫下然後跟著唱才能上山,人家唱凱歌,你唱胡歌(戈)就隻能呆山腳,盡管你很支持胡戈。總之,基本上整座山都是“同一首歌”,你說,這樣寫作文多麽有意思啊!
正如我在學校聽得最多的一句話,這是規矩,無規矩不成方圓,懂嗎?我覺得現在的問題不是沒有規矩或者不守規矩,而是規矩太多了,並且這些規矩都成了模具。事實上,這個時代年輕人很多都是個性鮮明,敢於表達的人;我隻是希望,那些真心喜歡寫東西的學生不會因此就變成模板或者放棄什麽,過了高中那個階段,你會發現寫作還是很自由,很自得的。
再想說明的是,書裏麵有個開會的情節,是說“人文素質的大講堂”的部分——如果你有興趣看下去,會看到的——之前,我在2007年5月份的時候想在網上(博客)寫些東西,就已經寫過這樣的一段情節,我把它叫做《講座=你講你的+我做我的》。當我寫到後麵某部分的時候,我才突然想起我曾經有把這段情節放在網上,當時寫著寫著,乘一時興會就把這段故事摘進來了。倘若有網友曾經瀏覽過類似於那樣一段情節的一篇文章,請勿以為我抄襲(雖然我相信沒幾人看過,不過覺得還是有必要聲明下)。
我博客裏的東西早刪了,我隻是把原文放在word並一直保留在電腦而已,而把它引進了這本書,時間改動了下,文字也改頭換麵了下,為的是想法表達得更為清晰,隻是情節不變。我也權衡過要不要把那兩千多字從此書中刪掉,畢竟對於我來說這也是新瓶裝舊酒,挺無趣的。
我之所以決定保留下來的原因是,一來那時隻是隨筆寫來過把癮,而從寫這部書開始,這些就納入我定型的作品,我把放在《都市言情小說》這樣有目共睹的網站上,視作正式發布。二來那段文字是對校園裏一些魑魅魍魎造作事態的真實記述,是在表達我的一些真實想法。當前這個世道利欲熏心造假成風,雞蛋假老虎假奶粉假,難得我的文字真實得跟豔照一樣,我很喜歡,因為寫作很多時候都是為了讓世界顯得更赤裸。
最後想表明下,我並不是什麽憤青或者仁人誌士,隻是大學裏過於百無聊賴,才寫了這樣一本書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