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梅賽德斯一路疾馳。


    “自首?”


    聽到這個消息,黎音狐疑地斂起眸子,“不對勁。”


    如果真的是蛇鷲自首,那她折騰這麽一連串豈不是閑得蛋疼?


    “確實不對。”


    謝沉淵目不斜視握著方向盤,語調也低沉了些,“首先,自首的人必然不是蛇鷲,其次,自首的是個男人。”


    黎音禁不住冷嗤,“你的意思是,光明神。”


    “不無可能。”


    謝沉淵的鳳眸中銳色漸利,“不過杜華峰已經在審了,應該很快就會出結果。”


    到目前,海城警方以打擊邪教的名義已經在很多處地方都發現了大肆宣傳這位光明神的小冊子,並且也抓獲了很多參與集會和聽取宣講的人。


    但是,負責宣講的人卻說自己是從網上接的活兒。


    講一場一千塊錢。


    至於光明神是什麽,又到底是誰讓那些人集結在指定場所聽講,宣講人一問三不知。


    而警方審訊過後發現他沒在說謊。


    這就代表著,真正在幕後控製所謂‘信徒們’的人一直在玩金蟬脫殼,即便警方抓了一批又一批,但對方還是能通過網絡以及其他各種方式,號令‘信徒們’奉獻自己。


    因此,這個來自首的男人也很有可能是被推出來頂包的。


    總之都是黑眼俱樂部的手筆!


    *


    市局大樓。


    出去也就倆小時,轉眼又急匆匆迴來了這兒。


    “黎老師,謝總你們來了。”


    一個年輕的小警察似乎是在樓下已經站了會兒,“杜支交代我在這兒等你們。”


    謝沉淵點點頭,“那就勞請你帶路。”


    此刻,杜華峰還在審訊中。


    黎音和謝沉淵站在審訊室外的單層玻璃前,看著裏麵那個被雙手銬住的男人。


    頭發花白,但臉卻看起來並不算老。


    隻不過,憔悴的臉色以及濃重的黑眼圈倒有些嚇人,就跟吸血鬼附體似的,整個人都散發著一種滿不在乎的頹敗氣息,仿佛隨時要與這個世界同歸於盡。


    “我再說一遍,人就是我殺的!趕緊判我死刑吧!”


    男人並不慌張也不激動,隻是重申的音量逐步被拔高了起來。


    像是要徹底咬死這個事實。


    謝沉淵眉尾一抬,和黎音對視,兩人心照不宣。


    而杜華峰冷冷一拍桌子,徹底失去耐心,“那麽我也再提醒你一遍,胡亂頂罪,形同包庇,你這樣幹擾辦案視線沒什麽用,而且你連分屍地都說錯了,懂嗎?”


    是的,剛才他也已經從沈常青那裏得到了最新進展。


    那家飯館後麵的死胡同,此刻正在被地毯式的搜尋探索著,以期還能有線索殘留。


    可這個男人卻實在滿口胡話。


    先說自己裝狗叫把小男孩騙到角落裏給掐死,然後又帶迴家分屍的,問他兇器在哪裏,他支支吾吾半天最後說丟進了下水道,然後就一直在催促判刑自己。


    真是個十足的法盲!


    就算他真是兇手,判刑又哪裏是警察來決定的!


    “不、這絕對不可能!”


    男人終於明顯有些慌了,差點兒從連著手銬的椅子裏站起來,“分屍地就是我家!人就是我殺的!你相信我!”


    “那動機呢!”


    杜華峰徹底火了,一拍桌子站了起來,“你說的那個站得住腳嗎!因為自己沒兒子,就殺死別人家的兒子,簡直放狗屁!”


    歸根結底,他們有結論在先。


    首先蛇鷲的性別女,其次那專業利落的割喉方式,一般人根本做不到。


    而這個來搗亂的家夥,真想邦邦給他幾拳!


    但這時,又有個警察匆匆經過黎音和謝沉淵的身邊,跑到審訊室那裏敲了敲門,然後遞給杜華峰幾張紙。


    下一刻,杜華峰臉色大變。


    他有些用力地攥緊了那幾張紙,然後‘砰’的一下關上審訊室的門,眼神幽幽盯著那個男人問道,“一年前金州市那個被蓄謀害死在糞缸裏的的四歲小女孩,是你女兒?”


    瞬間,男人的眼神也變了。


    像是被當頭給了重重一板磚似的,他眼裏聚起痛苦和絕望,眼淚頃刻間摔落下來,仿佛隻需要輕輕一戳他整個人都會徹底碎掉。


    也再沒了剛才那副急迫和死纏爛打的勁兒。


    “唉……”


    杜華峰也揉了揉自己的眉心歎氣,語調更多的竟是無奈,“你是不是覺得,不管是誰殺了那個小男孩,但對你和你的全家來說都算是恩人,所以就故意來搞這麽一出,好迷惑我們的視線,興許能讓你的恩人逃遠點兒。”


    男人卻沒迴答,隻是模棱兩可的嗤了一聲。


    但很顯然,杜華峰猜的沒錯。


    終歸是老刑警了,這種事情根本都不用想就能立刻明白對方心理。


    況且……


    “一年前,什麽案子?”


    審訊室外麵,黎音攔住了剛才去敲門的年輕警察。


    “唉,怎麽說呢。”


    年輕警察也重重歎了口氣,仿佛不忍迴憶似的,“一年前金州市有個小女孩丟失,最後通過監控辨認被父母發現死在荒廢菜園的糞缸裏,而兇手是個不滿十二歲的小男孩,並且是事先精心預謀過的作案。”


    先把小女孩騙走,再掐暈後倒置在糞缸裏。


    小小年紀,甚至不忘在上麵又多壓上一些大磚,最後再結結實實蓋好蓋子,並且麵不改色的對所有人撒謊自己並不在場,最終小女孩被發現時已經悲慘死去。


    而殺掉小女孩的想法,卻竟然已經藏在他心中一年之久。


    隻因為他的妹妹和小女孩多次因玩具有過爭吵。


    於是,他想讓小女孩在這個世界消失。


    “有時候,做警察也特別難受。”


    年輕警察很是難過,“明明蓄意殺人就該償命,這是法律也是公正,可未成年刑責年齡最多隻到十二周歲……”


    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八類重大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而這個小男孩,竟然剛好僥幸的不在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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