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夏天。
那晚很熱,比今天還熱。
我在江北區天堂夜總會,跟社會上的朋友喝酒,唱歌,玩。
玩到半夜,有人叫了小姐,一人一個。
第二天早上,我從賓館床上醒來,小姐已經不見了。
我的槍也不見了!
當偵察員的丟了槍,等於丟了飯碗。
為了掩飾這事,我把我兒子的玩具槍插在槍袋裏,暗地裏發動道上的關係尋槍。
有個線人告訴我,跟我睡的那小姐,是高龍手下的姬。
我找到高龍當麵對質。
那小子死不承認偷了我的槍,說他根本不認識那女的。
高龍說:
“我現在跟著我哥承包挖土方,做的是正經生意,早就不混極道了。我們正經人要槍幹嘛?”
強龍集團當時還叫強龍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生意都是他哥高強在操持。
高龍沒什麽腦子,除了好勇鬥狠,吃喝嫖賭,沒別的本事。
他不混極道了?
騙鬼呢!
我知道我的槍肯定跟他有關係,卻拿他沒有辦法。
我給高龍留了電話,讓他幫我打聽槍的去處,一有線索就聯係我。
心裏打定主意,如果高龍主動退槍,不管他用什麽由頭,隻要子彈沒損失,我都不追究他的責任。
大約一個星期以後,高龍在地下賭場遇到了馬初六——外地人,職業老千。
那天半夜,高龍身上九萬多現金輸得精光,大部分進了馬初六的腰包。
高龍心中不爽,獨自跟蹤馬初六,來到了打鐵街。
夜深人靜,街巷無光,他持刀搶劫馬初六,要把自己輸的錢拿迴來。
馬初六愛財如命,死不退錢。
高龍捅了他一刀,在他身上搜錢。
馬初六一邊掙紮,一邊大喊“救命”。
這時,袁國良從工地下班迴來,目睹了這一切。
當然,高龍當時並不認識袁國良。
袁國良並不知道,高龍為什麽要捅馬初六。
他出聲製止高龍行兇。
高叫他滾。
袁國良衝過去,想出手阻止。
高龍要控製馬初六別亂跑亂喊,沒辦法應付袁國良。
情急之下,他從身上掏出手槍,朝袁國良開了一槍。
沒打中。
高龍又開了一槍。
袁國良頭部中彈,當場死了。
高龍嚇呆了。
事情超出了他的預料。
他身上帶著槍,搶劫馬初六時都沒敢用,怕槍聲驚動了附近居民。
但袁國良來得太突兀,他一時衝動,釀成血案。
馬初六趁高龍發愣腿軟,撒腿跑了。
高龍給我打了個電話,叫我馬上去打鐵街,說找到我的槍了。
自從丟槍以後,我整夜整夜睡不著覺。
聽到槍找到了,我沒有多想,以最快速度趕到現場。
整條打鐵街陰暗無光,沒有一個路人。
巷子口,高龍背靠牆站著,手上還握著我的槍。
這小子走了狗屎運。
他開了兩槍後,隔壁鑼鍋街立刻放起了鞭炮——有家老人過世了。
街坊誤以為剛才聽到的槍聲是鞭炮聲,沒人報警。
死者為大,誰會因為別人家死人放炮去報警?
我去的時候,還能聽到斷斷續續的鞭炮聲。
巷子裏腥臭撲鼻,袁國良躺在地上,已經死透。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望著我和高龍。
我盡力不這麽想,而把他想成是碰巧臉朝向我們。
高龍比我想象中淡定,對我說:
“王長官,你的槍是我偷的。我用你的槍殺了個人,就地上這位。”
他把事情從頭到尾講了,然後把槍遞給我,嘴裏罵了一句:
“那婆娘的嘴,比她的褲腰還鬆。”
我知道他罵的是偷我槍的女人。
“王長官,我知道你的線人是誰。既然你能查到你的槍在我手上,別人也能查到。要不我早跑了。”高龍說:
“現在槍還給你,我向你自首。我偷槍,我殺人,我該挨槍子兒,挨。
“可這事隻要一立案,你丟了槍,偵察員這行當你幹到頭了。你丟掉的槍造成了命案,你少說得坐三年牢。”
我那年三十八歲,老婆在幼兒園當老師,掙不了幾個錢,兒子還在上小學。
我不能沒有工作,更不能坐牢。
我沒接槍,揪住高龍的衣領,拳打腳踢,恨不得把他打死。
高龍任我打,任我踢,沒還一下手。
我打得沒力氣了,他才抹抹鼻血,慢條斯裏地說:
“還有一個辦法,能保我倆都沒事。”
我喘著粗氣看他。
高龍指著地上的袁國良說:
“這位工人兄弟見錢眼開,搶劫馬初六,把對方捅得快死了。你無意間經過,開槍擊斃了他,製止了犯罪。
“而我,從沒來過這裏,更沒偷過你的槍。”
我推測,高龍給我打電話前,肯定跟他哥高強求助了。
這麽高明的說辭,這麽嚴密的策略,不是高龍那狗腦子能想出來的。
計劃到這種地步,隻有高強那種職業罪犯才能做到。
俗話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
高強就是罪犯這個行當的狀元。
全雙喜人都知道他殺人越貨,無惡不作,都永遠不會被抓到。
我從高龍手裏接過槍前,想了很多。
這混蛋說向我自首什麽的,絕不是真心話。
他知道我不會甘願跟他一起倒楣。
高龍,或者說高家兄弟,料定我會選擇跟他們同流合汙。
然後在餘生裏,因此受他們要脅擺布。
高龍的手懸在半空,倒持槍管,把槍柄朝向我。
我忽然想到,如果我現在接過槍,直接把高龍崩了,會怎麽樣?
這樣就不會有人在以後幾十年,一直抓著我的小辮子了。
高家兄弟未必知道,製式手槍用的帕拉貝魯姆9mm手槍彈,是世界各國使用最多的軍、警、民用彈。
從屍體裏取出的子彈,和我的槍並沒有直接對應關係。
不,不行。
我立刻否決了這個主意。
警槍用掉的每一發子彈,我們都必須書麵報告原因。
高龍開了兩槍,我再開一槍殺他,警槍裏正巧少了三顆子彈,我無法切斷槍和子彈之間的關係。
如果不切斷,直接表示兩人是我開槍擊斃的話,我又無法把高龍和袁國良死在同時同地,編出一個圓滿的故事。
更關鍵的是,高龍給我打電話前,既然有時間和高強商量對策,那麽這條巷子裏,就很可能還有第四個人!
他躲在暗處,正在對我們錄音,甚至錄像,甚至用另一支槍瞄準我。
那個人,甚至可能是高強本人。
為了我的前途,我的家庭,我不能賭。
於是,我成了高家兄弟的傀儡,直到今天。
當時我想到這一點,沒有選擇,隻能按高龍說的辦。
我接過槍後,用衣角擦拭槍柄上的指紋時,高龍說:
“王長官,你一會兒迴警務科匯報案情,他們肯定會檢查你手上的火藥殘留。你沒開過槍可不行。”
我一驚。
這畜生說得對。
見我猶豫不決,高龍又說:
“王長官,抓緊時間,一會兒鞭炮放完了,槍聲就遮不住了。”
於是,我舉起槍,對著袁國良的頭,再開了一槍。
我的手抖得厲害,子彈打偏,打中了他的頸部。
所以,袁重,袁國良不是我殺的。
我開槍的時候,他早就已經死了!
那晚很熱,比今天還熱。
我在江北區天堂夜總會,跟社會上的朋友喝酒,唱歌,玩。
玩到半夜,有人叫了小姐,一人一個。
第二天早上,我從賓館床上醒來,小姐已經不見了。
我的槍也不見了!
當偵察員的丟了槍,等於丟了飯碗。
為了掩飾這事,我把我兒子的玩具槍插在槍袋裏,暗地裏發動道上的關係尋槍。
有個線人告訴我,跟我睡的那小姐,是高龍手下的姬。
我找到高龍當麵對質。
那小子死不承認偷了我的槍,說他根本不認識那女的。
高龍說:
“我現在跟著我哥承包挖土方,做的是正經生意,早就不混極道了。我們正經人要槍幹嘛?”
強龍集團當時還叫強龍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生意都是他哥高強在操持。
高龍沒什麽腦子,除了好勇鬥狠,吃喝嫖賭,沒別的本事。
他不混極道了?
騙鬼呢!
我知道我的槍肯定跟他有關係,卻拿他沒有辦法。
我給高龍留了電話,讓他幫我打聽槍的去處,一有線索就聯係我。
心裏打定主意,如果高龍主動退槍,不管他用什麽由頭,隻要子彈沒損失,我都不追究他的責任。
大約一個星期以後,高龍在地下賭場遇到了馬初六——外地人,職業老千。
那天半夜,高龍身上九萬多現金輸得精光,大部分進了馬初六的腰包。
高龍心中不爽,獨自跟蹤馬初六,來到了打鐵街。
夜深人靜,街巷無光,他持刀搶劫馬初六,要把自己輸的錢拿迴來。
馬初六愛財如命,死不退錢。
高龍捅了他一刀,在他身上搜錢。
馬初六一邊掙紮,一邊大喊“救命”。
這時,袁國良從工地下班迴來,目睹了這一切。
當然,高龍當時並不認識袁國良。
袁國良並不知道,高龍為什麽要捅馬初六。
他出聲製止高龍行兇。
高叫他滾。
袁國良衝過去,想出手阻止。
高龍要控製馬初六別亂跑亂喊,沒辦法應付袁國良。
情急之下,他從身上掏出手槍,朝袁國良開了一槍。
沒打中。
高龍又開了一槍。
袁國良頭部中彈,當場死了。
高龍嚇呆了。
事情超出了他的預料。
他身上帶著槍,搶劫馬初六時都沒敢用,怕槍聲驚動了附近居民。
但袁國良來得太突兀,他一時衝動,釀成血案。
馬初六趁高龍發愣腿軟,撒腿跑了。
高龍給我打了個電話,叫我馬上去打鐵街,說找到我的槍了。
自從丟槍以後,我整夜整夜睡不著覺。
聽到槍找到了,我沒有多想,以最快速度趕到現場。
整條打鐵街陰暗無光,沒有一個路人。
巷子口,高龍背靠牆站著,手上還握著我的槍。
這小子走了狗屎運。
他開了兩槍後,隔壁鑼鍋街立刻放起了鞭炮——有家老人過世了。
街坊誤以為剛才聽到的槍聲是鞭炮聲,沒人報警。
死者為大,誰會因為別人家死人放炮去報警?
我去的時候,還能聽到斷斷續續的鞭炮聲。
巷子裏腥臭撲鼻,袁國良躺在地上,已經死透。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望著我和高龍。
我盡力不這麽想,而把他想成是碰巧臉朝向我們。
高龍比我想象中淡定,對我說:
“王長官,你的槍是我偷的。我用你的槍殺了個人,就地上這位。”
他把事情從頭到尾講了,然後把槍遞給我,嘴裏罵了一句:
“那婆娘的嘴,比她的褲腰還鬆。”
我知道他罵的是偷我槍的女人。
“王長官,我知道你的線人是誰。既然你能查到你的槍在我手上,別人也能查到。要不我早跑了。”高龍說:
“現在槍還給你,我向你自首。我偷槍,我殺人,我該挨槍子兒,挨。
“可這事隻要一立案,你丟了槍,偵察員這行當你幹到頭了。你丟掉的槍造成了命案,你少說得坐三年牢。”
我那年三十八歲,老婆在幼兒園當老師,掙不了幾個錢,兒子還在上小學。
我不能沒有工作,更不能坐牢。
我沒接槍,揪住高龍的衣領,拳打腳踢,恨不得把他打死。
高龍任我打,任我踢,沒還一下手。
我打得沒力氣了,他才抹抹鼻血,慢條斯裏地說:
“還有一個辦法,能保我倆都沒事。”
我喘著粗氣看他。
高龍指著地上的袁國良說:
“這位工人兄弟見錢眼開,搶劫馬初六,把對方捅得快死了。你無意間經過,開槍擊斃了他,製止了犯罪。
“而我,從沒來過這裏,更沒偷過你的槍。”
我推測,高龍給我打電話前,肯定跟他哥高強求助了。
這麽高明的說辭,這麽嚴密的策略,不是高龍那狗腦子能想出來的。
計劃到這種地步,隻有高強那種職業罪犯才能做到。
俗話說,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
高強就是罪犯這個行當的狀元。
全雙喜人都知道他殺人越貨,無惡不作,都永遠不會被抓到。
我從高龍手裏接過槍前,想了很多。
這混蛋說向我自首什麽的,絕不是真心話。
他知道我不會甘願跟他一起倒楣。
高龍,或者說高家兄弟,料定我會選擇跟他們同流合汙。
然後在餘生裏,因此受他們要脅擺布。
高龍的手懸在半空,倒持槍管,把槍柄朝向我。
我忽然想到,如果我現在接過槍,直接把高龍崩了,會怎麽樣?
這樣就不會有人在以後幾十年,一直抓著我的小辮子了。
高家兄弟未必知道,製式手槍用的帕拉貝魯姆9mm手槍彈,是世界各國使用最多的軍、警、民用彈。
從屍體裏取出的子彈,和我的槍並沒有直接對應關係。
不,不行。
我立刻否決了這個主意。
警槍用掉的每一發子彈,我們都必須書麵報告原因。
高龍開了兩槍,我再開一槍殺他,警槍裏正巧少了三顆子彈,我無法切斷槍和子彈之間的關係。
如果不切斷,直接表示兩人是我開槍擊斃的話,我又無法把高龍和袁國良死在同時同地,編出一個圓滿的故事。
更關鍵的是,高龍給我打電話前,既然有時間和高強商量對策,那麽這條巷子裏,就很可能還有第四個人!
他躲在暗處,正在對我們錄音,甚至錄像,甚至用另一支槍瞄準我。
那個人,甚至可能是高強本人。
為了我的前途,我的家庭,我不能賭。
於是,我成了高家兄弟的傀儡,直到今天。
當時我想到這一點,沒有選擇,隻能按高龍說的辦。
我接過槍後,用衣角擦拭槍柄上的指紋時,高龍說:
“王長官,你一會兒迴警務科匯報案情,他們肯定會檢查你手上的火藥殘留。你沒開過槍可不行。”
我一驚。
這畜生說得對。
見我猶豫不決,高龍又說:
“王長官,抓緊時間,一會兒鞭炮放完了,槍聲就遮不住了。”
於是,我舉起槍,對著袁國良的頭,再開了一槍。
我的手抖得厲害,子彈打偏,打中了他的頸部。
所以,袁重,袁國良不是我殺的。
我開槍的時候,他早就已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