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這說法不錯。”珍妮道:“咱們就是拿著刀叉並且有資格去吃最肥美的那塊肉的人……”
“別他麽在這扯淡了,繼續說寄宿學校。”
“不光是加麻大,花旗也有寄宿學校。1879年,賓州卡萊爾寄宿學校成為花旗國隨後建立的500所寄宿學校的模板。”
“建立這種寄宿學校的目的是幫助原住民更好融入主流社會、適應在白人主導國家的生活。”
“1867年,加麻大聯邦成立,聯邦成立了直屬部門——印第安事務部門,開始自上而下、有組織有經費地推行寄宿學校體製。”
“1876年出台的《印第安人法》給推行寄宿學校製度提供了法理依據,這個法律隻有16條,其中第三條規定,7-16歲的印第安兒童必須上學,並且隻能上聯邦當局承認的學校。”
“加麻大首任大統領約翰·麥克唐納,在聯邦成立之初就非常露骨地表示,他的‘神聖使命’之一,就是‘把印第安人和他們的孩子分離,通過讓印度安語言文化消失來迫使他們接受文明的同化。”
“從1876年到現在,加麻大共開辦139所寄宿學校,期間逾15萬原住民兒童被送入寄宿學校,占同期原住民兒童總數約30%。薩斯喀徹溫省的寄宿學校,是全國最多的。”
“如果不去上寄宿學校,會有什麽後果?”李國慶問。
“首先警察會把孩子搶走送去學校,其次父母還可能進監獄。尤其是在1920年聯邦當局修訂了《印第安人法》,規定所有原住民的適齡兒童必須去寄宿學校。”
“這些寄宿學校由聯邦當局與主流教會共同管理,寄宿學校最多時的1939年有80所,其中44所由羅馬天主教會承辦,21所屬於牛牛國聖公會係統,13所屬於新教係統的加麻大聯合基督教會,另2所屬於蘇格蘭長老會。”
“你還挺了解的。”李國慶道。
“當然。”珍妮道:“我曾經寫過一篇關於原住民寄宿學校的論文,為此,我還去安大略省的寄宿學校調研過幾個月,並在當地的圖書館收集了大量的資料。”
“還挺用心。”
“必須的。”珍妮傲嬌道:“其實,老板,如果那天我沒有在街上遇到你,我應該會在半個月內因為業績不達標被大摩開除。那會兒我已經給好幾家中學投過簡曆了,應聘他們的曆史老師。”
“哈哈。”李國慶大笑道:“那天我就不該出門,從此華爾街上多了個吃人不吐骨頭的金融饕餮,高中少了一個優秀的曆史老師。”
“我就當你是在誇獎我了。”珍妮恬不知恥道:“那天也是你的幸運日,如果你沒遇到我,你上哪找這麽好用又能幹的手下啊。”
“咳咳……說寄宿學校,說寄宿學校。”
“每當新一批原住民兒童被蓬頭垢麵地丟在操場上,修女和神父們會捏著鼻子把他們衣服扒了扔掉,用酒精和煤油給他們做個全身殺菌消毒,再把頭發剪掉,最後換上統一的校服。”
“校服上有一串數字,這個編號代替了他們的姓名,之後他們的毛巾臉盆等私人物品上也有這個編號,弄錯了得挨鞭子。”
“臥槽,這他麽是上學啊還是坐牢啊。”李國慶驚唿。
“孩子們每天早上6點統一起床,先祈禱再吃早飯,吃完早飯開始上課,一半時間是英文教學聽說讀寫,另一半時間教各種勞動技能。”
“到了中午準時排隊吃飯,午休結束後全體學生參加勞動。有人在廚房洗碗,有人打掃教室,有人在地裏除草鬆土,還有人劈柴喂馬收拾農場,吃過晚飯大概7點多所有人統一上床睡覺。”
“尼瑪,這不就是勞改隊嘛。”
“起床晚了或者吃飯不排隊要罰站,女孩對男孩笑一下要當眾罰站並被羞辱,上課喧嘩不服管教,中午會不給飯吃,或者直接抽鞭子;”
“如果偷偷用印第安語交流,一經發現按在凳子上鞭笞,施暴者還會大聲告訴圍觀者印第安語是一種下賤的語言;要是有人成功逃跑的話,一定會被抓迴來,先打完再關進小黑屋裏餓到絕望。”
“寄宿學校雖然免費管著一日三餐,但是吃的東西不但難以下咽而且總是吃不飽,對於十歲左右的小孩來說,吃不飽會嚴重影響他們發育,但是盡管吃不飽飯但是每天的活兒卻一樣不少。”
“造孽喲。”李國慶悲天憫人道。
“在饑餓、寒冷、勞累和各種體罰之外,有些長得漂亮的孩子還會被人侵犯,幹壞事的主要是學校的管理人員,他們在課堂上講著上帝慈悲,下課後偷偷幹著傷天害理的事情。”
“畜生。”李國慶的拳頭硬了。
“因為營養不良、過度勞動、體罰、x侵和疾病困擾,每個月都有人失去性命,在這種地方死個人如同農場裏死了一隻動物,屍體在教學樓附近挖個坑隨便一埋,挖的坑往往隻有幾英尺。”
“負責名單的牧師隻需要劃掉這個娃的個人信息就完事了,連他們的父母都不需要通知。”
“有官方說法是大約有4117名兒童因為各種原因死在了寄宿學校裏麵,主要死因是疾病、鬥毆等合法原因。但實際數字肯定比公布出來的數字多得多。”
“有個花旗記者花了幾年時間,把加麻大全國的寄宿學校跑了個遍,他得出的結論是大約5萬人慘遭虐待後被草草掩埋,幸存者中有2萬多混血兒送到白人家庭寄養,僅有約8萬人迴到他們父母身邊。”
“如此大的代價,換來的卻僅僅是,男孩子學習種地、擠奶、挖礦和伐木,畢業後可以作為廉價勞動力給白人打工;女孩子則學習縫紉、做飯、護理和打掃,畢業後做仆人或者傭工。”
“這是犯罪。”李國慶拍著桌子道:“難道就沒人管嗎?”
“管?誰會管?”珍妮輕笑一聲,說:“獨立記者辛辛苦苦調查出來真相,然後拿著采訪稿找到他們的主編。主編要麽把他們的稿子束之高閣要麽直接扔進垃圾桶,根本不會見報。”
“1907年官方派遣的醫生皮特·布萊斯如實反映了有的原住民寄宿學生死亡率高達50%的現象,結果被免職。”
“有計劃地減少某些族群的人口,是官方默認的行為。”
“他們就不怕事情曝光出來嗎?”
“怕?為什麽要怕?”珍妮嗤笑一聲,道:“這麽大規模的兒童非正常死亡事件,消息是壓不住的,但他們不在乎,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把那些人當成人看。”
“就算到時候真的壓不下去了,無非就是道歉而已。早在1986年,參與管理寄宿學校的聯合教會就發表了道歉聲明。”
“別他麽在這扯淡了,繼續說寄宿學校。”
“不光是加麻大,花旗也有寄宿學校。1879年,賓州卡萊爾寄宿學校成為花旗國隨後建立的500所寄宿學校的模板。”
“建立這種寄宿學校的目的是幫助原住民更好融入主流社會、適應在白人主導國家的生活。”
“1867年,加麻大聯邦成立,聯邦成立了直屬部門——印第安事務部門,開始自上而下、有組織有經費地推行寄宿學校體製。”
“1876年出台的《印第安人法》給推行寄宿學校製度提供了法理依據,這個法律隻有16條,其中第三條規定,7-16歲的印第安兒童必須上學,並且隻能上聯邦當局承認的學校。”
“加麻大首任大統領約翰·麥克唐納,在聯邦成立之初就非常露骨地表示,他的‘神聖使命’之一,就是‘把印第安人和他們的孩子分離,通過讓印度安語言文化消失來迫使他們接受文明的同化。”
“從1876年到現在,加麻大共開辦139所寄宿學校,期間逾15萬原住民兒童被送入寄宿學校,占同期原住民兒童總數約30%。薩斯喀徹溫省的寄宿學校,是全國最多的。”
“如果不去上寄宿學校,會有什麽後果?”李國慶問。
“首先警察會把孩子搶走送去學校,其次父母還可能進監獄。尤其是在1920年聯邦當局修訂了《印第安人法》,規定所有原住民的適齡兒童必須去寄宿學校。”
“這些寄宿學校由聯邦當局與主流教會共同管理,寄宿學校最多時的1939年有80所,其中44所由羅馬天主教會承辦,21所屬於牛牛國聖公會係統,13所屬於新教係統的加麻大聯合基督教會,另2所屬於蘇格蘭長老會。”
“你還挺了解的。”李國慶道。
“當然。”珍妮道:“我曾經寫過一篇關於原住民寄宿學校的論文,為此,我還去安大略省的寄宿學校調研過幾個月,並在當地的圖書館收集了大量的資料。”
“還挺用心。”
“必須的。”珍妮傲嬌道:“其實,老板,如果那天我沒有在街上遇到你,我應該會在半個月內因為業績不達標被大摩開除。那會兒我已經給好幾家中學投過簡曆了,應聘他們的曆史老師。”
“哈哈。”李國慶大笑道:“那天我就不該出門,從此華爾街上多了個吃人不吐骨頭的金融饕餮,高中少了一個優秀的曆史老師。”
“我就當你是在誇獎我了。”珍妮恬不知恥道:“那天也是你的幸運日,如果你沒遇到我,你上哪找這麽好用又能幹的手下啊。”
“咳咳……說寄宿學校,說寄宿學校。”
“每當新一批原住民兒童被蓬頭垢麵地丟在操場上,修女和神父們會捏著鼻子把他們衣服扒了扔掉,用酒精和煤油給他們做個全身殺菌消毒,再把頭發剪掉,最後換上統一的校服。”
“校服上有一串數字,這個編號代替了他們的姓名,之後他們的毛巾臉盆等私人物品上也有這個編號,弄錯了得挨鞭子。”
“臥槽,這他麽是上學啊還是坐牢啊。”李國慶驚唿。
“孩子們每天早上6點統一起床,先祈禱再吃早飯,吃完早飯開始上課,一半時間是英文教學聽說讀寫,另一半時間教各種勞動技能。”
“到了中午準時排隊吃飯,午休結束後全體學生參加勞動。有人在廚房洗碗,有人打掃教室,有人在地裏除草鬆土,還有人劈柴喂馬收拾農場,吃過晚飯大概7點多所有人統一上床睡覺。”
“尼瑪,這不就是勞改隊嘛。”
“起床晚了或者吃飯不排隊要罰站,女孩對男孩笑一下要當眾罰站並被羞辱,上課喧嘩不服管教,中午會不給飯吃,或者直接抽鞭子;”
“如果偷偷用印第安語交流,一經發現按在凳子上鞭笞,施暴者還會大聲告訴圍觀者印第安語是一種下賤的語言;要是有人成功逃跑的話,一定會被抓迴來,先打完再關進小黑屋裏餓到絕望。”
“寄宿學校雖然免費管著一日三餐,但是吃的東西不但難以下咽而且總是吃不飽,對於十歲左右的小孩來說,吃不飽會嚴重影響他們發育,但是盡管吃不飽飯但是每天的活兒卻一樣不少。”
“造孽喲。”李國慶悲天憫人道。
“在饑餓、寒冷、勞累和各種體罰之外,有些長得漂亮的孩子還會被人侵犯,幹壞事的主要是學校的管理人員,他們在課堂上講著上帝慈悲,下課後偷偷幹著傷天害理的事情。”
“畜生。”李國慶的拳頭硬了。
“因為營養不良、過度勞動、體罰、x侵和疾病困擾,每個月都有人失去性命,在這種地方死個人如同農場裏死了一隻動物,屍體在教學樓附近挖個坑隨便一埋,挖的坑往往隻有幾英尺。”
“負責名單的牧師隻需要劃掉這個娃的個人信息就完事了,連他們的父母都不需要通知。”
“有官方說法是大約有4117名兒童因為各種原因死在了寄宿學校裏麵,主要死因是疾病、鬥毆等合法原因。但實際數字肯定比公布出來的數字多得多。”
“有個花旗記者花了幾年時間,把加麻大全國的寄宿學校跑了個遍,他得出的結論是大約5萬人慘遭虐待後被草草掩埋,幸存者中有2萬多混血兒送到白人家庭寄養,僅有約8萬人迴到他們父母身邊。”
“如此大的代價,換來的卻僅僅是,男孩子學習種地、擠奶、挖礦和伐木,畢業後可以作為廉價勞動力給白人打工;女孩子則學習縫紉、做飯、護理和打掃,畢業後做仆人或者傭工。”
“這是犯罪。”李國慶拍著桌子道:“難道就沒人管嗎?”
“管?誰會管?”珍妮輕笑一聲,說:“獨立記者辛辛苦苦調查出來真相,然後拿著采訪稿找到他們的主編。主編要麽把他們的稿子束之高閣要麽直接扔進垃圾桶,根本不會見報。”
“1907年官方派遣的醫生皮特·布萊斯如實反映了有的原住民寄宿學生死亡率高達50%的現象,結果被免職。”
“有計劃地減少某些族群的人口,是官方默認的行為。”
“他們就不怕事情曝光出來嗎?”
“怕?為什麽要怕?”珍妮嗤笑一聲,道:“這麽大規模的兒童非正常死亡事件,消息是壓不住的,但他們不在乎,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把那些人當成人看。”
“就算到時候真的壓不下去了,無非就是道歉而已。早在1986年,參與管理寄宿學校的聯合教會就發表了道歉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