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算是收獲頗豐了,風不緊也得扯唿。
李國慶準備勝利大逃亡,至於幫吉姆找人的事,誰他麽愛找誰去找,反正老子錢都花了,想讓老子退錢,老子是海參隊的。
一大堆竹筐,加上裏麵的紫砂壺,重量可不輕,出力的活兒,李國慶可不愛幹,自己幹不了,那就隻能搖人了。
直接給國嘉拍了一封電報,等了差不多快一個星期,國嘉才姍姍來遲,李大老板就有點不高興了。
從羊城出發去陶都之前,李國慶確實說了給國嘉放幾天假,可他都在陶都待了多少天了,國嘉這是在公假的基礎上又給自己放了大假了啊,這樣的保鏢,不開了還留著過年啊。
好在國嘉一見到李國慶,就主動承認了錯誤,還報告了他的行程。
原來他在廣交會上閑逛的時候,遇到了一個故人,那故人還是個外國人,南猴子國的。
那人是南猴特工隊的,跟國嘉他們偵察分隊沒少打生打死,互有死傷。按說這也沒什麽,畢竟是各為其主,隻是立場不同。
可是後來發生了一件事,讓兩支精英隊伍成了死仇,就是南猴的特工隊偷襲了我方的野戰醫療所,不但把醫療所內幾個傷病員殘忍地殺害了,還把一個女護士給擄走了。
那個女護士也是個好樣的,拉響了光榮彈跟幾個猴子同歸於盡了,殘忍的猴子卻把那個女護士的遺體拉到他們集市上公開展覽,還把女護士的頭砍下來做成了標本。
上級對那支特工隊下達了追殺令,就由國嘉他們偵察分隊負責執行該項任務,上級給的命令是務必全滅,不要俘虜。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還犧牲了好幾個戰士,終於消滅了那支特工隊並且搶迴了女護士的遺體。
沒想到國嘉竟然在廣交會上遇到了一個特工隊的漏網之魚,那家夥的身份是港商的貼身保鏢,於是國嘉就追到港島,親自手刃了敵人。
複仇之前肯定是要進行一番審訊的啊,原來是那家夥運氣好,被打中了好幾槍都沒死,在鷹醬的醫院裏住了幾個月又返迴了戰場。
75年,鷹醬西貢大撤退,那家夥被拋棄了,害怕會被北猴清算的他,就跟著難民潮逃到了港島,仗著手上有工夫,敢打敢拚,很快被當地的一個大老板看上,成為了大老板的保鏢。
“幹得不錯。”李國慶拍了拍國嘉的肩膀。
本來以為要失業了的國嘉,眼圈一紅,他都打算跟老板提辭職然後去混大圈幫了,沒想到老板能原諒他。
“可惜你已經退伍了,要不然一個二等功少不了。”
“哼,二等功?不送我上軍事法庭就不錯了。”國嘉在小本本上寫道:“我這屬於是擅自行動,上級絕對不會批準我這種行動的。老板,我這是殺人啊,難道你不怕嗎?”
“怕?為什麽要怕?”李國慶反問道:“狗不應該殺嗎?襲擊醫院的猴子兵還是人嗎?他們這種行為,是違背日那瓦公約的。他們先犯的罪,咱們報複迴去,不是應該的嗎?”
1929年通過的《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裏麵就規定了:
禁止對傷病員的生命和人身施加任何危害或暴行,特別是禁止謀殺、酷刑、供生物學實驗或故意不給予醫療救助及照顧;醫療單位及其建築物、器材和人員不受侵犯。
不過公約母約的,也就那麽迴事,對咱們有利的時候,就可以遵守,對咱們不利或者有害了,也不是不可以不遵守,事急從權嘛。
把紫砂壺運輸的事安排給國嘉,李國慶就不管了,他也準備離開陶都迴羊城了。臨走之前,請車間裏一幫“師兄師弟”們吃飯,在車間裏待得時間不算長,大夥關係卻不錯,都處出感情來了。
李國慶這人呢,幹活不行,也沒什麽藝術細菌,還不會說話,又懶,他唯一的優點就是有錢。
左口袋好煙右口袋奶糖,別說廠裏的大人小孩了,就是看門大爺養的那條小土狗,見了李國慶把尾巴搖成了螺旋槳。
酒下去,感情上來,誰說酒肉朋友就不是好朋友了。
雞鴨魚肉上了一大桌子,比他們廠裏年終大聚餐都豐盛,工友們甩開腮幫子,一陣猛吃,都翻了一次台,他們吃菜的速度才慢了下來。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氣氛也熱烈了起來,李國慶還學著他們當地的玩法跟他們劃拳,就是李國慶太笨了,好幾個人手把手教,腦子不夠用的李國慶愣是學不會。
也就是仗著重生這點優勢了,要不然就他那點超級加倍都到不了及格線的iq值,這輩子都別想吃上四個菜。
等了好久,終於上來了壓軸菜——紅燒河豚。
河豚與刀魚、鰣魚並稱“長江三鮮”,素以其味美肉香,令無數人饞涎欲滴,欲罷不能。
清明前後是吃河豚的最佳時節,蔞蒿滿地蘆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時。蘇省的揚中、江陰、靖江、海安、張家港等地,出最好的河豚。
李國慶來的有點晚了,已經過了吃河豚最好的季節,但是簡簡單單一盤紅燒河豚,還是給了他前所未有的體驗。
早在春秋戰國時期,華夏人就開始食用河豚。
戰國中後期的《山海經》就有相關記載:“河豚有大毒,味雖真美,修治失法,食之殺人。”
華夏民間則有延續千年的“拚死吃河豚”的俗話,饕餮文人蘇東坡就是裏麵不怕死的代表。
蘇軾當年謫居常州,當地一士大夫烹製河豚頗有獨到之處,想請大名鼎鼎的蘇大學士品鑒一番。待蘇軾吃河豚時,全家都躲在屏風後麵,然而隻見蘇軾埋頭大啖,不聞讚美之聲。
正當大家相顧失望之際,連打飽嗝、停止下筷的蘇學士,忽又下箸,口中說道:“據其味,真是消得一死。”如此美味,毒死也值得。
對於老饕們而言,品嚐河豚的至高境界,莫過於——嘴唇略微發麻,腦袋稍許暈眩,介於毒與非毒之間,徘徊於生與死的邊緣,頃刻飛渡人性的深淵。
河豚有多毒?大概也就是氰化物的1200倍吧。
第一次吃河豚的李國慶,恨不得把舌頭都吞下去,然後很快就到了這種狀態,給他嚇夠嗆,一個勁喊著自己快死了,讓人把他往醫院送,引得大夥哄堂大笑。
工友們還跟他開玩笑說,在他們當地,丈夫千萬不能吃妻子做的一道菜就是煮河豚,因為經常有女人,用煮熟的河豚“謀殺親夫”。
說起吃河豚,最喜歡玩儀式感的本子,嗜食河豚的本子會在胸口上別一個“勇”字——頃刻之間,就化身成為麵對死亡的大無畏者。
本子吃河豚,還寫成了俳句——“偷人家妻子\/驚心動魄又美味\/有如嚐河豚”。
大碗喝著老黃酒,吃著河豚,李國慶都想去偷人家的妻子了。
連死都不怕了,挨頓打算什麽啊。
“小李同誌,這黃酒不好,沒有我愛人釀的女兒紅好,我愛人娘家就是紹興的,以前她們家就是開酒坊的。”
“老牛,怪不得你姓牛呢,一天天淨吹牛了。知道你丈人家的酒坊為什麽開不下去了嗎?就是因為他們家釀的酒不好喝,老子都沒有好手藝,女兒釀的酒能好到哪去?”一個工友無情拆穿老牛同誌。
“你胡說,我丈人家的酒坊怎麽就開不下去了?要不是公私合營了,我丈人能成為全紹興最大的酒坊主。”
“果然能吹,你的名,應該按外國人的叫法,倒過來,你不叫牛炊,你應該叫吹牛,不是火字邊的炊,是口子邊的吹。要說誰家自釀的黃酒好,還得是我老楊家。”
“上過幾天掃盲班,能得你不行了,信不信我揍你。”
得,喝二兩貓尿,跟人嗆嗆幾句,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看來不是老鐵省的專利啊,全國人民到哪都一樣。
要不怎麽說別的民族喝了酒就載歌載舞,咱們大漢族喝了酒,就喜歡幹兩樣事:一是吹牛13;二就是幹架。
“行了,還有外地的同誌在呢,你們也不嫌丟人。”
“就是就是,你們爭什麽爭,有什麽好爭的,誰不知道生哥家釀的酒是全陶都最好的。生哥啊,你也別小氣,把你家自釀的女兒紅挖出來幾壇子給大夥嚐嚐唄。”
“行,難得今天大夥高興,我韓江生也不過了。”說完小個子韓江生就跑出了國營飯店。
等了大概能有半個多小時吧,一手拎著一個大酒壇子的韓江生又迴來了,酒壇上還帶著新鮮的泥土。
“這是兩個5斤的酒壇子,一壇子大夥分著喝了,一壇子送給李同誌。”韓江生甕聲甕氣道,說著就打開了其中一個酒壇子,一股濃鬱的酒氣撲麵而來,還沒喝就讓人醉了。
“好酒。”
李國慶迫不及待倒了一大碗,咕嘟嘟喝了個精光,喝完舔舔嘴唇子,衝著韓江生豎了一個大拇指。
“李同誌是個識貨的。”別人誇自己家的酒,韓江生也是很高興的啊,黑臉都泛著光:“這酒還是我大女兒出生的時候埋下的,在地底下埋了有二十多年了,我女兒在外地結婚的,沒用上,便宜你們了。”
韓江生把剩下一壇子沒開封的抱給李國慶,李國慶痛快地接下來了,然後就掏出錢包要給他錢。
“不要,不要,朋友之間贈酒,怎麽能要錢呢?”
“必須拿著。”李國慶打開錢包,一個東西掉在了地上。
“咦,這是什麽?”
李國慶準備勝利大逃亡,至於幫吉姆找人的事,誰他麽愛找誰去找,反正老子錢都花了,想讓老子退錢,老子是海參隊的。
一大堆竹筐,加上裏麵的紫砂壺,重量可不輕,出力的活兒,李國慶可不愛幹,自己幹不了,那就隻能搖人了。
直接給國嘉拍了一封電報,等了差不多快一個星期,國嘉才姍姍來遲,李大老板就有點不高興了。
從羊城出發去陶都之前,李國慶確實說了給國嘉放幾天假,可他都在陶都待了多少天了,國嘉這是在公假的基礎上又給自己放了大假了啊,這樣的保鏢,不開了還留著過年啊。
好在國嘉一見到李國慶,就主動承認了錯誤,還報告了他的行程。
原來他在廣交會上閑逛的時候,遇到了一個故人,那故人還是個外國人,南猴子國的。
那人是南猴特工隊的,跟國嘉他們偵察分隊沒少打生打死,互有死傷。按說這也沒什麽,畢竟是各為其主,隻是立場不同。
可是後來發生了一件事,讓兩支精英隊伍成了死仇,就是南猴的特工隊偷襲了我方的野戰醫療所,不但把醫療所內幾個傷病員殘忍地殺害了,還把一個女護士給擄走了。
那個女護士也是個好樣的,拉響了光榮彈跟幾個猴子同歸於盡了,殘忍的猴子卻把那個女護士的遺體拉到他們集市上公開展覽,還把女護士的頭砍下來做成了標本。
上級對那支特工隊下達了追殺令,就由國嘉他們偵察分隊負責執行該項任務,上級給的命令是務必全滅,不要俘虜。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還犧牲了好幾個戰士,終於消滅了那支特工隊並且搶迴了女護士的遺體。
沒想到國嘉竟然在廣交會上遇到了一個特工隊的漏網之魚,那家夥的身份是港商的貼身保鏢,於是國嘉就追到港島,親自手刃了敵人。
複仇之前肯定是要進行一番審訊的啊,原來是那家夥運氣好,被打中了好幾槍都沒死,在鷹醬的醫院裏住了幾個月又返迴了戰場。
75年,鷹醬西貢大撤退,那家夥被拋棄了,害怕會被北猴清算的他,就跟著難民潮逃到了港島,仗著手上有工夫,敢打敢拚,很快被當地的一個大老板看上,成為了大老板的保鏢。
“幹得不錯。”李國慶拍了拍國嘉的肩膀。
本來以為要失業了的國嘉,眼圈一紅,他都打算跟老板提辭職然後去混大圈幫了,沒想到老板能原諒他。
“可惜你已經退伍了,要不然一個二等功少不了。”
“哼,二等功?不送我上軍事法庭就不錯了。”國嘉在小本本上寫道:“我這屬於是擅自行動,上級絕對不會批準我這種行動的。老板,我這是殺人啊,難道你不怕嗎?”
“怕?為什麽要怕?”李國慶反問道:“狗不應該殺嗎?襲擊醫院的猴子兵還是人嗎?他們這種行為,是違背日那瓦公約的。他們先犯的罪,咱們報複迴去,不是應該的嗎?”
1929年通過的《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裏麵就規定了:
禁止對傷病員的生命和人身施加任何危害或暴行,特別是禁止謀殺、酷刑、供生物學實驗或故意不給予醫療救助及照顧;醫療單位及其建築物、器材和人員不受侵犯。
不過公約母約的,也就那麽迴事,對咱們有利的時候,就可以遵守,對咱們不利或者有害了,也不是不可以不遵守,事急從權嘛。
把紫砂壺運輸的事安排給國嘉,李國慶就不管了,他也準備離開陶都迴羊城了。臨走之前,請車間裏一幫“師兄師弟”們吃飯,在車間裏待得時間不算長,大夥關係卻不錯,都處出感情來了。
李國慶這人呢,幹活不行,也沒什麽藝術細菌,還不會說話,又懶,他唯一的優點就是有錢。
左口袋好煙右口袋奶糖,別說廠裏的大人小孩了,就是看門大爺養的那條小土狗,見了李國慶把尾巴搖成了螺旋槳。
酒下去,感情上來,誰說酒肉朋友就不是好朋友了。
雞鴨魚肉上了一大桌子,比他們廠裏年終大聚餐都豐盛,工友們甩開腮幫子,一陣猛吃,都翻了一次台,他們吃菜的速度才慢了下來。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氣氛也熱烈了起來,李國慶還學著他們當地的玩法跟他們劃拳,就是李國慶太笨了,好幾個人手把手教,腦子不夠用的李國慶愣是學不會。
也就是仗著重生這點優勢了,要不然就他那點超級加倍都到不了及格線的iq值,這輩子都別想吃上四個菜。
等了好久,終於上來了壓軸菜——紅燒河豚。
河豚與刀魚、鰣魚並稱“長江三鮮”,素以其味美肉香,令無數人饞涎欲滴,欲罷不能。
清明前後是吃河豚的最佳時節,蔞蒿滿地蘆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時。蘇省的揚中、江陰、靖江、海安、張家港等地,出最好的河豚。
李國慶來的有點晚了,已經過了吃河豚最好的季節,但是簡簡單單一盤紅燒河豚,還是給了他前所未有的體驗。
早在春秋戰國時期,華夏人就開始食用河豚。
戰國中後期的《山海經》就有相關記載:“河豚有大毒,味雖真美,修治失法,食之殺人。”
華夏民間則有延續千年的“拚死吃河豚”的俗話,饕餮文人蘇東坡就是裏麵不怕死的代表。
蘇軾當年謫居常州,當地一士大夫烹製河豚頗有獨到之處,想請大名鼎鼎的蘇大學士品鑒一番。待蘇軾吃河豚時,全家都躲在屏風後麵,然而隻見蘇軾埋頭大啖,不聞讚美之聲。
正當大家相顧失望之際,連打飽嗝、停止下筷的蘇學士,忽又下箸,口中說道:“據其味,真是消得一死。”如此美味,毒死也值得。
對於老饕們而言,品嚐河豚的至高境界,莫過於——嘴唇略微發麻,腦袋稍許暈眩,介於毒與非毒之間,徘徊於生與死的邊緣,頃刻飛渡人性的深淵。
河豚有多毒?大概也就是氰化物的1200倍吧。
第一次吃河豚的李國慶,恨不得把舌頭都吞下去,然後很快就到了這種狀態,給他嚇夠嗆,一個勁喊著自己快死了,讓人把他往醫院送,引得大夥哄堂大笑。
工友們還跟他開玩笑說,在他們當地,丈夫千萬不能吃妻子做的一道菜就是煮河豚,因為經常有女人,用煮熟的河豚“謀殺親夫”。
說起吃河豚,最喜歡玩儀式感的本子,嗜食河豚的本子會在胸口上別一個“勇”字——頃刻之間,就化身成為麵對死亡的大無畏者。
本子吃河豚,還寫成了俳句——“偷人家妻子\/驚心動魄又美味\/有如嚐河豚”。
大碗喝著老黃酒,吃著河豚,李國慶都想去偷人家的妻子了。
連死都不怕了,挨頓打算什麽啊。
“小李同誌,這黃酒不好,沒有我愛人釀的女兒紅好,我愛人娘家就是紹興的,以前她們家就是開酒坊的。”
“老牛,怪不得你姓牛呢,一天天淨吹牛了。知道你丈人家的酒坊為什麽開不下去了嗎?就是因為他們家釀的酒不好喝,老子都沒有好手藝,女兒釀的酒能好到哪去?”一個工友無情拆穿老牛同誌。
“你胡說,我丈人家的酒坊怎麽就開不下去了?要不是公私合營了,我丈人能成為全紹興最大的酒坊主。”
“果然能吹,你的名,應該按外國人的叫法,倒過來,你不叫牛炊,你應該叫吹牛,不是火字邊的炊,是口子邊的吹。要說誰家自釀的黃酒好,還得是我老楊家。”
“上過幾天掃盲班,能得你不行了,信不信我揍你。”
得,喝二兩貓尿,跟人嗆嗆幾句,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看來不是老鐵省的專利啊,全國人民到哪都一樣。
要不怎麽說別的民族喝了酒就載歌載舞,咱們大漢族喝了酒,就喜歡幹兩樣事:一是吹牛13;二就是幹架。
“行了,還有外地的同誌在呢,你們也不嫌丟人。”
“就是就是,你們爭什麽爭,有什麽好爭的,誰不知道生哥家釀的酒是全陶都最好的。生哥啊,你也別小氣,把你家自釀的女兒紅挖出來幾壇子給大夥嚐嚐唄。”
“行,難得今天大夥高興,我韓江生也不過了。”說完小個子韓江生就跑出了國營飯店。
等了大概能有半個多小時吧,一手拎著一個大酒壇子的韓江生又迴來了,酒壇上還帶著新鮮的泥土。
“這是兩個5斤的酒壇子,一壇子大夥分著喝了,一壇子送給李同誌。”韓江生甕聲甕氣道,說著就打開了其中一個酒壇子,一股濃鬱的酒氣撲麵而來,還沒喝就讓人醉了。
“好酒。”
李國慶迫不及待倒了一大碗,咕嘟嘟喝了個精光,喝完舔舔嘴唇子,衝著韓江生豎了一個大拇指。
“李同誌是個識貨的。”別人誇自己家的酒,韓江生也是很高興的啊,黑臉都泛著光:“這酒還是我大女兒出生的時候埋下的,在地底下埋了有二十多年了,我女兒在外地結婚的,沒用上,便宜你們了。”
韓江生把剩下一壇子沒開封的抱給李國慶,李國慶痛快地接下來了,然後就掏出錢包要給他錢。
“不要,不要,朋友之間贈酒,怎麽能要錢呢?”
“必須拿著。”李國慶打開錢包,一個東西掉在了地上。
“咦,這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