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夏真歌聲》正式開播之前的三個小時,


    選手們開始陸續的進場了。


    雖說《華夏真歌聲》存在黑幕、q規則,


    但由於華夏文化管理局規定,


    “公平”的競技類節目必須采用直播的方式來進行。


    除非《華夏真歌聲》承認自己的不是歌曲競技類娛樂節目,


    而是遊戲真人秀娛樂節目,


    那倒是可以不采用直播的形式。


    但真要是這麽改了,不就是明顯告訴外人,


    他們的所謂比賽一點都不公平,


    全都是在演戲?


    還會有人看嗎?


    不過,


    就算有了直播確保一定的公平性,


    但上有z策,下有對策。


    就好像現在,那些付費的歌手在門口簽了自己的名字就可以進去了。


    他們這些沒有繳納“入圍費”的,


    除了簽名報到外,還要把自己準備歌曲的配樂交給節目組。


    “真是可惡,”一個同樣交不起入圍費的選手在簽名過後吐槽道:


    “他們有彩排的時間,甚至還有專業的音樂老師為他指導甚至改編。


    “我們呢!


    “連彩排的機會都沒有,更別說有人指導了!”


    另一位不想交“入圍費”的選手也說道:


    “誰讓人家掏錢了呢?


    “那可是五十萬啊。


    “真不知道那些人為什麽舍得花錢。


    “五十萬足夠去小城市進煙草局了。


    “拿個鐵飯碗一生不愁吃穿不香嗎?”


    這就是《華夏真歌聲》節目組的一些小手段,


    來參賽的,交不起“入圍費”的多半都是素人,


    素人肯定沒上過大舞台。


    沒有提前彩排,一登場就是正式的,有幾個人能不緊張?


    稍稍緊張氣息就會亂,


    緊張過度更是會出現忘詞、破音的嚴重事故。


    即便他們的能力再好,發揮不出他們自己真正的實力,


    那就活該給付費選手當炮灰。


    當江傑將自己的伴奏交給後台的工作人員後,


    工作人員抬起頭疑惑地問了他一句:“新歌?”


    “嗯。”


    “你自己寫的?版權沒問題吧?”


    江傑想了想說道:“是我自己寫的,版權不會有問題的。”


    雖說“創作”出這首歌,


    是根據江楓這個主人格平行世界裏的記憶,


    以及一個身為音樂製作人的分身的能力共同創作而成的。


    但江楓覺得還是把功勞記在這位年輕歌手身上。


    工作就要合理分配嘛,


    要不是那個音樂製作人身份的分身,


    已經和他現在所在的工作室簽下了合同,


    不能隨便給外人寫歌,


    江楓就把歌曲的“署名權”交給他了。


    作為老一代的歌手,哪個歌手還不能自己寫點歌?


    一個歌手會寫歌也很正常吧。


    *


    有新歌出現對《華夏真歌聲》節目的收視也是有保證的,


    所以即便拿出這首新歌的是一名“炮灰”選手,


    工作人員還是很重視。


    工作人員說道:“你等一會,我去拿張授權合同。”


    翻唱的歌曲都是節目組批量買的版權,


    對於這種新歌,節目組肯定是沒有版權的。


    江傑看了三遍授權合同,


    發現沒有任何問題,於是便簽了下來。


    *


    辦完了“報到”手續,


    江傑進入了選手的休息室,


    這時候他也看到了王皓他們,


    還在一臉囂張的取笑著他們這些“炮灰”選手。


    另外一些比較老實的,知道走後門了就要低調的道理,


    聚在另一邊,商量著該選哪位導師:


    有說張芍菡是他偶像的要選她;


    也有說汪半壁陪他走過了艱辛的歲月的,要選他;


    還有的說納蘭瑛作為常年的導師,有後台的,選她鏡頭更多的;


    更有人說,陽昆對學員最好,應該選他的。


    總之,商量的不亦樂乎。


    但這件事跟他們這些“炮灰”沒有關係,


    反正他們隻是登台走個過場。


    *


    沒過多久,一個看起來是高層人物的五十歲左右的中年婦女走了進來,


    她穿著一身米色的女式西服,


    一副自傲的樣子。


    她直接拿出三疊合同放在了江傑的麵前說道:


    “你是江傑吧,這是我們空星娛樂的合同,


    “簽了它我保準你能進四強。”


    聽到中年婦女這話,


    坐在江傑身邊的炮灰選手露出驚訝的表情,


    他們交頭接耳的小聲嘀咕道:


    “這是怎麽迴事,這人我記得是納蘭瑛的姐姐納蘭欣吧。


    “她怎麽會找我們這些沒付錢的人?”


    “據說這個江傑拿出來的是一首原創的新歌,是不是納蘭欣覺得這個人很有前途,想要簽他?”


    “不用交錢就直接能到四強,要是我的話我就簽了。”


    與炮灰選手的羨慕不同,


    那些付費選手可都是一臉嫉妒,


    尤其是王皓。


    因為還沒有人去找他簽約。


    雖然跟這個空星娛樂簽約不是什麽好事,


    但也算是被認可實力的一種。


    隻有有能力、有流量的空星娛樂才會簽他們。


    那些有錢的,一步步用錢堆上去的,即便能獲得四強空星娛樂也不會簽他們。


    “入圍費”交完了,能夠進入淘汰圈了,


    剩下的要想晉級隻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繼續砸錢;


    第二種,就是和空星娛樂簽約。


    第一種人呢,有可能是沒實力,空星娛樂看不上,覺得就算簽了也賺不迴來錢,不想簽他們。


    要是他們能拿出錢來,讓《華夏真歌聲》和空星娛樂賺到錢,那就繼續讓他們晉級,


    什麽時候交不出錢來,什麽時候淘汰。


    如果你足夠有錢,


    交的錢比冠軍帶給空星娛樂的收益更多,


    即便不簽約,給你一個冠軍也是可以的。


    還有一種人呢:


    有一定實力,而且家裏有錢。


    空星娛樂找他簽約,但他不想簽空星娛樂不平等的條約,


    他仍然可以選擇砸錢繼續上去。


    這也算是花錢為自己造勢了。


    拿了《華夏真歌聲》的冠軍後,人家能憑自己的實力賺更多的錢。


    第二種呢,不用交錢,隻要和空星娛樂簽約,就能夠晉級。


    這種人主要是流量特別的高,


    《華夏真歌聲》結束後,能幫空星娛樂賺更多的錢。


    不過賺錢的方式比較極端,


    就是透支這個歌手的未來,不斷地斂財。


    對於資本來說才不管你的未來呢,


    在合同期內,榨淨你所有的收益,才是資本要做的。


    殺雞取卵?


    隻要想進娛樂圈的傻雞夠多,


    殺了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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