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翻盤
全球首富:重生從A股開始 作者:特級戰神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係統,幫我掛單,掛到28.29元賣出全部。”
“好!”
一分鍾後,係統說:“已經掛單完成,買出價位,28.29元。買出七十萬股經緯重工。而且我已經鎖了單,沒有人能更改這個掛單。”
“謝謝!”
曹剛鬆了口氣。
隻要這件事沒有出現,那曹剛的命就改變了。
在外麵吃了一個快餐,曹剛迴到了出租屋。
那女人依然沒有迴來。
他以為他依上了大款,可以過富婆的生活。但是,她沒想到,人家根本就沒將她當迴事。
不到一年的時間,王傑就甩了黃芳。
黃芳失望之下,將她的事寫成了故事,發到了網上。
由於是真人真事,所以,對王傑影響很大。
最後,王傑屈服了,給了黃芳五十萬的青春損失費。
拿到了錢後,黃芳便離開了pe市。
曹剛再也沒有見過這個女人。
也由於這個故事,讓很多的人來參觀曹剛,對曹剛是一個很大的打擊。
所以說,那女人十分惡毒!
想到這,曹剛馬上騎了一輛共享單車,騎出了十多裏。
我要在這裏打一個電話。
上一世,王傑帶著黃芳來嘲諷曹剛時,就直接地說。
“六月十二日的晚上,你的女朋友與我在花圓酒店1214房,做了八個高難度的動作,讓我爽死了!你聽到了,是不是很痛苦啊?”
今天就是六月十二日的晚上。
花園酒店1214房嗎?
你就等著吧!
上一世,知道王傑是害自己的人。曹剛曾調查過他。
所以,曹剛知道王傑吸毒。
你想在酒店快活,那我就舉報你吸毒!
不管警察抓不抓的到你吸毒,但是,讓你出洋相就行了。
到了晚上九點,曹剛來到了公用電話廳。
眼下,公共電話廳還有,這個地方,是一個工廠,有些打工人就在這裏打電話迴家。
曹剛投了一枚硬幣後,電話接通了。
“這裏是pe市110,請問你有什麽需要幫助的嗎?”
曹剛讓係統壓低了自己的聲音。
“110嗎?在本市的花園酒店1214房,有人進行毒品交易!”
他故意說的大些。
一聽毒品交易,110的人馬上說:“你怎麽知道花園酒店1214房有人進行毒品交易?”
曹剛才不會多留。如果他再多說五分鍾,就會有警察過來,將自己抓住。
曹剛快速地放下電話,掏出了一個新毛巾來,將電話筒,撥電盤與按鍵,還有電話亭中被他碰過的地方,都試擦了一遍。
腳上不用擦了,因為他穿了一個厚布的鞋套子,從底下套住了鞋子。
警察要想查他的鞋印,那是不可能的。
之後,曹剛走到了一塊車道上,脫下了鞋套。
將那塊毛巾與鞋套,裝進了口袋中,快速地離開了。
在曹剛走後的三分鍾,一輛警車來到了電話亭。
警車上下來了三個警察,對現場進行了勘察。
結果是,什麽都沒能查出來。
而在同一時間,五輛警車,載著十多個警察,衝進了花園酒店,
他們一來,馬上就查詢,1214房住的是誰。
酒店的前台,馬上將登記的資料拿了出來。
警察看過後,發現不是老粉。
這邊的人在查,那邊的警察已經到了十二樓。
他們來到了1214房,直接踢開了房門衝了進去。
酒店的人都不敢大聲地說話,更不會指責了。
警察衝進去後,馬上按住了床上的一男一女。
將他們的手用手銬銬了起來。
那一男一女正是王傑與黃芳。
王傑生氣地說:“你們幹什麽?我爸是稅務局局長。”
警察不理他,馬上對房內開始了搜查。
也該王傑倒黴。他今天約好了幾個粉友,在十一點在酒店一起吃飯。
吃完飯後,他會將買來的粉分給他們。
所以,王傑將一百克的白粉帶到了花園酒店。
過去,他經常這樣做,從來沒有出過事。
這就讓他以為,這裏很安全,不會有人查的。
但是他沒想到,曹剛出現了。
對他知根知底的曹剛,就是王傑的催命鬼。
刑法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王傑這一迴,帶來的白粉有一百克。是五十克的兩倍。
他這命懸了!
而黃芳,作為知情者,知情不報,隱瞞,她也會判處五年以下的徒刑。
報了警後,曹剛沒有去花園酒店。那就太招搖了。
他不去,但是,花園酒店發生的事,曹剛全知道了。
酒店那裏發生的事,很快就上了網。
王傑與黃芳被押出花園酒店,雖說都戴了口罩,但是,曹剛還是從視頻上認出了他倆。
我艸!
本以為,王傑帶在身上的毒品很少,隻夠他吸的。
哪想到,這家夥還販毒!
你家那有錢,還需要你販毒嗎?
曹剛感到,身上的枷鎖一下子打開了!
他那八年來,沉重的包袱,放落下來了。
一個沒有了負擔的人,就是一個新的生活的開始!
不管王傑死不死,他都不能再找曹剛的麻煩了!
為了慶祝,曹剛拿出了一瓶紅酒,拿出了三根火腿腸,一個鹵雞蛋。
慶祝吧!曹剛!
祝你新生!
這一次,曹剛喝醉了!
一瓶紅酒,給他一個人喝光了。
第二天,曹剛起床,接到了一個電話。
電話是警察局打來的。一個警察姐姐打來的。
是黃芳捎信來,說想見曹剛,並且讓曹剛將她的幾件換洗的衣服送去看守所。還說給她送去她愛吃的草莓蛋糕。
想見?
還能見嗎?
你要是不出事,你會見我嗎?
見是不用見的了!
你還想吃草莓蛋糕?你以為曹剛還是那個將你捧在手心害怕化掉的傻瓜?
曹剛還是將黃芳的衣服都送去了看守所。
沒有去見黃芳,更沒有草莓蛋糕!
星期六與星期天,曹剛接到了十幾個電話。
都是同學打來的,他們問,為什麽黃芳與別人在酒店被抓?
這些人中,關心的隻有兩人,其他的人都是幸災樂禍的。
曹剛告訴他們,自己與黃芳在一個月前就分手了!
她的事,與自己沒有一點關係。
“好!”
一分鍾後,係統說:“已經掛單完成,買出價位,28.29元。買出七十萬股經緯重工。而且我已經鎖了單,沒有人能更改這個掛單。”
“謝謝!”
曹剛鬆了口氣。
隻要這件事沒有出現,那曹剛的命就改變了。
在外麵吃了一個快餐,曹剛迴到了出租屋。
那女人依然沒有迴來。
他以為他依上了大款,可以過富婆的生活。但是,她沒想到,人家根本就沒將她當迴事。
不到一年的時間,王傑就甩了黃芳。
黃芳失望之下,將她的事寫成了故事,發到了網上。
由於是真人真事,所以,對王傑影響很大。
最後,王傑屈服了,給了黃芳五十萬的青春損失費。
拿到了錢後,黃芳便離開了pe市。
曹剛再也沒有見過這個女人。
也由於這個故事,讓很多的人來參觀曹剛,對曹剛是一個很大的打擊。
所以說,那女人十分惡毒!
想到這,曹剛馬上騎了一輛共享單車,騎出了十多裏。
我要在這裏打一個電話。
上一世,王傑帶著黃芳來嘲諷曹剛時,就直接地說。
“六月十二日的晚上,你的女朋友與我在花圓酒店1214房,做了八個高難度的動作,讓我爽死了!你聽到了,是不是很痛苦啊?”
今天就是六月十二日的晚上。
花園酒店1214房嗎?
你就等著吧!
上一世,知道王傑是害自己的人。曹剛曾調查過他。
所以,曹剛知道王傑吸毒。
你想在酒店快活,那我就舉報你吸毒!
不管警察抓不抓的到你吸毒,但是,讓你出洋相就行了。
到了晚上九點,曹剛來到了公用電話廳。
眼下,公共電話廳還有,這個地方,是一個工廠,有些打工人就在這裏打電話迴家。
曹剛投了一枚硬幣後,電話接通了。
“這裏是pe市110,請問你有什麽需要幫助的嗎?”
曹剛讓係統壓低了自己的聲音。
“110嗎?在本市的花園酒店1214房,有人進行毒品交易!”
他故意說的大些。
一聽毒品交易,110的人馬上說:“你怎麽知道花園酒店1214房有人進行毒品交易?”
曹剛才不會多留。如果他再多說五分鍾,就會有警察過來,將自己抓住。
曹剛快速地放下電話,掏出了一個新毛巾來,將電話筒,撥電盤與按鍵,還有電話亭中被他碰過的地方,都試擦了一遍。
腳上不用擦了,因為他穿了一個厚布的鞋套子,從底下套住了鞋子。
警察要想查他的鞋印,那是不可能的。
之後,曹剛走到了一塊車道上,脫下了鞋套。
將那塊毛巾與鞋套,裝進了口袋中,快速地離開了。
在曹剛走後的三分鍾,一輛警車來到了電話亭。
警車上下來了三個警察,對現場進行了勘察。
結果是,什麽都沒能查出來。
而在同一時間,五輛警車,載著十多個警察,衝進了花園酒店,
他們一來,馬上就查詢,1214房住的是誰。
酒店的前台,馬上將登記的資料拿了出來。
警察看過後,發現不是老粉。
這邊的人在查,那邊的警察已經到了十二樓。
他們來到了1214房,直接踢開了房門衝了進去。
酒店的人都不敢大聲地說話,更不會指責了。
警察衝進去後,馬上按住了床上的一男一女。
將他們的手用手銬銬了起來。
那一男一女正是王傑與黃芳。
王傑生氣地說:“你們幹什麽?我爸是稅務局局長。”
警察不理他,馬上對房內開始了搜查。
也該王傑倒黴。他今天約好了幾個粉友,在十一點在酒店一起吃飯。
吃完飯後,他會將買來的粉分給他們。
所以,王傑將一百克的白粉帶到了花園酒店。
過去,他經常這樣做,從來沒有出過事。
這就讓他以為,這裏很安全,不會有人查的。
但是他沒想到,曹剛出現了。
對他知根知底的曹剛,就是王傑的催命鬼。
刑法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王傑這一迴,帶來的白粉有一百克。是五十克的兩倍。
他這命懸了!
而黃芳,作為知情者,知情不報,隱瞞,她也會判處五年以下的徒刑。
報了警後,曹剛沒有去花園酒店。那就太招搖了。
他不去,但是,花園酒店發生的事,曹剛全知道了。
酒店那裏發生的事,很快就上了網。
王傑與黃芳被押出花園酒店,雖說都戴了口罩,但是,曹剛還是從視頻上認出了他倆。
我艸!
本以為,王傑帶在身上的毒品很少,隻夠他吸的。
哪想到,這家夥還販毒!
你家那有錢,還需要你販毒嗎?
曹剛感到,身上的枷鎖一下子打開了!
他那八年來,沉重的包袱,放落下來了。
一個沒有了負擔的人,就是一個新的生活的開始!
不管王傑死不死,他都不能再找曹剛的麻煩了!
為了慶祝,曹剛拿出了一瓶紅酒,拿出了三根火腿腸,一個鹵雞蛋。
慶祝吧!曹剛!
祝你新生!
這一次,曹剛喝醉了!
一瓶紅酒,給他一個人喝光了。
第二天,曹剛起床,接到了一個電話。
電話是警察局打來的。一個警察姐姐打來的。
是黃芳捎信來,說想見曹剛,並且讓曹剛將她的幾件換洗的衣服送去看守所。還說給她送去她愛吃的草莓蛋糕。
想見?
還能見嗎?
你要是不出事,你會見我嗎?
見是不用見的了!
你還想吃草莓蛋糕?你以為曹剛還是那個將你捧在手心害怕化掉的傻瓜?
曹剛還是將黃芳的衣服都送去了看守所。
沒有去見黃芳,更沒有草莓蛋糕!
星期六與星期天,曹剛接到了十幾個電話。
都是同學打來的,他們問,為什麽黃芳與別人在酒店被抓?
這些人中,關心的隻有兩人,其他的人都是幸災樂禍的。
曹剛告訴他們,自己與黃芳在一個月前就分手了!
她的事,與自己沒有一點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