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根據我的專業觀點,不存在畫風問題
重生抄襲做遊戲,哪有原創來得爽 作者:馬亙洮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很快,鵝城的法務部律師們遞交他們的證據。
那是鵝城《口口熱舞》開發時的內部數據記錄,包括策劃需求提交時間,原畫提交時間,模型資源的提交時間,以及各種修改意見及版本的提交時間等等。
涉及的角色有《心跳的圓舞曲》中“男女主角”“劄澤倫”“尹莉妎”等。
而一旁坐在王律師附近的《心跳圓舞曲》項目組程序員李海陽,一臉無語的對身旁的老王律師說道:
“王律師!內部服務器記錄這種可以隨意篡改的東西,也能成為呈堂證供?”
然而,老王律師則淡淡地說道:
“計算機數據雖是新興科技發展的產物,但傳統的證據規則無明文規定計算機數據的問題,國際上相關立法均不約而同的確立規則,認可計算機數據為證據。”
“例如聯合國貿易委員會《電子商務法》第九條規定:在任何法律程序中,在應用有關證據的任何規則中,不應否認一條數據信息作為證據的可接受性。”
“這也行?那豈不是可以隨意造假了?”
“咳!偽造證據根據刑法307條,是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
隨著鵝城方麵提交完全部證據,輪到燧人網絡提交證據並質疑。
很快老王律師義正言辭的發言道:
“尊敬的法庭,我代表燧人網絡公司,就鵝城遊戲公司提交的內部服務器記錄提出異議!我方認為這些記錄可能存在被篡改的風險,因此我們要求法庭謹慎考慮這些內部數據記錄的可信度,並將在庭審中提供支持這一觀點的證據和分析。”
審判席上的幾名審判員商議了片刻。很快,審判長給出了迴答:
“根據本庭對鵝城遊戲提交的記錄的分析,這些記錄在清晰度和邏輯上十分完整。盡管這些記錄屬於內部服務器記錄,因此可能不被視為‘有力證據’,但它們仍然可以在案件中作為‘虛弱證據’起到一定的作用。”
得到這個迴答後,老王臉上十分平靜,緊接著從公文包中拿出了己方的證據。
“尊敬的法庭,我方要強調鵝城遊戲提出的侵權指控並不成立。”
“這是鵝城遊戲《口口熱舞》2010年12月15日上線時的宣傳圖,這是燧人網絡在2010年10月1日國慶黃金周chinajoy上公開的宣傳圖照片!”
“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鵝城起訴的我方侵權的角色,是我方先行在chinajoy上公布的,且鵝城在2010年12月15日的前後公測的《口口熱舞》的所有遊戲宣傳海報中,都是沒有上述四名角色的!”
“因此,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我方在2010年10月就已經公開了相關內容,而鵝城遊戲在2010年12月15日上線《口口熱舞》時的宣傳圖中並未包含這些角色。”
“而鵝城遊戲方麵上線該四名角色,是在一個月之後2011年2月1日春節前一天上線的。”
“而且,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該四名角色風格,與鵝城遊戲2010年12月15日的前後宣傳海報風格,是完全迥異的!”
“這再次證明我們並未侵犯他們的知識產權,且鵝城侵犯了我方的知識產權。因此,我們要求法庭慎重考慮這些事實,以支持我方的辯護!”
審判員經過商討,由審判長說道:
“請原告鵝城遊戲就被告燧人網絡提供的證據和質疑發表觀點和迴應!”
鵝城法務部的律師相互商討一番,隨後其中一人緩緩的發言道:
“尊敬的法庭,鵝城遊戲需要強調以下關鍵觀點!”
“首先,四名角色的原畫可以追溯到2009年2月,這一時間點早於燧人網絡公司的成立。由於鵝城遊戲的流動性較大,部分原畫作品隨著美術流動而流出,這是業界常見的現象。此外,根據我們的內部服務器記錄,我們可以證明這些原畫的時間點。”
“其次,我們需要強調外包公司的問題!燧人網絡在製作《心跳的圓舞曲》時,大量美術資源是通過外包公司完成的。而眾所周知,在業界外包公司抄襲問題時有發生。”
“再則,關於《口口熱舞》的上線時間,我們要澄清的事,2010年12月15日並不是正式上線日期,而是公開測試的日期,這一點在對方提交的海報上也有證明。此外,我們鵝城為《口口熱舞》傾注了大量資源,由於運營需求,部分資源是分批上線的,因此,上線時間並不能作為最終判斷依據!”
“最後,關於畫風迥異的問題,我們懇請專家輔助人進行鑒定。這將有助於進一步澄清案件中的關鍵問題,並提供專業的見解。我們期待法庭能夠考慮這些觀點和證據,以公正地審理本案。”
聽完鵝城方的陳述,審判長繼續說道:
“鑒於案件中存在‘畫風’這類涉及到美術專業領域的問題,為了更好地理解這些問題,法庭決定邀請專家輔助人發言,以促進我們對本案的審議。”
坐在專家輔助人位置上一名花白短發的小老頭發言道:
“尊敬的法官閣下,老朽是粵東省美術協會名譽副主席黃著雍,針對雙方爭議的畫風問題,不論是被告方提供的宣傳畫還是遊戲中的角色,它們都屬於卡通風格的繪畫。”
“在美術領域,卡通風格通常包括線條簡潔、誇張的特點,以及明亮的色彩。卡通風格的特征在被告方提供的作品中是明顯的,因此不存在畫風問題。”
“這一類畫風在遊戲和動漫中非常常見,它們不僅具有相似性,而且通常是為了吸引年輕受眾而采用的風格。在藝術領域,卡通風格的差異可能相對較小,但卻具有明顯的共同特征。因此,根據我的專業觀點,不存在畫風問題。”
此刻,聽完專家輔助人的發言意見,不僅燧人這邊直皺眉頭,就連旁聽席的觀眾與記者們也不淡定了。
但凡有眼睛的都能看得出來,《口口熱舞》在2010年12月15日的宣傳海報中,對角色的鼻子嘴巴都有著極度細節的刻畫,屬於相對寫實的卡通風格。
而《心跳的圓舞曲》中的角色,對鼻子與嘴巴都是用簡單線條一帶而過,更接近島國漫畫風格一些。
且由於鵝城美術技術能力不足的緣故,《口口熱舞》中的角色由於過於接近真人,從而陷入了一定的恐怖穀效應,完全不能與《心跳的圓舞曲》中角色相比。
很快,審判席的審判長說道:
“感謝專家輔助人黃著雍先生的發言和意見。現在,我想聽取被告燧人網絡方對原告和專家輔助人的意見,以確保案件得到全麵審議。”
“請燧人網絡方代表發表觀點和意見。”
那是鵝城《口口熱舞》開發時的內部數據記錄,包括策劃需求提交時間,原畫提交時間,模型資源的提交時間,以及各種修改意見及版本的提交時間等等。
涉及的角色有《心跳的圓舞曲》中“男女主角”“劄澤倫”“尹莉妎”等。
而一旁坐在王律師附近的《心跳圓舞曲》項目組程序員李海陽,一臉無語的對身旁的老王律師說道:
“王律師!內部服務器記錄這種可以隨意篡改的東西,也能成為呈堂證供?”
然而,老王律師則淡淡地說道:
“計算機數據雖是新興科技發展的產物,但傳統的證據規則無明文規定計算機數據的問題,國際上相關立法均不約而同的確立規則,認可計算機數據為證據。”
“例如聯合國貿易委員會《電子商務法》第九條規定:在任何法律程序中,在應用有關證據的任何規則中,不應否認一條數據信息作為證據的可接受性。”
“這也行?那豈不是可以隨意造假了?”
“咳!偽造證據根據刑法307條,是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
隨著鵝城方麵提交完全部證據,輪到燧人網絡提交證據並質疑。
很快老王律師義正言辭的發言道:
“尊敬的法庭,我代表燧人網絡公司,就鵝城遊戲公司提交的內部服務器記錄提出異議!我方認為這些記錄可能存在被篡改的風險,因此我們要求法庭謹慎考慮這些內部數據記錄的可信度,並將在庭審中提供支持這一觀點的證據和分析。”
審判席上的幾名審判員商議了片刻。很快,審判長給出了迴答:
“根據本庭對鵝城遊戲提交的記錄的分析,這些記錄在清晰度和邏輯上十分完整。盡管這些記錄屬於內部服務器記錄,因此可能不被視為‘有力證據’,但它們仍然可以在案件中作為‘虛弱證據’起到一定的作用。”
得到這個迴答後,老王臉上十分平靜,緊接著從公文包中拿出了己方的證據。
“尊敬的法庭,我方要強調鵝城遊戲提出的侵權指控並不成立。”
“這是鵝城遊戲《口口熱舞》2010年12月15日上線時的宣傳圖,這是燧人網絡在2010年10月1日國慶黃金周chinajoy上公開的宣傳圖照片!”
“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鵝城起訴的我方侵權的角色,是我方先行在chinajoy上公布的,且鵝城在2010年12月15日的前後公測的《口口熱舞》的所有遊戲宣傳海報中,都是沒有上述四名角色的!”
“因此,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我方在2010年10月就已經公開了相關內容,而鵝城遊戲在2010年12月15日上線《口口熱舞》時的宣傳圖中並未包含這些角色。”
“而鵝城遊戲方麵上線該四名角色,是在一個月之後2011年2月1日春節前一天上線的。”
“而且,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該四名角色風格,與鵝城遊戲2010年12月15日的前後宣傳海報風格,是完全迥異的!”
“這再次證明我們並未侵犯他們的知識產權,且鵝城侵犯了我方的知識產權。因此,我們要求法庭慎重考慮這些事實,以支持我方的辯護!”
審判員經過商討,由審判長說道:
“請原告鵝城遊戲就被告燧人網絡提供的證據和質疑發表觀點和迴應!”
鵝城法務部的律師相互商討一番,隨後其中一人緩緩的發言道:
“尊敬的法庭,鵝城遊戲需要強調以下關鍵觀點!”
“首先,四名角色的原畫可以追溯到2009年2月,這一時間點早於燧人網絡公司的成立。由於鵝城遊戲的流動性較大,部分原畫作品隨著美術流動而流出,這是業界常見的現象。此外,根據我們的內部服務器記錄,我們可以證明這些原畫的時間點。”
“其次,我們需要強調外包公司的問題!燧人網絡在製作《心跳的圓舞曲》時,大量美術資源是通過外包公司完成的。而眾所周知,在業界外包公司抄襲問題時有發生。”
“再則,關於《口口熱舞》的上線時間,我們要澄清的事,2010年12月15日並不是正式上線日期,而是公開測試的日期,這一點在對方提交的海報上也有證明。此外,我們鵝城為《口口熱舞》傾注了大量資源,由於運營需求,部分資源是分批上線的,因此,上線時間並不能作為最終判斷依據!”
“最後,關於畫風迥異的問題,我們懇請專家輔助人進行鑒定。這將有助於進一步澄清案件中的關鍵問題,並提供專業的見解。我們期待法庭能夠考慮這些觀點和證據,以公正地審理本案。”
聽完鵝城方的陳述,審判長繼續說道:
“鑒於案件中存在‘畫風’這類涉及到美術專業領域的問題,為了更好地理解這些問題,法庭決定邀請專家輔助人發言,以促進我們對本案的審議。”
坐在專家輔助人位置上一名花白短發的小老頭發言道:
“尊敬的法官閣下,老朽是粵東省美術協會名譽副主席黃著雍,針對雙方爭議的畫風問題,不論是被告方提供的宣傳畫還是遊戲中的角色,它們都屬於卡通風格的繪畫。”
“在美術領域,卡通風格通常包括線條簡潔、誇張的特點,以及明亮的色彩。卡通風格的特征在被告方提供的作品中是明顯的,因此不存在畫風問題。”
“這一類畫風在遊戲和動漫中非常常見,它們不僅具有相似性,而且通常是為了吸引年輕受眾而采用的風格。在藝術領域,卡通風格的差異可能相對較小,但卻具有明顯的共同特征。因此,根據我的專業觀點,不存在畫風問題。”
此刻,聽完專家輔助人的發言意見,不僅燧人這邊直皺眉頭,就連旁聽席的觀眾與記者們也不淡定了。
但凡有眼睛的都能看得出來,《口口熱舞》在2010年12月15日的宣傳海報中,對角色的鼻子嘴巴都有著極度細節的刻畫,屬於相對寫實的卡通風格。
而《心跳的圓舞曲》中的角色,對鼻子與嘴巴都是用簡單線條一帶而過,更接近島國漫畫風格一些。
且由於鵝城美術技術能力不足的緣故,《口口熱舞》中的角色由於過於接近真人,從而陷入了一定的恐怖穀效應,完全不能與《心跳的圓舞曲》中角色相比。
很快,審判席的審判長說道:
“感謝專家輔助人黃著雍先生的發言和意見。現在,我想聽取被告燧人網絡方對原告和專家輔助人的意見,以確保案件得到全麵審議。”
“請燧人網絡方代表發表觀點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