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不約而同朝著聲音發出處看去,旁邊兩個女生著急忙慌地調著手機。
麥文澈自認算不上什麽風雲大人物,但好歹曾經是個靠臉吃飯的人,已經習慣了這種被人注視的場合,於是開口道:「你是在偷拍嗎?」
兩秒鍾後,那個女生便害羞地走了過來,鼓足了勇氣似的說道:「同學,對不起,偷拍了你一張照片。你好,我是攝影社的,明天想拍一期籃球主題的照片,覺得你很合適,可以邀請你當我的模特嗎?」
「對不起,我明天沒有時間。」麥文澈禮貌地拒絕著,「麻煩把拍的照片刪掉好嘛?」
「啊?」女生瞬間慌亂起來,「呃,不、不好意思,我、我是問這位同學——」說完雙手尷尬地指向明榛。
嗯?
明榛跟麥文澈同款驚訝臉,然後臉上出現跟女生同款的慌亂:「我、我嗎?對不起,我不會打籃球。」
「沒關係!不會打也沒關係的!」女生趕緊說。
「不行不行,我真的不行!」明榛連連擺手。
最後女生在強烈的拒絕下失望地坐了迴去。
麥文澈饒有興致地看著明榛,明榛被他看得拘謹,沒話找話說:「我也以為她是找你的呢。」
麥文澈這才第一次認認真真地端詳起眼前人的臉來。經過兩年的減重,明榛早就甩掉了那一身肥肉,出落得儀表不凡。高大的身軀如今帶著靈活的蓬勃,再也沒有了當初笨拙的臃腫;以前他總愛掐著的肉乎乎的臉,現也透著稜角分明的淩厲。
明榛不是那種第一眼帥哥,加上臉上表情淡然,有點冷漠不好接近的感覺,但是收拾得幹幹淨淨的,穿著打扮讓人覺得舒服,不過分不張揚,樣子很耐看。尤其麥文澈說話時總是笑眯眯容易親近的樣子,反襯得明榛又冷又酷另有一番風味。
這個人不知不覺間,已經像脫胎換骨般變了個樣子。大概是兩人相處久了,就會不容易發現一些悄然變化的區別,所以這是麥文澈第一次強烈地感知到,麵前這個人跟剛認識時總是低著頭走路的那個胖子已經是兩個人了。
這件事讓他升騰起一絲危機感。
麥文澈畢業後換了份工作,於是重新搬了間公寓。剛畢業的工資不算高,他媽完全理解不了麥文澈在外租房子的行為,一直念叨著讓他迴家住,甚至埋怨說他打工的這點錢還比不上接幾單模特兼職的錢。
麥文澈頂著巨大的壓力堅決要租房子,甚至數度跟麥池雪冷戰。
即便剛開始工資不高,他也從沒考慮過去做全職模特這件事。
麥文澈很討厭拍攝,小的時候討厭,長大後依然討厭。大概每個人骨子裏都是叛逆的,都喜歡跟父母對著幹。小的時候,他渴望像普通小孩子一樣,能坐在教室裏看書,能下課在操場上玩遊戲,但他不行。他隻會一次又一次地看著他媽給老師遞請假條,然後接他去各種攝影棚。幼兒園時他每天去拍攝,上學時間很少,幾乎沒什麽朋友。
然而童模這個職業,黃金期很短,一來是幼童時期比較可愛,二來是幼童使用的gg場景多。等到了青春期開始發育抽條後,拍攝機會就會斷崖式下跌。
拍攝減少後,留在學校的時間倒是多了,自從有次他考試不錯,老師跟麥池雪表揚他,他媽暢想了一番「考個好大學以後找份好工作」後,他便發了瘋似的學習。後來才能考一個不錯的高中、接著上了一個不錯的大學。
其實,麥文澈所謂的「訓練明榛的酒量」藏著一絲不為人知的小心思。自懂事起,麥文澈就沒見過他爸,他媽以前喝醉了後會耍酒瘋念叨叨著陳年往事——他媽少不經事的年齡跟了他爸,年輕人不顧家裏反對非要在一起,學都沒上完就私奔。
而20出頭就生育、身無分文的小情侶根本支撐不了育兒支出,雞毛碎皮的事情一多,兩人天天吵架對罵。後來......後來的發展相當狗血,他爸去給一個富婆當司機,被看上了後果斷拋妻棄子,從此音訊全無。
麥池雪本來就是文化程度不高的中專生——還是沒拿畢業證的那種,加上剛生產完沒什麽能力去賺錢工作,當隔壁玩具廠的老闆娘說要找個好看的小寶寶幾張照片印刷到包裝盒子上,她立馬就想到了自己兒子,從此將麥文澈推上了童模之路。
聽說他爸皮囊不錯,因為麥池雪喝醉了總會罵他,罵他像那個沒心肝的負心漢,空有一張臉什麽卵用都沒有。
之所以哄明榛喝酒,是因為他深信酒品象徵著人品,明榛平常太內斂太穩定、藏得太深了,他想知道這個人是不是也是那種喝醉了後才會發泄各種情緒的人。
測試證明,不會。
麥文澈心裏一直有個度量衡,大概是一份可以圈圈叉叉的答卷,在一次又一次的考察後,一項又一項地給明榛打分。
喜歡我。加1分。
太胖了。扣10分。
這什麽衣品。扣2分。
脾氣平穩不急躁。加2分。
愛幹淨。加2分。
居然會做飯了。加5分。
喝醉了不會發酒瘋。加10分。
......
他剛開始隻是想馴養一條聽話的小狗狗,沒想到小狗狗逐漸長成了招蜂引蝶的金毛犬。
所以當陶立銳這個名字高頻地在明榛的聊天內容裏出現後,麥文澈心裏的警報立即拉響了,旁敲側擊地問這個人是誰。明榛也沒有隱瞞,老老實實交代了說是同校的高中同學。
麥文澈自認算不上什麽風雲大人物,但好歹曾經是個靠臉吃飯的人,已經習慣了這種被人注視的場合,於是開口道:「你是在偷拍嗎?」
兩秒鍾後,那個女生便害羞地走了過來,鼓足了勇氣似的說道:「同學,對不起,偷拍了你一張照片。你好,我是攝影社的,明天想拍一期籃球主題的照片,覺得你很合適,可以邀請你當我的模特嗎?」
「對不起,我明天沒有時間。」麥文澈禮貌地拒絕著,「麻煩把拍的照片刪掉好嘛?」
「啊?」女生瞬間慌亂起來,「呃,不、不好意思,我、我是問這位同學——」說完雙手尷尬地指向明榛。
嗯?
明榛跟麥文澈同款驚訝臉,然後臉上出現跟女生同款的慌亂:「我、我嗎?對不起,我不會打籃球。」
「沒關係!不會打也沒關係的!」女生趕緊說。
「不行不行,我真的不行!」明榛連連擺手。
最後女生在強烈的拒絕下失望地坐了迴去。
麥文澈饒有興致地看著明榛,明榛被他看得拘謹,沒話找話說:「我也以為她是找你的呢。」
麥文澈這才第一次認認真真地端詳起眼前人的臉來。經過兩年的減重,明榛早就甩掉了那一身肥肉,出落得儀表不凡。高大的身軀如今帶著靈活的蓬勃,再也沒有了當初笨拙的臃腫;以前他總愛掐著的肉乎乎的臉,現也透著稜角分明的淩厲。
明榛不是那種第一眼帥哥,加上臉上表情淡然,有點冷漠不好接近的感覺,但是收拾得幹幹淨淨的,穿著打扮讓人覺得舒服,不過分不張揚,樣子很耐看。尤其麥文澈說話時總是笑眯眯容易親近的樣子,反襯得明榛又冷又酷另有一番風味。
這個人不知不覺間,已經像脫胎換骨般變了個樣子。大概是兩人相處久了,就會不容易發現一些悄然變化的區別,所以這是麥文澈第一次強烈地感知到,麵前這個人跟剛認識時總是低著頭走路的那個胖子已經是兩個人了。
這件事讓他升騰起一絲危機感。
麥文澈畢業後換了份工作,於是重新搬了間公寓。剛畢業的工資不算高,他媽完全理解不了麥文澈在外租房子的行為,一直念叨著讓他迴家住,甚至埋怨說他打工的這點錢還比不上接幾單模特兼職的錢。
麥文澈頂著巨大的壓力堅決要租房子,甚至數度跟麥池雪冷戰。
即便剛開始工資不高,他也從沒考慮過去做全職模特這件事。
麥文澈很討厭拍攝,小的時候討厭,長大後依然討厭。大概每個人骨子裏都是叛逆的,都喜歡跟父母對著幹。小的時候,他渴望像普通小孩子一樣,能坐在教室裏看書,能下課在操場上玩遊戲,但他不行。他隻會一次又一次地看著他媽給老師遞請假條,然後接他去各種攝影棚。幼兒園時他每天去拍攝,上學時間很少,幾乎沒什麽朋友。
然而童模這個職業,黃金期很短,一來是幼童時期比較可愛,二來是幼童使用的gg場景多。等到了青春期開始發育抽條後,拍攝機會就會斷崖式下跌。
拍攝減少後,留在學校的時間倒是多了,自從有次他考試不錯,老師跟麥池雪表揚他,他媽暢想了一番「考個好大學以後找份好工作」後,他便發了瘋似的學習。後來才能考一個不錯的高中、接著上了一個不錯的大學。
其實,麥文澈所謂的「訓練明榛的酒量」藏著一絲不為人知的小心思。自懂事起,麥文澈就沒見過他爸,他媽以前喝醉了後會耍酒瘋念叨叨著陳年往事——他媽少不經事的年齡跟了他爸,年輕人不顧家裏反對非要在一起,學都沒上完就私奔。
而20出頭就生育、身無分文的小情侶根本支撐不了育兒支出,雞毛碎皮的事情一多,兩人天天吵架對罵。後來......後來的發展相當狗血,他爸去給一個富婆當司機,被看上了後果斷拋妻棄子,從此音訊全無。
麥池雪本來就是文化程度不高的中專生——還是沒拿畢業證的那種,加上剛生產完沒什麽能力去賺錢工作,當隔壁玩具廠的老闆娘說要找個好看的小寶寶幾張照片印刷到包裝盒子上,她立馬就想到了自己兒子,從此將麥文澈推上了童模之路。
聽說他爸皮囊不錯,因為麥池雪喝醉了總會罵他,罵他像那個沒心肝的負心漢,空有一張臉什麽卵用都沒有。
之所以哄明榛喝酒,是因為他深信酒品象徵著人品,明榛平常太內斂太穩定、藏得太深了,他想知道這個人是不是也是那種喝醉了後才會發泄各種情緒的人。
測試證明,不會。
麥文澈心裏一直有個度量衡,大概是一份可以圈圈叉叉的答卷,在一次又一次的考察後,一項又一項地給明榛打分。
喜歡我。加1分。
太胖了。扣10分。
這什麽衣品。扣2分。
脾氣平穩不急躁。加2分。
愛幹淨。加2分。
居然會做飯了。加5分。
喝醉了不會發酒瘋。加10分。
......
他剛開始隻是想馴養一條聽話的小狗狗,沒想到小狗狗逐漸長成了招蜂引蝶的金毛犬。
所以當陶立銳這個名字高頻地在明榛的聊天內容裏出現後,麥文澈心裏的警報立即拉響了,旁敲側擊地問這個人是誰。明榛也沒有隱瞞,老老實實交代了說是同校的高中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