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道:「若是旁家姑娘這麽說,我定然是不從的,隻怕會惹出什麽麻煩,但若是思思你要去,就算迴來要被娘扒了這層皮,我也捨命相陪。」
陳思正色:「公子,有句話說世界上四種朋友最鐵,一起同過窗的,一起嫖過娼的,一起分過贓的,一起扛過槍的。我不過一介小女子,又怎能和公子有同窗之誼,更何況我現在正寄宿在公子家裏,分贓更不可說,至於扛槍獻身國防,這更是不可能。我欲與君相知,卻發現除了一起嫖娼別無他法,要想山無棱天地合,果真要和公子走一遭才對。」
「你這丫頭,這麽說竟是我的錯了。罷了罷了,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我今日遭了你,才懂了這句話。」王憐花微微靠近兩步,「那我可要收些報酬,才不枉我答應你的事。」
說著他在陳思臉頰上快快一吻,又閃電般的退後,伸出手擋住了陳思踹向他襠部的那條腿:「幸虧我見機的早,若是遲一步,隻怕現在就要躺在地上嗚唿哀哉了,你真是狠心至極。」
「對色狼不需要同情心。」陳思也露出了微笑,「親起來舒服嗎?」
「溫香軟玉,可真是舒服之極。」王憐花答得異常輕佻,飄飄的像是在雲朵裏。
陳思走上前,離王憐花隻有一步之遙,她伸出手指點在王憐花嘴唇上,嫵媚一笑:「公子,今天這裏是我的,不許你用這張嘴去親別的人。」
前麵已經說過,陳思的這個身體是個極美的女人,但美得太憂愁,像是一潭水,一片霧,更像是她的眼眸,又是濕潤又是霧氣蒙蒙的,叫人想疼愛一番。但此刻她露出這般一笑,那霧像是散了,但出現的卻不是陽光,是艷色,艷骨,連挑起來的眉角都有一番味道。
王憐花一愣。
「要去青樓,我可不想穿著女人的衣服標新立異,且看我七十二變大變性別!」陳思興致勃勃的拉著王憐花的手,那番艷色咋咋唿唿的出現,又咋咋唿唿的消失了,「快走快走,我真恨不得立刻去泡妹子,我們要去哪個樓?樓裏的姑娘美不美?」
她走的並不急,但王憐花卻是被拽住才有些迴神,笑著說:「自然是去洛陽最好的樓,看最美的姑娘。」
他的笑容有點苦,此刻是真的有點苦。
正文 第七章
此時天色稍晚,陳思跟著王憐花走在這花柳巷中,發現已然陸陸續續的有了人在,路邊也有一些花枝招展的女子嬌笑著,將來往的人拉進樓裏。
和現代的夜總會也有點不同。
陳思在現代並不是一個很老實的孩子,她能玩,喜歡鬧,去過很多地方,甚至在牛郎店她都能麵不改色的笑著和自己的朋友調戲那些小哥兒。但是這時候,她忽然有些怕了。
她怕的當然不是那些娉婷的女人,她怕的是這陌生的景色。這是陳思第一次離開王夫人的宅邸,真正麵對這個世界。
沒有龐然大物的高樓大廈,沒有來來往往唿嘯而過的汽車,也沒有商店放出的吸引人的音樂,但那青石磚,那倚門而笑的女子,她們穿的不少,但卻有一種夜總會裏女人沒有的風情。
她有點忐忑,於是伸出手去拽住了王憐花寬大的衣袖。
此時陳思的容貌已經是由王憐花化了妝,變得像是個很清秀的男孩子,她穿著也是一襲青衫,目不斜視大方瀟灑,大步的走路,肩膀筆挺,竟沒人發現她是個女人。
陳思本就不是那種不幹不脆的女人,她從小沒遭過罪,直白爽朗,但也飛揚跋扈,隻是那飛揚跋扈並不是強搶民女欺侮弱者的跋扈,她的跋扈在於不在乎別人怎麽看自己。所以就算此刻她是一個清秀男子,王憐花也是一個清秀男子,她也可以麵不改色的去拉住王憐花的衣袖,因為她害怕。
「思思,你我這樣真是不好。」王憐花說著,卻故作親昵的貼近了陳思耳邊,就像是私語一樣使他們的動作更加曖昧。
陳思一笑,略略躲過王憐花貼在耳邊的唿吸:「你在意嗎?」
王憐花當然不在意,世間紛紜萬物,能讓他在意的又有什麽呢?但他不在意,不代表其他人不在意。
「好你個潑皮,竟有這種嗜好!」一聲響亮亮的大喝,陳思看去,隻見一八尺男兒。
你第一眼會看到他手上的酒葫蘆,很大,很圓,裝了很多酒,你第二眼就會發現,他的眉眼更是吸引人,那一番濃眉大眼就像是他腰畔斜插的無鞘短刀,夠狠,夠辣,夠義氣。雖是蓬頭敞胸,足登麻鞋,但龍行虎步,不將這般落魄放在心上,更是生出一番豪勇之氣。
這是個引人注目的人,但卻不是該出現在這裏的人。他更適合大口喝酒大碗吃肉,交天下的朋友,而不是拘泥在粉脂堆,喝花酒。他穿的落魄,但人卻不落魄,
「我道是誰,竟是你這隻貓兒。」王憐花被人叫做潑皮,卻也是不惱,笑吟吟的為陳思引薦,「瞧,這隻又髒又詐,看似忠厚實則一肚子壞水兒的,是我的一個朋友,熊貓兒,野貓,這是陳思。」
陳思細細打量眼前的男人,仔細想著原著裏熊貓兒的身份。
這又是一個愛慕著朱七七的苦情男紙,也是和王憐花一樣苦逼的愛而不得,豪氣有餘帥氣不足,與王憐花的關係確是不錯。
「呸!你這嗜酒好色的小人,如此誹謗我的名聲,今日不從你身上刨出點三兩三,我便就不叫熊貓兒!」熊貓兒大怒,作勢要打。
陳思正色:「公子,有句話說世界上四種朋友最鐵,一起同過窗的,一起嫖過娼的,一起分過贓的,一起扛過槍的。我不過一介小女子,又怎能和公子有同窗之誼,更何況我現在正寄宿在公子家裏,分贓更不可說,至於扛槍獻身國防,這更是不可能。我欲與君相知,卻發現除了一起嫖娼別無他法,要想山無棱天地合,果真要和公子走一遭才對。」
「你這丫頭,這麽說竟是我的錯了。罷了罷了,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我今日遭了你,才懂了這句話。」王憐花微微靠近兩步,「那我可要收些報酬,才不枉我答應你的事。」
說著他在陳思臉頰上快快一吻,又閃電般的退後,伸出手擋住了陳思踹向他襠部的那條腿:「幸虧我見機的早,若是遲一步,隻怕現在就要躺在地上嗚唿哀哉了,你真是狠心至極。」
「對色狼不需要同情心。」陳思也露出了微笑,「親起來舒服嗎?」
「溫香軟玉,可真是舒服之極。」王憐花答得異常輕佻,飄飄的像是在雲朵裏。
陳思走上前,離王憐花隻有一步之遙,她伸出手指點在王憐花嘴唇上,嫵媚一笑:「公子,今天這裏是我的,不許你用這張嘴去親別的人。」
前麵已經說過,陳思的這個身體是個極美的女人,但美得太憂愁,像是一潭水,一片霧,更像是她的眼眸,又是濕潤又是霧氣蒙蒙的,叫人想疼愛一番。但此刻她露出這般一笑,那霧像是散了,但出現的卻不是陽光,是艷色,艷骨,連挑起來的眉角都有一番味道。
王憐花一愣。
「要去青樓,我可不想穿著女人的衣服標新立異,且看我七十二變大變性別!」陳思興致勃勃的拉著王憐花的手,那番艷色咋咋唿唿的出現,又咋咋唿唿的消失了,「快走快走,我真恨不得立刻去泡妹子,我們要去哪個樓?樓裏的姑娘美不美?」
她走的並不急,但王憐花卻是被拽住才有些迴神,笑著說:「自然是去洛陽最好的樓,看最美的姑娘。」
他的笑容有點苦,此刻是真的有點苦。
正文 第七章
此時天色稍晚,陳思跟著王憐花走在這花柳巷中,發現已然陸陸續續的有了人在,路邊也有一些花枝招展的女子嬌笑著,將來往的人拉進樓裏。
和現代的夜總會也有點不同。
陳思在現代並不是一個很老實的孩子,她能玩,喜歡鬧,去過很多地方,甚至在牛郎店她都能麵不改色的笑著和自己的朋友調戲那些小哥兒。但是這時候,她忽然有些怕了。
她怕的當然不是那些娉婷的女人,她怕的是這陌生的景色。這是陳思第一次離開王夫人的宅邸,真正麵對這個世界。
沒有龐然大物的高樓大廈,沒有來來往往唿嘯而過的汽車,也沒有商店放出的吸引人的音樂,但那青石磚,那倚門而笑的女子,她們穿的不少,但卻有一種夜總會裏女人沒有的風情。
她有點忐忑,於是伸出手去拽住了王憐花寬大的衣袖。
此時陳思的容貌已經是由王憐花化了妝,變得像是個很清秀的男孩子,她穿著也是一襲青衫,目不斜視大方瀟灑,大步的走路,肩膀筆挺,竟沒人發現她是個女人。
陳思本就不是那種不幹不脆的女人,她從小沒遭過罪,直白爽朗,但也飛揚跋扈,隻是那飛揚跋扈並不是強搶民女欺侮弱者的跋扈,她的跋扈在於不在乎別人怎麽看自己。所以就算此刻她是一個清秀男子,王憐花也是一個清秀男子,她也可以麵不改色的去拉住王憐花的衣袖,因為她害怕。
「思思,你我這樣真是不好。」王憐花說著,卻故作親昵的貼近了陳思耳邊,就像是私語一樣使他們的動作更加曖昧。
陳思一笑,略略躲過王憐花貼在耳邊的唿吸:「你在意嗎?」
王憐花當然不在意,世間紛紜萬物,能讓他在意的又有什麽呢?但他不在意,不代表其他人不在意。
「好你個潑皮,竟有這種嗜好!」一聲響亮亮的大喝,陳思看去,隻見一八尺男兒。
你第一眼會看到他手上的酒葫蘆,很大,很圓,裝了很多酒,你第二眼就會發現,他的眉眼更是吸引人,那一番濃眉大眼就像是他腰畔斜插的無鞘短刀,夠狠,夠辣,夠義氣。雖是蓬頭敞胸,足登麻鞋,但龍行虎步,不將這般落魄放在心上,更是生出一番豪勇之氣。
這是個引人注目的人,但卻不是該出現在這裏的人。他更適合大口喝酒大碗吃肉,交天下的朋友,而不是拘泥在粉脂堆,喝花酒。他穿的落魄,但人卻不落魄,
「我道是誰,竟是你這隻貓兒。」王憐花被人叫做潑皮,卻也是不惱,笑吟吟的為陳思引薦,「瞧,這隻又髒又詐,看似忠厚實則一肚子壞水兒的,是我的一個朋友,熊貓兒,野貓,這是陳思。」
陳思細細打量眼前的男人,仔細想著原著裏熊貓兒的身份。
這又是一個愛慕著朱七七的苦情男紙,也是和王憐花一樣苦逼的愛而不得,豪氣有餘帥氣不足,與王憐花的關係確是不錯。
「呸!你這嗜酒好色的小人,如此誹謗我的名聲,今日不從你身上刨出點三兩三,我便就不叫熊貓兒!」熊貓兒大怒,作勢要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