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的賀丞,一定不會放明月走,因為他知道,這世上,除了他,沒有人會比他對明月更好。


    但是,三十六歲的賀丞,會放明月離開,因為他知道,離開他的明月,不會比當賀太太更差。


    所以,他簽下了離婚協議書。


    把瀚海分給明月一半。


    明月沒有要,隻要走了幼幼一直到成年的撫養費。


    她帶著幼幼搬離了賀家別墅。


    賀丞沒有主動去查過明月在哪裏,隻是偶爾會在郵箱裏收到關於幼幼的照片。


    他沒有跟沈清結婚,甚至跟沈清斷了關係,他給了沈清很大一筆賠償,足夠沈清以後的生活,衣食無憂。


    他也沒有再見過沈清,哪怕沈清哭著質問他,到底有沒有喜歡過她,哪怕是一刻的心動。


    他是怎麽迴答沈清的呢?


    他說,第一次見到沈清的時候,他看到了十六歲的趙明月,他們兩個人第一天在瀚和高中上學的時候。


    明月背著雙肩包,紮著高馬尾,在馬路的對麵,大聲地叫了他的名字,在他看到她之後,用力的揮手。


    陽光之下,明月的笑臉被鍍上了一層光,成了他心裏,最深刻的印記。


    後來,他聽說沈清結婚了,沈清給他送了結婚請柬,他讓人送去了禮物,也送去了自己的祝福。


    在幼幼十歲的照片上,賀丞看到了意外出鏡的一隻手,在那隻手的無名指上,戴著一枚鑽戒。


    那天晚上,賀丞喝了很多酒,他知道,幼幼改名跟明月姓了,他知道,明月結婚了,對方比他年輕,比他帥氣,比他成功。


    看,從來就不是明月不能沒有他,而是他不能沒有明月。


    十八歲的他,清楚明白的事情,為什麽三十四歲的他,卻突然間就不明白了呢?


    ##


    #假如,三十六歲的賀丞,在十六歲賀丞的身體裏#


    跟明月離婚後,賀丞發現自己迴到了剛上高中的時候。


    這個時候,他跟明月的關係很好,他也還沒有跟明月表白,賀丞想著這一次,他絕對不會再犯那樣的錯誤。


    明月說,他們就像是甜文小說,完美結局之後,就是一地雞毛。賀丞不信,他要告訴明月,完美結局之後的他們,也會好好地。


    他們會看著幼幼長大, 看著幼幼結婚,然後幫幼幼帶孩子,一同老去,一同死去。


    十八歲時,賀丞想要跟明月告白,他想要像上一次一樣,在最好的時機,把自己的心意告訴明月。


    可等到那天,麵對明月的時候,他卻一句話都沒能說出來。


    明月似乎有些無奈,“賀丞,你到底想說什麽啊?現在過去半個小時了,你就這麽看著我,一句話都不說,你啞巴了?”


    不,不是他啞巴了,而是他不能說,隻要想跟明月告白,想要把自己的心意告訴明月,他就不能張開嘴。


    他的嘴,像是被膠水粘住了一樣,怎麽都無法張開。


    “沒什麽,我們迴去吧。”


    看,隻要不是根明月說喜歡她,隻要不是讓她當自己的女朋友,隻要不是告訴她,想跟她在一起,他就能正常說話。


    不正常的,是他沒辦法跟明月告白。


    如同上一次一樣,他要去另一個城市上學了,明月送他機場的時候,賀丞又一次想要告白,但是依舊無法把自己想說的話說出來,就像是有人在控製他,阻攔他對明月的告白。


    飛機起飛後,他聽到了十八歲的自己的聲音。


    [在那樣對待她之後,你怎麽還能開口對她說喜歡這樣的話?]


    [你不但毀了自己,也毀了我。]


    [我唯一覺得慶幸的事,是後來的她,可以及時止損,而不是被你拖累,一直頂著賀太太的身份。]


    [賀丞,真好啊,十八歲的我,可以知道未來的自己到底有多混蛋,這一次,她就可以不用再被我傷害一次了。]


    [賀丞,你怎麽能忘記,十八歲的時候,你到底有多愛她?]


    [賀丞,二十二歲的你,娶到了她。可我呢?我該怎麽辦?我才十八歲啊....以後我該怎麽辦?我二十二歲的時候,就連見她的資格都沒有了...]


    賀丞以為自己迴到了十八歲,可以讓一切重來,他幻想好了以後跟明月的所有日子。


    但是他忘了,十八歲的他,在知道未來後,是不是有著跟他一樣的想法。


    大概連他自己都沒有想到吧。


    十八歲的他,不願意啊。


    在知道未來發生的一切之後,十八歲的賀丞,放棄了對明月的表白。


    十八歲的他,隻能拖著遺憾,把本該出口的愛意,長埋心底。


    此後每一日,都要承受著本不屬於他的悔恨。


    都說,人總是在失去後,才追悔莫及。


    可十八歲的賀丞,從來就沒有得到過,卻已經開始承擔,失去的痛苦。


    沒有賀丞,還會有其他的人代替他的位置。


    隻是那個人沒有跟明月青梅竹馬。


    他隻是對明月一見鍾情,然後死纏爛打,最終抱得美人歸。


    明月說,甜文結局後,就是一地雞毛。


    但並不是所有的結局之後,都是那樣。


    年少情深,青梅竹馬,可以走到相看兩厭。


    但,有一種故事,叫做竹馬抵不過天降,尤其是,當那個人,是為了女主而來的時候。


    “學姐,你好,我叫邵知年,今年十八歲,單身未婚,無不良嗜好。身高187,體重130,從出生到現在,沒有談過戀愛,學姐是我第一個喜歡的人。”


    “學姐,你可以拒絕我,不喜歡就要及時告訴我,不喜歡我哪裏,我都可以改,當然,性別這個,可能需要的時間長一點。”


    “姐姐,我媽說,女大三抱金磚,所以...你可不可以讓我抱迴家?我要是不把你帶迴去,我媽就不準我進門,她說要是再不把兒媳婦給她帶迴去,就當沒有我這個兒子....”


    “姐姐,我無家可歸了,你能不能收留我一下?我就住一個晚上,明天我就去找個酒店住。”


    “姐姐,我爸把我的卡停了,可不可以再讓我住一個晚上,實在不行,我可以睡門口,給你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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