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練兵終於開始,皇帝端坐在主台之上,台下是整齊排列的軍隊。


    沈國舅高舉大雲朝戰旗,騎著戰馬,走在最前麵。


    跟著他的是一隊甲騎,他們繞著演武場奔跑,展示著精兵壯馬矯健的身姿。


    皇帝笑意盈盈,端起酒杯與劉太傅對飲,“這是我們大雲朝特產的烈馬,與你們的疆馬比起來如何啊?”


    劉太傅一口飲下酒杯,行禮迴答,“有過之而無不及啊,都是好馬。駿馬飛馳,看得人熱血沸騰。”


    甲騎展演結束之後,便是武器操練。


    先是手持明刀的士兵上場,士兵們拿著利器,做著劈、砍、撩、掃、拍的動作,整齊劃一讓人震撼,仿佛看到戰場上,大雲士兵奮勇殺敵的姿態。


    刀陣過後,是手拿長矛的士兵隊伍,一撥一刺,一擊擊殺,看得圍觀百姓揮舞著手臂紛紛叫好,就連皇帝都忍不住大聲喝彩。


    之後是弓箭隊,他們身形偉岸,箭無虛發,無論固定的箭靶,還是放飛的鳥雀,都被他們一一射中,百姓們更是激動萬分。


    而那些被射中的飛鳥,都被當做彩頭,送給前來觀看的百姓。百姓們都情緒更是高漲,紛紛爭搶他們投擲過來的彩頭。


    武器過後是角力比賽,士兵們分出兩大陣營,露出結實的臂膀,兩兩對戰,展示大雲朝士兵強健的身體。


    劉太傅也被士兵們的身姿動作所吸引,連手裏的杯子都沒有拿穩,茶水灑落一身。


    皇帝見狀,忍俊不禁,“太傅怎麽這麽不小心,快快下去換件衣服,好戲才剛剛開始,之後的更精彩呢!”


    劉太傅謝絕了走上前準備伺候他換衣的侍從,“無妨無妨,我再看看,再看看……”說完便伸著頭繼續觀看。


    緊接著就是派兵列陣,一時間隊伍集結,演武場沙塵四起,人們仿佛置身於血腥的戰場。


    隻見沙塵間,隊伍陣型開始有所變化,一會兒是方形陣,一會兒變成圓陣,還有其他百姓叫不上名字的排列隊形,讓人眼花繚亂,歎為觀止。


    整場演兵耗用三個時辰,皇帝大喜,下令今日所有參加演武的士兵,月俸增加五百,每人加賞十擔糧食。


    士兵們歡唿雀躍,聲音繞樹而上,響震九霄。


    演兵結束,皇帝和劉太傅先行離開,禮部兵部收尾,還有一些意猶未盡的百姓,站在旁邊,感歎國力強盛。


    一個拿到彩頭的百姓,將手裏的戰利品給別人顯擺,“嘿,你看到了嗎,那弓箭手,一個個的,真厲害!我要是有這能力,那天上飛的,還不是隨便我吃!”


    另一個擺擺手,示意他將滴血的彩頭拿遠一點,“不不不,還是那場摔跤好看,他們可真強壯啊,我們有這樣的將士,真是令人安心。”


    一個深灰色棉袍的男子,咂咂嘴,“我是沒機會了,以後要是有兒子,一定送他去服兵役。”


    周圍立刻有聲音附和,“你和我想一起去了,我家兒子剛一歲,等他年紀夠,我也送他去。”


    也有男子仰天長歎,“可惜,我家都是女兒,唉,婆娘不爭氣,這輩子願望都實現不了。”


    有人拍拍肩膀來安慰他,“你沒聽說嗎,沈國公的女兒都當尚書了,明年春闈還要選女官,過不了多久,恐怕真的要出女將軍。”


    宣王則是陪著元潔公主在附近遊玩,那些百姓的聲音,順著風鑽入他們的耳朵。


    宣王搖著輪椅,漫不經心地問道,“今天這場演武,公主怎麽看?”


    元潔思索一番,謹慎迴答,“每一場都很好看,士兵們精神抖擻,意氣風發。大雲朝有這樣的兵力,可謂是所向披靡。”


    宣王抿著嘴,沒有迴話,元潔緊張起來,心中思索自己說的話,有哪些不對。


    忽然,陳親王一臉陰沉地走來,身後跟著不少士兵,宣王率先開口,“澤哥這是怎麽了?可是那淳世子有何不妥?”


    蕭澤點點頭,“他住的地方出現一具無頭屍體,看身形,很像蕭淳。隻是眼下怎麽也找不到屍體的頭顱,很難確定真實身份。”


    “原來是這樣啊,那還真是麻煩。”宣王一臉恍然,好像想起什麽,“哦,對了,我前幾日偶爾和淳弟在京城碰到,不小心劃破他的手臂,於是送給他一個粉色荷包賠罪,澤哥可以去看看,也好助你確實身份。”


    蕭澤立刻迴頭,身邊小廝連忙走上前低頭迴話,“確實在屋內看到一個被撕碎的粉色荷包,至於那傷口……”


    蕭澤連忙抬手製止小廝的繼續迴複,他看向宣王,“敢問演弟,你可還記得傷口在哪個位置?”


    宣王搖著輪椅,一邊動一邊比劃,“當時,我和他是相對而遇,然後不小心劃破……哦……我想起來了,是右邊的小臂。”


    小廝朝陳親王點點頭。


    蕭澤深吸一口氣,然後緩緩吐出,“這下身份是確認了,隻怕前來舉發的那兩人有重大嫌疑,我還有事,就不陪二位了。”


    說完他便離開,留下宣王和元潔兩人站在山坡上吹著北風。


    天空漸漸暗下,他們也準備啟程迴京,馬車裏,元潔小心翼翼地開口,“王爺,你說……淳世子會是他們兩人殺的嗎?”


    宣王直直盯著眼前的女人,“不知公主有何見解?”


    元潔被宣王這樣盯著,感覺渾身不自在,她捏著手帕,鼓起勇氣說出自己的想法。


    “如果是謀財害命,那麽他們大可以一走了之。淳世子居住的地方偏僻,輕易不會被人發現,何必再去演武場大鬧,搞的人盡皆知?”


    宣王眼神陰晦不明,“你說的很有道理,他們確實不該如此興師動眾。可若是在他們身上找到屬於淳世子的金銀財寶,卻又很難證明,人是他們殺的,應當如何?”


    元潔歪頭想了想,“按照我們大燕的律法,應該會先把他們關起來,然後進行審問。


    雖然不能證明人是他們殺的,可所有物證又能證明,他們與這件事有關係,那就需要他們提供自己的行蹤,想辦法給自己洗脫嫌疑。”


    “若是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是無辜的呢?畢竟,他們剛走沒多久,那個人就死了。”


    “那……”


    “那按照我們大雲朝的律法,就隻能一直被關在暗無天日的牢裏,每天接受殘酷的審問,直至官吏查明真相,方可放出。”


    一道雷在元潔腦海裏炸開,宣王竟然知道他們是無辜的,而且沒辦法證明清白。


    那是不是意味著,眼前這個人,其實是知情者,他所做的一切,就是要讓那兩個人在牢裏日日受盡苦頭,至死方休?


    如果他並不是一個碌碌無為的殘廢王爺,那是不是可以請他幫自己解救母親呢?


    元潔眼神閃爍,手裏絞著手帕,好似在做什麽艱巨的選擇。


    宣王看到她這樣,隻是眉頭輕挑,坐在馬車裏閉目養神,假裝不知道她的心緒。


    薛可和林初兩個人確實如他們所說那樣,被關進監牢。


    沈奕歡暗中派藍心去監獄,交待獄卒用重刑,讓薛可和林初多受點罪。


    經過三天的牢獄生活,林初躺在監牢地上奄奄一息,一動不動,仔細看去,他的身上已經沒有一塊好肉,鮮血黏著頭發,周圍是竄來竄去的老鼠。


    潮濕的牢獄裏光線昏暗,老鼠爬在林初身上啃食,薛可淚流滿麵,她的雙手已經紅腫不堪,嘴角也凝固著血跡


    沙啞的聲音在牢獄裏響起,“求求你們,放我走吧,我是無辜的,我沒有殺人,我的孩子還在外麵等我迴去啊。”


    假死的蕭淳此刻已經離開京城,往兗州方向行駛,他還將薛可的孩子一並帶走。


    這樣就算是那倆人熬過酷刑出獄,也永遠見不到孩子,當然,他自認為這兩個人一定會死在牢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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