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他在放學的路上走著,發現天很藍雲很白,便抬起頭來,舉起雙手,用他借來的手機拍了張照片。
沒錯,慕言是個一窮二白的孤兒,沒人管也沒人問,從小到大都是靠獎學金和勤工儉學過活,當時班上有手機的同學也就那麽四五個,有一個同學很過分,居然有三台一模一樣的高端手機,說是輪流著用,省得總是充電。
然後慕言就用幫那個同學寫一星期作業的勞動,換來了一台手機一星期的使用權。
然而手機拿到手,也不過就是玩玩單機小遊戲之類的,他那時候沒有社交賬號,甚至連手機號都沒有,所以手機揣在身上,隻能是隨處拍拍,記錄一下路過的風景罷了。
當然,就算是記錄,也隻能是臨時的。
同學把手機拿迴去之後,肯定第一時間就刪除了,又怎麽會留著那些亂七八糟的照片占內存呢。
——想到現在的手機,內存大到照片可以隨便拍,但裏麵卻隻保存了兩張收款碼,慕言不由無奈地笑了起來。
實在是感慨得很。
“怎麽了?”注意到慕言在發呆,戚斯伸過手來揉了揉他的腦袋毛,輕聲問道,“想起什麽不開心的事了?”
“沒有,隻是覺得風景很好看。”慕言說著用手指撥了下頭發,“幹嘛揉我腦袋啊,發型都亂了。”
“臭美。”戚斯看了眼慕言低著頭擺弄頭發的樣子,不由又伸出手去,挑著慕言最長的幾根頭發捏住,輕輕地揪了一下。
“喂!”慕小言頓時炸毛,“你知道我紮這個馬尾紮了多久嗎?二十分鍾!我好不容易才紮起來的,你這——”
戚斯壞心眼地打斷了慕言施法:“二十分鍾,紮了個雞窩?”
慕言:“……”
媽的我刀呢?!
換你第一次留長發,你都不一定能紮出個雞窩!
戚斯低低笑了起來,笑聲磁性撩人很犯規,笑顏帥到爆炸很犯規,那穿著白襯衫黑長褲的完美身材更犯規。
慕言本來是想狠狠輸出一番的,結果隻轉頭看了戚斯一眼,就叭叭不出來了。
其實慕言對顏值沒啥太大的感覺,畢竟天天照鏡子都看習慣了,對他來說最重要的,是身材,是智商,是足以壓倒一切的氣場。
長相無所謂,長成猴子臉都沒問題,他不是那麽膚淺的人(才怪)。
有一說一,戚斯這寬肩窄腰大長腿的熟男身材,的確是讓人看著就很有安全感,偏偏他的臉還很年輕,也就二十四五歲的樣子,當然實際年齡可能要三十左右了,畢竟已婚七年,孩子都生了好幾個了。
但依然難以掩蓋他渾身上下源源不斷散發出來的魅力。
飛行器又飛了大概二十分鍾,便在一處像是廟宇的陸地上停了下來。
慕言挺好奇這是什麽地方,小孩子似的等著戚斯開艙門,結果戚斯卻拿著發繩走到慕言身後,幫他整理起亂糟糟的頭發來。
慕言眨巴眨巴眼睛,乖乖地沒亂動。
“你啊,”戚斯一邊柔聲說著,一邊手指溫柔地在慕言發絲間穿梭,“紮個頭發都紮不好,沒有我可怎麽辦。”
慕言:“……”
小樣你可別cpu我啊,老子最不怕的就是這一套了。
下一秒,慕言便語氣輕柔地來了一句:“你怎麽還隨身帶著發繩啊。”
“怕你頭上的會丟、會斷。”戚斯頓了頓,又笑著補充道,“不過這也算是常事了,不然我也不會養成這個習慣。”
好家夥,這簡直是把自家老婆給寵成生活不能自理了好麽!
“好了。”很快,戚斯就停下了動作,慕言隨之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頭頂,發現還真是紮得又快又好。
看樣子,某人並不是頭一次幫老婆紮頭發了。
而從慕言頭上換下來的黑色小皮筋,戚斯順手就戴到了手腕上,原本一條普普通通的皮筋,竟然也被戚斯的手腕襯得好看起來。
慕言隱隱記得,男生手上戴皮筋好像是意味著什麽,但一時之間想不那麽清楚,便覺得應該是顯得比較娘之類的。
然而,慕言隻轉頭看了戚斯一眼,就徹底打消了這個顧慮。
娘?這個詞在戚斯身上,是絕對不可能存在的。
別說是戴小皮筋了,就算是戚斯穿個花裙子再紮兩個麻花辮,也絕對不會有人敢把他往娘的方向上聯想。
“來。”此時,戚斯已經打開了艙門,迴身衝著慕言伸出了一隻大手。
慕言很自然地把自己的左手遞了過去,然後就這樣被戚斯牽著走出了飛行器,站在了麵前這片頗為荒涼的土地上。
這裏似乎已經很久沒人打理了,類似廟宇的純白色建築也破敗得很,角角落落都有缺失,看著仿佛隨時都會坍塌的樣子。
但令人驚訝的是,下一秒,腳下的土地連同這座巨大的建築,以及周圍荒涼的景色,都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迅速變化起來——
就像是一幅褪了色的畫,被時空逆轉迴曾經剛被畫出來時的樣子,甚至連墨跡都還沒有幹透,一切都猶如初生般嶄新幹淨。
慕言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懷疑自己是不是眼花看錯了。
“果然……”身邊的戚斯深吸了一口氣,似乎是在壓抑著激動的情緒,“你就是他。”
“啊?”慕言一時間沒反應過來,“誰?”
戚斯轉過身來直直看著慕言,低聲輕喚:“阿特拉斯。”
慕言:“……”
等等,這小子是不是被誰給劇透了?他怎麽知道原主是誰的?!
“十多年前,我受到神諭的召喚,來到了這裏,也見到了一瞬這裏最初的樣子。”戚斯緩緩道,“然後我走進了廟宇,見到了你的神像,等我出來之後,這裏便迅速變得荒涼破敗,直到剛才……你的雙腳,踏上了這片土地。”
戚斯頓了頓,像是念咒語般輕輕說道:“神明會以仁慈之軀,修複他曾經庇佑過的土地。”
慕言幹脆也不再裝了,朝著四周打量了一番,道:“所以,這裏……是神廟?”
“對,”戚斯道,“你還記得?”
“忘得差不多了。”慕言笑著搖了搖頭,又抬眸看向戚斯,“這麽說,你是被神諭選中的?”
“我不單單隻是被選中,而是……”戚斯忽然毫不猶豫地朝著慕言半跪下來,一隻手拉起慕言的手,低頭在他手背上輕輕吻了一下,“我就是你的傳世者。我的守護神,恭迎您的歸來。”
“傳世者?!”慕言頓時驚得睜大了眼睛,“你是傳世者?!”
戚斯勾唇一笑,抬起眼皮看向慕言的眼神,竟讓慕言感到背後一涼:“對。”
“那你——”慕言蚌埠住了,“你他媽居然……居然敢娶我?!!!”
“有什麽不敢的?”戚斯挑了下眉毛,“我不就是你的後代嗎,你是我的祖輩,也是我的守護神,我為什麽不敢娶你?”
慕言:“……”
誰能告訴老子為什麽看上去這麽穩重的一個男人居然是個瘋批啊啊啊!
誰他媽明知道對方是自己祖宗還敢往家裏娶還生了好幾個娃的啊啊啊!
這不是……這不是亂了套了嗎!
沒錯,慕言是個一窮二白的孤兒,沒人管也沒人問,從小到大都是靠獎學金和勤工儉學過活,當時班上有手機的同學也就那麽四五個,有一個同學很過分,居然有三台一模一樣的高端手機,說是輪流著用,省得總是充電。
然後慕言就用幫那個同學寫一星期作業的勞動,換來了一台手機一星期的使用權。
然而手機拿到手,也不過就是玩玩單機小遊戲之類的,他那時候沒有社交賬號,甚至連手機號都沒有,所以手機揣在身上,隻能是隨處拍拍,記錄一下路過的風景罷了。
當然,就算是記錄,也隻能是臨時的。
同學把手機拿迴去之後,肯定第一時間就刪除了,又怎麽會留著那些亂七八糟的照片占內存呢。
——想到現在的手機,內存大到照片可以隨便拍,但裏麵卻隻保存了兩張收款碼,慕言不由無奈地笑了起來。
實在是感慨得很。
“怎麽了?”注意到慕言在發呆,戚斯伸過手來揉了揉他的腦袋毛,輕聲問道,“想起什麽不開心的事了?”
“沒有,隻是覺得風景很好看。”慕言說著用手指撥了下頭發,“幹嘛揉我腦袋啊,發型都亂了。”
“臭美。”戚斯看了眼慕言低著頭擺弄頭發的樣子,不由又伸出手去,挑著慕言最長的幾根頭發捏住,輕輕地揪了一下。
“喂!”慕小言頓時炸毛,“你知道我紮這個馬尾紮了多久嗎?二十分鍾!我好不容易才紮起來的,你這——”
戚斯壞心眼地打斷了慕言施法:“二十分鍾,紮了個雞窩?”
慕言:“……”
媽的我刀呢?!
換你第一次留長發,你都不一定能紮出個雞窩!
戚斯低低笑了起來,笑聲磁性撩人很犯規,笑顏帥到爆炸很犯規,那穿著白襯衫黑長褲的完美身材更犯規。
慕言本來是想狠狠輸出一番的,結果隻轉頭看了戚斯一眼,就叭叭不出來了。
其實慕言對顏值沒啥太大的感覺,畢竟天天照鏡子都看習慣了,對他來說最重要的,是身材,是智商,是足以壓倒一切的氣場。
長相無所謂,長成猴子臉都沒問題,他不是那麽膚淺的人(才怪)。
有一說一,戚斯這寬肩窄腰大長腿的熟男身材,的確是讓人看著就很有安全感,偏偏他的臉還很年輕,也就二十四五歲的樣子,當然實際年齡可能要三十左右了,畢竟已婚七年,孩子都生了好幾個了。
但依然難以掩蓋他渾身上下源源不斷散發出來的魅力。
飛行器又飛了大概二十分鍾,便在一處像是廟宇的陸地上停了下來。
慕言挺好奇這是什麽地方,小孩子似的等著戚斯開艙門,結果戚斯卻拿著發繩走到慕言身後,幫他整理起亂糟糟的頭發來。
慕言眨巴眨巴眼睛,乖乖地沒亂動。
“你啊,”戚斯一邊柔聲說著,一邊手指溫柔地在慕言發絲間穿梭,“紮個頭發都紮不好,沒有我可怎麽辦。”
慕言:“……”
小樣你可別cpu我啊,老子最不怕的就是這一套了。
下一秒,慕言便語氣輕柔地來了一句:“你怎麽還隨身帶著發繩啊。”
“怕你頭上的會丟、會斷。”戚斯頓了頓,又笑著補充道,“不過這也算是常事了,不然我也不會養成這個習慣。”
好家夥,這簡直是把自家老婆給寵成生活不能自理了好麽!
“好了。”很快,戚斯就停下了動作,慕言隨之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頭頂,發現還真是紮得又快又好。
看樣子,某人並不是頭一次幫老婆紮頭發了。
而從慕言頭上換下來的黑色小皮筋,戚斯順手就戴到了手腕上,原本一條普普通通的皮筋,竟然也被戚斯的手腕襯得好看起來。
慕言隱隱記得,男生手上戴皮筋好像是意味著什麽,但一時之間想不那麽清楚,便覺得應該是顯得比較娘之類的。
然而,慕言隻轉頭看了戚斯一眼,就徹底打消了這個顧慮。
娘?這個詞在戚斯身上,是絕對不可能存在的。
別說是戴小皮筋了,就算是戚斯穿個花裙子再紮兩個麻花辮,也絕對不會有人敢把他往娘的方向上聯想。
“來。”此時,戚斯已經打開了艙門,迴身衝著慕言伸出了一隻大手。
慕言很自然地把自己的左手遞了過去,然後就這樣被戚斯牽著走出了飛行器,站在了麵前這片頗為荒涼的土地上。
這裏似乎已經很久沒人打理了,類似廟宇的純白色建築也破敗得很,角角落落都有缺失,看著仿佛隨時都會坍塌的樣子。
但令人驚訝的是,下一秒,腳下的土地連同這座巨大的建築,以及周圍荒涼的景色,都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迅速變化起來——
就像是一幅褪了色的畫,被時空逆轉迴曾經剛被畫出來時的樣子,甚至連墨跡都還沒有幹透,一切都猶如初生般嶄新幹淨。
慕言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懷疑自己是不是眼花看錯了。
“果然……”身邊的戚斯深吸了一口氣,似乎是在壓抑著激動的情緒,“你就是他。”
“啊?”慕言一時間沒反應過來,“誰?”
戚斯轉過身來直直看著慕言,低聲輕喚:“阿特拉斯。”
慕言:“……”
等等,這小子是不是被誰給劇透了?他怎麽知道原主是誰的?!
“十多年前,我受到神諭的召喚,來到了這裏,也見到了一瞬這裏最初的樣子。”戚斯緩緩道,“然後我走進了廟宇,見到了你的神像,等我出來之後,這裏便迅速變得荒涼破敗,直到剛才……你的雙腳,踏上了這片土地。”
戚斯頓了頓,像是念咒語般輕輕說道:“神明會以仁慈之軀,修複他曾經庇佑過的土地。”
慕言幹脆也不再裝了,朝著四周打量了一番,道:“所以,這裏……是神廟?”
“對,”戚斯道,“你還記得?”
“忘得差不多了。”慕言笑著搖了搖頭,又抬眸看向戚斯,“這麽說,你是被神諭選中的?”
“我不單單隻是被選中,而是……”戚斯忽然毫不猶豫地朝著慕言半跪下來,一隻手拉起慕言的手,低頭在他手背上輕輕吻了一下,“我就是你的傳世者。我的守護神,恭迎您的歸來。”
“傳世者?!”慕言頓時驚得睜大了眼睛,“你是傳世者?!”
戚斯勾唇一笑,抬起眼皮看向慕言的眼神,竟讓慕言感到背後一涼:“對。”
“那你——”慕言蚌埠住了,“你他媽居然……居然敢娶我?!!!”
“有什麽不敢的?”戚斯挑了下眉毛,“我不就是你的後代嗎,你是我的祖輩,也是我的守護神,我為什麽不敢娶你?”
慕言:“……”
誰能告訴老子為什麽看上去這麽穩重的一個男人居然是個瘋批啊啊啊!
誰他媽明知道對方是自己祖宗還敢往家裏娶還生了好幾個娃的啊啊啊!
這不是……這不是亂了套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