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嘉明一聽,連忙站起身,直挺挺的跪在了老父親麵前,滿臉的悔意,漲紅了臉,激動道“爹,孩兒知道錯了,您放心,以後我會改,會上進,會好好學習經營”


    這段時間的牢獄生活,讓董嘉明徹底悟了,世界那麽大,而我是那麽的渺小,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憑啥那麽的囂張?


    這又是一個浪子迴頭的少年郎,曆經磨難,大徹大悟。


    董輝看著兒子那誠懇認錯的態度,臉色才稍微緩和下來,說道“這些你前兩天就已經說過了,以後你自己看著辦吧,不要光說不做,你起來吧”


    “這...”


    “起來說話,男子漢大丈夫,不要動不動就跪”


    “是是是,爹。”說著,董嘉明匆匆的站起身,又坐了下來。


    董輝敲了敲桌子,接著說道“你要是有悔改之心,以後就少出去鬼混,多跟在你爹身邊學習經商之道”


    這些年的操勞,讓董輝萌生了退休之意,如今兒子大有浪子迴頭的苗頭,那不如就趁熱打鐵,趁早培養接班人,他也能早日退位,有道是,人生不過三萬天,過好一天是一天。


    所以董輝他也悟了,這些年他那麽操勞是為了什麽?兒孫自有兒孫福啊。


    董嘉明聞言,那是小雞啄米似的,連連點頭,還拍著胸脯保證道“好的爹,孩兒以後肯定會好好學習的”


    董輝瞥了一眼那不成器的兒子,眯著眼睛說道“還有,以後對你妹好一點,這次你能出來,全是任家的關係,明白沒,那任俊傑什麽貨色,你應該也清楚,跟你這敗家玩意一比,那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董嘉明撇了撇嘴,苦笑一番,一時間,也無法反駁老父親的話,任俊傑他知道,圈裏人都知道的瘋子,玩得比誰瘋,自己確實自歎不如,不對,是財力不如,小妹嫁給他,多半是廢了,哎。


    董輝見兒子沒啥反應,一下子血壓又上來了,拍著桌子激動的說道“你妹妹以後要有什麽困難,你這個做大哥的,要盡力去幫忙,懂了沒,你這不成器的東西”


    董嘉明嚇了一跳,連忙說道“爹,爹您別激動啊,孩兒明白,我這條命就是小妹給的”


    緊接著,董嘉明又說道“您放心,以後孩兒認真學習,將咱們董氏布行做大做強,這樣就不用看任家臉色了,小妹在任家也能過得好一些”


    董輝看到兒子這樣說,心裏也舒坦不少,輕歎一聲,擺擺手說道”你明白就好”


    ...


    而任家這邊,此時正忙著熱火朝天。


    任俊傑此時換上了婚服,正和二弟任俊睿還有幾個堂弟來這馬廄上看馬。


    大戶人家的少爺,隻要能行的,大多都喜歡馬,而且是越高貴的馬越喜歡,這就相當於現代的四輪跑車一樣,講究的是一個排麵。


    原主就挺喜歡馬的,馬術還算行,十三歲時就敢當街縱馬,惹是生非了。


    他最中意的就是他那一匹高大威武的大白馬,全身白亮白亮的,所以原主給它取名為“不黑”。


    任俊傑聽了這名字就挺無語,果然原主的腦迴路挺任性的,不過他也喜歡馬,策馬奔騰的感覺,他是向往的。


    這段時間裏也試著騎了很多次了,還別說,在任家那麽多匹馬中,就屬這不黑跑得最穩最快。


    “大堂哥,你這匹不黑能否借堂弟我騎兩天?”


    “嗬嗬,你小子,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麽算盤,怕是到時有去無迴吧?”


    “我又不是找你借,用你在這插嘴?大堂哥,借我借我”


    “大堂哥,別借給他,要借也得借我,我比他更懂馬”


    “...”


    任俊傑和任俊睿聽到幾個堂弟的吵吵鬧鬧,對視一眼,也是無奈一笑,這就是幾個才十歲出頭的小孩子,還有兩個沒過十歲呢。


    任俊傑咳嗽一聲,擺擺手說道“行了行了,別吵了,我誰也不借,不黑等會還得去迎親呢,還有啊,你們沒有聽過有那麽一句話嗎?”


    “什麽話?”


    任俊傑微微一笑“馬兒如二媳婦,怎麽能隨隨便便借人?不借”


    眾人一愣,大眼瞪小眼,這話誰說的?他們怎麽沒聽說過?不借就不借嘛,還編個二媳婦出來...


    “哎喲,任大少爺,我的祖宗,別誤了吉時,可以去董家接新娘子了。”


    這時,一道甜美的聲音傳來,任俊傑忍不住扯了扯嘴角,這宋媒婆的聲音與相貌確實相差太大,要是不迴頭瞧上一瞧,還以為是十幾歲的小姑娘呢。


    隻見一個矮胖墩的大嬸急匆匆的來到後院的馬廄,來找今天的新郎官任俊傑。


    任俊傑轉過身,看著那一搖一晃的宋媒婆,嘴角的媒婆痣,加上那一身喜慶的媒婆裝,手上還拿著一塊紅喜帕,配上那一道甜美的聲音,畫麵確實有些衝突,差點閃了他的老腰。


    隨即任俊傑訕訕一笑“這就走,這就走”


    “好哦,大堂哥要去迎娶新娘子了”


    “聽說大堂嫂是個才貌雙全的美人,堂弟可真是羨慕啊”


    任俊傑一聽,揪起那堂弟的耳朵,笑罵道“小屁孩,你懂什麽美人嗎?去去去,小小年紀不學好”


    “疼疼疼...”


    宋媒婆一臉的喜慶,手上的喜帕晃了晃,笑哈哈說道“少爺們,別鬧了,讓你們堂哥給你們娶堂嫂去”


    “好...”


    就這樣,在這幾個小堂弟的哄鬧下,任俊傑去了正廳告知了老爹老娘還有眾位親戚們,他要去董家迎親了。


    古代迎親都是早上去接新娘子的,而拜堂是在黃昏,那段時間是晝夜交替,陰陽相合之刻,是結婚的最佳時間。


    現在時間還早,正席是要在拜堂之後,所以還有很多賓客未到,不過本家親戚大多都早早就來了。


    任家身為新昌縣的首富,那這世交也多,幾乎全縣有頭有臉的人物都會來,連縣太爺也會來,畢竟縣裏每當要做好人好事的時候,任家還是很配合縣太爺的,兩個字,認捐。


    此時任家門口熙熙攘攘,熱鬧非凡,還放著一頂大花轎,還有一群儀仗隊,個個穿得挺喜慶的,手裏還拿著嗩呐,銅鑼,牌子等等,蓄勢待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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