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薩斯軍隊的基本編製分為三套,即最為精銳的十支集團軍;負責各城市與防區的二線守備軍;在全國各地充當帝國的走卒與喉舌,負責基本治安、征稅、鎮壓暴亂、搜查感染者、巡邏國土等任務的感染者糾察隊。


    他們雖然在待遇、戰鬥力上有所不同,但其共用同一個軍銜體係,也就導致了一個集團軍上士往往可以對守備軍的中尉乃至上尉耀武揚威、施加號令。


    另外,各貴族的私人武裝、皇帝的皇家衛隊、議會衛隊等私人性質的武裝並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內。


    第一節 烏薩斯帝國集團軍


    首先,烏薩斯集團軍是烏薩斯帝國的主力部隊,擁有十支集團軍與兩支近衛軍。這五十萬軍隊是在上億烏薩斯人中嚴格選拔,稱得上百裏挑一。


    集團軍的基本編製大致為小隊—中隊—連隊—營—團—旅團—師團—集團軍,從小到大,逐層上升。


    一個集團軍約有四萬餘人,下轄三個師團,每個師團約一萬五千人上下。


    而一個師團共下轄五個旅團,每個旅團三千人上下。


    每個旅團下轄三個團,每個團約一千人上下。


    團級又下轄三個營,每個營約三百多人。


    每個營下轄三個連隊,每個連隊約百人。


    再往下的小隊與中隊則有著更為複雜的編製,連隊下轄的各個中隊、小隊主要有兩種,分別是專精隊與綜合隊。


    主要的專精部隊諸如:


    重甲中隊,共計三十四人,由一名百戰重衛擔任的中隊長以及下轄三個重甲小隊組成,每小隊十名重甲衛士、一名擔任小隊長的百戰重衛。


    戰鬥中隊,共計三十四人,由一名百戰前鋒精銳擔任中隊長,下轄三個戰鬥小隊,每小隊十名前鋒精銳、一名擔任小隊長的百戰前鋒精銳。


    狙擊中隊:共計三十四人,由一名高級狙擊手擔任中隊長、下轄三個狙擊小隊,每小隊十名狙擊手、一名擔任小隊長的高級狙擊手。


    術士中隊:共計十三人,每小隊三人,共三名小隊長和一名中隊長。


    而較為少見的隊伍還有:


    突擊中隊,共計六十四人,由烏薩斯突擊兵組成,一般不直接參與正麵戰場,多負責快速機動、搶占要地、側翼突襲等任務。


    裂獸中隊,由幾名馴獸師和上百隻裂獸組成,這些壯碩的獸類被往往被加以改造,負責填線或其他任務,並非集團軍主流。


    而在綜合部隊中,也有兩種模式,分別為由各個不同的專精小隊組成的綜合中隊,以及由多個兵種組成的綜合小隊,具體組成較為複雜靈活,這裏不多做討論。


    當然,以上小隊、中隊的複雜組成同樣構成了其連隊的複雜組成,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小規模作戰中,根據不同作戰要求進行不同的編組(以及炮兵小隊的支援)


    而在大規模作戰中,其軍隊編組更多傾向於軍陣化,諸如千人重甲衛士組成的足以抵禦重型源石炮攻擊的軍陣,由十幾或者幾十名戰爭術士組成的聯合法術組,並在此基礎上布置狙擊部隊、反裝甲步兵、前鋒精銳等兵種。


    至於其炮兵部隊,則多依靠偵察兵與重型無人機將戰鬥距離從原本炮兵雷達的四十公裏偵察拉長到近百公裏,通過炮火先兆者與炮兵的計算,精準打擊敵人。


    而其各種後勤保障部隊則穿插其中,或是隨軍醫療兵、通訊兵,亦有專門的後勤團、工程團,這裏在各個集團軍中情況不一,同樣不做更多討論。


    另外,各個集團軍中百戰前鋒精銳、百戰盾衛、精銳戰爭術士等軍中精銳的數量各不相同,由這些軍中精銳組成的特種部隊數量多寡,也是其集團軍實力的重要標準。


    第二節 二線守備軍


    與烏薩斯集團軍嚴格的選拔製度不同,二線守備軍的士兵來源是成年烏薩斯人的義務兵役,每個烏薩斯人都有服役的義務,不論男女。


    當然,在實際操作中,義務兵的主要來源一般是農民、工人等較為窮苦的階級,操作方式一般是每個行政區劃抽取數家出人,輪流征召。


    而高學曆者、較為富裕者一般隻參與全民性的預備役訓練,除非主動報名參軍。


    守備軍的編製更為分散,一般以師團為最高編製,小隊—中隊—連隊—營—團—旅團的六級編製較為普遍,特殊情況會組成為守備師團甚至守備軍進行作戰。


    一般一座大型城市的駐軍以團為上限,他們與城市警察、防暴警察等力量共同組成維護城市秩序的武裝力量。


    以切爾諾伯格為例,這座城市駐紮有一個加強守備團,共計一千五百餘人,與大約三千名警察共同維護城市秩序。


    守備軍的數量並不算多,常駐人數在三十萬上下,但他們保持四年一換的流動性,源源不斷的為預備役部隊輸送人力,可以在緊急情況下進行大規模動員。


    守備軍的駐紮範圍也極為廣闊,從城市到鄉村,從邊疆到各國內要地,從各大礦場到林場,到處都有守備軍的身形。


    第三節 感染者糾察隊


    與廣大烏薩斯人民接觸最多的便是這一團體,這些臭名昭著的隊伍最早隻是單純的負責搜查感染者,將其送入各種礦場、林場充當奴工,但現實往往更加不堪。


    在烏薩斯帝國腐朽混亂的治理中,感染者糾察隊這一迫害感染者的組織很快演化為統治集團的黑色爪牙,他們對感染者的迫害很快擴大到了對廣大農村、鄉鎮乃至城市平民的迫害。


    他們的搜查感染者的權利被濫用且缺乏監管,通過這一權利,他們脅迫廣大烏薩斯人民上交各種形式的財物,肆意橫行,並將“抓捕感染者充當奴工”這一命令擴大為“隨意抓捕烏薩斯人民,以完成奴工指標”。


    在這一過程中,濫殺烏薩斯人民的行為數不勝數,而在進行屠殺過後,他們又將這些令人發指的行為歸咎於感染者進行的暴行,或者幹脆將被殺害的平民當做感染者進行上報。


    感染者糾察隊的編製規模較小且零散,分為小隊—中隊—大隊三個等級。


    每小隊有五人,而中隊的規模在21人到24人不等,一般由四個小隊、一名中隊長和可能存在的幾名額外人員組成。


    而大隊的編製則負責巡邏以城市為中心包括上百座村莊的廣袤區域,一般由五個中隊組成,總人數在一百人以上,一百四十人以下。


    而具體的感染者糾察隊數量要看當地管理者的政策,一般每個城市和周圍上百座村莊的感染者糾察隊數量在一個大隊到四個大隊之間。


    其數量雖然不算太多,但與集團軍、守備軍麵對的專業化武裝人員不同,他們一般對麵的都是手無寸鐵的平民,足以形成壓倒性優勢。


    第四節 烏薩斯帝國軍銜


    烏薩斯軍隊的軍銜分為士官軍銜和軍官軍銜兩個體係


    其中士官軍銜為二等六級:


    列兵—上等兵


    下士—中士—上士—軍士長


    其中集團軍士兵基礎為下士,小隊長為中士,中隊長為上士。


    而軍士長這一頭銜一般為榮譽頭銜,授予立功、資深、戰鬥力突出但指揮能力不足,未能升任尉官的集團軍士兵。


    軍官軍銜共二等七級,為:


    尉官:下尉—中尉—上尉—大尉


    將官:少將—中將—上將


    連隊長為下尉,營長為中尉,團長為上尉,旅團長為大尉。


    師團長為少將,集團軍司令為中將。


    上將這一官職非常設,而是特別授予,一般是資曆老、有過赫赫戰功的將軍會被皇帝授予上將官職。


    其中非烏薩斯人在其軍隊內最高擔任大尉,諸如曾經的烏薩斯軍傳奇博卓卡斯替,在烏薩斯軍內便擔任大尉,當然其威望之高,早已超越尋常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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