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被當紅明星看上了
兩界:搬運現代文明,獸娘都驚了 作者:東方紅日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楓自然感覺不到這些人的心思。
隻覺得看他們受刺激很好玩。
就在這時候,人群外圍走進來一個戴著金邊眼鏡,夾著公文包的男人。
年紀大約二十二三歲,長相斯文。
走到諾艾爾身邊道:“美麗的小姐,我們老板想請您參加他的演唱會。”
“做他的演唱會女伴,這是我們老板給您的見麵禮…”
說著從公文包中取出一個盒子,雙手打開呈到諾艾爾眼前,竟然是個鑽石項鏈,在陽光的照耀下,閃耀著奪目的光芒。
“全球限量版的定製項鏈,名字叫做‘蒂亞娜斯女神之淚’”
金邊眼鏡解釋道,“我們老板叫做花子雨,剛才路過時,發現了姑娘,我們正在尋找演唱會女舞伴…”
一語既出,引起了人群的喧嘩。
“什麽?花子雨?當紅歌手那個?”
“是啊,被他看上當女舞伴,可比跟著這個動不動打人屁股的家夥好多了。”
“姑娘,快接受這個禮物吧,這可是別人一生也沒有的機會。”
“對啊,你這麽美,拋頭露麵一定會火的…”
……
眾人話語雖然不同,表達意思卻總體一致,都勸諾艾爾接受禮物。
花子雨是所有女生的夢中男神,他們覺得諾艾爾這麽美的女孩子,隻有花子雨才配擁有。
隻有這樣才是郎才女貌,珠聯璧合。
可諾艾爾怎麽會接受別人的禮物。
自從上次在超市裏給林楓惹了一次麻煩後,諾艾爾已經知道了這個世界的不同。
不能隨便接受別人的東西。
她拉著林楓手臂,抬頭道:“主人,我們是不是該走了。”
“諾艾爾不喜歡待在這裏…主人快帶諾艾爾離開吧。”
林楓對這個眼鏡男有些敵意。
覺得這個家夥很沒眼力勁兒。
用腳後跟都能看見,這女孩兒是我的人。
你不管不顧,過來直接就挖牆腳?
本欲給這家夥一些顏色,但見諾艾爾一副可憐模樣,立刻心軟下來。
拍了拍諾艾爾手背道:“走,咱們這就迴去。”
分開人群,往小區就走,想著迴去收拾一下,前往異世界。
哪知剛走出停車場,沒有五十米的距離。
前麵就迎麵走來一群人。
這群人有男有女,衣服顏色各異,為首的是個好似女生柔美的男孩兒。
披頭士般的長發,花襯衫,黑色鉛筆褲,褲管上還有幾個大洞。
耳朵上紮著耳釘,手腕上戴著個隻晃眼的金表。
林楓略掃了一眼,並未在意,攬著諾艾爾往前走,一路上還談論著一些做菜的樂事。
哪曾想迎麵趕來的那群人竟堵住了兩人去路。
林楓心中不快,抬頭就想發作,一看之下愣住了。
那個花襯衫的年輕人,竟然是花子雨。
花子雨滿麵自信的微笑,被左右無數個工作人員護在當中,沐浴在無數狂熱的目光下。
身前身後,還有無數記者朋友,架著長槍短炮緊緊跟隨。
對林楓和諾艾爾微笑著點了點頭道:“兩位,你們好。”
“我是花子雨…我想邀請兩位到我的演唱會做嘉賓…”
“不知兩位是…”
花子雨說了一半,禮貌的伸出了手。
林楓看得出來這雙手是衝著諾艾爾去的,忙不迭的探出手去,和花子雨握在一起,笑道。
“你好你好,聽過你的歌。”
“再見,很高興認識你…”
說著鬆開手,又微笑的向花子雨點了點頭。
拉著諾艾爾頭也不迴的往家走。
這個花子雨是當代流行音樂新生代歌手,從小喜愛音樂,又有音樂天賦,靠著選秀節目走紅。
是炙手可熱的大明星。
可即便如此,林楓也覺得他和正常人沒什麽不同。
再者說了,花子雨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諾艾爾。林楓已經看出來了。
這讓他有點兒不能忍。
諾艾爾是我的,我的!
隻覺得看他們受刺激很好玩。
就在這時候,人群外圍走進來一個戴著金邊眼鏡,夾著公文包的男人。
年紀大約二十二三歲,長相斯文。
走到諾艾爾身邊道:“美麗的小姐,我們老板想請您參加他的演唱會。”
“做他的演唱會女伴,這是我們老板給您的見麵禮…”
說著從公文包中取出一個盒子,雙手打開呈到諾艾爾眼前,竟然是個鑽石項鏈,在陽光的照耀下,閃耀著奪目的光芒。
“全球限量版的定製項鏈,名字叫做‘蒂亞娜斯女神之淚’”
金邊眼鏡解釋道,“我們老板叫做花子雨,剛才路過時,發現了姑娘,我們正在尋找演唱會女舞伴…”
一語既出,引起了人群的喧嘩。
“什麽?花子雨?當紅歌手那個?”
“是啊,被他看上當女舞伴,可比跟著這個動不動打人屁股的家夥好多了。”
“姑娘,快接受這個禮物吧,這可是別人一生也沒有的機會。”
“對啊,你這麽美,拋頭露麵一定會火的…”
……
眾人話語雖然不同,表達意思卻總體一致,都勸諾艾爾接受禮物。
花子雨是所有女生的夢中男神,他們覺得諾艾爾這麽美的女孩子,隻有花子雨才配擁有。
隻有這樣才是郎才女貌,珠聯璧合。
可諾艾爾怎麽會接受別人的禮物。
自從上次在超市裏給林楓惹了一次麻煩後,諾艾爾已經知道了這個世界的不同。
不能隨便接受別人的東西。
她拉著林楓手臂,抬頭道:“主人,我們是不是該走了。”
“諾艾爾不喜歡待在這裏…主人快帶諾艾爾離開吧。”
林楓對這個眼鏡男有些敵意。
覺得這個家夥很沒眼力勁兒。
用腳後跟都能看見,這女孩兒是我的人。
你不管不顧,過來直接就挖牆腳?
本欲給這家夥一些顏色,但見諾艾爾一副可憐模樣,立刻心軟下來。
拍了拍諾艾爾手背道:“走,咱們這就迴去。”
分開人群,往小區就走,想著迴去收拾一下,前往異世界。
哪知剛走出停車場,沒有五十米的距離。
前麵就迎麵走來一群人。
這群人有男有女,衣服顏色各異,為首的是個好似女生柔美的男孩兒。
披頭士般的長發,花襯衫,黑色鉛筆褲,褲管上還有幾個大洞。
耳朵上紮著耳釘,手腕上戴著個隻晃眼的金表。
林楓略掃了一眼,並未在意,攬著諾艾爾往前走,一路上還談論著一些做菜的樂事。
哪曾想迎麵趕來的那群人竟堵住了兩人去路。
林楓心中不快,抬頭就想發作,一看之下愣住了。
那個花襯衫的年輕人,竟然是花子雨。
花子雨滿麵自信的微笑,被左右無數個工作人員護在當中,沐浴在無數狂熱的目光下。
身前身後,還有無數記者朋友,架著長槍短炮緊緊跟隨。
對林楓和諾艾爾微笑著點了點頭道:“兩位,你們好。”
“我是花子雨…我想邀請兩位到我的演唱會做嘉賓…”
“不知兩位是…”
花子雨說了一半,禮貌的伸出了手。
林楓看得出來這雙手是衝著諾艾爾去的,忙不迭的探出手去,和花子雨握在一起,笑道。
“你好你好,聽過你的歌。”
“再見,很高興認識你…”
說著鬆開手,又微笑的向花子雨點了點頭。
拉著諾艾爾頭也不迴的往家走。
這個花子雨是當代流行音樂新生代歌手,從小喜愛音樂,又有音樂天賦,靠著選秀節目走紅。
是炙手可熱的大明星。
可即便如此,林楓也覺得他和正常人沒什麽不同。
再者說了,花子雨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諾艾爾。林楓已經看出來了。
這讓他有點兒不能忍。
諾艾爾是我的,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