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挺好的
五零年代病弱小女孩的逆襲 作者:萱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交涉的過程很艱難,王家打心眼裏就不覺得買迴來作為傻兒子的童養媳有上學的必要,陳玥上門講明來意,他們便吊著臉子將陳玥送了出去。
沒有辦法,陳玥隻有求助這裏的村長,可村長本人覺得王迎娣是王家的人,這是別人的家事,他人沒有幹涉的必要。
陳玥又去找了鄉鎮政府的工作人員,請求他們施壓。總之是頗費了一番功夫,才讓王家人勉強同意了王迎娣去女子學校裏上學,他們私底下還和王迎娣有了協定,那就是不管以後怎麽樣,王耀祖這個傻子都是王迎娣的責任,王迎娣為了去上學,同意了這個無理的要求。
這些是陳玥不知道的。
一切就緒,王迎娣終於像曾經的隔壁小姑娘一樣,背著書包進入了自己夢寐以求的校園裏學習。
那時,她已經12歲了,一般大家的上學時間在7、8歲,晚了別人好幾年。
王迎娣不算聰明的孩子,她就隻能靠努力來彌補。每個在校的時間,她都不放過任何學習的機會。她比別的同學特殊一些,她走讀,每天迴家還得繼續放羊、割草、做家務,沒有清閑的時候,隻有在學校裏,才是她最好的學習時間。
老師宿舍門前是有照明的路燈的,陳玥經常在這個路燈下看見一個努力背書的身影,這個身影的主人是王迎娣,無論嚴寒酷暑,每天早上到校最早的一定是這個女孩子,陳玥很是敬佩她的毅力。
但有些事情不是光有堅持光有毅力就有用的,陳玥覺得有些人天生沒有開學習這一竅,王迎娣就是。死記硬背來的東西她還可以,一旦題目比較靈活,她就無法答上來,數學等一塌糊塗,語文等隻要稍微靈活一些的題目,她的答案幾乎都寫的麵目全非離題萬裏。
陳玥在心裏不知道搖了多少次頭。
幸好,這孩子的心態是真的好,陳玥找她談心,這孩子說:“陳老師,你不用替我著急,我知道我很笨,沒關係的,原本我來學校就是想識字,不想做一個睜眼的瞎子,現在我已經實現了我之前的願望,這已經很好了。”
見王迎娣自己的心態很好,陳玥便不再多言,是的,像王迎娣,要不是遇到了隔壁的小姑娘和陳玥這兩個貴人,可能一輩子都要做個睜眼瞎,一個大字也不識。
現在這樣的結果,已經是最好的了。
王迎娣每天樂樂嗬嗬進校門,樂樂嗬嗬迴家去。
小學六年,她以每科六十分的成績,給自己的小學生涯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上了初中後,她就完全跟不上課程了,每天稀裏糊塗跟著大家一起上課,畢業時勉勉強強混了個及格,這及格分還是老師給了不少同情分。
初中畢業後,王迎娣已經21歲了,根據她的學習情況,她選擇了留在家裏。
同時,她也給自己改了個名字,叫王迎春,迎接春天的意思。
再次見麵,是在王迎春的婚禮上,新郎是王家老大王光宗,並不是王耀祖。
說來也算是陰差陽錯,王迎春去學校接受了教育,氣質上比一般的農家姑娘更有書卷氣一些,更吸引同齡異性的目光,王光宗就是被吸引的那一個。
王光宗,比王耀祖大一歲,比王迎春大六歲,上過學,不過小學畢業後沒有再去讀書,而是侍弄起了家裏的一畝三分地。
年齡相仿的男女住在一個家裏,這個負責重勞力活,那個負責輕省的家務活,怎麽不可能不接觸?接觸的次數多了怎麽可能不會被吸引?
加上因為王耀祖這個傻子弟弟,王光宗並不好找對象,畢竟誰家願意讓自家的姑娘嫁給一個明眼看上去就有負擔的男人?
王家人大概看出了一點苗頭,他們在心裏也思量了一番,畢竟王耀祖是個傻子,傳宗接代還得是大兒子,王迎春要是和老大成了,家裏的老人們百年後,這倆人肯定不會丟下傻子弟弟不管的。
於是,便默許了兩個人私下裏的交往。
男女之間的情感,如枯草遇上火星,又有了風的助力,野火很快燎原。
互有好感的兩人關係進展的相當順利,於是,畢業沒多久,王光宗便向家裏人提出要娶王迎春作為自己的媳婦,王家人先是做了場戲,讓兩人誤以為他們是不同意的,等這一對兒開始鬧起來,拋出他們的條件,那就是兩個人成了家也不能拋棄自己的弟弟王耀祖,這一對自然答應。
王家人的語言極具煽情性,讓這一對兒對弟弟王耀祖充滿了內疚。此時王家老人的目的便達成了。
婚禮辦得很體麵,陳玥作為王迎春的老師,作為貴賓被邀請,也去參加了這場婚禮。
王迎春穿著一身紅色的衣裳,臉上帶著喜氣洋洋的紅潤,一看就是正沉入一個叫愛情的遊戲裏無法自拔的人兒。
陳玥感歎:“果然,年齡大了就容易姨母心。”
王家請了鄉下做席麵的大廚,美美地收拾出了幾桌的席麵,都是農村常見的蒸碗之類,搭配著時令蔬菜的小炒、涼菜,看著極為豐盛。
和陳玥一起參加婚禮的某個教職工家屬嘀咕:“菜不少,看起來王家還挺重視迎春這孩子的,挺好的!”
是的,挺好的。
王迎春自己也覺得挺好的,她雖然沒見過自己的父母,但好歹收獲了王家這樣的家人,也實現了自己的願望,從書裏窺見了外麵的世界,這已經很好了。
知足常樂,這四個字對王迎春來說,是刻在骨子裏的。
至少她見識過不同的世界,這已經比村裏其他的女孩子好上太多,就連對象,也是自己看對眼談的,比起有些姑娘隻和對象相親見一麵就定下來,好太多了。
再說了,她還有別人都沒有的一點,說起來,她和自己的新郎王光宗也算是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了,公公婆婆也是看著自己長大的,總比嫁進一個陌生的家庭,兩眼一抹黑強多了。
沒有辦法,陳玥隻有求助這裏的村長,可村長本人覺得王迎娣是王家的人,這是別人的家事,他人沒有幹涉的必要。
陳玥又去找了鄉鎮政府的工作人員,請求他們施壓。總之是頗費了一番功夫,才讓王家人勉強同意了王迎娣去女子學校裏上學,他們私底下還和王迎娣有了協定,那就是不管以後怎麽樣,王耀祖這個傻子都是王迎娣的責任,王迎娣為了去上學,同意了這個無理的要求。
這些是陳玥不知道的。
一切就緒,王迎娣終於像曾經的隔壁小姑娘一樣,背著書包進入了自己夢寐以求的校園裏學習。
那時,她已經12歲了,一般大家的上學時間在7、8歲,晚了別人好幾年。
王迎娣不算聰明的孩子,她就隻能靠努力來彌補。每個在校的時間,她都不放過任何學習的機會。她比別的同學特殊一些,她走讀,每天迴家還得繼續放羊、割草、做家務,沒有清閑的時候,隻有在學校裏,才是她最好的學習時間。
老師宿舍門前是有照明的路燈的,陳玥經常在這個路燈下看見一個努力背書的身影,這個身影的主人是王迎娣,無論嚴寒酷暑,每天早上到校最早的一定是這個女孩子,陳玥很是敬佩她的毅力。
但有些事情不是光有堅持光有毅力就有用的,陳玥覺得有些人天生沒有開學習這一竅,王迎娣就是。死記硬背來的東西她還可以,一旦題目比較靈活,她就無法答上來,數學等一塌糊塗,語文等隻要稍微靈活一些的題目,她的答案幾乎都寫的麵目全非離題萬裏。
陳玥在心裏不知道搖了多少次頭。
幸好,這孩子的心態是真的好,陳玥找她談心,這孩子說:“陳老師,你不用替我著急,我知道我很笨,沒關係的,原本我來學校就是想識字,不想做一個睜眼的瞎子,現在我已經實現了我之前的願望,這已經很好了。”
見王迎娣自己的心態很好,陳玥便不再多言,是的,像王迎娣,要不是遇到了隔壁的小姑娘和陳玥這兩個貴人,可能一輩子都要做個睜眼瞎,一個大字也不識。
現在這樣的結果,已經是最好的了。
王迎娣每天樂樂嗬嗬進校門,樂樂嗬嗬迴家去。
小學六年,她以每科六十分的成績,給自己的小學生涯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上了初中後,她就完全跟不上課程了,每天稀裏糊塗跟著大家一起上課,畢業時勉勉強強混了個及格,這及格分還是老師給了不少同情分。
初中畢業後,王迎娣已經21歲了,根據她的學習情況,她選擇了留在家裏。
同時,她也給自己改了個名字,叫王迎春,迎接春天的意思。
再次見麵,是在王迎春的婚禮上,新郎是王家老大王光宗,並不是王耀祖。
說來也算是陰差陽錯,王迎春去學校接受了教育,氣質上比一般的農家姑娘更有書卷氣一些,更吸引同齡異性的目光,王光宗就是被吸引的那一個。
王光宗,比王耀祖大一歲,比王迎春大六歲,上過學,不過小學畢業後沒有再去讀書,而是侍弄起了家裏的一畝三分地。
年齡相仿的男女住在一個家裏,這個負責重勞力活,那個負責輕省的家務活,怎麽不可能不接觸?接觸的次數多了怎麽可能不會被吸引?
加上因為王耀祖這個傻子弟弟,王光宗並不好找對象,畢竟誰家願意讓自家的姑娘嫁給一個明眼看上去就有負擔的男人?
王家人大概看出了一點苗頭,他們在心裏也思量了一番,畢竟王耀祖是個傻子,傳宗接代還得是大兒子,王迎春要是和老大成了,家裏的老人們百年後,這倆人肯定不會丟下傻子弟弟不管的。
於是,便默許了兩個人私下裏的交往。
男女之間的情感,如枯草遇上火星,又有了風的助力,野火很快燎原。
互有好感的兩人關係進展的相當順利,於是,畢業沒多久,王光宗便向家裏人提出要娶王迎春作為自己的媳婦,王家人先是做了場戲,讓兩人誤以為他們是不同意的,等這一對兒開始鬧起來,拋出他們的條件,那就是兩個人成了家也不能拋棄自己的弟弟王耀祖,這一對自然答應。
王家人的語言極具煽情性,讓這一對兒對弟弟王耀祖充滿了內疚。此時王家老人的目的便達成了。
婚禮辦得很體麵,陳玥作為王迎春的老師,作為貴賓被邀請,也去參加了這場婚禮。
王迎春穿著一身紅色的衣裳,臉上帶著喜氣洋洋的紅潤,一看就是正沉入一個叫愛情的遊戲裏無法自拔的人兒。
陳玥感歎:“果然,年齡大了就容易姨母心。”
王家請了鄉下做席麵的大廚,美美地收拾出了幾桌的席麵,都是農村常見的蒸碗之類,搭配著時令蔬菜的小炒、涼菜,看著極為豐盛。
和陳玥一起參加婚禮的某個教職工家屬嘀咕:“菜不少,看起來王家還挺重視迎春這孩子的,挺好的!”
是的,挺好的。
王迎春自己也覺得挺好的,她雖然沒見過自己的父母,但好歹收獲了王家這樣的家人,也實現了自己的願望,從書裏窺見了外麵的世界,這已經很好了。
知足常樂,這四個字對王迎春來說,是刻在骨子裏的。
至少她見識過不同的世界,這已經比村裏其他的女孩子好上太多,就連對象,也是自己看對眼談的,比起有些姑娘隻和對象相親見一麵就定下來,好太多了。
再說了,她還有別人都沒有的一點,說起來,她和自己的新郎王光宗也算是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了,公公婆婆也是看著自己長大的,總比嫁進一個陌生的家庭,兩眼一抹黑強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