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十二條公約
穿越後,我開創了文明 作者:肥貓樹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知道錯了嘛?”
這次因偷竊倉庫被抓的總共有三個人,其中兩人前不久才加入大焱部落,而另一個....是土生土長的大焱人。
他們分別叫貝、栗和獲。
當著這麽多人的麵,獲還算知道自己的錯誤,羞愧地低下腦袋.....
貝和栗則是一臉不服氣的樣子。
仿佛在說:憑什麽抓我?
秦鳴冷視著他們,一字一句的道。
“看你們的這樣子,好像有很多話想說啊.....”
本是一句諷刺,但兩人根本聽不出來。
貝強行從地上站起來。
“首領,我記得你說過倉庫裏的東西是屬於部落,既然是部落的,那麽我們所有人都有份啊,我拿一點吃的,怎麽了?”
嗯嗯!
粟和他一樣覺得有道理,雖然沒能站起來,但不斷在地上點頭表示支持。
看他們天真的模樣。
秦鳴冷笑了幾聲。
不過迴想起來,他好像真的說過這種話。
“你們也是這麽認為的嗎?”
“東西是大家的,所以大家就可以隨便取用?”
他用眼神掃視眾人。
然而在場四百多人沒一個敢答話的。
“嗯?”
“不說話是什麽意思....”
“默認了?”
就在秦鳴陰陽怪氣的時候,大山突然站出來道。
“當然不是!”
聞聲,秦鳴看過去。
發現是大山於是伸手招他上前來。
“哦?”
“看來你不同的見解啊。”
大山有些緊張,但不怯場。
上前對秦鳴以及眾人說道:“倉庫裏存儲的一切物品都是大家用勞動獲取的,當然應該是屬於大家!但我們這麽多人,如果人人想要就去拿,倉庫裏還能存下那麽多東西嗎?沒有那些東西,我們該怎麽度過寒冬,活到現在?”
“嗯,有道理。”
“大山說得不錯....”
人們點著頭,紛紛讚同他的見解。
而接著大山又繼續道:“首領是曾說過這麽一句話,可是大家別忘了,首領還說過: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這局壞的意思.....不得得也不要緊,我記得!”
“首領的這句話是在告訴我們凡事必有相應的規矩,如果我們不遵守規矩,那麽整個部落就會陷入一片混亂!”
“說得好!”
秦鳴笑起來,這迴不是冷笑,而是發自內心的高興。
一邊笑,一邊鼓掌。
眾人見狀也都學起他來。
黑夜裏。
“啪啪啪”
熱烈的鼓掌聲響徹整個部落!
同時有人大喊。
“在我以前的部落,這種行為是要剁手的!”
“對啊!我們不剁手,但要砍掉三根手指!或者逐出部落!”
貝和粟的臉色頓時就白了。
他們並不是不知道偷竊的後果,事實上無需剛才那些大道理,無論南北,絕大多數部落都不容許這樣的行為存在。
目前來說,私有製還沒有完全形成,部落裏的一切物品都是屬於大家,首領名義上隻擁有分配的權利。
資源總共就這麽多,大家一起付出的勞動,一起分配勞動所得。
這是公平的。
可如果在這期間,有人多拿了!
那麽勢必就會有人獲得的資源變少......
涉及到自己利益的時候,誰也不會答應!
因此大家其實都很痛恨像貝、粟和獲他們這樣的人。
一旦抓到,都是嚴加懲處!
這段時間部落裏小偷小摸、偷懶曠工的行為實在是太多了,還有觀念不合、認為遭到歧視等各種原因打架的。
再這麽放任下去,他們遲早要翻了天!
所以秦鳴深夜將眾人召集起來,不僅僅是為了聲討貝等人的偷竊行為。
更重要的,他要借此機會設置嚴格的懲處辦法,向眾人宣布,讓眾人記住——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相關內容並不是秦鳴即興想出來的,而是通過長時間的思考以及結合了近期部落裏最常出現的問題。
本意是製定法律法規。
但由於特意沒有設置司法機構。
這些法規被秦鳴暫且稱作公約,即大家為了部落的良好有序發展,所做出的共同約定。
約定一。
作為大焱部落的一份子,永遠以部落利益為重,遇到任何事情,不得背叛!
約定二。
對部落首領忠誠,服從首領的一切命令!
約定三。
部落內不得打架鬥毆,不得以任何理由傷害自己的族人。
如有衝突需提前一日向首領報告,首領得知後將會在夕會時進行裁決。
如有違反該約定者,按情節嚴重程度,由首領進行懲罰。
約定四。
部落內嚴禁一切偷竊行為。無論是個人物品,還是部落所有物品均不得隨意盜取,如有違反該約定者,按偷竊罪處理!
偷竊一次,處以吊刑。
偷竊兩次,處以鞭刑。
偷竊三次及以上,刑法累加,直至剁手罰勞改營充勞力。
約定五。
部落內嚴禁近親結婚,違者逐出。
約定六。
部落內禁止聚眾滋事,違者處以吊刑或鞭刑,情節嚴重者殺。
約定七。
部落內禁止私自議論鬼神、占卜等事宜,禁止傳播謠言、利用謠言蠱惑他人,違者殺。
約定八。
部落內需團結一致,禁止私自結成小團體損害整體利益,違者殺。
約定九。
當部落遭遇入侵時,任何人不得逃跑、投降、背叛,違者殺。
約定十。
非緊急時期,禁止任意殘害、虐殺戰爭俘虜,所有俘虜均為部落財產,需交由首領處理。
約定十一。
嚴禁私藏勞動期間所得,違者視情況由首領處理。
約定十二。
嚴禁無故偷懶、曠工,違者處以吊刑、鞭刑,屢教不改者罰勞改營充勞力。
以上就是秦鳴宣讀的十二條共同約定,簡稱十二條公約。
他要求所有人都背下來,當然不是現在。
現在秦鳴的目的是讓大家對公約中的懲罰有一個直觀的認識。
“來人啊。”
雖然沒有直說在叫誰,但阿木、甘俾、郯諳三人下意識便向前走了一步。
秦鳴挑眉看了他們一眼。
隨後命令道:“去拿繩索來。”
“是!”
三人頷首。
而此時,那些盜竊犯們也終於感覺到害怕。
“首領,首領.....”
“我們知道錯了,給我們一次機會,請給我們一次機會!”
這次因偷竊倉庫被抓的總共有三個人,其中兩人前不久才加入大焱部落,而另一個....是土生土長的大焱人。
他們分別叫貝、栗和獲。
當著這麽多人的麵,獲還算知道自己的錯誤,羞愧地低下腦袋.....
貝和栗則是一臉不服氣的樣子。
仿佛在說:憑什麽抓我?
秦鳴冷視著他們,一字一句的道。
“看你們的這樣子,好像有很多話想說啊.....”
本是一句諷刺,但兩人根本聽不出來。
貝強行從地上站起來。
“首領,我記得你說過倉庫裏的東西是屬於部落,既然是部落的,那麽我們所有人都有份啊,我拿一點吃的,怎麽了?”
嗯嗯!
粟和他一樣覺得有道理,雖然沒能站起來,但不斷在地上點頭表示支持。
看他們天真的模樣。
秦鳴冷笑了幾聲。
不過迴想起來,他好像真的說過這種話。
“你們也是這麽認為的嗎?”
“東西是大家的,所以大家就可以隨便取用?”
他用眼神掃視眾人。
然而在場四百多人沒一個敢答話的。
“嗯?”
“不說話是什麽意思....”
“默認了?”
就在秦鳴陰陽怪氣的時候,大山突然站出來道。
“當然不是!”
聞聲,秦鳴看過去。
發現是大山於是伸手招他上前來。
“哦?”
“看來你不同的見解啊。”
大山有些緊張,但不怯場。
上前對秦鳴以及眾人說道:“倉庫裏存儲的一切物品都是大家用勞動獲取的,當然應該是屬於大家!但我們這麽多人,如果人人想要就去拿,倉庫裏還能存下那麽多東西嗎?沒有那些東西,我們該怎麽度過寒冬,活到現在?”
“嗯,有道理。”
“大山說得不錯....”
人們點著頭,紛紛讚同他的見解。
而接著大山又繼續道:“首領是曾說過這麽一句話,可是大家別忘了,首領還說過: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這局壞的意思.....不得得也不要緊,我記得!”
“首領的這句話是在告訴我們凡事必有相應的規矩,如果我們不遵守規矩,那麽整個部落就會陷入一片混亂!”
“說得好!”
秦鳴笑起來,這迴不是冷笑,而是發自內心的高興。
一邊笑,一邊鼓掌。
眾人見狀也都學起他來。
黑夜裏。
“啪啪啪”
熱烈的鼓掌聲響徹整個部落!
同時有人大喊。
“在我以前的部落,這種行為是要剁手的!”
“對啊!我們不剁手,但要砍掉三根手指!或者逐出部落!”
貝和粟的臉色頓時就白了。
他們並不是不知道偷竊的後果,事實上無需剛才那些大道理,無論南北,絕大多數部落都不容許這樣的行為存在。
目前來說,私有製還沒有完全形成,部落裏的一切物品都是屬於大家,首領名義上隻擁有分配的權利。
資源總共就這麽多,大家一起付出的勞動,一起分配勞動所得。
這是公平的。
可如果在這期間,有人多拿了!
那麽勢必就會有人獲得的資源變少......
涉及到自己利益的時候,誰也不會答應!
因此大家其實都很痛恨像貝、粟和獲他們這樣的人。
一旦抓到,都是嚴加懲處!
這段時間部落裏小偷小摸、偷懶曠工的行為實在是太多了,還有觀念不合、認為遭到歧視等各種原因打架的。
再這麽放任下去,他們遲早要翻了天!
所以秦鳴深夜將眾人召集起來,不僅僅是為了聲討貝等人的偷竊行為。
更重要的,他要借此機會設置嚴格的懲處辦法,向眾人宣布,讓眾人記住——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相關內容並不是秦鳴即興想出來的,而是通過長時間的思考以及結合了近期部落裏最常出現的問題。
本意是製定法律法規。
但由於特意沒有設置司法機構。
這些法規被秦鳴暫且稱作公約,即大家為了部落的良好有序發展,所做出的共同約定。
約定一。
作為大焱部落的一份子,永遠以部落利益為重,遇到任何事情,不得背叛!
約定二。
對部落首領忠誠,服從首領的一切命令!
約定三。
部落內不得打架鬥毆,不得以任何理由傷害自己的族人。
如有衝突需提前一日向首領報告,首領得知後將會在夕會時進行裁決。
如有違反該約定者,按情節嚴重程度,由首領進行懲罰。
約定四。
部落內嚴禁一切偷竊行為。無論是個人物品,還是部落所有物品均不得隨意盜取,如有違反該約定者,按偷竊罪處理!
偷竊一次,處以吊刑。
偷竊兩次,處以鞭刑。
偷竊三次及以上,刑法累加,直至剁手罰勞改營充勞力。
約定五。
部落內嚴禁近親結婚,違者逐出。
約定六。
部落內禁止聚眾滋事,違者處以吊刑或鞭刑,情節嚴重者殺。
約定七。
部落內禁止私自議論鬼神、占卜等事宜,禁止傳播謠言、利用謠言蠱惑他人,違者殺。
約定八。
部落內需團結一致,禁止私自結成小團體損害整體利益,違者殺。
約定九。
當部落遭遇入侵時,任何人不得逃跑、投降、背叛,違者殺。
約定十。
非緊急時期,禁止任意殘害、虐殺戰爭俘虜,所有俘虜均為部落財產,需交由首領處理。
約定十一。
嚴禁私藏勞動期間所得,違者視情況由首領處理。
約定十二。
嚴禁無故偷懶、曠工,違者處以吊刑、鞭刑,屢教不改者罰勞改營充勞力。
以上就是秦鳴宣讀的十二條共同約定,簡稱十二條公約。
他要求所有人都背下來,當然不是現在。
現在秦鳴的目的是讓大家對公約中的懲罰有一個直觀的認識。
“來人啊。”
雖然沒有直說在叫誰,但阿木、甘俾、郯諳三人下意識便向前走了一步。
秦鳴挑眉看了他們一眼。
隨後命令道:“去拿繩索來。”
“是!”
三人頷首。
而此時,那些盜竊犯們也終於感覺到害怕。
“首領,首領.....”
“我們知道錯了,給我們一次機會,請給我們一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