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清依稀記得以前沒有這顆痣,也不知道什麽時候長的。


    很小的一顆,淡淡的褐色,方清用手擦了擦,確實沒擦掉。


    元杉看著方清笨拙的動作,忍不住提醒她,“擦不掉的,那是痣!”


    “我就是確定一下是痣還是別的,有可能是筆劃的呢!”


    元杉再次將左手伸到方清的旁邊,“這是情人痣!”


    這話聽的方清腦袋疼,兩隻手臂上的痣擺在一起,在方清看來是如此的刺眼。


    方清心想:難道這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她覺得大概是元杉自己編纂的。以前隻知道夫妻相,倒是沒聽過情人痣!


    方清有些慌,“一顆痣,讓你包裝起來了!”


    “嗯,如果是長在別人身上,我完全不在意。但是,現在咱倆的手腕上都有一顆,不是情人痣是什麽?”


    方清覺得她現在肯定說你過元杉,沒必要再激辯下去,不如認輸,“你說是就是吧!皮筋還我!”


    元杉知道方清是死鴨子嘴硬,說不過便找別的茬兒。


    不過剛才跟她說過小皮筋的事兒,不知道她明白不明白!


    於是,元杉笑著從手腕上摘下一根皮筋,套在方清的手腕上。


    “兩個都是我的!”


    “一人一根,公平公正!”


    “你也要梳小辮嗎?”


    “我喜歡戴著。”


    元杉轉了轉手腕上的皮筋,“你選的還不錯,我覺得挺好看!”


    方清選的就是普通的粗一點兒的黑皮筋而已,她不喜歡樣式太複雜的。


    不過這個黑皮筋倒是有個亮點,就是皮筋接頭的地方,元杉手上那根有一個紅色的愛心,方清手上的這根是一個天藍色的蝴蝶結。


    “喜歡戴就戴著啊,不許摘!”


    “好,聽你的!”


    方清扭頭繼續向前逛著,就被五顏六色的指甲油吸引了。


    “我幫你挑個顏色?”


    “你一個男生,確定要幫我挑?那讓我看看你直男的審美!”


    “這個不錯。”


    方清看元杉舉著的,是一瓶粉色的。


    “你喜歡粉色?”


    “不是我喜歡粉色,是你喜歡粉色!看腳上的鞋,就是你選的!”


    “你這個粉色,不是那種傳統的粉,大概是裸粉色,塗起來有可能看不出顏色。”


    “那更適合你,鮮豔明亮的顏色,不適合這麽青春的你!”


    方清擰開了指甲油,果然是淡淡的粉色。


    “把手舉起來!”


    元杉乖乖的抬起手,看著方清拿刷子,將指甲油塗在了他的小拇指上。


    方清拿著元杉的小拇指,吹了吹,然後又各種擺弄著。


    然後,欣慰的點頭,“嗯,還不錯!”


    “你是說顏色不錯還是塗的不錯?”


    “我應該給你塗個大紅大綠的,看你還有閑工夫問沒有!”


    “也行啊,不過,咱們得迴家去塗!這個顏色要不要?”


    “那聽你的,我就要大紅大綠的!”


    “你肯定不會塗,隻是一時生氣,浪費錢而已!”


    “我給你買的,給你塗啊!皮筋都要,指甲油又算什麽!我覺得以後,咱們可以做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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