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女知青是無辜的,即便是後來報複他們全家,楊梅還是覺得女知青沒什麽錯誤。


    可是她並不想跟女知青扯上關係。


    女知青跟她, 這不就是明顯的年代文裏,女主和惡毒女配的區別麽?她還是那種配角都排不到前麵,隻為了招讀者煩和被反複虐的炮灰女配,甚至連女配都算不上,就是個純炮灰。


    要是劇情推動裏,就需要一個她這樣的炮灰呢?就是那種不管她怎麽努力,都沒法擺脫的炮灰命運呢?


    越想越覺得可能,楊梅最後得出結論,自己最好還是要遠離女知青,這樣是不是就能原來原主上輩子的劇情走向,過上正常的生活了?


    就是這麽迴事,楊梅對自己的推斷很是自信。她很快就想好了要寫的內容,專心致誌地等著沈思迴來。


    沈思是個說話算話的人,他比往常要迴來的早很多。


    楊梅諂笑著迎了上去,沈思看也不看他,拎著公文包就要進屋。


    “進來吧!”沈思邁著大長腿,扔下三個字就迴屋了。


    楊梅怔了怔,確定自己沒有幻聽,才吆喝著張子興和黃瑩兒一起進了沈思的屋子。


    自從將這間房子出租之後,楊梅就再也沒有進來過,現在一看,這屋子就跟沒人住過一樣,租出去的那天是什麽樣子,現在還是什麽樣子。


    就連櫃子上的那瓶花,也活得好好的,像是剛摘下來一樣。


    要不是炕上有一個疊的跟豆腐塊一樣方方正正的被子,楊梅都懷疑沈思到底在沒在這裏住。


    沈思從公文包裏拿出信紙和筆,道:“你說我寫。”


    楊梅沒心思再打量沈思的房間,連忙將自己想說的話一股腦說了出來。


    剛開始的時候她還在意沈思的速度,後來發現沈思的字不僅寫的好看,龍飛鳳舞,是現代人沒有的風骨,還寫得快。


    最主要的是,沈思寫字時候的樣子,真是太迷人了!


    這高挺的鼻梁,這劍眉、這深邃的眼睛、這高挺的鼻梁,這好看的下頜,這專注的神情。


    怎麽看怎麽好看!楊梅不錯眼地盯著沈思,賞心悅目極了。


    一會兒工夫,一封信就寫好了。


    “我給你讀一遍?”沈思問道。


    楊梅連連搖頭道:“大老板寫得信還用再讀麽!我明天讓子興拿給李秘書啊!”


    “放我這裏就行了。”沈思不解地道,“我明天拿給要去梧桐市的人就行了。”


    “我要迴去看啊!”楊梅脫口而出,發現自己說錯話了,連忙找補道,“我雖然不認識, 可是大老板的字龍飛鳳舞的這麽好看,我迴去得好好看看才行!”


    沈思的臉有些發紅,最後也沒阻止楊梅把信拿走。


    張子興看看沈思,再看看自己的娘,他發現他娘比以前更厲害了,不僅能拿捏住他們,連大老板都開始乖乖聽話了。


    迴到屋子,楊梅將信又細細地讀了一遍,看看自己要表達的意思有沒有表達清楚。


    “娘很記掛你,從你參軍之後,娘吃什麽都不香,已經瘦了。”——你娘想你。當然這是假話 ,楊梅最近絕對胖了。


    “你過得咋樣,在軍營裏還習慣麽?”——愛咋樣就咋樣,不過是場麵話,除了感動別人,反正感動不了自己,楊梅對自己的便宜小兒子根本沒啥感情。張子興好歹被她揍了兩次,稍微有點感情了。


    “娘以前反對你當兵,後來慢慢想明白了,當兵好啊,保家衛國,為娘爭光,還能讓你變成個頂頂厲害的人,保護娘。”——一頂高帽子扣上去,才能接著往下忽悠。


    “你在部隊裏,要好好訓練,要多鍛煉自己,多做好事,不要有任何雜念,專心做好一個兵,給娘爭光!”——終極目的,好好當兵,別跟什麽女知青之類的產生交集。


    “家裏一切都好,不用掛念,好好當兵!”——演戲得全套,感動人心的老母親形象這不就立起來了麽?


    楊梅對這封信很滿意。看著看著,她突然腦門冒汗,自己那個便宜二兒子認字麽?


    絞盡腦汁想了半天,楊梅終於想起來了,自己最心疼小兒子,咬著牙供小兒子念書,小兒子一路念到了初中畢業,是整個大楊村學曆最高的人了。


    原主的記憶這麽模糊,楊梅猜測,是不是因為一生的記憶太痛苦了,所以她把所有人所有事兒都忘掉?


    第二天上午,楊梅又是去地裏拔草。


    今天早上,她索性帶上了半飯盒的白米飯,又裝了一些油渣,還裝了一點小鹹菜, 帶了兩個小勺子,給兩個孩子用。


    今天再幹活,楊梅就比昨天幹得快了一些。


    好歹是個高材生,這麽點地裏活怎麽能難住她?


    剛在心裏嘚瑟完,楊梅就累了。


    夏天馬上就要到了,天兒一天比一天熱,楊梅擦著額頭上的汗,決定休息一會兒。


    這迴不用楊梅喊,狗蛋就一隻小手拿著一個雞蛋,搖搖晃晃地來找大丫了。


    楊梅將自己準備的東西也拿了出來。


    一看到飯盒裏的東西,狗蛋就高興地大聲道:“要!要!”


    看起來在忙道著拔草的楊軍媳婦,一直在關注著楊梅這邊的情況,一聽狗蛋興奮的聲音,楊軍媳婦就在心裏歎氣。


    她以前怎麽沒發現楊梅是個這麽大方的人呢?這頓頓吃人家的,可怎麽還啊!


    想到這幾天的傳聞,楊軍媳婦想著,還是告訴楊梅吧,這也算是個人情不是?


    她走過去的時候,楊梅正拿著兩個小勺,手忙腳亂地喂兩個小孩吃飯呢。


    七零年代的小孩,本來就不存在挑食的問題,這兩個孩子碰到一起,就剩下搶食了。


    本來準備了兩個小勺,不想要孩子們把餐具混了,最後給楊梅忙叨的,也不知道給誰用的是哪個了。


    一看楊軍媳婦過來,楊梅連忙道:“你快過來,喂喂你孫子,我不趕趟了!”


    楊軍媳婦看著飯盒裏的飯,忍不住道:“你這賺點錢也不能都吃了啊!”


    “買都買迴來了,就吃唄。”楊梅笑道,“大家都太缺肉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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