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消息一發出來,群裏其他人也都在好奇這個問題的答案。


    “其實就是自由吧,我不喜歡被那些合同束縛,更不喜歡別人教做事,


    連說的話都得注意,發微博都要受到管製,對我來說沒意思。”李晉迴複了,他也有些無奈,怎麽一個個都在問他想幹嘛。


    “臥槽,你這是真的灑脫啊,不簽公司,意味著你隻能靠自己了,想一口氣崛起,可沒這麽簡單,


    除非你打算賺一波錢,然後就不管這些了,如果不是,那這條路想走的輕鬆點還是簽公司比較好。”阿偉迴複道。


    有公司做背景就意味著有資源,想紅起來也比自己幹好。


    阿七也迴複:“簽公司確實還是有好處的,雖然有些管製,但是也比自己走比較好。”


    阿偉也接著發消息:“你現在雖然很紅,但是如果簽了公司,在公司運作下,你可以更紅,


    別的不說,如果有公司幫忙,你單單憑借這首歌,就能賺到普通人幾輩子都賺不到的錢。”


    曾經的你現在火的程度,簡直比以前那些經典歌還要誇張很多倍。


    畢竟,上百位歌手同時推一首歌的盛況,恐怕就李晉這首歌,其他的歌根本沒有這待遇。


    公司運作,花資源力捧,然後再讓李晉接商演,還有其他方方麵麵的,李晉可以憑借這首歌,一下子躋身一流歌手。


    薛薛也迴複:“你如果擔心簽公司被限製自由,不如來聞來吧,我相信公司會跟你談一下條件。”


    “喂喂喂,薛薛,你這是明著拉攏楓良啊,別聽他的,不如來我在公司,同樣有的談。”小七也趕緊迴複。


    “要不是漁歌跟聞來剛了一下,我高低也想拉一下你。”阿偉迴複。


    漁歌力挺辰奕帆的事情,估計也讓李晉不舒服,不然,他還想替漁歌打打廣告。


    李晉看到這些消息,明白這些人說的很對,也算是為自己好,但李晉不會簽任何公司。


    “感謝你們的好意,對我而言,沒有什麽比自由更重要,至於錢這東西,夠用就行。”李晉迴複,若是拿著地球那些歌曲,他還不能登頂,那也確實沒辦法。


    “嘖,我還真有點羨慕你,自由這兩個字,對我而言,還真是有些遙遠。”阿偉迴複。


    他簽的漁歌,合同是一下子就簽了二十年,要是想走,除非合同到期,要不然,就隻能賠巨額違約金。


    可是一線歌手的違約金,那都是極高的,別看他現在開豪車住豪宅,實際上,他賺的錢根本不可能賠付違約金。


    也沒有哪個公司會為了一個歌手,賠那麽多錢,除非那個歌手價值很高,不然,沒有哪個公司會那麽傻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還好我合約還有一年就到期了,到時候我就自由了,我要全國旅遊,到處跑,然後開個工作室,自己做老板。”小七迴複。


    她的合約是八年,十幾歲她就出道了,現在還有不到一年,合同就到期了,反正她是不會直接續約的,起碼玩個幾年,再考慮這些事。


    當然,到時候她說不定就不火了,要是那樣子,她直接退休。


    哪天還有粉絲想起她,那就開場演唱會。


    “不是,你合同這麽快就要到期了?!”阿偉愣了愣,他沒想到小七的合同這麽快就要到了。


    小七:“對啊,還有差不多一年左右。”


    阿偉:“真羨慕啊,我還有十二年。”


    “我還有八年。”


    “十五年路過………”


    底下其他歌手也忍不住發起消息來。


    簽了公司讓他們享受了資源,獲得了風光,但同樣也受到了限製,看似自由,實際上一直受到約束。


    當然,他們畢竟是一線歌手,約束沒有其他歌手大,那些二三線的歌手才算慘。


    “所以說啊,簽公司確實可以讓我更紅,可是卻會失去自由,我不願做那種人,至於後麵,能起來就起來,不能起來就算了。”李晉發消息迴複。


    阿偉:“當初我要是有你這覺悟就好了,隻恨自己被眼前利益蒙蔽了雙眼。”


    薛薛提醒起來:“這些話在群裏說就行,你可別跟其他人說,不然,後果很嚴重。”


    如果阿偉的話被公司知道,恐怕公司就會想著把阿偉拉下來,捧其他人了。


    阿偉:“嗯,我知道,發發牢騷罷了。”


    也就是在這群裏,才可以說話沒有顧慮,畢竟大家都說過不好的話,可以說,這個群除了用來交流音樂,也是他們吐槽和發牢騷的地方。


    “那個,我還有點事,先撤一下,你們繼續聊。”李晉這時候發消息,因為他看到吳長安給他發來了文件。


    薛薛:“行行行,你有事就先忙。”


    在李晉不說話後,群裏也一下子就安靜下來了,可能是被李晉那兩個自由的字給打擊到了心裏。


    ………


    “李先生,你看一下合同,如果沒有問題的話,你看我們明天就簽約如何?!”吳長安給李晉發消息。


    “好,我先看看,看完我在迴複你。”李晉迴複完後,點進文件,開始看起了合同。


    他幾乎是一目十行,很快就將合同看完。


    上麵的條款,都沒什麽問題。


    比如,如果李晉做了什麽影響自身形象並在社會上引起輿論的事,五菱有權解約,並且索要給的代言費,還可以進行起訴,讓李晉賠償損失。


    這點沒什麽問題,畢竟沒有人會跟劣跡藝人合作,除非腦子有問題,所以,這個要李晉管好自己,別去嫖,嫖了也不要被抓。


    也不要做其他違法的事情。


    另一點就是,提成的問題,千分之一的提成不變,但要每半年才支付一次。


    這個對李晉而言,也不是什麽大問題,一開始也沒想每個月都拿到提成,半年拿一次也可以。


    看完確定合同沒有問題後,李晉給吳長安發了消息。


    “合同我已經看完,沒什麽問題。”


    “好的,那咱們明天就簽合同,你看你幾點能到這邊?!”


    “我看一下車票行程,買了票我會告訴你時間。”李晉迴複。


    吳長安:“好的。”


    李晉立刻就去看了q市到柳州的車票,行程三百多公裏,坐高鐵需要到n市然後轉乘,大概需要四個小時左右。


    “訂下午三點到的票吧。”李晉想了想,隨後訂了票,截了屏給吳長安發了過去。


    “好的,到時候我們會派人接你。”吳長安迴複。


    “行。”


    ps:不是不加更,實在是白天下班晚上碼兩本加起來八千字,有些力不從心啊,等我後天休息了再給你們加更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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